發布時間:2017-11-10所屬分類:教育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大學中的學科是高等教育系統的重要組成,完善各類學科內容是學科自身連續不斷發展進步的前提。學科建設是政府采取一定手段推動學科的發展,重點學科建設是社會建構模式的重要體現,具有行政性、封閉性、榮譽性等特征,我國采用社會建構的學科建設模式。重點
大學中的學科是高等教育系統的重要組成,完善各類學科內容是學科自身連續不斷發展進步的前提。學科建設是政府采取一定手段推動學科的發展,重點學科建設是社會建構模式的重要體現,具有行政性、封閉性、榮譽性等特征,我國采用社會建構的學科建設模式。重點學科建設一方面加劇了地方高等教育系統的非均衡性,另一方面也推動了地方高等教育系統內部學科發展的趨同性。由于三種機制的交叉作用,這一趨同性不斷加劇,勢必影響地方高等教育系統的多樣化發展。
關鍵詞:學科發展,重點學科建設,非均衡性,組織趨同
一、重點學科建設:學科的一種社會建構
學科一方面是科學知識的分類體系,也是一種社會建制。大學中的學科是高等教育系統中的學術組織,構成了大學各種功能(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的具體承擔者。伯頓·克拉克指出,“無論哪里,高等教育的工作都按學科和院校組成兩個基本的縱橫交叉的模式。各學科穿過地方院校的界線,各院校又反過來收拾各學科的亞群體在地方集合起來。”[2]這種院校和學科縱橫交叉的矩陣結構,即馬奇等人所言的“有組織的無序狀態”,是一種松散耦合的組織形式,具有開放性和流動性,有利于大學中的學科組織發揮大學的教學、科研等多重功能。
學科自身連續不斷進步變化的過程即學科發展,它既有量的變化也有質的變化,既包括科學知識體系的不斷分化整合也包括學科組織的功能復雜和結構變形的過程。大學中的學科發展有其客觀的運行規律和發展機制,科學發展的內在邏輯是影響學科發展的內部力量,也是衡量學科發展的根本標準。“大學中的學科是一個處在張力影響下不斷發展變化的學術組織,有其自身的系統結構和運行機制。組織的自適應行為、分叉、正反饋機制,各自的作用不同組合在一起,形成了學科發展的動態平衡機制。”
學科建設則是不同主體(特別是政府)根據學科發展規律,結合社會需要和自身實際,采取一定的手段或措施促進學科發展和學科水平提高的社會實踐活動。作為大學的基礎性建設,學科建設有兩種形態,即學科知識形態的建設和學科組織形態的建設,其基本內容“包括調整學科布局、完善學科組織、確定學科方向、組建學科隊伍、建設學科基地、確立學科項目、建立學科制度、營造學科環境等。”[3]從結構要素上看,學科建設包括內在性要素和外顯性要素。內在性要素包括學科研究方向、師資隊伍、研究基地。
研究方向是學科建設過程中長期形成的穩定的研究領域。師資隊伍是從事教學和研究活動工作人員的集合,包括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和其他教學科研人員,師資隊伍是學科建設發展的核心要素。研究基地包括國家級、省部級、校級科研基地,如實驗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等。外顯性要素是學科作為一個子系統在社會系統中外現的功能性要素,包括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和服務社會等。根據學科建設的主體和生成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學科建設模式分為市場主導型、政府主導型、學校主導型、知識內生型等。在西方,大學中的學科建設主要以科學知識發展為內在標準,大學中學術知識的創新性、優勢性和學術地位直接影響了大學學科知識建構和組織建構。而學科發展受到社會需求、政府的力量的影響。這種模式可以稱為學術自組織模式。
我國學科發展走了一條與西方大學不同的模式,它是以行政權力為主導的社會建構模式。重點學科建設正是我國行政主導型的學科建設模式的典型代表。我國高等教育是后發外生型的,在學科建設上,主要采用以行政權力為主導的社會建構模式。具體而言就是采用重點建設的方式,由政府主導,運用國家政策,通過評選、資助某些高校的重點學科,達到引導和推動高等教育系統的學科發展。所謂重點學科,“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部級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科技發展和國家財力的可能,在高等學校擇優確定并安排重點建設的學科。”
二、我國重點學科建設的基本特征
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學科制度安排,重點學科建設是政府部門根據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在大學中擇優確定一批優先發展的學科并進行重點投入重點建設[3]。它已經成為大學學科發展的重要制度,它與重點大學建設、重點實驗室建設一樣,是我國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5]。從學科建設層級上看,有國家重點學科、省、部、市級重點學科、校級重點學科;從學科建設類型上看,有特色學科、優勢學科、重點學科等。重點學科建設是包括重點學科的準入機制、重點學科的管理機制和退出機制等在內的一整套完整的學科運行制度。
其基本特征有:
第一,從政策主體看,重點學科建設具有行政性。國家重點學科建設運行30余年來,政府在政策啟動、政策執行和政策評估等方面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首先,國家對重點學科建設始終進行政策驅動和引導。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先后三次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下發政策文件,在全國高校范圍內評選國家重點學科。如1987年由原國家教委頒發的《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評選高等學校重點學科申報工作的通知》和《關于評選高等學校重點學科的暫行規定》;2001年,教育部頒布《關于開展高等學校重點學科評選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學校重點學科評選辦法》;2006年教育部頒布《關于加強國家重點學科建設的意見》和《國家重點學科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
