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10-24所屬分類:文史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本文圍繞網絡技術對國際政治究竟帶來何種影響展開研究,以國際體系為著眼點,從排列原則、單元特性和能力分配三個方面考察了網絡技術的變革意義,認為網絡技術雖帶來一些新元素新現象,但其對國際體系變革的整體影響仍然有限。在排列原則上,網絡空間展現出
本文圍繞網絡技術對國際政治究竟帶來何種影響展開研究,以國際體系為著眼點,從排列原則、單元特性和能力分配三個方面考察了網絡技術的變革意義,認為網絡技術雖帶來一些新元素新現象,但其對國際體系變革的整體影響仍然有限。在排列原則上,網絡空間展現出多重權威結構并行發展的態勢。在單元特性上,網絡技術雖然使更多的非國家行為體參與到國際事務中,但國家行為體在網絡時代的國際體系中仍然扮演著主導角色。而從能力分配來看,網絡技術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傳統權力結構的現狀。在某種程度上,重新思考網絡技術與國際體系的互動關系,有助于科學審視網絡空間安全等新的難題。
【關鍵詞】 網絡技術,國際政治,體系變革
世界秩序正處在新的轉型中,部分是過去的延伸,部分則毫無先例。 在這些“毫無先例”的因素里,網絡技術發展無疑是當今時代的顯要變量。對于國際關系研究而言,如何彌合網絡技術帶來的新現象新特點與傳統理論框架之間的溝壑,成為檢驗理論有效性和推動理論創新的重要問題。國際體系是從宏觀層面把握國際關系整體運行規律的核心概念,因而也是思考網絡空間國際政治內涵理所當然的邏輯起點。當前,關于網絡技術變革性政治意義的論點日益增多。網絡技術發展是否意味著國際體系將迎來根本轉型。
一、網絡空間與國際體系變革:既有理論之爭
隨著網絡技術普及化和網絡安全問題日益凸顯,網絡空間對于國際政治的意義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圍繞網絡技術的變革作用出現了日益激烈的爭論。從軍事和戰略角度看,爭論的焦點在于網絡空間安全互動是否會徹底打破傳統的安全互動模式,從而為國際沖突增加新的刺激性因素。網絡攻擊,即通過網絡手段入侵和滲透他者的系統或設備,在本質上是由信息流動實現的,因此具有高度的瞬時性,并使得地理或距離的障礙變得毫無意義。
同時,對網絡攻擊及時準確溯源十分困難。 這些都為先發制人的網絡攻擊提供了激勵,使網絡技術被認為是破壞國際體系攻防平衡,并推動軍事力量朝向進攻占優轉化的重要動力。 而威懾、軍備控制等傳統安全機制則被認為難以在網絡空間有效施行。但另一方面,批評者認為上述觀點不過是依據網絡技術固有屬性做出的主觀臆斷,多少帶有技術決定論的色彩。實際上,網絡攻擊造成的戰略影響極為有限,也很難從根本上扭轉傳統的力量結構對比。加茨科(Erik Gartzke)指出,“這樣考慮的話……互聯網并不會帶來什么軍事上的革命,只不過會拉大現有國家間的權力和影響力的鴻溝。”
從政治和治理的角度看,網絡技術的民主效能也引發了廣泛爭議。網絡空間為普通人參與政治、發表意見并凝集群體力量創造了新的平臺,從其發展初期起便籠罩在一種“網絡即自由”的理想化情愫里,乃至于戴蒙德(Larry Diamond)將互聯網稱為“解放的技術”。 新世紀以來從東歐到西亞北非的一系列民主化運動,更加使這些學者對一場全球范圍的網絡政治革命篤信不疑。
如果網絡技術引發的民主效應真的是全球性的,那么將意味著國際體系內主導行為體的基本屬性和治理模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因此其效應將體現在體系層面而不僅僅是單元層面。反對上述觀點的人則認為,網絡技術同樣加固了政府的治理能力,威權主義國家有著多種多樣的方式來干預和控制網絡空間的政治生活, 甚至在成熟的民主國家里,網絡技術賦予大眾的民主權力也不過是一種幻象。 最后,從經濟和生產力角度看,網絡技術可能帶來生產方式的全新變革,特別是眾籌眾創的產業模式和以區塊鏈技術為依托的虛擬貨幣,或許將重塑人類創造和分配財富的方式。
