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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改革背景下減稅降費對企業會計的影響研究

發布時間:2022-05-06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

摘 要: 【摘 要】2018 年以來,為促使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調整經濟結構,擴大消費需求,我國在財政政策聚力增效的同時,大力推行減稅降費措施。減稅降費政策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對企業會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業需要適應會計法律法規體系變化和社保合規成本的增加,并加

  【摘 要】2018 年以來,為促使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調整經濟結構,擴大消費需求,我國在財政政策聚力增效的同時,大力推行減稅降費措施。減稅降費政策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對企業會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業需要適應會計法律法規體系變化和社保合規成本的增加,并加強自身內部控制。文章在對我國財稅改革背景下減稅降費現狀、政策導向及必要性分析的基礎上,探討了我國減稅降費政策對企業會計工作的影響,提出了企業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調整自身投資策略、加強內部控制力度、提高成本管理效率和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將企業會計工作與“互聯網 +”緊密結合等財務工作思路。

財稅改革背景下減稅降費對企業會計的影響研究

  【關鍵詞】減稅降費; 財務會計; 企業研究

  一、財稅改革背景下我國減稅降費的現狀及政策導向

  (一)財稅改革下我國減稅降費現狀

  財稅改革 40 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國的財稅改革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 1978 年到 2012 年,這一階段基本構建了與我國社會主義相適應的財稅管理體制;第二階段是 2013 年至目前,這一階段主要以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為目標,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為要求。在十九大會議上,圍繞下一輪財稅改革做出了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建立權責清晰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的部署[ 1 ]。

  在財稅改革進程中,稅制改革涉及六稅一法,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和稅收征管法。直接稅與間接稅改革齊頭并進,不斷推進以健全地方稅體系為重點的稅制改革。2018 年的財稅改革重點在減稅降費,主要在增值稅和個稅兩方面不斷發力。

  2018 年以來,為促進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調整經濟結構,擴大消費需求,我國財政政策在聚力增效的同時,大力推行減稅降費措施。2018 年初,我國確定了全年減稅降費 1.1 萬億元的目標,其中包括減稅 8 000 億元,減費 3 000 多億元。劉昆表示:“2018 年全年減稅降費規模預計將超過 1.3 萬億元,同時我們還在研究更大規模的減稅、更加明顯的降費措施。”[ 2 ]2019 年 3 月 5 日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將惠普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措施結合起來,重點降低制造業與小微企業負擔,繼續深化增值稅改革,切實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全年將減輕企業稅收與社保繳費負擔近兩萬億元。

  (二)我國減稅降費的政策導向

  從宏觀政策上看,我國稅收制度總體方向應遵循“低稅負,嚴征管”原則,要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平穩增長、社會的和諧穩定及集約型經濟的發展。

  1.我國實施減稅降費政策的宏觀目標

  (1)促進我國經濟平穩增長。我國的經濟發展要求國家在進行供給側改革的同時要注重對需求側進行優化提升。需求側主要由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拉動,減稅降費能夠增加納稅人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國內產品價格,刺激國內消費需求,不斷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同時,稅收應體現出國家政策取向,對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升級起到正向積極作用,例如,稅收政策應向環保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體現出傾向。

  (2)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社會問題,如貧富差距加大、行業發展不均等,對社會和諧發展帶來了隱患。稅收對我國的社會發展有促進和調節作用,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制度、財產稅制度和社會保險費制度的不斷完善縮小社會貧富差距、減輕企業稅負,通過各類稅收優惠和政策,促進各行業均衡發展。

  (3)發展集約型經濟。集約型經濟是與粗放型經濟相對應的。這種經濟增長方式有低消耗、低成本、高產出、高效益的特點。稅收能夠矯正市場失靈,規制市場主體行為,改變負的外部效應,降低發展消耗并提高發展效益。例如,國家可以利用環境保護稅、資源稅及其他稅促進環境保護,引導市場風向,發展集約型經濟[ 3 ]。