在三次政策文件中,均明確規定了重點學科遴選的原則、范圍、條件、方法和資助形式,并對重點學科管理的主體和職能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其次,政府在政策實施過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執行模式。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主要包括規定國家重點學科建設的建設目標、建設原則、建設條件和建設規劃,對全國國家重點學科進行整體布局等等,是重點學科建設的宏觀管理部門。各省市自治區政府是本區域的學科建設的主體,其教育工作部門(主要是各省學位委員會)結合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在不同階段的發展需要,落實執行國家重點學科建設的政策、組織申報和管理本區域國家重點學科,并通過學科建設標準、學科布局、學科服務經濟的能力等多個方面對本區域重點學科規劃和結構布局,組織實施省級重點學科的評選、實施和評估,對各高校重點學科建設進行指導,這是重點學科建設的中觀管理部門。各高校在政府部門的指導下,積極申報重點學科,并按照政府部門的規劃和建設原則、方法對本校學科進行規劃、組織和建設,組織本校重點學科的評選、管理和評估,是重點學科建設的微觀管理和執行機構。
第二,從政策過程看,重點學科建設具有封閉性。所謂重點學科建設的封閉性是指重點學科建設政策與外部政策環境的能量和信息交換甚少,同時政策的整個實施過程流動性差,缺乏優勝劣汰的政策機制。從政策的信息公開機制看,由于缺乏客觀的社會專業評估機構和社會認可度高的客觀性強的學科評選標準,國家對重點學科的評審以政府指定為主。這樣,高校的水平層級和地位而不是學科發展自身的客觀評價標準成為了遴選重點學科的標準。
這也造成重點學科建設的科學性比較欠缺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國重點學科的建設領域的退場機制作用不明顯,重點學科建設猶如一個自由入口卻沒有出口的鴿籠,把各個重點學科圈起來單獨建設、單獨發展,相互之間各自為政,老死不相往來,形成了所謂的“鴿籠效應”,進一步固化了學科壁壘,導致重點學科之間、重點學科與一般學科之間缺乏必要的資源和人員的交流共享,影響了學科建設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第三,從政策資源看,重點學科建設具有榮譽性。不論是國家重點學科還是省級重點學科、校級重點學科,重點學科的名號不僅具有學科的物理學意義,也具有學科的政治學意義。它內嵌著各種各樣的學科發展資源、游戲規則、學術權威。一所大學擁有國家重點學科、省級重點學科,意味著這所大學占據了相應的位置和權力——一個有權力獲得有價值資源的位置[6]。重點學科作為一種身份榮譽,對內吸引和凝聚學科成員,對外具有社會信用,從而產生社會感召力。重點學科的身份一方面由于其凝結的學科發展資源,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表現為社會資本,并可以轉化為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從而顯示其社會地位。另一方面,重點學科的身份作為組織運行的游戲規則,將重點學科與一般學科進行區分和隔離,居于其中的內部成員獲得了身份感,并由此不斷激活其維護自身地位和身份的使命感。
由于組織的自利性,為了維護其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本——身份榮譽,重點學科獲得者不斷強化對自身有利的規則和行為,而對后來者設置了越來越高的門檻,以達到維護和鞏固其自身利益的目的。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到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就反映了重點學科評審中的強烈的身份認同和排斥行為。而政府部門為了照顧后來者的利益,不得不設立新的名號和榮譽,以維持利益的動態平衡。以至于第三次國家重點學科評審不得不設置了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和二級學科國家培育學科等三種類型。目前,盡管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已經廢止,但是該制度所采用的重點建設做法已經成為影響學科建設發展的基本做法,如“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各省市和高校的“重點建設學科”、“優勢學科”等均受到重點建設思路的影響。“重點學科點的評選和建設和‘重中之重項目相攜而來,是‘重中之重的補充,同時也是‘重中之重的利益緩沖區。但是,現在看來,重點學科點的評選和建設的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其對重點建設思路的發展。”
三、體系化同構:重點學科建設在H省的歷史變遷
建國以來,國家層面的重點學科建設經歷了30余年的歷史。從新中國成立到1985年,盡管我國指定性重點大學政策已蘊含著國家有區別的資助和扶持,但總體而言不是制度化的、專門化的項目管理,只是孕育了重點建設某些重要特征。從1985年至1992年是確立期,我國組織了第一次大規模的國家重點學科建設評審,采用了項目管理的制度,對全國重點學科進行管理,形成了完整的“國家級——省部級——校級”重點學科建設體系[8]。發展期是1993年至2014年,“211工程”和“985工程”均將重點學科或一流學科建設納入其中。同時,國家啟動了第二次、第三次重點學科評審,從重點學科評審的目的、條件、方法、程序等諸多方面均做了詳細規定,增加了重點學科評估形式和重點學科的類型與范圍,在制度上得到了完善。2014年以來是轉型期,處于簡政放權的需要,2014年國家取消了國家重點學科評審制度。與此同時,教育部推動了行政審批改革,推動了建立在高校自愿參與力圖體現第三方評價的學科評估。
