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3-09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區塊鏈金融通過建立去中心化信用,使數字價值交換成為可能,徹底顛覆現有商業模式,同時引發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的改良,開創新一代全球金融網絡。數字經濟、自由貨幣理論和信息不對稱理論為區塊鏈金融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F階段學者們對區塊鏈
摘要:區塊鏈金融通過建立去中心化信用,使數字價值交換成為可能,徹底顛覆現有商業模式,同時引發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的改良,開創新一代全球金融網絡。數字經濟、自由貨幣理論和信息不對稱理論為區塊鏈金融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現階段學者們對區塊鏈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區塊鏈金融的源起研究、驅動機制、顛覆效應和博弈研究四大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仍存在若干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區塊鏈金融的制度框架研究、產品定價研究、監管難點研究和深遠影響研究等,這些問題的解決有助于區塊鏈金融理論研究走上新臺階。
關鍵詞:區塊鏈金融;價值互聯網;信用;數字貨幣;數字資產
互聯網打破了國家地域的限制,網絡世界成為各國治理競爭的重要地帶,其中數字貨幣的發展有可能突破世界各國的束縛,最終成為網絡世界廣泛流通的統一貨幣,促使互聯網進化至高級階段—— 價值互聯網。我國央行正在積極進行數字貨幣探討,國家發行數字貨幣漸成趨勢。早在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就成立了法定數字貨幣的專門研究小組,對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及其對經濟金融體系的影響等進行深入研究,并取得階段性成果。2016年2月,周小川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會運用包括密碼算法在內的多種技術手段來保障數字貨幣運行體系的安全,并部署了重要力量研究區塊鏈應用技術[1] 。未來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并通過發展數字貨幣背后的區塊鏈技術應用,將擴展到整個金融業,構建完善的區塊鏈金融網絡。區塊鏈通過算法建立去中心化的信任,成為價值傳輸網絡的基礎設施。區塊鏈金融實現所有資產數字化,在互聯網上直接進行價值交換,推動信息互聯網向價值互聯網邁進。2015 年更是被稱為區塊鏈金融的發展元年,各類區塊鏈金融產品應運而生。在此基礎上,國內外學者積極參與區塊鏈金融的研究,主要從區塊鏈金融的內涵、驅動機制、顛覆效應和競爭博弈等方面開展討論,產生了許多優秀的理論研究成果。本文對中外有關文獻進行了梳理,力圖為學術界提供區塊鏈金融研究初期的輪廓。
一、區塊鏈金融的源起研究
(一)從區塊鏈技術到區塊鏈金融
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最早應用形式,自 2009 年問世以來,便受到國內外網民的廣泛關注,迅速在民間掀起一股“挖礦”①熱潮。我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已聯合發文《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指出比特幣不具備貨幣的同等法律地位,只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2015年10月底一篇題《比特幣背后,將是未來經濟的驅動輪》的論文發表,提出區塊鏈技術將在各個層面上深遠影響人類社會,業界才開始關注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區塊鏈技術是一個分布式總賬,通過吸引全民點對點記賬,形成公開透明的賬簿來達到信用共識,而不需借助第三方中介機構。區塊鏈技術的使用逐步從虛擬貨幣市場升級,迅速應用到全球金融領域的多個方面。據現有文獻,美國學者梅蘭妮∙斯萬[2] 2015年首次提出區塊鏈金融的概念,認為在區塊鏈上可以進行任何資產的注冊、存儲和交易;所有的資產都將變成數字資產,都能直接在區塊鏈系統上被跟蹤、控制、交換和買賣,實現真正的萬物互聯。公開的資料表明,國內學者周永林(2016)[3] 隨后引入區塊鏈金融概念,認為區塊鏈金融通過數字貨幣與傳統金融機構對接,將徹底顛覆現有金融支付結算體 系,同時也為初創企業眾籌資金帶來新的重大變革。李揚(2016)[4] 進一步對區塊鏈金融的內涵深究,認為區塊鏈金融利用數字貨幣充當價值交換的媒介,嵌入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將實現價值交換的智能化、便捷化;區塊鏈金融的發展意味著價值互聯網時代的到來。
