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咨詢服務,正當時......期刊天空網是可靠的職稱工作業績成果學術咨詢服務平臺!!!

政工師論文發表淺談當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14-09-05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

摘 要: 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了政府采購的政策性功能: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一、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實際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了政府采購的政策性功能:“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一、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實際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1.關于扶持對象的確定存在模糊性

  劃分中小企業是實施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的前提。國家經貿委、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四部委于2011年6月18日聯合發布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第二條規定:“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新規在2003年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原有的工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郵政業、住宿餐飲業的基礎上,新增了信息傳輸業等5個行業的劃分標準?偣采婕84個行業大類,362個行業中類和859個行業小類。然而遺憾的是,由于區域經濟發展的差異,全國統一的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無法真實反映特定地區特定行業的企業規模,該規定并未從我國東部、中部、西部的地域差異進行考慮。

  2.信息發布制度不健全

  目前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平臺尚未形成。由于中小企業實力有限,收集信息和資源共享的能力較低,難以及時準確地獲得政府采購信息,難免錯失許多參與政府采購的機會。

  廣東省也建立了相應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平臺——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及時更新關于采購的信息,但仍存在信息滯后的現象,例如廣東省政府采購網“政策法規欄目”雖然有對相關法規政策進行公告,仍缺乏一些重要的政策法規,如《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廣東省中小微企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等。另外,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典型案例欄目”只是提供了截至2007年12月的典型案例,而隨著政策法規的不斷變化發展,原有案例及其分析對政府采購政策的現狀缺乏參考意義。由此可見,廣東省關于政府采購的信息發布平臺,尤其是關于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的信息發布平臺需要保持信息渠道的通暢,這樣才能讓中小企業及時了解政策和獲取信息。

  3.對中小企業進入政府采購領域設置的準入門檻高

  《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同時還規定了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采購機構缺乏特定條件,無法判斷所設定的標準是否合理,從而出現采購人特定條件設置過高,導致中小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受到限制的現象發生。

  二、完善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的對策

  1.完善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配套法律法規制度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專門的法規政策,增強可操作性,為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具體的法律保障。當前重要任務主要是完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和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由于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存在地域發展差異,我應提倡各地依據本地方的發展情況,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各行業的發展現狀細化劃分標準,真實地反應企業的發展狀況,從而更好地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意見稿)》公布已三年有余,在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制定最終方案時建議應當注重考慮以下方面:明確規定對中小企業支持的范圍、方式、方法及中小企業應享受的優先權利。

  廣東省應當在現有的上位法基礎上,依據廣東省自身的發展情況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政府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推動本省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的逐步規范化、精細化、法制化,將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落到實處并且開拓創新,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狀況的特色。

  2.制定優先選擇中小企業的具體規定和量化指標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五條有詳細的規定。我國仍需要制定更詳盡的對應的操作細則,例如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在政府采購中小企業產品服務的最低份額、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價格優惠等。我國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中小企業的傾斜性照顧政策。例如在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政府采購支持節能減排、信息安全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同時,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和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

  對于廣東省而言,一方面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另一方面,可以結合本省各地區的發展現狀,對中小企業扶持應區別對待。例如,深圳市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和促進社會投資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放寬民營及中小企業投資領域,鼓勵中小企業參與深圳民生和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3.關于完善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的實際操作的建議

  (1)鼓勵政府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采購力度。建議將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工作納入政府采購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廣東省可以以政府采購制度較為完善的廣州、深圳等城市作為該措施的試點,率先施行政府采購業績考核評價制度,不斷探索、總結經驗。若該考核制度有助于提高采購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則可以考慮在全省范圍內推行。

  (2)適當降低對中小企業的資質要求和進入門檻。我國可以借鑒國際上預留采購項目或份額的方式,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準入門檻。適度調整政府采購目錄,確保中小企業進入政府采購范圍;明確采購中小企業產品或服務的比例,對一些適宜中小企業經營的項目可以明確交給中小企業;降低企業注冊資金的資格限制,放寬對采購的專業資質要求。同時,采購人要消除觀念障礙。采購人有責任有義務接納中小企業,消除歧視和差別待遇,為中小企業進入政府采購項目掃清障礙。

  (3)鼓勵中小企業之間合作,積極引導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合作。中小企業的經營規模有限,競爭力較弱,如果多個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取長補短,增強整體的競爭力;大企業的綜合實力較強,也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帶動中小企業共同發展,實現優勢互補。

  第一,鼓勵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對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的企業給予適當的加分或價格扣除照顧;鼓勵和引導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對承諾將項目合同分包給地方中小企業的聯合體,給予一定的加分或價格扣除照顧。第二,積極引導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共同發展。鼓勵大企業在獲得政府采購合同后,選擇適當的項目,向中小企業分包。大企業憑借自身較強的綜合競爭實力參與招標,中標后適當地向中小企業分包,

  就廣東省的發展而言,據《廣東統計年鑒2012》及《廣東統計年鑒2013》顯示,2011年、2012年廣東省內大型以上規模工業企業數量分別為1354個、1383個,中小微型工業企業數量分別為36950個、36428個。中小企業的數目遠超于大型企業,但是2011年度大型工業企業、中小微型工業企業的工業總產值分別為:41792.02萬元、53079.65萬元,2012年度大型工業企業、中小微型工業企業的工業總產值分別為:43400.30萬元、52201.79萬元。僅從工業領域就可以得知,中小企業雖然在數量上占絕對優勢,但是在總產值上相對于大型企業的高貢獻率,中小企業的產值優勢明顯偏低。廣東省可以憑借珠三角地區的發展優勢,結合各區域的發展特點,運用政府采購政策,鼓勵不同城市之間的中小企業合作、積極引導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充分發揮珠三角經濟圈的優勢。

  (4)完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平臺。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服務的發布平臺,及時更新信息,保持中小企業獲取政府采購信息的通暢渠道。我國目前較為權威的是: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值得肯定的是中國政府采購網的建立是比較完善的,專門設置了“中小企業頻道”,全面開設了政策功能、采購動態、經驗交流等欄目并且及時更新,為中小企業及時準確地獲得政府采購信息提供保障。

  廣東省關于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平臺主要是: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廣東省財政廳網站,分別開設了相關的欄目。建議繼續完善官方平臺,及時更新發布平臺的信息,招標采購等政府采購信息均統一在平臺上發布,為中小企業及時準確地獲得政府采購信息、創造平等的投標條件和投標機會提供保障。將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政府采購政策信息進行細化展示,為中小企業及時了解最新動態提供保障。

  我國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處于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階段,在此過程中浮現的問題應得到及時的解決,才能真正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作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中小企業也需要及時調整企業策略,增強競爭力,才能更好地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并借此機會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更好更快地發展。

2023最新分區查詢入口

SCISSCIAHCI

7799精品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