  2.我國減稅降費的主要政策

  從具體工作部署上看,我國將進一步減稅降費減支。 “減稅降費”入選 2018 年經濟類十大流行語,在這一年中,我國減稅降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會減稅降費的呼聲仍然很高。2019 年初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小微企業推出了一批惠普性減稅措施,包括對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的加大、增值稅起征點的提高和對小微企業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六稅兩費的減半征收。2019 年的減稅降費工作將以調降增值稅和社保費率為主,在加強稅收管理的同時優化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1)增值稅稅率結構將進一步簡并。2017 年 7 月,我國正式實施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政策,增值稅稅率結構由原來的四檔簡并至 17%、11%、6%三檔;2018 年 5 月,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適用稅率由 17%降至 16%,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從 11% 降至 10%。與此同時,我國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進行了統一,將工業、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提高至 500 萬元,并一次性退還先進制造業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2019 年 1 月,財政部在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惠普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面向小微企業實施惠普性減稅措施,對月銷售額在 10 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

  在 2019 年的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2019 年增值稅的改革和完善,將在過去一年約 4 000 億元的減稅基礎上,繼續按照稅率三檔簡并為兩檔的方向調整,制造業等行業適用稅率由 16%降至 13%,交通運輸業、建筑業、房地產業適用稅率由 10%降至 9%,并增加生產、生活服務業的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保證所有行業增值稅稅負的減輕。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稅的以上調整政策正式執行。

  從增值稅改革的方案來看,增值稅稅率的簡并和降低將會大大降低企業的稅負,能夠不斷激發實體經濟的內在發展動力。在增值稅稅率改革的同時還應該保證其抵扣鏈條的通暢,使上下游企業都可以充分抵扣進項稅,并不斷擴展增值稅留抵退稅的規模涵蓋的行業,保障企業資金流動性,促進企業發展。

  (2)企業所得稅稅負將進一步降低。2008 年 1 月 1 日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其核心在于降低企業稅負。具體內容包括使內外資企業平等競爭,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并將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由原來的 33%降為 25%。該企業所得稅法有以下優惠政策:國家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符合條件小微企業享受 15%和 20%的低稅率優惠,西部地區開發鼓勵類企業享受 15%的低稅率優惠。

  2017 年 2 月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常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國務院提交的《企業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自 2008 年企業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后,這是首次對企業所得稅法進行修正。2008 年以來我國國內外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都發生了變化,2015 年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稅制改革提出了要為企業減稅降負,2017 年美國總統特朗普實施減稅政策引發了世界范圍內的減稅。在此背景下,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將進一步降低,并推出例如費用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更多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19 年 1 月,財政部提出要對小微企業實施惠普式減稅政策,按照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對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進行減征,對小微企業年低于 100 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減按 25%計稅,并按照 2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微企業高于 100 萬元低于 300 萬元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減按 50%計稅,按照 2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9 年 3 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針對西部開發開放制定新的政策,并延長西部地區原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限。同時,我國還與其他國家簽訂了稅收協定,國際反避稅等方面也將出臺更多新的規定。

  目前,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收收入僅次于增值稅稅收收入,是第二大稅種。2008 年到 2017 年間,企業所得稅收入獲得了長足的增長。根據財政部官網數據,2008 年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為 11 175.6 億元,到 2017 年這一數字達到 32 117.3 億元。

  美國總統特朗普執政后施行的稅制改革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企業所得稅改革,這項改革將美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 35%降至 21%,同時,美國的企業所得稅改革允許企業將自身的固定資產投資全部計入當年折舊,總體減稅規模將達到萬億美元。英國緊隨其后。英國首相特蕾莎·梅承諾將在 2020 年之前降低英國企業所得稅稅率至 17%,并提高國內企業研發支出扣除標準,同時把英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保持在二十國集團(G20)中的最低水平?深A見世界范圍內采取減稅措施的國家將越來越多,全球性大規模的減稅潮將很快襲來。

  (3)個人所得稅將更加完善。2019 年 1 月 1 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全面施行,個人所得稅的稅制模式由分類計征向分類與綜合計征相結合轉變。在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扣除標準上調的基礎上,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對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或貸款利息、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支出的扣除標準。同時,新個人所得稅法擴大了中低檔稅率的級距:對于勞動性所得,在現行工薪所得 3%~ 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的基礎上,擴大 3%、10%和 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了 25% 稅率級距,并保持 30%、35%和 45%三檔稅率級距不變;對于經營性所得,在現行 5%~ 35%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的基礎上,相應地擴大了各檔次稅率級距。新個人所得稅法大大減少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稅收負擔。

  從當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趨勢來看,在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收入采取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基礎上,資本性收入或將并入。個人所得稅法新增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將很大程度上降低居民稅負,如果能夠由定額扣除向據實扣除方面發展,將會給納稅人帶來更多好處。