相關期刊推薦:《金融理論與實踐》(月刊)創刊于1979年,系中國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主管的以金融理論經研究和金融業務實踐探索為主要任務的刊物。其宗旨是:探索發展金融理論,服務金融改革實踐,拓展金融業務領域,反映金融運行信息,展示金融科研成果,培養金融科研人才。目前,設有理論探索、金融觀察、問題探討、政策性金融、農村金融、銀行與法、證券之窗、參考與借鑒等欄目。
(二)區塊鏈金融的實踐風起云涌
區塊鏈金融最早的表現形式為中本聰創造的比特幣[5] ,比特幣從開始的一文不值,到如今總市值達到 62.9 億美元并仍處于穩步增長的趨勢中(Rainer Schmidt等,2016)。由于區塊鏈系統的開源性,任何人都能創造自己的區塊鏈系統(IMF,2016) [6] 。目前區塊鏈金融產品主要包括:萊特幣、狗幣、瑞波幣、未來幣和點點幣等上百種加密數字貨幣、R3CEV、Linux 基金會推進的超級賬本以及以智能合約平臺而著稱的以太坊等(姚余棟,2016)[7] 。國內最早成立的區塊鏈研究機構是萬向區塊鏈實驗室,由萬向集團2015 年設立,致力于區塊鏈技術的研究、應用和普及(何玫等,2016)[8] 。
二、區塊鏈金融的理論基石
(一)數字經濟
數字經濟這一概念最早由泰普斯科特[9] 在1996 年的《數字經濟時代》一書中提出,明確表明數字經濟是信息時代的一種新的經濟體制,認為數字經濟是一切信息知識的數字化。數字經濟是一場由數字技術主導的經濟革命:在數字技術的作用下,生產、管理和流通等領域率先完成數字化,繼而實現各種商業經濟行為和傳統產業及新興產業的數字化發展,提高全社會經濟運作效率。數字經濟是區塊鏈金融發展的理論基石。區塊鏈金融促進計算機、通信技術的融合,將所有資產的數字化,并在區塊鏈上公證登記和轉移,實現商品和服務從制造、銷售或供給完全數字化,逐步將數字技術廣泛滲透到傳統產業,形成新型數字產業,引發深刻經濟社會變革,創造了新的經濟模式。區塊鏈金融貫徹了數字經濟的相關理念,是數字時代的實踐應用。
(二)自由貨幣理論
自由貨幣理論起源于哈耶克[10] 在1976年出版的專著《貨幣的非國家化》。書中明確闡述了支持基于各種技術包括商品籃子指數的私人貨幣創造體系,這個體系將會導致多種貨幣共存于一個國家或某個地區。認為貨幣體系不應該由一個政府和中央銀行發行,而是應該完全去中心化和非國家化,貨幣體系的競爭將會帶來更加穩定的貨幣。自由貨幣理論為區塊鏈金融提供行為上的指導。在區塊鏈經濟中,任意一個人都可以發行數字貨幣,且各種數字貨幣之間可以自由無成本地兌換,數字貨幣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并以極快的速度重復著出現、淘汰、進化的競爭過程,在此過程中出現了較多的區塊鏈金融產品。
(三)信息不對稱理論
信息不對稱這一現象早在20世紀70年代便受到三位美國經濟學家喬治∙阿克羅夫(G Akerlof)[11] 、邁克爾∙斯彭斯(M Spence)、約瑟夫∙斯蒂格利茨(J E Stigjiz)的關注和研究,認為在交易活動中,交易雙方掌握的信息是有差異的,一方會利用自身信息優勢以便更多地攫取對方利益,信用問題隨之產生。信息不對稱理論為區塊鏈金融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導。區塊鏈通過挖礦獎勵數字貨幣的形式,吸引用戶參與到整個記賬系統,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并接納更多的資源參與到這種系統中,從而建立全民參與的去中心化的信用,極大限度地消除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市場參與者無須中間人或身份信息交流中心的參與就可以實現所有權和信息的處理。
三、區塊鏈金融理論研究的三大焦點
(一)區塊鏈金融發展的驅動機制
區塊鏈的出現是對現有商業模式的制度基礎和參與者之間關系的重大挑戰。盡管金融上層應用和業務流程創新風起云涌,但信用中介的基本要求使金融業在商業模式的底層邏輯和相關技術并未有革命性的提升。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金融體系透明度降低
一方面,銀行與投資者之間存在銀行信息不對稱。雖然商業銀行以年報的形式對外披露信息,但是銀行為擴大融資來源傾向于將某些風險資產轉移到表外,以及借助衍生金融工具來調整其風險狀況,若想得到可靠的銀行信息就比較困難(王宗潤等, 2015)[12] 。另一方面,互聯網公司的大數據封閉形成了數據孤島。在當前形勢下,每個公司都不愿將掌握的大數據與人共享,大數據成為每一個公司的絕對內部資源,無法進行無邊界的共享,這就出現了 “大數據集中”的問題,大數據的集中則會引起富者愈富的馬太效應(長鋏等,2016)[13] 。
2.金融基礎設施存在局限
現有基礎設施主要存在以下弊。阂皇且资芸萍纪{和攻擊,F有體系的構建時間較早,現有網絡攻擊愈發先進,系統缺陷可能導致數據庫被入侵 (Tu,2014) [14] 。二是系統適用性不廣。證券的登記、清算和結算涉及多個主體,包括證券公司、交易所、登記結算所等,各個系統創建于不同時期,服務于不同需求,普適標準少之又少,系統之間未實現完善整合(DTCC白皮書,2016)[15] 。三是無法支持全天實時處理。擁有一個可信任的中介角色在現今的跨境交易非常重要,中介機構信息的處理取決于人工,且需經過多道人工之手,從而使得每一筆匯款所需的中間環節不但費時,而且需要支付大量的手續費,其成本和效率成為跨境匯款的瓶頸所在(SWIFT報告,2016)[16] 。
3.傳遞“資產”處于低效狀態