建國以來,學科建設始終是政府主導有目的、有計劃的調整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過程。H省地處中部地區,經濟實力較強,居全國前列,第二、第三產業發展迅猛,是人口大省、教育大省。對H省而言,高校重點學科建設是H省政府以國家重點學科建設為指導,根據H省具體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而制定H省高校重點學科發展與建設規劃。這是一個體系性的系統同構過程:在這一建設過程,H省重點學科建設既沿襲了國家重點學科建設的做法,同時在實踐中也有部分的創新。H省高校重點學科建設的歷史也分三個階段,即初始期、發展期、轉型期。
(一)初始期(1985年至1993年)
在《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頒布之后,國家鼎力推進宏觀教育體制改革和重點學科建設。在此政策指引下,H省政府教育工作部門和地方高校高度重視。“一方面,H省高校積極參與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建成了一批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為建設高水平學科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在省教委的指導與組織下,H省啟動了省級重點學科的評選工作,對一批省級重點學科進行重點建設,逐步形成了兩級重點學科建設相互促進、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高校的模式。”[9]也就是從一開始起,H省重點學科建設就與重點實驗室建設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1991年經H省教委批準,6所省屬高校的15個學科成為H省“八五”期間第一批省級重點學科,獲得了省財政廳和省教委重點學科建設資金640萬元的支持,這15個學科對H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與此同時,為推進國家重點學科建設,H省先后對重點實驗室、實驗基地進行了財政支持,推動了W大學、HK大學、WL大學和HN大學等4所高校成功申報7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這些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為這些高校的相關重點學科建設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質保障。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在H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推動下,H省重點學科建設開始了新進程,其學科建設的基本思路、基本程序和條件積累,為此后省級重點學科建設奠定了基礎,也促使H省認識到了學科建設重要性,各高校從此開始了重點學科建設的工作進程。
(二)發展期(1993年至2014年)
1993年,在《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黨中央提出了“為了迎接世界新技術革命的挑戰,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辦好100所左右重點大學和一批重點學科、專業,力爭在下世紀初,有一批高等學校和學科、專業,在教育質量、科學研究和管理方面,達到世界較高水平”的決定。黨的十五大提出科教興國戰略,并在十六大后實施《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由此,高等教育按照“鞏固、深化、提高、發展”的工作方針,出臺了眾多重大改革項目,如211工程、985工程。2010年出臺《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以公平和質量為主題,改革高等教育,“以重點學科建設為基礎,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啟動特色重點學科項目”。這段時期,政府提出以創建一流大學為戰略目標,凸顯學科建設、尤其是重點學科建設在高等教育發展改革中的作用。
在科教興國的戰略指引下,H省充分認識到高教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和特殊地位。1993年H省人民政府提出“充分發揮科技、教育優勢,把科技、教育優勢更快更好地轉變為經濟優勢。”H省成立了省學位委員會,統籌全省學科建設工作,根據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設置學科標準,優化學科布局,指導學科服務經濟社會等方面。
H省在90年代提出“高水平大學建設工程、省屬高校國家重點學科建設工程、省屬高校重點學科提升計劃、省屬高校重點學科培育計劃”等四大工程,其中高水平大學建設工程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積極實施985工程,對W大學和K大學等重點大學爭創世界高水平大學;第二層次,積極實施211工程,支持其他部委屬高校:L大學、D大學(武漢)、N大學、S大學、C大學等爭創國際知名、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第三層次,重點建設具有較高辦學水平和鮮明學科特色的ZM大學和省屬高校爭創國內知名高水平大學。
