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6-16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減少二氧化碳等汽車污染物排放、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和維持交通運輸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面對新能源汽車現有滲透進程緩慢的瓶頸以及產業鏈中研發、消費等環節存在較大外部性的特點,政府政策仍然起支撐主導作用。政府的政策激勵為我國新
摘要: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減少二氧化碳等汽車污染物排放、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和維持交通運輸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面對新能源汽車現有滲透進程緩慢的瓶頸以及產業鏈中研發、消費等環節存在較大外部性的特點,政府政策仍然起支撐主導作用。政府的政策激勵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政策環境,但同時也出現了諸多問題.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汽車產業;電動化
引言
新能源汽車作為汽車電動化、低碳化的重要發展方向,對于提高產業競爭力、改善未來能源結構、發展低碳交通具有深遠意義。全球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將新能源汽車作為未來發展的重要戰略方向并加快產業布局。美國、日本、德國、韓國、英國從戰略規劃、研發創新、推廣應用、智能網聯等方面制定了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的制定有一定借鑒意義。
相關期刊推薦:《經濟縱橫》由吉林省社會科學院主辦,1986年正式出版發行,目前已發行到國內各地區及世界部分國家。經濟理論刊物。主要研究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總結交流經濟體制改革經驗,普及經濟知識,傳播經濟信息。
1概述
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已逐漸形成,在共享經濟時代,共享汽車以及分時租賃等出行方式在推廣的中后期是發展重點,其中以私人市場的推廣應用為主要發展方向,在進行推廣時應多注重“規范+引導”“規范+監管保障”措施的組合使用。例如在汽車共享出行的數字化平臺方面給予支持,完善分時租賃相關車險產品,對于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建立質量安全監控平臺等。
2啟示
2.1發揮法律法規引導作用
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車法律法規體系。一是以推動汽車產業電動化轉型為前提,探索構建以二氧化碳排放標準、油耗法規引導的技術引導體系,發揮市場機制在分場景、分領域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選擇中的決定性作用,為企業提供長期、穩定的政策預期。二是借鑒國外關于燃油經濟性法規管理方式,基于促進產業發展、符合收費標準審批原則,加快制定雙積分管理措施及收費標準,充分發揮雙積分政策對補貼政策的承接作用。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工作。一是組織汽車、通信、法律等領域相關專家,分析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標準中制約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因素,并根據其屬性、范圍及影響,分別提出豁免、解釋、修訂等不同的建議措施,制定修訂優先級和推進時間表。二是借鑒美國自動駕駛立法經驗,結合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實際情況,探索制定能夠全面規制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的專門法律,全面部署智能網聯汽車安全和性能、信息安全、責任認定、檢測認證、隱私保護和數據歸屬等標準,加速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化和商業化進程。
2.2提高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
提高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支持力度。一是組織行業專家、企業代表梳理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卡脖子”技術清單,如IGBT、固態電池、車規級芯片、車載操作系統等,制定攻關優先級和時間表。二是充分發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產業創新聯盟等的重要作用,加大研發資金和資源在“卡脖子”技術方向的支持力度。三是遴選技術研發基礎好、創新能力強的企業,通過實施企業所得稅減免、加強金融支持等政策,激發企業技術創新活力、增強產業發展動力。強化人才保障。一是在了解汽車產業技術研發、行業管理等方面人才需求的基礎上,從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型人才、復合型人才等方面編制《新能源汽車產業緊缺人才目錄》。二是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通過建設重點企業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形式,搭建校企雙向溝通橋梁,促進高校人才培養和企業用人需求有效契合,緩解人才緊缺情況。三是借鑒英國的做法,在新技術浪潮推動的產業變革大趨勢下,加大我國職工教育培訓力度,做好產業內人才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工作。
2.3加強車輛安全監督管理
完善產品安全監管手段。一是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完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汽車產品安全監管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執法權力,豐富執法手段。二是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借鑒日本聆風動力電池高安全性經驗,在產品準入環節增加對動力電池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FMEA,加強試驗驗證及下線檢驗的要求,提高產品可靠性,防范新能源汽車起火等事故的發生。三是進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車市場抽查和違規產品處罰力度。構建信息安全監管體系。一是搭建國家智能網聯汽車安全監管平臺,加強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監管,實現對智能網聯汽車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監督管理。二是加快制定信息安全防護標準及數據安全技術標準等。三是加快制定智能網聯汽車準入管理辦法,重點對企業信息安全技術方案、防御框架、信息安全漏洞應急處理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實現漏洞資源共享與合作。
2.4提升產業協同發展的效率
強化協同發展統籌機制。一是持續發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的協調作用,提高產業融合發展重視程度,組織各有關部門形成政策合力,協同攻關新能源汽車與關聯產業融合發展的重大問題。二是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協同發展方面的職責分工,強化中央政府在新能源汽車產業頂層設計、研發創新等方面的宏觀引導作用和監管職能,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地方發展實際在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商業模式、基礎設施等方面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產業融合發展支持力度。一是加快構建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體系,加大對跨產業融合的研發力度,組織汽車、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專家,分析產業融合發展的接口,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商業、智慧辦公等,前瞻性地做好跨產業融合工作。二是全方位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融合發展,探索制定鼓勵技術協同攻關、標準協同制定、產業融合試點示范的財稅政策工具和非財稅政策工具,確保政策之間的有效配合與無縫銜接,加速產業融合發展進程。
2.5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國際化
對外搭建行業平臺協助企業“走出去”。一是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搭建汽車品牌宣傳平臺,提高我國新能源汽車品牌國際知名度、認可度和影響力。二是積極組織企業和行業機構,參與新能源汽車國際標準的制定。三是支持我國汽車檢測機構在國外設置分支機構,開展國際化的認證檢測綜合性業務,推動檢測認證結果國際互認。四是各級政府牽頭組織參加國際化學術交流活動,提升國際影響力。對內構建更加公平開放的市場競爭環境。一是深化新能源汽車產業對外開放,著力構建統一市場,鼓勵不同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嚴禁出現限定對象、設置壁壘等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行為。二是建議由國資委或行業主管部門在大型國有企業間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推動一汽、東風、長安、上汽、北汽、廣汽等大型國有企業建立會商合作機制,通過組建實體、建立聯盟等方式實現強強聯合,共同應對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
結語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雖然相關技術不斷完善發展,已完成較大突破,但是總體優質產品供給仍然不足,電池能量密度偏低、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在解決整車裝備水平較差、動力電池企業生產一致性和產品質量不高等問題時,“規范+引導+監管”措施組合的具體應用主要是更新相關標準、運用引導措施拓寬融資渠道及加大技術支持。在數字經濟和智能化背景下,通過新能源汽車大數據采集等技術手段,做好安全監管工作并建立政策評價框架,以加強橫向交流。——論文作者:姜治深 李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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