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7-21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從抗擊疫情、復工復產到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再到碳達峰、碳中和等一系列行動,都生動體現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價值。然而,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卻面臨著責任邊界模
[摘要]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從抗擊疫情、復工復產到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再到碳達峰、碳中和等一系列行動,都生動體現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價值。然而,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卻面臨著責任邊界模糊、制度供給失衡、可持續發展不足等方面的現實困境。因此,有必要通過實施分類治理、增加制度供給和搭建“利益生態圈”的路徑規劃,進一步提升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力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分類治理;制度供給;價值共創
一、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理論依據
經濟理論認為,企業追逐經濟產出的利潤最大化——即把企業看作是一個生產函數,當邊際收入等同于邊際成本時,實現利潤最大化。[1]科斯(Coase)在其發表的論文《企業的性質》中創新性提出“企業的產生,源自節約交易費用的動機”觀點。[2]雖然市場是配置資源的重要機制,但是由于市場機制的運行存在著交易成本,這就需要通過設立企業組織使得交易內部化,達到節約市場交易成本費用的目的。當然,企業規模是不會無限制地擴張,其合理的有效邊界在于當企業組織的管理成本等于市場機制影響下的交易成本。因此,企業是一種致力節約交易成本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經濟組織。
然而,企業并不能只是單純追逐經濟利潤。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企業是由職工、管理人、合作伙伴和公司股東等利益相關者形成共同契約關系的組織?死松(Clarkson)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利益相關者二者聯系起來,認為企業不能只為了滿足股東利益最大化而損失其它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應當對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責任負責。[3]可以看出,企業追逐經濟利潤行為與社會綜合效益之間存在著可能的沖突。因此,企業能否積極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將有助于改善利益相關者福利,從而實現社會整體福利的帕累托最優狀態。
與一般企業相比,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更具有特別內涵。一是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特征具有人民性:國有企業屬于全體人民所有,天然成為“以人民為中心”的利益代表。二是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特征具有高層次性:國有企業對員工承擔的責任,并非因為企業職工是企業價值創造的工具;而是因為工人階級是國家和國有企業的主人,深化國企改革的立場則是基于勞動者的根本利益。國有企業對消費者承擔的責任,不再僅限于產品服務的質量安全,而是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國有企業對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再僅限于依法納稅和公益慈善行為,還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城市建設和民生保障等領域發揮支撐作用。三是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特征具有示范性:發揮國有企業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把履行社會責任形成更加廣泛的共識和行動,吸引更多的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踐行社會主義新風尚。[4]
二、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價值體現
近年來,從抗擊疫情、復工復產到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再到碳達峰、碳中和等一系列行動,都充分展示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價值體現。
(一)抗擊疫情、復工復產與支持實體經濟復蘇
2020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國有企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積極抗擊疫情,率先復工復產,并大力支持實體經濟復蘇。例如,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在春節疫情期間提前復工復產,保障武漢抗疫第一線急需的面食生產供給任務。①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通過守住“救命電”,支持抗疫第一線;通過服務“經濟電”,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通過保障“民生電”,響應人民用電需求;通過傳遞“溫暖電”,關愛員工生命健康。②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通過發揮“企票通”平臺作用,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困難;通過減免緩收園區企業租金等方式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和支持實體經濟復蘇。③
(二)脫貧攻堅、鄉村振興與民生保障