為積極配合國家重點學科建設工程,2011年H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H高等學校學科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并提出:“通過5年建設,基本形成具有國際一流、國內知名、省內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學科體系。大力支持W大學、K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積極支持部委院校、省屬重點高校、軍事院校爭創國內知名高水平大學;重點支持10~15所省屬高校爭創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力爭“十二五”期間,進入ESI(基礎科學指標)排名世界前1%的學科數達到30個左右,其中進入前200位的學科數達到10個左右,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學科(群);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達到35個左右、國內前5名的學科達到45個左右;在省屬高校重點建設50個左右省級重點學科,創建國家重點學科、重點科研平臺。”[10]
H省在配合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同時,包括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以國家和行業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重大需求為導向,圍繞國家科技發展戰略和學科前沿,從屬于211工程建設學校但不屬于985工程建設學校中選擇一批學科進行重點建設,打造一批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國家重點學科、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計劃,積極謀劃和打造省級重點學科建設平臺。將省級重點學科評選范圍從省屬院校拓展到部委屬院校,將省級重點學科的評選分為H省省屬高校省級重點學科、部委屬高校省級重點學科2個類別,并進行了4次省級重點學科評選工作。
2008年H省在全國首次進行了高校優勢學科、特色學科評選,共評出優勢學科76個(一級學科23個、二級學科53個)、特色學科66個(一級學科6個、二級學科60個)。在《H省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中,提出,“大力推進重點學科建設和特色優勢學科建設,支持部委屬高校建設10個左右一流學科,支持省屬高校重點建設50個左右的重點一級學科。”2008年,共選出省級重點學科289個,其中一級學科99個,二級學科190個。
(三)轉型期(2014年至今)
2014年國家取消重點學科評選,H省重點學科建設轉而主要以雙一流建設、學科評估為重點內容進行。H省取消了國家重點學科評審,啟動了雙一流建設的實施方案。2016年12月,H省頒布《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實行政府主導、高校主責、地方參與、企業融入、項目引領、擇優擇需、動態調整,重點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全面提升湖北省高等教育整體實力、區域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其建設目標為:“
第一,一流大學建設。到2020年,力爭10所以上大學進入全國百強,至少5所大學列入國家層面開展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到2030年,至少2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至少10所大學進入國內一流大學行列,力爭更多高校進入全國百強。到本世紀中葉,H省世界一流大學、國內一流大學的數量位居全國前列。
第二,一流學科建設。到2020年,6個以上的學科領域進入基本科學指標數據庫(ESI)全球同類學科前1‰,20個左右進入前200位,70個以上學科進入前1%,在全國學科評估中,排名第一的學科數占全國總數的10%左右,60個左右學科進入前5名,120個左右學科進入前30%。到2030年,H省高校更多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國內一流行列。到本世紀中葉,H省世界一流學科、國內一流學科的數量位居全國前列。”[11]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此階段的重點學科建設的建設,已有三大變化,第一,世界一流學科(以ESI為指標)的建設目標有較大提高:從2011年提出的進入前1%的學科從30個增加到70個,而進入全球前200位的學科由10個增加到20個;另外提出6個以上學科進入ESI前1‰。第二,對國內一流學科的建設目標有較大變動:從2011年提出的以國家重點學科更改為全國學科排名。第三,在資助方式上,鼓勵政府、高校和社會多方參與雙一流建設,通過設立政府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和獎補資金、爭取政府債券資金等方式,繼續實施“省屬高校優勢特色學科(群)建設工程”,向承擔雙一流建設任務的重點學科傾斜。
四、非均衡與趨同性:重點學科建設對地方高等教育系統的影響
(一)重點學科建設加劇了地方高等教育系統的非均衡性
所謂非均衡性是指某一區域或系統中學科發展過程中呈現結構性的非均衡性穩定,表現為學科建設中的差異化資源占有。“重點學科評選實際上是對既有高校分層結果的檢驗與確認,同時又促使高校在新的發展平臺上進一步分層。為搶占先機,爭奪資源,高校尤其是具有一定實力的中央部委所屬重點高校,自然會競相追逐重點學科的入選,以使自己獲得更有利于生存與發展的優勢資源。”從而推動了地方高等教育系統的非均衡發展。
