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9-21所屬分類:文史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 要〕本調查在對非遺的概念及現狀的調查基礎上,分析了遼寧省高校大學生對非遺保護的認知度及傳承的意識,為做好相關非遺保護工作和教育提供了方向。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認知情況;保護措施 2003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摘 要〕本調查在對非遺的概念及現狀的調查基礎上,分析了遼寧省高校大學生對非遺保護的認知度及傳承的意識,為做好相關非遺保護工作和教育提供了方向。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認知情況;保護措施
2003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問題逐步成為全世界的焦點。我國也從多方面開展了非遺的保護工作,如建立國家級的非遺代表作名錄體系,確定 40 個國家非遺保護試點項目,并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取得了豐碩成果[1]。
一、調查背景及現狀
“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概念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為完善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體系,作為與物質性、遺址性、建筑性文化遺產相對應、對稱的概念而提出的。2005 年 5 月我國頒布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其中第二條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 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直觀的講“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在特定民族、民間、某地區或群體中世代傳承下來的,而且有較大影響并具有突出的歷史價值和科學價值的文化表演形態,或者是瀕于絕跡的民間藝術活動形式以及需搶救的民族民間文化。
近年來,我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積極推動非遺保護傳承,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增強非遺的生命力和影響力。遼寧作為文化底蘊豐富的省份,共擁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100 多項。然而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這些珍貴的文化正在一點一點流失,淡出人們的視線。為減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流失,我們對遼寧省大學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認知度進行了調查,便于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調查分析及建議
1.調查分析
回收的調查問卷數據主要顯示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93.15%的大學生對于非遺處于了解一點或者根本不了解的狀態,87.67%的學生反饋,大多數高校極少甚至沒有舉辦非遺相關的活動,這是導致當代大學生缺乏非遺知識的原因之一。當代大學生更多的是“我聽說過、我知道但不了解”,造成了調查的將近 300 人中僅有 16%的人知道我國文化遺產目錄的準確信息,而對于“第一批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更是知之甚少。
(2)對于非遺的保護問題,83%的大學生認為是全體公民的責任,大家應共同去守護。保護非遺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還是人們對于非遺及傳統文化重視程度不夠,又沒有完善有效的保護機制,外來文化沖擊也使非遺保護增加了難度,繼承人需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傳承非遺,也是影響非遺保護的一個因素。
2.非遺保護的建議
(1)教育方面
增強大學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程度可以從教育和感化兩方面入手。教育方面,高校要認真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宣言》,改革教材和課程編制,在相關課程的教學中滲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感化方面,教育者要做好表率,率先加入到非遺知識的學習行列中。要充分利用假期社會實踐的機會,鼓勵學生深入家鄉開展非遺調研活動;學生可以成立非遺保護的社團,定期舉辦非遺保護的宣傳、展示、表演、交流等活動,提高大學生非遺的認知度和保護意識。此外,借助高校圖書館的資源、技術優勢,建立一個完備的網絡資料庫,把目前所有可以留存下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用文字、圖片、錄像、數據等科技手段詳盡記錄下來[2],使大學生有更多機會接觸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
(2)社會方面
國家相關部門應廣泛收集意見,盡早完善法律法規的制定及宣傳,讓非遺得到切實保護。用道德標尺約束大學生及公民的行為,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和電視網絡等途徑,以記錄片、科教片和各種文章來增強媒體的宣傳力度。扶持民間表演及展覽,扶助非遺申報和保護工作,組織各種公益活動,不斷糾正人們對非遺的錯誤看法。
相關論文推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對策探析
摘要: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本文從完善法律制度、拓寬知識產權范圍的立法層面,從引入“判例”制度、公益訴訟制度的司法層面,從重視對傳承人的保護、加強宣傳教育的實踐層面,構建起了較為完備有效的非遺法律保護體系,供業內人士參考。
三、非遺保護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文化、華夏文明的精華與瑰寶,迫切地需要我們去保護。然而比保護更重要的是傳承,只有不斷地傳承才能永保中華文明的血脈。文化是支持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 “社會資本”,任何民族都不應輕視自己的文化資源。就國內形勢而言,我們需要從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價值和道德資源,通過繼承傳統,古為今用。
傳承文化遺產,保護行將消失的傳統文化瑰寶,是高校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大學生應更多了解自己祖國的文明和文化,更好地傳承與發揚,提升民族自信,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榮使命。
通訊作者:滕洪軍
參考文獻
【1】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6
【2】陳倩,劉穎遷.高校在保護與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的對策研究[J].魅力中國,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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