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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刊發如何看待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

發布時間:2014-12-14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

摘 要: 論文摘要:近年來,云浮市金融業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中央、省有關經濟金融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積極探索推進金融業改革發展,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強化金融服務效能,改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和發展金融產業,努力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促進了金

  論文摘要:近年來,云浮市金融業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中央、省有關經濟金融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積極探索推進金融業改革發展,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強化金融服務效能,改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和發展金融產業,努力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促進了金融工作快速發展,為云浮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本文選自:《中國資產評估》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主辦單位: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國內刊號:CN 11-3768/F,國際刊號:ISSN 1007-0265。本刊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政策法規,加強評估理論與技術方法的研究,提高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執業技能與道德規范,推動資產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優化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意義

  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筑巢引鳳,資產良性循環,有利于促進金融業的發展,帶動云浮市地區的經濟和諧發展。反之,惡化的金融生態環境會導致當地企業缺乏競爭力,經濟落后。因此,在當前經濟發展階段,優化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對于促進云浮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有利于促進云浮經濟和諧發展

  金融是社會經濟環境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云浮為欠發達地區,大型企業較少,中小型企業欠多,傳統的計劃經濟和根深蒂固的經濟觀念嚴重影響云浮的經濟發展,優化云浮金融發展無疑是促進云浮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通過有效措施改善地區金融發展,有助于招商引資,引進新的經營管理模式,優秀的經濟發展模式,大大促進了云浮經濟和諧發展,對建設和諧社會具有極大的推動和示范作用。

  (二)有利于提高云浮金融業整體競爭力

  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直接影響著資金的優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最終影響著儲蓄向投資的轉化程度。云浮金融市場不完善,導致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不夠。優化云浮金融生態環境,可以培育市場參與主體,促進主體行為的市場化和需求的多元化,增強市場主體的誠信意識和風險意識,提高市場透明度,從而增強金融對云浮經濟的支持力度。

  (三)有利于促進云浮內外企業強勢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

  市場經濟條件下,良好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反饋出當地企業發展的盛衰,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吸納大量資金,資產良性循環,扶持中小企業,壯大大型企業,當地企業強勢發展,為企業走向世界提供了堅強的后盾。

  二、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現狀

  (一) 云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概況

  根據云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2011年全市實現生產總值(GDP)492.09億元,比上年增長14.3%。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22.19億元,增長5.8%,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為10.2%;第二產業增加值218.52億元,增長26.1%,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為75.1%;第三產業增加值151.38億元,增長6.3%,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為14.7%。三次產業結構為24.8:44.4:30.8。在第三產業中,批發和零售業增長7.3%,住宿和餐飲業增長2.7%,金融業增長5.3%,房地產業增長6.1%。民營經濟增加值317.75億元,增長15.2%。

  2010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為394.27,比上年增長13.8%。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02.06億元,增長5.8%;第二產業增加值159.3億元,增長21.4%;第三產業增加值132.91億元,增長10.1%。當年人均GPD達到16117元,比上年增長12.3%。第一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9.7%;第二產業貢獻率為64.9%;第三產業貢獻率為25.3%。

  2010年、2011年云浮地區生產總值見表1所示:

  表1 2011、2010年云浮地區生產總值

  指 標 2011年(億元) 2010年(億元) 比上年增長(%)

  地區生產總值 492.09 394.27 14.3

  第一產業 122.19 102.06 5.8

  第二產業 218.52 159.3 26.1

  工業 195.42 141.0 27.3

  建筑業 23.11 18.3 16.6

  第三產業 151.38 132.91 6.3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11.07 9.77 4.9

  批發和零售業 29.96 25.02 7.3

  住宿和餐飲業 10.57 9.99 2.7

  金融業 8.61 7.26 5.3

  房地產業 20.42 19.31 6.1

  營利性服務業 32.42 30.79 5.0

  非營利性服務業 38.32 35.17 8.2

  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105.6%,高于上年2.4%。2010-2011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見表2所示:

  表2 2010-2011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指 標 2010年(%) 2011年(%)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103.2 105.6

  食 品 105.2 108.6

  煙酒及用品 102.2 101.6

  衣 著 94.5 94.0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101.8 103.8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103.2 103.0

  交通和通信 100.8 101.1

  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101.4 101.8

  居 住 105.4 111.3

  (二)云浮市金融發展狀況

  據云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2011年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為581.65億元,比年初增加94.73億元,增長19.5%;其中,單位存款余額160.58億元,比年初增加33.43億元,增長26.3%;儲蓄存款余額達396.41億元,比年初增加52.5億元,增長15.3%。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333.17億元,比年初增加54.83億元,增長19.7%。其中,短期貸款余額90.97億元,比年初增加5.49億元,增長6.4%;中長期貸款余額240.93億元,比年初增加49.21億元,增長25.7%。2010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達到486.93億元,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69.53億元,年均增長18%。信貸支持力度加大,2010年末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達到278.34億元,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81.24億元,年均增長23.5%。存貸比57.16%,比“十一五”期末提高12.49%。銀行資產質量明顯改善,2010年末不良貸款余額9.62億元,不良貸款率3.46%,分別比“十五”期末減少17.05億元和下降24.06%。

  (三)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現狀分析

  1.銀行業的存貸款增長迅速

  從云浮市金融發展狀況的上述數據進行分析,云浮市銀行業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各項存款增長迅速。經營效益大幅提高,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扭虧為盈,2010年實現利潤6.75億元,比“十一五”期末增加7.39億元。銀行業改革穩步推進,發展了新的銀行機構,成立了郵政儲蓄銀行云浮分行和廣東發展銀行云浮支行;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大進展,轄內5家聯社成功兌付央行票據8.84億元, 2010年末全市農信社股本總金額達到2.13億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長85%。

  2.政銀企合作得到加強和鞏固

  (1)建立完善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獎勵機制,引導、鼓勵和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特別是2009年初與四大商業銀行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簽訂5年內共授信566.8億元的政銀戰略合作協議,至2010年末共落實簽約信貸資金219.04億元,占授信總額的39.4%,有效地緩解了全市經濟建設尤其是重大項目建設資本金緊張的局面,為經濟轉型升級和加快發展提供了推動力。

  (2)制定了一系列指導文件,通過建立項目、企業融資信息數據庫,建立信貸支持綠色通道,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參與服務重點項目建設、五大百億產業集群項目建設、產業轉移園區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

  3.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建設初步見成效

  (1)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金融機構。確定了東莞農商行為新興縣新城鎮村鎮銀行主發起銀行,并按廣東省要求抓好籌建工作;新興縣、云城區小額貸款公司至2010年末貸款余額4786萬元,其中涉農貸款余額共3317萬元,累計發放小額貸款218筆,總金額8061萬元,沒有發生違規發放貸款事件。同時,結合實際,爭取省金融辦特批開設在雙轉移園區的小額貸款公司。

  (2)設立以郁南縣為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并取得階段性成效,設立了全省首個縣級綜合性征信中心,解決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信息不對稱問題;設立政府性擔;,實施金融扶貧;創新金融服務產品,滿足農村發展多層次的資金需求。

  4.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實力顯著提高成立了銀行業協會和保險行業協會,加強銀行業和保險業的行業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與人行云浮中支、銀監分局等部門及轄內金融機構的工作協調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依法打擊各種逃廢金融債務和金融違法犯罪活動,提高金融監管和處置能力,轄內金融秩序平穩正常,安全運作。繼續做好歷史遺留金融風險處置工作,全面完成3家城信社的退出市場工作,歷史遺留金融風險已基本解除,金融生態環境得到不斷優化,維護了金融“不添亂”的良好氛圍。