在某種程度上,上述分歧仍在進一步擴大。 事實上,這些理論分歧都觸及了當代國際關系最頂層架構,即國際體系的特點與變革問題。網絡安全互動如果導致了國際沖突模式的根本性轉變,造成了新的戰略不穩定,或是改變了國際政治中權力的基本含義,那么都將意味著體系性的改變,即構成國際體系的基本原則和主導行為模式發生了改變。同樣,關于治理模式和生產方式的討論也涉及國際體系的根本特性。也就是說,關于網絡空間政治意義的探討在很大程度上都與體系理論直接相關。但現有的研究卻很少從體系層面對網絡政治的新態勢進行系統分析,也缺乏對網絡空間與國際體系互動關系的深入理解。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學者在探尋網絡政治的系統效應上做出了有益嘗試。例如,舒克麗(Nazli Choucri)將網絡空間視為與自然環境系統和人類社會系統平行的第三個互動空間,她認為網絡空間的許多特性,諸如瞬時性、非物理性、滲透性、流變性、參與性、匿名性和去責任性等,深刻挑戰了對當代國際關系理論、政策與實踐的傳統理解。“這些特性侵蝕了國際秩序的基本原則,例如主權、管轄權、邊界等”。
辛格(J. P. Singh)則將信息技術通過加深互動來改變全球政治中行為體身份和議題意義的能力稱為“元權力”,這種新的宏觀權力范式“能夠帶來多樣化的行為體和觀念,擴大公共領域,通過互動來改變全球政治中的行為體身份及其利益”。 但這些研究對網絡時代國際體系的變革并沒有給出全面的評估。如辛格所定義的“元權力”在某種程度上與布贊(Barry Buzan)等人所言的“互動能力”,或者魯杰(John Ruggie)所指的“交往密度” 具有相似之處,而后兩者并不能涵蓋國際體系的全部內容。因此,筆者認為,在網絡空間與國際體系變革之間需要建立起有效而系統的分析框架,以全面視信息時代國際關系基礎結構的延續與變化。
對于國際體系的分析,本文將沿用沃爾茲經典的三分模型,從排列原則、單元特性和能力分配三方面來分析網絡空間對國際體系的影響。但這種使用是有限度并有所調整的。自沃爾茲確立結構現實主義的基本主張以來,他關于國際體系的論述受到了來自不同學派的諸多批評。批評的核心在于他的體系理論對國際體系的構成要素理解過于狹隘。本文吸收了這些批評中的一些有益元素, 在使用沃爾茲分析框架的同時,與他關于上述概念的最初理解有著重要區別,這一點將在后文進一步說明。
二、網絡技術與國際體系的排列原則
排列原則是國際體系的首要特征,是關于系統內各部分安排的問題。 以沃爾茲為代表的結構現實主義認為國際體系處在平等國家組成的無政府狀態中,由于沒有超越其他國家的權威主體,體系內的國家必須遵循自助原則來確保自身安全。排列原則對于國際體系或許至關重要,但其他主流理論在排列原則的內容指向上卻莫衷一是。
自助原則下的國家行為體如同原子一般彼此孤立,但這些行為體同樣可能形成相互依賴的有機社會體系,使自助原則被互助原則所替代,行為體從相互排斥逐漸走向高度融合。 不平等的相互依賴可以構成一種權力關系。事實上,國際體系并不必然拒斥某種形式的權威,不同程度的等級制同樣是國際體系排列原則的可能形態。 在此基礎上,有學者進一步將國際體系的權威關系區分為四種類型,包括等級制、異質多元制、同質多元制和無政府狀態,并認為圍繞全球互聯網治理形成的機制安排便體現出多元制的特點。
去中心化被認為是網絡技術的核心屬性,但網絡空間作為一種社會技術體系,并不簡單地以無中心的分布式結構為全部內容。就政治而言,網絡空間的排列原則呈現多種形態并行發展的特征。
第一,網絡技術在某些領域的確增強了網絡空間的無政府性。這一點在兩類行為中表現得尤為明顯。一類是那些旨在規避國家法律法規束縛的活動,例如犯罪分子可以利用匿名通信技術(如Tor)構建的“暗網”,“自由地”進行毒品、槍支、人口販賣等非法交易。企圖顛覆政府的異見分子也常常采用類似方式相互交流或策動集體行動,以繞過政府管控。為網絡通信加密的技術其實是一把雙刃劍。