脫貧攻堅是中國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任務。近年來,國有企業通過入駐“消費扶貧”電商平臺、參與扶貧基金、產業扶貧等多種方式,為脫貧攻堅贏得全面勝利貢獻國企力量。目前,脫貧攻堅任務已全面勝利完成,“三農”工作的重點任務也已轉向如何把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工作更好地銜接。因此,國有企業將通過在農村地區建立服務點、對口支援、推進特色產業項目等方式,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增強農村地區內生發展能力,有力地推動鄉村振興工作。此外,國有企業還在社會民生保障、服務城市運營、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基礎領域發揮著“壓艙石”重要保障作用。
(三)碳達峰、碳中和與環境保護
“碳達峰”與“碳中和”,是中國承諾在2030年、2060年之前需分別實現的目標任務。近年來,國有企業加強節能減排,持續推進傳統產業結構調整和低碳改造升級,在“碳達峰”“碳中和”方面開展積極行動。例如,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推進能源供給清潔化低碳化,于2021年3月發布以“打造清潔能源優化配置平臺”為關鍵舉措的《國家電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④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綠色現代投資銀行,于2021年5月發布《國泰君安踐行碳達峰與碳中和行動方案》。⑤包鋼(集團)公司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于2021年5月發布“2023年提前實現碳達峰、2050年提前實現碳中和”的規劃目標。⑥
三、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實困境
然而,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卻面臨著責任邊界模糊、制度供給失衡、可持續發展不足等方面的現實困境。
(一)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責任邊界:有待進一步明晰
從全局上看,國有企業具有多樣性的社會責任目標。從微觀視野看,國有企業具有以下社會責任目標:提高市場競爭力,獲取經濟利潤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也承擔消費者責任、出資人責任、職工責任、供應商責任等。從宏觀視野看,國有企業具有以下社會責任目標:全面推進國家現代化經濟發展、增強宏觀調控效果、實現國家戰略目標、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促進民生保障建設等。從所有制視野看,國有企業具有以下社會責任目標: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保證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等。[5]
然而,從單一企業個體上看,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存在大而全的傾向,片面認為應負擔上述全局整體目標的社會責任。事實上,單一個體的國有企業并不應該完全照搬照做全局整體目標,而應該有所側重和聚焦。因為,不同的國有企業有著各自不同的核心業務和主營業務范圍,不同的國有企業承擔著不同的功能定位。2015年國務院國資委與財政部、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做出了明確的國有企業分類規范,分別是:商業類國有企業和公益類國有企業,并按分類定責考核。其中,商業類國有企業又可進一步細分“商業一類”(其主業歸屬于充分競爭行業領域)和“商業二類”(其主業歸屬于承擔國家經濟安全和專項重大任務等行業領域)。
因此,單一個體的國有企業應依據自身的功能定位和主營業務范圍,厘清其相對應的社會責任邊界問題。從而,更加精準履行社會責任,更好地發揮國有企業的功能作用。
(二)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制度供給:有待進一步加強
制度供給包括正式制度供給和非正式制度供給。正式制度是指以法律、規章、政策等確定方式訂立的行為規范。而非正式制度是指道德倫理、意識信念、文化風俗等不成文的行為規范。二者相輔相成,是制度供給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正式制度供給方面的成果斐然。例如,由政府主體出臺的相關社會責任制度供給,包括2020年頒布實施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國家標準《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社會責任實施指南》和2015年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社會責任指南》等。由社會組織主體出臺的相關社會責任制度供給,包括2019年由中國酒業協會等社會組織聯合頒布實施的團體標準《中國酒類企業社會責任指南》和2016年由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頒布實施的行業規范《乳制品企業社會責任指南》等。
當然,在提供正式制度供給的同時,還應加強國有企業文化建設等非正式制度供給。靳小翠(2017)認為優秀的企業文化會促進國有企業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6]其影響作用機制是在國有企業文化中增添社會責任要素,使其發生潛移默化的影響作用,引導、約束并規范國有企業經營行為更加符合道德標準和滿足利益相關者訴求。因此,有必要加強國有企業文化建設等非正式制度供給,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觀意愿及能力水平。
(三)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可持續發展議題:有待進一步深化
可持續發展,是指基于社會、經濟、環境、資源等各方面相互協調的長遠發展。在可持續的發展態勢下,效用程度不會隨著時間變化而減少的。聯合國提出要在2030年之前實現包括了消除貧困、使用清潔能源、實施氣候行動、負責任消費與生產等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共同繪制可持續未來的美好藍圖。目前,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相關落地事項和方案已在中國加快推進和深入實施。