1.國家重點學科資源在地方高等教育系統不同層次高校的非均衡分配
國家重點學科凝聚著個體資源、組織資源和社會資源,政府在不同高等教育層級分配國家重點學科資源時既有先后順序、也有權威等次差異。政府在分配國家重點學科資源時的先后順序體現在,政府的國家重點學科資源分配融入了政府的價值性賦予,即國家發展越急需的學科,其賦予的價值就越大,也意味著政府投入給該學科的資源就越多。從國家重點學科分布看,目前H省國家重點學科高校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7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26個(含一級學科覆蓋的68個二級學科),居全國第四位。這17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主要分布:工學12個,占70.59%;理學2個,占11.76%;經濟學、農學和管理學各1個,各占5.88%。
126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中工學50個,占39.68%;理學26個,占20.63%;經濟學11個,占8.73%;醫學9個,占7.14%;法學7個,占5.56%;管理學6個,占4.76%。上述分布清晰表明,國家在工學、理學、醫學等自然科學類重點學科價值投入比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人文社會科學類的價值投入更多。而據有關研究,2003年至2005年,158個國家重點學科所獲得的研究經費中,自然科學類學科成員平均研究經費量為12.6萬元,人文社會科學類學科成員的平均研究經費量為0.87萬元,自然科學類學科教師與人文社會科學類教師的人均研究經費量之比為14.48:1[9]。
政府在分配重點學科資源時也存在權威等次差異。這種權威等次差異體現了政府在分配國家重點學科資源時,融入了政府對高等教育分層的學術權力授受關系。我國高等教育系統是一種體制性的權威等級系統,居于塔尖的是985工程學校,211工程學校次之,而后是非重點建設的一般高校,而居于底層的是職業院校和民辦院校。這種分布在區域重點學科分配過程中也同樣有所體現。從分布高?,重點學科主要都分布在985和211高校中,其中H省985高校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為12個,占70.59%,平均每所985高校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為6個;H省211高校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為17個,占100%,平均每所211高校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為2.42個。
H省985高校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為86個,占68.25%,平均每所985高校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為43個;H省211高校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為121個,占96.03%,平均每所211高校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為17.29個。其他高校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為0,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為5個,占3.97%,平均每個其他高校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為0.17個。
從學校所屬管理部門看,H省現有國家重點學科全部集中在11所部委屬高校中。
2.省級重點學科資源在地方高等教育系統不同層次高校的非均衡分配
在評選省級重點學科和培育省級重點學科時,地方政府對各類高校和各類重點學科的資源分配和價值賦予,一方面參考了國家發展戰略大方向,另一方面也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心緊密聯系。近年來,H積極構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作為我國中部和長江中游地區唯一人口超千萬人、地區生產總值超萬億元的城市,W市一直努力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力圖成為以中部地區的全國經濟中心、高水平科技創新中心、商貿物流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13];積極實施1+8城市圈、生態旅游圈、H長江經濟帶等經濟建設發展戰略,推進W市中部地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W東湖成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新技術開發區國家雙創示范基地、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
在這些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背景下,省級重點學科被視為H省重點學科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價值定位是緊緊圍繞服務H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點。因此,由于自然科學類學科在經濟發展中的功用和地位,省級重點學科在資源分配上占據了絕對的上風。