“密碼的力量保護公民在網上閱讀、匯款或購物,(但同時)密碼的力量也保障間諜、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使他們易于滲透、密謀或竊取”。 另一類則是通過自發合作能夠更加有效地實現共同目的的行為。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就是其中的典型,沒有中心化的管理方和操作方是這一技術的核心所在。部分國家和政黨甚至開始嘗試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選舉和投票之中。 這兩類行為都將網絡技術的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點發揮到了極致,并在很大程度上挑戰著傳統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權威形式。無政府結構在這些行為中得到了最有力的體現。
第二,在事關網絡空間日常管理的治理層面上,網絡空間的多元制態勢得到了維系甚至增強。受到網絡技術歷史發展的影響,“多利益攸關方”模式――即建立在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個人等多元行為主體共同參與基礎上的協作治理――成為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主導范式。 這種模式從全球角度而言并不公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在網絡空間的既得利益。
但當前維持全球互聯網正常運轉的核心功能,如資源分配、標準設立、內容管理,甚至于部分全球性網絡安全突發事件的解決,仍然是由多元行為主體共同承擔并實現的(表1)。在這些功能領域里,單一行為主體往往沒有絕對的排他權,協商與協調常常是問題得以解決的必要途徑。這就將多元制與等級制或無政府狀態區別開來,在網絡空間形成了一種共同參與但權力相對分散的排列結構。
第三,在高政治領域,特別是關系到國家軍事與戰略安全的問題上,等級化趨勢發展迅速,對整個網絡空間的運行也構成一定影響。隨著網絡沖突和戰爭的風險不斷加大,網絡空間成為陸?仗熘髧H政治博弈的又一新高地。在此背景下,各國均開始從立法、制度、政策、軍備建設等一系列環節加強對網絡安全事務特別是網絡攻防對抗的主權治理。這使得民族國家的傳統身份認同重新在網絡空間集聚,等級式的權威關系在網絡空間獲得了顯著發展。
當然,網絡空間的等級化發展尚不會產生超越國家權威的新的權力主體。但伴隨著美國網絡霸權在網絡軍事化趨勢下不斷凸顯(強制性)、各國對于網絡空間安全形勢緊迫性的認識不斷加深(共同利益)、圍繞網絡安全行為規范的共識不斷凝聚(合法性),赫爾德所提出的權威關系形成的基本條件正逐漸具備, 等級制也正成為網絡空間新的結構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網絡空間結構的排列原則并不能簡單轉換為國際體系的排列原則,但前者對后者的影響不容忽視。一方面,網絡空間將多元行為主體更加密切地聯系在一起,極大地增強了國際體系的相互依賴程度(交往密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無政府狀態下的安全困境。由于網絡空間行為主體(特別是國家行為體)高度依賴網絡技術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而這些行為主體棲身于同一個邊界模糊、相對開放的網絡體系之中,這為國際體系的主要行為體約束自身行為,并進一步形成普遍接受的規則創造了一定的條件。
網絡空間的無政府性更多地體現在非國家行為體逃避傳統權威控制的行為當中,而國家行為體在網絡空間的互動則并不依照你死我活的叢林法則。在一個極端的案例里,“震網”攻擊雖然破壞了伊朗核設施的正常運轉,但“震網”病毒中仍有大量代碼是用于確保不會造成對其他系統的連帶損害, 這說明國家行為體在網絡空間能夠保持一定的行為克制。從這個意義來說,網絡技術不會使國際體系退回到“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無序狀態,秩序和規則同樣能夠在網絡空間生長。
