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4-26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內容提要:基于20092019年中國455家商業銀行數據,實證檢驗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政府背景對其風險承擔的影響及其協同效應。研究結果表明: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之間呈現U型關系特征,理論上存在使銀行風險承擔最小化的最優存款保險限額;存款保險限額與銀
內容提要:基于2009—2019年中國455家商業銀行數據,實證檢驗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政府背景對其風險承擔的影響及其協同效應。研究結果表明: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之間呈現U型關系特征,理論上存在使銀行風險承擔最小化的最優存款保險限額;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政府背景不僅能各自對銀行風險承擔產生影響,而且銀行政府背景會削弱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進而削弱銀行風險承擔與存款保險限額之間的U型關系;居民儲蓄率越高,凈利差越小,銀行政府背景對削弱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之間U型關系的影響越明顯;谖覈婵畋kU制度處于初創期,對于統籌發揮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政府背景的作用,加強銀行風險承擔的有效管理,有著重要的政策含義。
關鍵詞:存款保險限額;政府背景;風險承擔;協同效應
一、引言與文獻綜述
圍繞存款保險限額設置標準的討論,目前學術界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三類:一是最優存款保險限額應使存款保險機構的清算成本最小化(Dreyfusetal,1994),但該方法實際偏離了存款保險制度設立的最終目標;二是最優存款保險限額應使社會福利最大化(Manz,2009),其通過理論推導獲得最優存款保險限額應滿足的關系,但難以量化實證;三是最優存款保險限額應使銀行風險承擔最小化(Martin,2002),在維護金融穩定時應盡量避免道德風險的不利影響,應能夠達到維護金融系統安全,防止銀行發生道德風險和擠兌,最終保護存款人利益的目的。
存款保險限額受到諸多因素影響,學者們試圖從理論及實踐中證明并尋求最優存款保險限額。Angkin等(2010)研究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之間的關系,認為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之間的U形關系受銀行治理特征的影響;Gan等(2013)研究最優存款保險限額,發現存在能鼓勵儲戶監督和改善社會福利的最優存款限額,可有效控制銀行風險承擔;Chen等(2014)發現政治開放度較低、息差和存款利率較低、政府債務較高的地區往往存款保險限額較高,且息差、存款利率、政府債務較低的地區往往存款保險限額變化的概率較高。國內學者也結合中國制度環境進行了一些有益探討。趙尚梅等(2013)發現銀行風險承擔在實際存款保險限額偏離銀行風險承擔最小化的存款保險限額越大時更高.
有一些研究表明,銀行政府背景有助于增強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尤其是在銀行遭遇系統性危機時,政府背景能起到穩定銀行體系的作用,即使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銀行的政治關聯、政府監管等因素依然會對其風險承擔行為造成直接影響。例如,潘靜等(2013)發現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容易引發道德風險;王曉博等(2015)發現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間呈現U型關系,但是政府在危機時期的擔保行為會強化市場主體的政府擔保預期,使最優存款保險限額不復存在,即使在政府取消擔保后亦不例外。
總之,現有研究多從銀行的市場約束角度考慮,多關注政府行為對市場主體的影響,并沒有就銀行的政府背景對其風險承擔的影響進行直接考察,且對設置最優存款保險限額尚未形成統一標準,從制度設計角度探討存款保險限額對銀行風險承擔的影響,以及探討在不同銀行政府背景下的異質性效應更是少之甚少。
鑒于此,與現有文獻相比,本文在構建實證模型時控制了宏觀層面實際經濟增速、貨幣供應量與外匯儲備比率、實際利率以及微觀層面資產規模、成本收入比、貸款資產比等重要變量對其風險承擔的影響,驗證了銀行政府背景與存款保險限額對銀行風險承擔的協同效應。由于現實中我國已對存款保險限額做了設定,本文不就該限額是否最優或合理進行探討,而是將重點放在探討存款保險限額對銀行風險承擔影響的U型關系特征,以及驗證其存在相應最優存款保險限額的可能性。