  (4)社會保險費率將進一步下降。我國的社會保險費率一直是企業的一大成本。2015 年以來,我國先后五次降低了社會保險費率,前四次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后我國的社會保險費率從 41%降至 37.3%,累計為企業降低成本約 3 150 億元。但由于我國的社保費率仍偏高,一些民營企業并沒有按照規定為員工全員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有些企業甚至存在逃費現象。2019 年起,稅務部門將全面接管社保費的征收。由于稅務部門征管效率更高也更為嚴格,許多民營企業擔憂社保費用將會加重企業負擔。因此,國務院明確規定,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直至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對于歷史形成的企業社保費欠費嚴禁自行清繳。

  降低社保費負擔不僅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工作重點之一,也是國務院在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同時的重要部署,目標是總體上不增加企業的負擔。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針對國家經濟形勢提出了“六個穩”方針,其中穩就業被放在第一位。在穩就業政策的導向下,社保費率的下降幅度與民營企業實際社保負擔直接相關,同時也與貢獻了 80%以上城鎮勞動就業的民營經濟發展直接相關。

  國務院辦公廳 2019 年 4 月印發的《降低社會保險稅率綜合方案》中明確,2019 年 5 月 1 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由 19%下調至 16%,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并延長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階段性降低期限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社保費率的降低,將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提升市場活力,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社保的覆蓋面和參保率。(5)稅收管理將更加嚴格。2018 年 11 月 7 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的公告,主要修改內容是逃避追繳欠稅標準。即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 100 萬元以上的”修改為“欠繳稅款金額 10 萬元以上的”。據國家公共信息中心發布的數據,2018 年 11 月新增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企業 954 家,該辦法實施后,這一數字可能會繼續飆升。

  “輕稅、嚴管、重罰”是最為理想的稅收模式。懲罰力度的加大,企業和納稅人對于稅收的法律意識也會增加。合法合規才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納稅人遵紀守法,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

  二、我國進一步實施減稅降費政策的必要性

  首先,從宏觀角度看,減稅降費與我國擴需求、降成本的政策目標相迎合。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穩中向好,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的總體態勢下,擴張市場需求,降低企業成本是我國政府發展的目標。以擴需求為政策目標進行減稅降費,對我國經濟進行的是總量性調節,即利用稅收的杠桿作用,從總量上控制國家、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國民收入分配比例。這時的重點是放在需求側上,通過對企業和個人的減稅降費,增加企業和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從而刺激消費和投資,達到國內總需求增加的目的。

  以降成本為政策目標來進行減稅降費則是將重點放在供給側上,調整的是結構性問題。企業產品價格由成本、稅費、利潤三部分內容構成,減稅降費可以降低企業產品價格中生產環節的稅費,從而使得企業生產成本降低,提高企業供給質量并優化企業供給結構[ 4 ]。

  其次,從微觀角度看,減稅降費符合我國鞏固營改增減稅效果、抵消征繳不規范負面效應,增強企業減稅“獲得感”的要求。

  第一,減稅降費可以鞏固營改增減稅效果。2012 年起營改增在上海試點,主要涉及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2016 年 5 月 1 日起,營改增在全國全面實施。從 2016 年 6 月到 12 月,增值稅和改征后的營業稅合計入庫數為 24.5 億元,較 2015 年同期減少 19.8 億元,稅負下降近 81%。

  2016 年 12 月初,史耀斌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運行情況政策吹風會上表示,2016 年全年減稅額預計將超過 5 000 億元。而截至 2016 年 11 月,營改增全年帶來的整體減稅額已經達到 4 699 億元[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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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 5 000 億元的減稅額之外,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全面營改增以來,稅負增加的企業僅 1.3%,稅負減少和持平的企業比例為 98.7%。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也可以看到減稅成果。財政部數據顯示,2016 年 9 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為 8 243 億元,同比下降 0.7%,這一數據是自 2015 年 2 月以來首次下降。

  營改增的實施,不僅減輕了企業的負擔,而且使得經濟結構和稅制結構得到優化。但營改增后仍有個別行業稅負增加。金融業的適用稅率由 5%上升至 6%,可抵扣進項稅額不足,造成了實際稅率的增加;建筑服務業之前的稅率為 11%,貨物銷售的增值稅稅率為 17%,營改增之后建筑業稅率調整為 10%,貨物銷售稅率調整為 16%,但因上游企業抵扣鏈條的不完善,建筑業減稅效果不強。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減稅降費以鞏固營改增已取得的成果。