另一方面,過往研究大多單向地聚焦于網絡技術產生的政治影響,從而潛在地將網絡技術視為國際政治的外部變量,忽略了網絡空間本身內嵌于國際體系之中的可能性。從網絡空間結構的排列原則上看,復合性而非單一性主導著結構的總體安排。其中,多元制的形成受到技術發展軌跡及其相關機制演化的影響,可以說為國際體系注入了新的元素。 而無政府狀態和等級制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都源自于國際體系自身的互動進程,如跨國犯罪的泛濫和國家間控制權爭奪的持續等。因此,可以認為,網絡空間在重新塑造國際環境基本特征的同時,也更多地受到國際體系基本要素的影響。網絡空間應被視為國際體系自身諸多進程的組成部分。
相反,至少有兩項其他因素有利于國家認同在網絡空間的鞏固。其一,網民的上網習慣和互動偏好始終受到語言文化等因素的重要影響,互聯網的本地化趨勢不容忽視。由于這些傳統因素的排他性,網絡互動有可能形成新的文化邊界和文化群落,這種邊界易與國家物理空間界線耦合。其二,社交媒體的迅速發展也可能加強傳統社會空間的集聚模式,特別是考慮到線下的人際關系網仍然是社交網絡的重要基礎。從總體上看,網絡技術發展的確為非國家行為體創造了更多的活動空間,但這并未使國家行為體過時,新的行為主體參與網絡空間國際政治的影響力存在局限性,而網絡技術對民族國家認同的影響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四、網絡技術與國際體系的能力分配
單元行為體的相對能力大小也是決定體系內各部分聯系方式的重要因素。雖然能力稟賦是每個單元的自身屬性,但能力在不同單元之間的總體分配狀況則屬于系統往被簡化為體系內的大國數量,單極、兩極、三極和多極體系分別催生出不同的行為模式和互動特點。 不同極數的變化(如單極體系向多極體系的轉型)固然意味著體系結構的重要調整,但如果某種方式導致體系中的大國、中等國家、小國之間的權力差異被迅速拉近,甚至權力結構發生翻轉,那么這同樣意味著國際體系的能力分配出現了根本性變化。
網絡技術為后面這種情況提供了可能。如前所述,由于發起網絡攻擊的成本極低,弱小國家只需要招募少量黑客,或者購買或復制各類病毒工具,就可以對大國的關鍵系統和設施進行網絡打擊。而越是經濟發達國家,對網絡技術的依賴程度越高,網絡攻擊導致的預期損失也越大。因此,網絡技術有可能深刻改變國家間的力量對比。這一點早已被提出警示,“當美國繼續發展其常規武裝時……其他國家則著眼于其他方面以尋找非對稱的優勢”。
但實際上,網絡技術對國家間能力分配的影響或許并沒有理論假設的那么大。網絡攻擊的門檻和成本雖然較低,但也受到國家總體層面的人力資源、技術水平、組織效率等因素的影響,傳統意義上的大國在這些因素上的結構性優勢并不會輕易消失,仍然會增強它們在網絡安全互動中的有利位置。越是手段復雜、威脅程度高的網絡攻擊,所需要的技術、資源和組織方面的支撐也越多,這就意味著那些戰略意圖明顯、隱蔽性和破壞性兼備的網絡攻擊活動,更可能是由體系中的強者所發動的。
美國和以色列針對伊朗核設施發動的“震網”攻擊充分體現了這一點。“震網”病毒是一個精心設計的程序集,能夠針對目標系統的殺毒軟件類型來調整自身行為模式,準確找到工業系統內部網絡中特定的可編程邏輯控制器,在保持隱蔽的情況下調整離心機的運轉速率,并阻止其發出異常警報。其復雜性和多模塊體系超出了普通黑客組織的能力范圍。要使這一復雜的“武器”發揮效力,還必須獲得關于伊朗納坦茲核設施以及內部具體設備、環境、流程等環節的大量準確情報,必須具備物理滲透手段(例如收買內部人員)來將病毒植入與外部網絡絕緣的內部系統,必須在類似或模擬環境下進行事前的反復演練。 這些要求事實上為復雜的網絡攻擊設置了較高的門檻,只有技術先進的大國才更有可能利用網絡手段達到戰略目的。