  三、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存在問題

  近年來,云浮市對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和改善做了大量的工作,啟動了社會信用建設工程,進一步促進了云浮金融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但還遠未達到自我調節、自我優化的良性發展狀態,與珠三角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嚴重了金融的健康發展,影響了金融支持經濟發展作用的發揮。因此,云浮市生態環境仍舊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1.金融產業占GDP比重偏低,金融產業發展主要依靠規模擴張和金融資源投入,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地方金融機構實力不強,未能有效地使用金融資源,金融發展與云浮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不夠充分。

  2.區域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金融資源在區域和城鄉分布不均衡,個別縣(市)存貸比偏低,直接融資比重有待進一步提高,仍存在中小企業和“三農”等金融服務不足的問題。

  3.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提高法制環境和執法效率。一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云浮市部分地區或多或少的依然存在。在對企業改制、重組的過程中,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過分強調局部和自身利益, 行政占主導地位, 偏離了依法行政的正確軌道, 銀行基本上沒有“話語權”, 只能被動接受企業改制、重組的結果, 嚴重侵害了金融企業的合法利益。二是金融執法環境欠佳。執行難和保全難問題困擾著銀行債務的執行效果。法院的判決書僅僅停留于紙面上的效力, 銀行得到的往往是一紙勝訴的判決書而不是債務人的現金, 銀行勝訴率高, 最后執結率偏低, 造成很多債權案件“ 輸了官司賠錢, 贏了官司也賠錢”, 這抑制了銀行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

  4.金融產業發展方式轉變相對緩慢。金融產業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金融業務過度依賴信貸中介、證券經紀等傳統業務,投資銀行、融資租賃、信息咨詢等現代金融業務發展不足,對人民群眾財產性收入增長的貢獻有待提高,服務社會發展的金融綜合功能有待加強。

  四、優化云浮市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議

  (一)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

  1.以試點為基礎,有序推進云浮市信用體系試點市建設。一方面,抓好試點的鞏固和提升,重點加強征信中心服務平臺建設,總結和推廣“勿坦模式”信用村創建工作,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和信用環境;繼續創新和推廣金融扶貧模式,為貧困戶發展生產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另一方面,抓好云浮市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市創建工作,大力推進信用云浮成長工程,基本建成覆蓋市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的總體框架和運行機制。

  2.抓好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示范點工作。通過探索以規范行政行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發展中介服務體系、維護金融債權、優化融資結構為主要手段,不斷優化縣域、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使金融安全得到保障,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好轉,最終形成經濟和金融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為特征的縣域金融生態環境。

  3.抓好培育新型農村金融組織試點工作。一是加快村鎮銀行籌建工作步伐。二是繼續擴大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使小額貸款公司基本覆蓋各區域。同時,根據各區域實際,爭取省金融辦支持適當增加小額貸款公司名額,滿足市場對小額信貸的需求;支持具備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支持符合條件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以成本較低、風險可控的方式加入區域和全國支付系統、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二)完善地方金融市場體系

  1.進一步推進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堅持市場化原則,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引導農村信用社轉換經營機制,明晰產權關系,保持法人地位長期穩定。通過加強非現場監測、現場檢查等方式,進一步加強農村信用社改革票據兌付后的檢測,著重引導農村信用社加強對“三農”的服務力度。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的改制,抓好農信社股權改造工作。進一步深化農信社產權改革,重點抓好農信社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工作,其他農信社在條件成熟時逐步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更好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配合省政府做好深化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強化省聯社云浮辦事處行業服務職能,弱化行政管理職能,著力培養農村信用社自律管理能力。

  2.建立發展地方擔保體系。在整頓規范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基礎上,做好新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展工作。建立健全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制度,完成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市場監管工作;制定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發展政策;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增資擴股,提高融資擔保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融資擔保領域,開展銀行承兌匯票、出口信用證押匯、小企業設備按揭貸款擔保、訴訟財產保全擔保及轉貸服務等融資擔保業務。探索建立新型農村貸款擔保模式,推行農戶聯保、農戶互保、合作組織擔保等多種信用保證方式。