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之間是一種良性互動的關系。一方面,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舉措。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圍繞著消費者權益、勞動者利益、環境生態保護等一連串問題層出不窮。國有企業如若要追求可持續的長遠發展,那么必將要充分重視對消費者、合作伙伴、出資人等各類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并對其負責。而上述內容正好是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題中應有之義,是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舉措。另一方面,可持續發展則是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目標意義。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把履行社會責任價值觀與企業生產經營、組織文化和戰略目標相結合,有利于激發國有企業創新活力、提升產品質量、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國有企業競爭力,最終實現國有企業自身發展與環境生態、社會演化相互融合的可持續發展。
因此,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更應重視可持續發展議題和各類利益相關者權益,有必要將其進一步深化和全面落實,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治理路徑強化對國有企業社會責任治理,就是要更加關注國有企業自身的主業主責和實施分類治理,積極主動接軌國際通行規則和增加制度供給,構建與消費者、合作伙伴、出資人等其它利益相關方的協同治理生態共同體。
(一)分類治理路徑:增強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精細化責任定位
依據《關于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和分類改革實踐,對國有企業細分為三類:公益類、商業一類(其主業歸屬于充分競爭行業領域)和商業二類(其主業歸屬于承擔國家經濟安全和專項重大任務等行業領域)。結合國有企業自身的功能定位和主營業務范圍,需要進一步明晰其相對應的社會責任邊界,從而,更加精細化履行社會責任,更好地發揮國有企業的功能作用。
針對商業一類國有企業的治理路徑:由于其主業歸屬于充分競爭的行業領域,企業發展目標是以市場盈利為導向,全面推進市場化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積極推進國際化,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和創新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因此,商業一類的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點在于產品服務責任、合規經營責任、節能減排責任、利益相關者責任等。對于商業一類的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績效考核,應重點強化市場化的考核指標導向,例如企業經濟效益、國有資本回報水平、產品服務對社會效益影響、可持續發展能力等。
針對商業二類國有企業的治理路徑:由于其主業歸屬于承擔國家經濟安全和專項重大任務等行業領域,企業發展目標是發揮國有企業重要的戰略支撐作用,以服務國家和地方發展重大戰略、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增強國有經濟的影響力、控制力和抗風險能力。因此,商業二類的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點在于聚焦國家賦予特定功能的行業領域,提供功能導向相對應的產品服務責任、合規經營責任、節能減排責任、利益相關者責任等。對于商業二類的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績效考核,除了應考核企業經濟效益、國有資本回報水平、產品服務對社會效益影響、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指標,還應重點考核保障國家經濟安全運行、先導性戰略性產業布局情況和專項重大任務完成情況等指標。
針對公益類國有企業的治理路徑:由于其主業是為國家、地區或者城市供給準公共產品及相關服務,企業發展目標是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把社會效益置于首位,保障民生和服務社會。因此,公益類的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點在于提供高質量和高效率的準公共產品及相關服務。對于公益類的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績效考核,應重點考核其提供的準公共產品及相關服務的供給量、質量、成本控制和保障能力等指標。
(二)制度創新路徑:增加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多元化制度供給
增加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正式制度供給。一是接軌國際規則。主動對標與社會責任相關的國際通行規則,例如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社會責任指南》、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等。結合我國經濟轉型、社會發展和文化習俗等實際情況,在強調企業遵守法紀、關愛企業職工、保障消費者權益、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扶貧、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等重點領域對標國際通行規則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國內現行的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相關制度規范,優化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正式制度供給內容。二是突出政治擔當和國家戰略導向。政治擔當是國有企業使命功能賦予的特色責任要素,在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行動中具有重要的實踐價值。此外,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承載國家意志和宏觀調節經濟目標。因此,應完善體現政治擔當和國家戰略導向等特色要素的正式制度供給,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框架和實踐范式。