類似的結論在更大范圍的樣本中同樣成立。筆者曾考察國家間網絡沖突中的物質能力對比,結果發現雖然強國和弱國發動網絡攻擊的可能性大致相似,但深層次持續性威脅的攻擊活動卻大部分是由傳統實力較強的一方發起的。 也就是說,網絡技術可能降低了普通攻擊行為的門檻,但在更具戰略性和政治性的安全互動中,強者主導仍然是不變的基本規律。
就體系中的大國關系而言,網絡技術也不足以改變其能力結構的現狀。以中美關系為例,美國政府官員和許多學者認為中國是網絡空間的重要威脅,中國政府支持的黑客攻擊活動會導致美國機密信息嚴重泄露,削弱美國在經濟和軍事上的全球競爭力, 并使得中國更容易對美國發起不對稱的軍事行動。 姑且不論這些觀點在多大程度上來自主觀臆斷,也不管美國如何賊喊捉賊地秘密侵犯著世界各國的網絡安全和主權,上述觀點所渲染的中國網絡威脅在客觀上很難站得住腳。中國的網絡安全基礎設施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顯著差距,而加強網絡能力所依托的信息化建設進程,會增大中國的網絡依賴程度以及隨之而來的脆弱性。
林賽(Jon Lindsay)指出,“對任何一種所謂的中國網絡威脅,實際上中國都存在嚴重的弱點,而西方國家則有著顯著優勢,這便加固了(權力分配的)政治現狀”。 而且單純的網絡攻擊很難產生持久效應,只有作為傳統軍事力量的輔助工具才具有戰略意義,因此網絡安全互動并不能從根本上打破既有的權力格局。上述分析只考察了能力分配中最重要的軍事維度(或者說強制性權力),相似的結論也可以應用到網絡空間的其他權力類型上。例如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在網絡空間的制度性權力上同樣掌握著優勢。
與此同時,對能力分配的理解不應僅僅停留在國家之間相對權力的大小上,還應關注體系結構為能力分配賦予了何種含義。斯奈德對不同結構特性下能力分配的意義差異作了形象的比喻:“在高速路上跑著一輛、兩輛還是四輛卡車并沒有本質差別,只要每輛車都是朝著相同方向行駛”。雖然無政府社會和有機社會都存在競爭,但后者的不同在于,“單元間競爭性的自我利益受到整體穩定性的共同利益的調節”。 從這個角度看,網絡技術倒是對國際體系的能力分配產生了重要影響。這種影響表現在對能力分配含義的改變上。
網絡空間本質上是一個開放、一體、共享的系統,是國際行為體(無論強弱)實踐活動的共同場域。網絡空間的安全穩定受到威脅或破壞,影響的不只是單一國家的利益,而是具有全球的普遍效應。因此,網絡空間存在著調節能力分配競爭性的積極因素,也就是這一公域之內各個國家對于安全穩定的共同訴求。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言,“網絡安全是全球性挑戰,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置身事外、獨善其身,維護網絡安全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 建構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不僅是美好愿景,更具有一定的客觀基礎。網絡技術的融合作用為國家行為體之間的利益聚合提供了條件,因而可能弱化能力分配差異所誘發的沖突性行為模式,在這層意義上,網絡技術可被視為推動國際體系向合作演變的積極力量。
五、體系互動進程與中國網絡空間的戰略選擇
網絡與政治的交互發展仍然處于不斷演進之中。特別是在網絡安全問題上,要準確獲得網絡空間國際安全互動的完整圖景并不容易。但從本文分析來看,網絡技術并不會深刻顛覆國際體系的現有結構和規則。在排列原則上,網絡空間展現出多重結構并行發展的態勢。其中多元制的形成與網絡技術本身發展歷程息息相關,而無政府狀態和等級制的演進則主要受到體系內在進程的影響。在單元特性上,網絡技術使更多的非國家行為體參與到國際事務之中,但這種賦權作用存在很大局限,國家行為體在網絡時代的國際體系中仍然扮演著主導角色。而網絡技術對國家認同的影響同樣有限,認為削弱或增強民族國家認同的觀點都能找到一定的支持。