截止2008年,H省省級重點學科共有289個。從學科結構看,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中哲學2個,經濟學4個,法學7個,教育學3個,文學5個,歷史學3個,理學17個,工學36個,農學5個,醫學6個,管理學11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中,哲學4個,經濟學8個,法學16個,教育學4個,文學18個,歷史學1個,理學23個,工學59個,農學5個,醫學6個,管理學11個。學科類型上,自然科學類重點學科數量要遠大于比人文社會科學類重點學科的數量。
另一方面,由于高等教育的權威等次是政府授予的,因此,地方政府在進行省級重點學科資源分配時不可避免地接受了這一分配法則。從層次結構分布上看,985高校比211高校的重點大學分布優勢體現得更為明顯。H省現有省級重點學科中,985高校有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37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39個,平均每所985高校有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18.5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19.5個。211高校中有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66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74個,平均每所211高校有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9.43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10.57個。
其他高校共有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33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116個,平均每所其他高校有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1.17個,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4.14個。從學校所屬管理部門看,H省現有省級重點學科主要集中在11所部委屬高校中,占一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總量的70.71%,二級學科省級重點學科總量的44.74%。
(二)一般高校與重點高校學科建設的趨同性
與資源分配的非均衡性不同的是,一般高校和重點高校在學科建設組織結構上呈現出趨同性的特征。重點學科建設的組織管理模式,是一個以行政權力為主導的學科建設模式。行政權力和行政邏輯貫穿于整個學科政策過程;在學科建設呈現高度的分科化,學科建設自我封閉于外部制度環境;在資源分配上,學科建設以身份榮譽為依據。表4是H省一般高校學科建設管理組織與重點高校學科建設組織的結構表。從組織結構可以看出,一般高校與重點高校在學科建設管理組織機制上,都已專門成立了專門的學科建設辦公室、研究生院、科技管理部門和師資管理部門,并且在組織名稱上也高度相似。
與此同時,從學科設置看,呈現出大、全、同的學科趨同化特征。第一,所謂全,就是各校追求學科門類齊全:985工程高校W大學學科門類最齊全,其學科涵蓋了除軍事學以外的哲、經、法、教育、文、史、理、工、農、醫、管理、藝術等全部12個學科門類。在學科組織上,設有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理學、工學、信息科學和醫學六大學部35個學院(系);5個一級學科被認定為國家重點學科,共覆蓋了29個二級學科,另有17個二級學科被認定為國家重點學科;6個學科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4個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58個一級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有42個博士后流動站。作為國家部委院校但尚未進入211工程的院校M大學,同樣在學科門類上涵蓋了除軍事學以外的全部12個學科門類,19個一級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7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省部級一級重點學科9個,一級重點建設學科2個。
第二,所謂大,即每個一級學科布點大,即每個一級學科下屬二級學科授權點平均數,反映了學科覆蓋面的大小。從數據上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布點數,均在4.0以上:H大學碩士點布點數為6.59,WK大學碩士點布點數為6.0,F大學碩士點布點數為4.27,G大學碩士點布點數為4.17,M大學碩士點布點數為4.05。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布點數均在4.0以上,W大學博士點布點數為4.2,H大學博士點布點數為8.2;M大學博士點布點數為8.0;WK大學博士點布點數為5.14。
第三,所謂同,即同一層次學科建設類別及發展方向趨同化嚴重。例如,W大學、H大學、M大學為綜合性大學,其學科門類非常齊全,包含了除軍事學以外的所有學科。又例如,以H省重點學科為例,F大學、WK大學、H大學、G大學的材料科學與工程均為省級重點學科或特色學科,而化學、機械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學科也在這幾所大學中重點學科重復建設程度很高。