  3.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一是按照培訓一批、改制一批、輔導一批、報審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計劃進行梯度扶持,加大對上市后備企業的培育與指導力度,加快中小企業改制上市進程。二是繼續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采取“分別負債、統一擔保、集合發行”的方式,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短期融資債券,滿足企業融資需求。最后是推動銀行機構合作開展銀團貸款業務,探索推進支票授信業務試點,開展新型融資租賃業務和產品創新,有效增加對大型項目和重點產業的信貸投入。

  4.推動城市間金融資源整合。繼續推動城市間金融合的落實,實現粵西金融資源共享、聯動發展,構建功能完善、協調發展的區域資金融通網絡和金融服務體系。

  (三)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1.繼續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國家和省已出臺的金融支持政策,進一步緩解重大項目建設資本金緊張的局面;不斷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做大做強,確保貸款資金有效進入重點工程建設實體,為政銀合作夯實基礎。

  2.創新融資方式,強化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一是開展供應鏈金融模式創新,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和風險分散、補償機制。二是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建立創新中小企業信貸服務模式,創新金融產品和業務方式,進一步加強信貸投放,滿足中小企業和農戶的多元化資金需求,進一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三是探索財政稅務政策引導下的利益激勵機制,通過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四是積極推進科技金融結合工程。引進風險投資資本,設立科技風險投資引導資金,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融資。

  3.加快農村金融發展,提高金融服務“三農”能力。一是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積極支持全市農村改革發展試驗區建設,建立有效增加農村資金供給的信貸體制和融資機制,通過不斷優化農村金融網點布局,增強網點服務和輻射功能,加大對偏遠地區自助設備的投入和銀行卡的推廣力度,提高涉農信用卡授信率,促進農戶小額貸款業務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二是引導建立完善縣域內銀行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且涉農貸款每年增幅不低于各項貸款增幅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有效增加縣域信貸投放。三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創新信貸擔保方式和增加擔保品種,積極推廣“公司+農戶”、“公司+中介組織+農戶”、“公司+專業市場+農戶”等信貸模式。拓寬農業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優質涉農中小企業發行銀行間集合票據和債券。

  4.營造、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1)大力推進信用云浮成長工程。在已建立征信中心的基礎上,加快中心運營制度建設,突出信用披露、信用征集、信用使用、信用管理、個人隱私權保護等重點;規范政府部門行業之間的信用信息體系和信用體系,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全面推廣“勿坦模式信用村”創建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創評標準程序,健全誠實守信的激勵機制、違約失信的約束機制;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層治理基礎,推進農村黨建和農村經濟發展,為金融構建一個安全、健康有序的生態環境。

  (2)建立健全金融監管機制,維護金融安全穩定。一要不斷完善“一行一局”(即人行、銀監分局)的監管體制,建立健全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強化綜合監管,形成良性互動,嚴控交叉性風險。二要堅持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強化金融監管手段,提高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的效率,增強行業監管的系統性、連續性。三要繼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指標和金融穩定監測指標體系,建立健全金融風險應急機制和防控預案,增強化解系統性風險和處理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四要發揮各類金融機構防范金融風險的主體作用,加強內控管理,特別是建立地方中小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防范金融風險定期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各類信用風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五要完善金融調控監管服務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兩局一行”(即金融工作局、銀監分局、人行)新型地方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協調機制。六要發揮金融行業協會的規范自律作用,增強行業自律、規范執業行為,避免惡性競爭,維護行業秩序穩定。

  (3)建立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評價機制,發揮地方政府改善金融生態環境的主導作用,督促各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建立金融業對地方經濟貢獻的評價制度,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綜合評價各金融機構對支持本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貢獻,繼續實施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激勵機制,推動金融產業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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