在能力分配上,網絡技術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傳統權力結構的現狀。在某些領域,傳統空間的能力對比差異甚至出現了進一步擴大。但就能力分配的政治意義而言,網絡技術代表了一種進步的力量,有助于增加國際體系內的共有利益規模和合作的可能性?傮w來看,網絡技術無疑為國際政治帶來了新的現象和元素,但其變革意義仍存在一定限度。當前,關于網絡空間國際政治的研究中不乏沒有事實依據的主觀想象,當務之急是要加強系統的實證研究,以還原網絡政治的本來面目。
上述認識為進一步理解網絡空間與國際體系的互動關系提供了新的基礎。過去網絡技術往往被視為國際體系的外部因素,從這一邏輯起點出發的研究往往單向度地思考網絡技術帶來的變化和影響,卻忽略了這些變化和影響可能源自體系結構的塑造。從上文分析來看,網絡空間的政治意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國際體系總體進程的約束或推動,具化了國際體系的結構特征而不是相反。因此,網絡空間與國際體系不應被視為彼此獨立的系統,而是相互影響的兩種社會進程,其中網絡空間作為人類實踐活動的新場域,在一定程度上內嵌于國際體系并在互動中推動后者的演化發展。對上述問題的認識或許有助于重新思考中國在網絡空間的戰略選擇。
第一,中國應充分認識全球網絡治理體系的復雜性,并提出更具針對性和靈活性的治理主張。網絡空間排列原則多維形態并立,導致現有網絡空間治理模式在應對不同層次的議題時存在矛盾。多元制強調自下而上的協商治理過程,在解決一些高度全球性、公共性的網絡治理問題時具有一定的優勢。例如,安全企業、技術專家社群和政府部門的密切協調與合作,是處置突發性網絡病毒蔓延或類似問題的重要途徑。然而對于網絡軍備競賽和網絡威懾等高政治領域的安全問題來說,多元行為主體的存在不僅可能挑戰主權國家的核心利益,也阻礙了有效國際共識和共同行動的產生。
就目前而言,無論是“多利益攸關方”模式還是純粹的主權國家治理模式,似乎都難以完全兼顧和調解上述矛盾。更具現實性的治理原則應當有效結合多元制與主權治理的不同訴求。對于全球網絡治理,習近平主席提出了包括“尊重網絡主權”和“促進開放合作”在內的重要原則 ,為網絡治理體系的調整改進指明了方向。與此同時,實現這些原則的有機統一則需要進一步的思維和理念創新。可以考慮將“有限主權”或“彈性主權”的主張作為凝聚各方共識的起點,即一方面將主權管轄限定在國家網絡空間核心利益(主要是有效維護政治秩序)上,另一方面則在網絡治理的多數領域認可共享管轄和多元管轄的合理價值。總之,只有正確把握網絡空間國際政治結構的本質特征,才能在此基礎上實現戰略利益和可行策略主張的有效結合。
第二,在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的同時,應當重視從國際體系層面入手破解網絡空間戰略安全面臨的現實難題。行為主體在國際體系中的互動關系,是網絡空間政治意義的根本來源。單純圍繞網絡空間探討安全問題的解決途徑,可能會錯置網絡空間安全的因果鏈條。例如,信任缺失往往被認為是網絡空間(乃至其他新戰略空間)的內在困境,因而建立網絡空間的戰略互信尤為重要。 但倘若信任不足本身是源于國際體系中大國互動的結構性矛盾, 那么新戰略空間的信任缺失可能僅僅是這種體系性矛盾的延伸體現。從這個意義上看,單方面強調加強網絡空間戰略互信可能難以取得預想的效果。
事實上,利用相對技術優勢來推動攻防對比朝于己有利的方向發展,是國家行為體在國際體系中謀取安全保障的理性選擇。這導致高新技術蘊含的安全“紅利”極具吸引力,而圍繞這些技術產生的軍備競賽和安全困境變得難以避免。因此,在網絡空間、外層空間、人工智能等諸多領域,軍備控制動議和安全機制建設均舉步維艱。在此情況下,可以考慮推動建設新的國際對話交流機制,將技術變革對國家安全利益的影響放在統一的合作框架下進行探討,降低技術不確定性引發的威脅認知,為國家間技術競爭和風險管控建立新的規范,并以此為基礎尋求跳出技術安全困境的創新之道。
相關閱讀:《政法論壇》論文探討當下國際政治學主流學派的管理模式
SCISSCI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