(三)非均衡性與組織趨同性的運行機制
之所以眾多地方高校出現學科建設全、大、同的特征,是因為地方高校將重點學科建設視為廣義學科建設的參照系,對其進行模仿。之所以進行模仿,從而使學科建設趨同,按照新制度主義的解釋,組織趨同性是組織合法性機制的表現。所謂合法性機制是指組織為了生存和適應制度環境的制度化機制,其目的是為了減輕外部環境對組織的沖擊。組織在 獲得合法性之后,組織的社會地位得到提升,組織的外部資源交換能力和生存能力都得到提升。根據迪瑪奇奧、鮑威爾和斯科特的解釋,高校組織趨同有自身特有的環境,即高校受技術環境的影響比較弱,而受制度環境的影響比較強。因此,高校學科建設管理組織趨同通常是三種機制交叉作用的結果:即強制機制、模仿機制和規范機制。
所謂強制機制,是指國家法令、法規和體制等具有強制性制度環境對各高校學科建設的影響,從而造成學科建設的組織趨同。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對大學學科建設自不待言,但體制性的影響,包括政策權力的權威性、高等教育管理的政治性,國家乃至地方重點學科建設正是運用強迫性的體制影響,迫使一般高校在學科建設過程中接受政府的影響,從組織、資金、人員等方面進行配備。
所謂模仿機制,是指在高校學科建設制度環境不確定的情境下,一般高校的學科建設只能以模仿成功高校的學科建設組織管理,從而獲得更多資源的過程。這種模仿包括競爭性模仿和制度性 模仿。所謂競爭性模仿是指向對手學習,取人之長,補己之短。而制度性模仿是指對社會上公認的好的制度化的組織形式或做法進行模仿,從而節省成本。重點學科建設領域從二級學科向一級學科逐漸覆蓋,重點學科建設的領域覆蓋幾乎各學科領域,從而體現學科建設上的“高、大、全”共有特征,即是重點學科建設政策引導的結果。這種政策誘導,客觀上推動了高校學科發展從綜合性和研究型大學學科建設路徑看齊。
所謂規范機制,是指高校學科內部長期進行訓練,從而形成了共同的思維觀念,即共享觀念,共享觀念成為社會規范,誘導其他學校的學科建設組織趨同。“作為一項建設制度,重點學科建設最初是在政府的倡導和推動以及國家重點大學的積極參與下,逐步形成、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充分體現了學科建設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建設規范。在學科建設實踐中,重點學科建設先進的學科理念、開闊的建設思路和較為完備、規范的建設體系,逐漸被廣泛意義上的高校學科建設所接受和認同。雖然,就一般高校或高校的一般學科建設而言,并不完全適用重點學科建設的標準和要求,但重點學科建設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影響力以及由政府所賦予的合法化的建設機制,最終使重點學科成為學科建設積極的內生變量,使重點學科建設制度成為廣義的學科建設制度的參照系。”
政府主導的重點學科建設實施30多年來,通過示范、聯動等機制為獲得重點支持的高校學科建設帶了資金投入、軟硬件建設,聚集了大量人才和社會資源,獲得重點支持的高校的學科優勢不斷增強,為創建世界一流學科打下了堅實基礎。1995年到2005年,我國有26所高校共計75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而2005年至2015年10年間,我國則有168所高校(不包括港澳臺地區高校)共647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高校ESI學科在全球排名大幅上升[14]。但是,由于強制機制、規范機制和模仿機制的交互作用,一般高校(主要是地方高校)在進行學科建設由于政府權力的介入,不斷學習模仿重點學科建設的機制,一般高校對重點高校的模仿在不斷加劇,推動了一般高校和重點高校在學科專業發展的趨同性,導致其學科專業發展無法顧及自身實際,而呈現行動的盲目性和被動性。
因此,政府在進行學科建設規劃和發展的過程中,需要進行從學科發展的內在邏輯出發,減少行政干預,引入市場和社會機制,推動一般高校和重點高校學科發展不斷走向正軌。
參考文獻:
[1] 馮向東.張力下的動態平衡:大學中的學科發展機制[J].現代大學教育,2002(2):67-71.
[2] [美]伯頓·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統[M].王承緒,譯.杭州:杭州大學出版社,1994:6.
[3] 羅云.中國重點大學與學科建設[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46.
[4] 翟亞軍.大學學科建設模式研究[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1:17.
[5] 張應強.精英與大眾——中國高等教育60年[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152.
[6] 周守軍.國家重點學科結構的內嵌性與非均衡性分析[J].中國高教研究,2010(8):51.
[7] 張國兵.高等教育重點建設政策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42.
[8] 王建華,朱青.我國大學重點學科建設制度變革的路徑[J].山東高等教育.2014(2):2.
[9] 韓習祥,等.湖北省學科建設戰略發展研究[M].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87-112.
[10] 湖北省教育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北高等學校學科建設的意見》的通知[EB/OL].(2011-12-26).
[11] 湖南省辦公廳.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實施意見[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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