一方面,在當今商業模式和社會組織架構下,價值創造和交換活動都需要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中介機構為交易雙方信任背書,并將交易信息存儲在中心服務器中,但是由于中介機構的局限性,信任也只能存在于某個地區或國家的范圍內,從而資產交易也局限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另一方面,互聯網實現了信息的自由傳遞,信息傳輸可無限復制,復制的邊際成本為0;而對價值傳輸而言,“資產”在傳遞過程中所有權唯一,不能隨便復制,則無法在互聯網上建立所有權和信用制度(中金公司研究報告,2016)[8] 。
4.互聯網金融信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
伴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互聯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面臨較大的安全隱患。一方面,大數據本身需要龐大數據庫的支撐,隨著數據的集中,而加密技術等相關技術無法滿足金融業務的需要,容易發生數據庫被盜竊和篡改等不良事件,客戶的信息安全甚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陳一鼎等,2015[17] ;喬海曙等,2016[18)。] 另一方面,P2P借貸平臺中借款者若違反協議規定逾期不還款,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網貸平臺也不愿意出面進行賠付;或者網貸平臺非法集資,虛構一些盈利項目吸引投資者,到期又無力償還資金,貸款人將面臨極大資金安全風險(俞林等,2015)[19] 。
(二)區塊鏈金融的顛覆效應
區塊鏈技術通過對傳統金融及其商業運作模式改造,將人類數千年來的經濟貿易活動以數以億計的分布式賬本和相應的智能合約遷移至區塊鏈中運行,自動化地實現物理資源和人力資源的分配,人們習以為常的制度基礎和商業流程都有可能隨著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被顛覆。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改變金融底層基礎構架
區塊鏈金融通過點對點分散化的交易機制,對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產生變革性的影響。第一,這種分布式賬戶對跨境支付系統產生深遠影響。交易雙方可以基于一個不需要進行信任協調的共識機制直接進行價值轉移,以數字貨幣充當貨幣媒介來實現整個匯款流程,加快貨幣流通速度,降低流通難度 (王勝等,2016) [20] 。第二,區塊鏈將重構現有金融體系中的交易、清算和結算流程。區塊鏈技術擁有強大的低成本計算能力,實現數字資產在交易雙方之間直接轉移。同時,區塊鏈的加密技術可用來追蹤交易的完成程度,在清算和結算過程中,不需要任何人工的驗證操作,系統自動完成結算過程,實現“交易即結算”(徐明星等,2016)[21] 。
2.解決交易雙方互信難題
由于算法在全世界獲得最多共識,以算法作為信任背書,將所有的交易記錄在一個公開透明的賬本上,則能夠使全世界的人們獲得信任共識。區塊鏈就是靠全網分布記賬,自由公證,建立了一個共識數據庫,即未來信用的數據大廈(高紅冰,2016)[22] 。具體表現為:第一,在交易前階段,區塊鏈通過程序化算法記錄所有的交易信息,并保存在公開的賬本上,實現數據共享加強透明性,降低信用風險,保證交易的唯一性(歐清銀行報告,2016)[23] 。第二,在交易時,由于區塊鏈具有不可逆性和時間郵戳功能,可保證交易實時匹配和結算不可撤銷,券款對付自動完成、自動通報(Kurt Fanning等,2016)[24] 。第三,作假成本太高。區塊信息原則上不可篡改,修改時按協議需要控制全球“挖礦”記賬51%以上的算力,成本高達幾億元,作假成本與所盜取的利益相比不成比例(長鋏等,2016)[13] 。
3.促進價值互聯網的崛起
區塊鏈通過建立一套計算機算法程序,吸引全民參與記賬,第一次從技術層面實現去中心化信任,使得交易雙方的信任關系的建立不再依靠現實世界的中心化機構;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套公開、透明、共享的分布式賬本系統,確保任何一筆價值交換都是真實唯一的,為價值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提供了技術支持。區塊鏈金融將所有資產的數字化,價值交換采用數字貨幣充當交換媒介,嵌入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可認為是代碼的運行,設置不同的代碼則為價值交換設置了不同的執行條件。同時,被數字貨幣標識的數字資產也將成為嵌入智能合約的智能資產,自動執行交換環節,實現高級的物物相連,開創新一代價值互聯體系(李揚,2016)[4] 。
4.降低金融服務門檻
區塊鏈金融的發展將開啟價值交換的新時代,在一定程度上滿足過去傳統金融機構無法實現的金融需求,服務過去未被服務的客戶,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首先,從受眾人群來看,區塊鏈金融的發展,使偏遠地區無法擁有銀行資源的民眾也能通過價值互聯網進行價值轉移,并將交易記錄記載于區塊鏈中,最大限度獲得金融服務(倪以理等,2016)[25] 。其次,從交易成本來看,區塊鏈金融無須第三方中介機構,在互聯網上就可直接進行可信任的價值交換,極大降低了人力資源成本和中介機構基礎設施成本,且交易在瞬間即可完成,提高了交易效率(焦瑾璞等,2015)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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