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7-16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論文摘要:金融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需要體制不斷創新一是要創新金融準入和管理體制,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要素配置上的作用,適當放寬民間資本準入的條件,引導民間資本支持海洋經濟建設;二是創新金融業務監管體制,監管部門對于適應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型金融業務要
論文摘要:金融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需要體制不斷創新一是要創新金融準入和管理體制,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要素配置上的作用,適當放寬民間資本準入的條件,引導民間資本支持海洋經濟建設;二是創新金融業務監管體制,監管部門對于適應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型金融業務要密切跟蹤,同時也要借鑒西方發達經濟體的監管經驗。
《規劃》中“雙中心”的打造,發揮金融資源集聚功能,側重于資金的來源層面,而《海洋經濟規劃》預示著海洋經濟需要大量資金,解決了資金的去向問題。兩者合力對接,就是要構筑浙江大量資本,尤其是民間資金向海洋經濟傾斜的渠道和路徑。這種發展的舉措上的交點為浙江金融業支持海洋經濟發展提供了切實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浙江金融發展與海洋經濟發展的時間相一致“十二五”時期是浙江經濟實現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有望突破1萬美元大關。屆時,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將迎來全面轉型和跨越式發展的新階段!督鹑谝巹潯访鞔_指出,其規劃的時間范圍是“十二五”期間,其總體目標、具體目標的節點都在“十二五”末,戰略任務的時間范圍也定格于“十二五”期間。而《海洋經濟規劃》指出,“規劃期為2011—2020年,重點為“十二五”時期”,具體表現為在發展目標層面,重點規劃的是到2015年主要發展目標,包括海洋經濟綜合實力明顯增強、港航服務水平大幅提高、海洋經濟轉型升級成效顯著、海洋科教全國領先以及海洋明顯改善等方面,涉及到具體量化指標多達11個,而2020年的量化指標僅為3個。
由此可見,兩個規劃總體上在時間維度是銜接一致的,而這一時間又與浙江經濟總體上轉型的關鍵時期相一致。這種時間上的一致性為浙江地方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在政策支持和引導以及金融業總量調控和結構優化在動態最優和統籌上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浙江金融發展與海洋經濟發展的空間有疊合《金融規劃》明確指出戰略重點是“兩個中心,三極空間,六大平臺”,其中“三極空間”具體是指構建起以杭州、寧波、溫州三個區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為增長極,打造臺州、紹興、嘉興和義烏等若干金融特色城市為亮點,重點培育一批金融創新示范縣(區)為支撐,推進其他地區加快發展的浙江省多層次金融空間布局。《海洋經濟規劃》明確指出要構建“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的海洋經濟總體發展格局。即要加快寧波-舟山港海域、海島及其依托城市的核心區建設,盡快提升環杭州灣產業帶及其近岸海域為北翼和以溫州、臺州沿海產業帶及其近岸海域為南翼的兩翼發展水平,并做強杭州、寧波、溫州這三大沿海都市圈。同時還將在整合提升現有沿海和海島產業園區基礎上,重點建設杭州、寧波、嘉興、紹興、舟山、臺州、溫州等九大產業集聚區,并重點推進舟山本島、岱山、泗礁、玉環、洞頭、梅山等重要海島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杭州、寧波、溫州作為“三極空間”或“三大沿海都市圈”完全一致,嘉興、紹興、臺州作為重要城市在兩個規劃里也都被提及。除了內部區域疊合,兩個規劃還在接軌“長三角”等外部對接區域也有共同的觸點?梢,兩個規劃在空間布局上有相當比例的重合交匯,這就為浙江金融業支持海洋經濟發展在金融資源的空間集聚層面提供了平臺和基礎。3五大舉措、三大保障:護航經濟金融協調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定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的約束下,資金總量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尤其是信貸規?偭康耐度胄枰幸粋統觀全局的規劃。為此,要統籌規劃,合理調控社會融資規?偭,支持浙江海洋經濟持續發展。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結構要優化浙江地方金融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間接融資規模大、效益好,直接融資相對弱勢;業發展強勢,非銀行業,尤其是小金融機構、類金融結構發展相對滯后。因此,抓住海洋經濟發展的契機,切合海洋經濟的特點,鼓勵發展直接融資和非銀行尤其是創新型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優化浙江金融業整體的結構。為此,要加強研究,區分海洋金融與大陸金融的差異性,利用發展海洋經濟的契機,優化浙江金融結構,提升金融發展水平。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業務要創新在發達經濟體,與海洋經濟相關的金融業務十分廣泛,因此需要在學習借鑒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積極發展船舶融資、航運融資、物流金融、海上、航運保險與再保險、航運資金匯兌與結算等航運金融服務。為此,要大膽創新,尤其是要創新非銀行業務,構建海洋金融、航運金融和與臨港大配套的口岸金融服務等現代海洋金融服務體系。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風險要監控海洋經濟的發展具有規模較大、不確定性高的特點。一方面資金投入量十分巨大,對區域流動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另一方面伴隨著金融創新,資金集聚和流動方式、渠道可能較以往有較大程度的差異,可能會在特定試點和局部區域集聚金融風險,這對浙江區域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為此要協調監管,建立政府監管當局、行業自律和內部風控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同時也要創新監管方式,及時預警金融風險。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資源要整合在經典的經濟金融互動關系中,金融的發展有兩種基本動力,一種是需求拉動,一種是供給推動。一方面海洋經濟的發展顯然對浙江地方金融的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這體現了需求拉動,另一方面,在發展海洋經濟戰略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積極引導和推動的角色,在金融支持領域也積極推動。因此,地方金融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需要需求拉動和供給推動兩種力量合力的合力推動。
為此,要整合金融資源,發揮市場的基礎作用,同時也要加大政府引導力度,合力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浙江金融業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的保障體系金融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需要政策大力支持一是在宏觀層面的統籌發展上需要政府協調兼顧,在保證資金支持的同時,也要防止一哄而上,重復建設;二是在總體的優惠政策的制定、實施層面,通過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對金融支持海洋經濟建設要有傾斜;三是在具體的業務層面加大支持力度,例如對設立海洋經濟產業基金、政策性海洋保險等予以積極的支持。金融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需要體制不斷創新一是要創新金融準入和管理體制,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要素配置上的作用,適當放寬民間資本準入的條件,引導民間資本支持海洋經濟建設;二是創新金融業務監管體制,監管部門對于適應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型金融業務要密切跟蹤,同時也要借鑒西方發達經濟體的監管經驗,三是創新金融運行體制,尤其是現代金融在業務多元化、國際化的趨勢下,通過搭建平臺和綜合服務平臺,提高金融運行效率。金融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需要人才培養引進一是要建立立體化的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包括高端人才,一般管理人才和應用型人才,大力開展系統性、國際化的金融管理和專業人才培養機制;二是健全金融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機制,創新金融人才引進政策和模式,大力引進各類金融高端人才服務于浙江金融業;三是搭建金融人才合作交流平臺,尤其是要與海洋經濟和海洋金融高端的國家和地區加強合作交流,培養和引進既懂金融、又懂海洋經濟的復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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