相關期刊推薦:《經濟經緯雜志》創刊于1984年,本刊為雙月刊。設有:宏觀經濟、產業經濟學、國際經濟學、區域經濟、勞動經濟、統計研究、財務會計、企業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金融研究、經濟法等欄目。
本文主要貢獻在于從兩方面對現有研究進行了有益補充:一是基于中國存款保險制度背景及微觀銀行樣本,重點探討了存款保險限額對銀行風險承擔的影響,以及最小化銀行風險承擔的最優存款保險限額的存在性;二是將銀行政府背景納入存款保險限額對銀行風險承擔影響的分析框架,從銀行股權性質、地方政府的財政持股比例等方面全面考察了銀行政府背景對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關系的影響。本文研究表明,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之間呈現U形關系特征,理論上存在使銀行風險承擔最小化的最優存款保險限額;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政府背景不僅能各自對銀行風險承擔產生影響,而且銀行政府背景會削弱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進而削弱銀行風險承擔與存款保險限額之間的U型關系。基于我國存款保險制度處于初創期,本文為統籌發揮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政府背景的作用,加強銀行風險承擔的有效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據。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銀行風險承擔與存款保險限額
存款保險限額的設置是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的重要內容。一般地,實施存款保險制度除了顯性保護外,在經濟危機期間,對于那些規模較大、對經濟影響較突出的銀行,政府有較強積極性對這些銀行的債權人提供隱性保護,以保持銀行穩定。如果存款保險限額設置過高,會降低銀行股東和受保護存款人評估監督銀行風險的積極性,存款人會因其大部分存款都受到保護而降低對銀行的市場約束,導致銀行產生較高的風險承擔激勵,使銀行產生道德風險,增加銀行吸收存款的成本,激勵銀行從事高風險投資(Angineretal,2014)。如果存款保險限額設置過低,會使存款人認為政府對銀行的救助力度更大,降低存款人對銀行的市場約束,增加銀行風險承擔,同時增加未受保護存款的利率風險,使銀行股東重視資產替代和提前關閉銀行的可能性增加,容易發生脫媒危機和擠兌風險,無法達到保護存款人的目的。Angkin等(2010)在研究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的關系時,把銀行風險承擔區分為由存款保險制度引起的風險承擔和政府對未保險存款進行隱性保險可能性引起的風險承擔兩部分,認為隨著存款保險限額的增加,存款保險制度引起的風險承擔不斷增加,進而使得政府對銀行的隱性救助不斷下降,政府對未保險存款進行隱性保險引起的風險承擔不斷減小,最終兩種效應疊加得到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的關系呈現非線性的U型曲線關系,說明存款保險限額設置過高抑或過低都會降低存款保險效率、增加銀行風險承擔,所以客觀上存在最小化銀行風險承擔的最優存款保險限額;诖,本文提出研究假設1。
假設1:銀行風險承擔與存款保險限額間呈U型關系;限額保險制度下,存在最優的保險限額能夠使銀行風險承擔最小化。
(二)銀行政府背景與銀行風險承擔
理論上看,銀行政府背景一定程度會給銀行帶來更多政治資源以及優勢,比如高管在行業內的影響力能為銀行經營提供資源支持,而政府背景能為其發揮決策與監督帶來更多支持(吳成頌等,2014),在危機時期增強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防止危機進一步蔓延即使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情況下,銀行的政治關聯、政府監管等因素仍會影響銀行風險承擔(趙尚梅等,2013;王曉博等,2015)。一是對金融體系產生影響,銀行政府背景在政治目的作用下影響資源配置的效果與金融體系發達程度有關,在經濟發展水平低、金融體系不完善的地區可以更好地配置金融資源,反之則不然。二是對銀行自身產生影響,銀行政府背景會影響銀行貸款的利率和投向,削弱銀行追求高收益項目的動機,轉而將資金投向低收益的基礎設施項目,造成貸款效率低下,增加銀行風險承擔。而且,經驗證據也顯示,銀行政府背景會影響銀行風險偏好及風險承擔水平,在政治目的作用下會對銀行正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Iannottaetal,2013)。對中國而言,由于制度環境具有特殊性,銀行政府背景會增加銀行風險承擔,且會一定程度替代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這是因為,政府持股或政府控股銀行會使銀行信貸行為呈現某種政治周期特征,在貸款對象選擇上表現出“政治庇護性”,造成國有大銀行存款利率低于具有相同法律保障的民營小銀行(潘敏等,2016);政府通過注入流動性、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等方式對銀行體系進行干預,會強化市場主體對危機期間政府實施救助的預期,加劇銀行風險承擔;诖,本文提出研究假設2。