相關期刊推薦:《商業經濟研究》創刊于1982年,主要欄目有:本刊特稿、商經理論、消費市場、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流管理、企業管理、農村市場、國際經貿、區域經濟、資本市場、商業文化、創新工場、產業觀察、宏觀視野。
增加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非正式制度供給。一是加強國有企業文化建設,塑造積極向上的企業價值觀。要引導國有企業把社會責任要素融入企業文化中,塑造社會責任文化的價值取向,彰顯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和履職意愿,更好地約束和規范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行為和接受社會輿論監督。二是發揚國有企業家精神。國有企業家具有的精神特質,包括堅持政治忠誠、堅定理想信念、立足人民立場、更高社會價值追求。[7]因此,要發揮國有企業家精神,把國有企業家精神與履行社會責任行為進行相互融合:即在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中創造財富,在對社會創造財富的過程中獲得價值,實現個體與社會的共生互促與共同發展。
(三)價值共創路徑:提升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生態化協同能力
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應重視消費者、合作伙伴、出資人等各類利益相關者權益,構建社會責任價值共創的“利益生態圈”模式,實現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二者之間相互融合和促進。
一是構建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體系,奠定社會責任價值共創的基礎。一方面,凝聚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相關方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做好頂層設計,把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意識和可持續發展理念,全面融入到企業戰略規劃之中。協調推進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最大程度地創造經濟發展維度、社會發展維度和環境發展維度的綜合性價值。另一方面,形成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相關方的可持續發展共識。例如,關注和滿足國有企業出資人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合規經營、提高國有資產收益等方面的期望訴求;關注和滿足消費者在提升企業產品質量和服務體驗等方面的期望訴求;關注和滿足職工在職業發展、工作環境、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期望訴求;關注和滿足社會在公益慈善活動、志愿者服務行動等方面的期望訴求。
二是提升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協同能力,形成社會責任價值共創的機制。一方面,優化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相關方認同的合作機制。在合作契約中應明確各方各自的角色定位和責任義務,全面推進落實對接。建立定期溝通交流的協調機制,徹底解決各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此外,針對在合作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爭議和風險,還需建立有效的爭議處置機制和做好相應的風險管理方案。另一方面,提高國有企業與公眾溝通的能力。國有企業主動披露社會責任報告,有助于澄清社會對國有企業的一些可能誤解,塑造國有企業良好公眾形象。因此,國有企業應在企業經營戰略、財務數據、未來發展動向及節能減排等方面,加強自愿性信息披露,妥善處理好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相關方對信息對稱的期望訴求。
三是引領和帶動更多國有企業“利益生態圈”相關方參與,擴大社會責任價值共創的影響效應。一方面,鼓勵國有企業的供應商參與社會責任價值共創行動。例如,引導和帶動供應商共同提供高質量產品和高水平服務,共同創造社會責任價值。當然,在國有企業與供應商形成社會責任理念共識的基礎上,有必要盡可能降低參與壁壘和減少參與成本,這樣更有利于供應商成功參與。另一方面,鼓勵國有企業的職工參與社會責任價值共創行動。在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可以專門設計適合國有企業職工參與的社會責任價值共創行動,例如志愿者服務行動。國有企業職工參與志愿者服務行動,不僅使得社會獲得來自國有企業職工志愿者的社會責任價值創造,同時還使得國有企業職工志愿者收獲來自社會的認同、成就感和榮譽感等社會責任價值回饋,實現了多方共贏和價值共享。
五、結語
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還離不開社會監督機制。一方面要發揮消費者“用腳投票”的監督機制,消費者要拒絕接納那些缺失社會責任意識行為的企業及其所提供的產品服務。另一方面要發揮媒體輿論的監督機制,新聞媒體要及時對缺失企業社會責任事件進行揭露和報道,而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行為進行肯定和弘揚。因此,要求國有企業要全面建立和持續完善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定期向社會公眾披露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動規劃和落實舉措,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從而,進一步強化國有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風尚的良好公眾形象。——論文作者:賴慶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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