  第二,減稅降費可以抵消征繳不規范帶來的負面效應。在企業所得稅的征收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征管不規范行為。例如,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可以享受 15%的企業所得稅減征優惠,但稅務部門往往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仍按 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到年底再為企業辦理退稅。另外,在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退稅過程中,對于多繳的稅,企業往往會延遲申請退稅。在企業申請退稅后,稅務部門需要對其展開調查,手續繁瑣,因此企業往往會選擇抵減下一個納稅年度的所得稅,而不是及時申請退還稅款。這不僅使得企業應享受的稅收優惠大打折扣,而且會減少企業的現金流,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不利于企業進行科技研發與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因此,減稅降費應該更加有力度,并規范稅務部門的稅收征管行為,以抵消稅收征管不規范給之前的減稅降費帶來的負面效應。

  第三,減稅降費能夠增強企業減稅“獲得感”,促進企業發展。近年來,我國減稅降費范圍不斷擴大,進程也不斷推進,但企業普遍反映減稅“獲得感”不高。原因主要歸結為兩點:一是許多減稅措施不具有惠普性,僅僅局限于某些行業。在減稅過程中,除了營改增具有惠普性特征外,其他減稅措施多是針對特定行業或特定企業。二是過去采取的減稅多從稅基出發,企業感受不強烈。例如對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沒有直接降低稅率對企業的刺激強。企業“獲得感”的提升需要更大規模和有力的減稅降費措施,可對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實行大規模、普惠性的減稅,在減稅手段上降低稅率和規范稅基結合,在不給財政較大壓力的同時帶來較強的減稅效應,對社會產生正向積極作用,提升企業減稅“獲得感”[ 6 ]。

  三、減稅降費政策對會計工作的影響

  減稅降費政策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有序發展。國家進行減稅降費的宏觀調控,維護了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秩序,保證了市場的公平、有序,減輕了企業的稅負,促進各行業健康發展。同時,減費降稅政策實施以來,伴隨著央行多次降準降息,企業處于寬松的融資環境,融資成本下降,有利于企業自身的資本結構優化和經濟效益的提升。在減輕企業稅負的同時,減稅降費政策帶來了企業會計工作的以下變化:

  (一)會計法律法規體系發生變化

  我國的會計法規體系包括會計法規、準則、監督、核算體系和稅務會計體系。目前的減稅降費政策中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制度規定的改變將會對會計法規體系產生重大影響,會計法規及規章需要隨著稅制變化而調整。同時,與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改革配套的稅務監管等各方面的法律也會逐步完善。因此,企業需要根據改革內容重新規范工作,并加強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核算機制和管理制度,以提高企業財務工作效率,更好地體現減稅效果。

  (二)稅制改革要求企業加強內部控制

  企業會計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有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符合時代要求,需要根據各項政策新規不斷填補制度上的漏洞;內部控制監督機制不完善,即使有了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也難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成效;企業缺乏高素質的內部控制人才等。在稅制改革背景下,國家頒布多項減稅降費政策,企業只有不斷完善自身經營管理體制、提升內部控制成效,才能夠迅速適應各項新規,最大限度地降低各項規定和制度改變帶來的成本。

  (三)企業社保合規成本將增加

  2019 年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由社保部門移交至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監管將愈加嚴格。與此同時社保費率將下降。但對于企業來說,社保費率的小幅降低可能遠小于按照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導致的成本提高。根據《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 2018》,繳納社;鶖低耆弦幍钠髽I只有 27.05%,而 2018 年按照最低下限比例繳費的企業占比 31.7%。在稅務部門接棒社保征管后,將對不按規定繳納社保的企業采取社保追繳、滯納金征收等處罰措施,企業負責人也可能面臨懲處。面對有力的監管,企業將按照實際工資額為員工全員全額繳納社保,企業社保難以向員工轉嫁,只能作為自身的成本費用沖減企業的利潤。企業面臨人員成本上漲問題,企業財務部門在做未來的資金預算時,要對資金使用進行更合理的規劃,對社保合規成本進行充分考慮。——論文作者:葉 青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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