假設2:銀行政府背景將削弱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增加銀行風險承擔。
(三)銀行政府背景對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關系的影響
我國政府對金融資源尤其是銀行體系信貸資源的控制力較強,以較高的政府持股比例為特征的銀行政府背景會導致銀行信貸行為異化,促使其在違背效率和經濟原則的情況下發放貸款,最終導致大量銀行壞賬(Ayyagarietal,2007)。本文認為,有限責任引發的股東與債權人間的利益沖突表現為低存款保險限額與高存款保險限額下轉移風險和過度冒險的動機差異,其中轉移風險意味著銀行財富從股東轉移給債權人(或債權人的保險公司),過度冒險意味著財富從債權人轉移給股東,而最小化銀行風險承擔的最優存款保險限額受到銀行體系治理特征的影響,高質量的銀行治理意味著股東財富最大化在銀行管理目標中的權重很高。從銀行股東角度看,由于低存款保險限額和高存款保險限額會使銀行承擔更多的風險,故而銀行政府背景抑或差的銀行治理能夠在低存款保險限額和高存款保險限額下使銀行承擔更少的風險,而在中等存款保險限額下較強的債權人市場約束使股東承擔風險的動機較弱,甚至可能比經營管理者更愿意承擔更少的風險,即銀行政府背景或治理質量對風險承擔的影響較小(Angkinetal,2010)?傮w而言,從股東角度看,銀行政府背景將導致風險承擔與存款保險限額間之間的U型關系削弱或不明顯,意味著銀行政府背景和存款保險限額可以協同對風險承擔產生影響。這是因為,銀行政府背景下銀行的行政管理者可能會采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不一致的激勵措施,管理者目標和信貸分配政策也可能受到政治目標影響,使得其對市場化信號變得不太敏感。因而,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的非線性關系會受到削弱;诖,本文提出研究假設3。假設3:銀行政府背景將削弱銀行風險承擔與存款保險限額間的U型關系。
(四)銀行政府背景影響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關系的異質性
理論上看,較強的預防性儲蓄動機會使居民更加關注儲蓄存款安全性,在面對通貨膨脹壓力和其他理財產品低安全性的情況下,居民儲蓄與銀行存款利率和存款保險限額有關(Modyetal,2012)。如果居民預防性儲蓄較高,則無論存款保險限額設置得過高或過低,都會對銀行風險承擔產生較大激勵。其中:存款保險限額設置過高,會降低存款人對銀行實施監督約束的激勵,而增加銀行追求高利潤的道德風險激勵;存款保險限額設置過低,銀行和存款人對政府隱性救助的信任會增強,會降低存款人對銀行進行監督的激勵,銀行風險承擔激勵相應地會增加。如果居民預防性儲蓄較低,存款保險限額與銀行風險承擔間的關系不會出現明顯變化。這是因為,存款人的儲蓄意識或儲蓄意愿低,對銀行的監督激勵很小,且由于銀行儲蓄總額較低,相對較低的存款保險限額即可基本覆蓋儲蓄存款。同時,對于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的國家,較大的凈利差是銀行主要的利潤來源,在其他條件不變情況下,會削弱銀行風險承擔的動機,而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銀行凈利差被壓縮,銀行風險承擔的激勵相應增加,導致銀行風險承擔對存款保險限額的設置趨于敏感。銀行政府背景使得非保險的信譽凸顯,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銀行業危機具有突發性,要求政策當局必須作出迅速反應以避免對金融體系造成影響;二是銀行體系的流動性供給功能對維護金融體系信譽至關重要,中央銀行提供緊急流動性援助往往要求政府提供全面擔保;三是銀行體系具有不透明性,意味著僅僅某家銀行出現的危機可能使其他一連串正常經營的銀行都可能遭受擠兌危機;四是即使是單家銀行破產也會對銀行間清算和結算系統產生重要的不可估量的影響,故而實施部分存款擔保計劃有助于降低擠兌風險、維護市場約束;诖,本文提出研究假設4。——論文作者:胡援成,王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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