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7-06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重要的生態環境監管問責制度。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基本構建了生態環境部系統內和中央層面雙輪驅動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其中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成為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頂層制度安排,是對生態環境
摘要: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重要的生態環境監管問責制度。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基本構建了生態環境部系統內和中央層面雙輪驅動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其中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成為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頂層制度安排,是對生態環境部系統內督察制度的全面升級,這在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空氣質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關鍵詞:環境治理;環境保護督察;風險類型;消弭路徑
引言
環境保護督查制度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的一項核心制度安排,有助于解決地方黨委和政府在落實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中“一把手”的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綜合決策,從決策源頭實現生態文明要求。督查相關制度在其他領域已開展了一些實踐,有學者研究紀檢監察、土地督察、警務督察等,但環保督查的相關研究仍然較少。從我國環境保護督查體系建設的視角出發,闡述我國環境保護督查體系的總體框架,從環保約談、中央環保督察、部長專項督查、例行性督查等方面闡述環保督查體系的主要內容。
1環境治理過程中環境保護督察的風險類型
環境保護督察風險,是指環境保護督察機構和人員在環境檢查、督導、執法等治理過程中遇到的風險。近年來,隨著社會監督力度的加大,各種問責機制逐步完善,群眾依法維權的意識高漲,特別是新環保法出臺后掀起的“環保風暴”,空前加大了環保部門的責任,使得環保部門特別是基層環保部門的行政執法風險增大。主要表現為以下三種形式:①違規企業和個人阻撓執法帶來的人身安全風險。在當前各地都在嚴查環境污染的大環境下,一些地方政府、企業往往出于地方利益的考慮和需要,采用隱蔽的方式對環保執法行為加以限制或干涉。②環保督察人員違法亂紀帶來的刑事犯罪風險。有的環保督察人員在對環境影響評價、固廢、財務、人事、污控等重點崗位進行督察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特別是在環境影響評價領域,徇私枉法、胡亂審批,成為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的“高危地帶”。③環保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引發的自身政治風險。環境治理是黨和政府一項重要工作,污染防治是我們黨要堅決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環境問題的敏感性,決定了與政治有著直接的關聯。
2環境治理過程中環境保護督察的風險的消弭路徑
2.1充分發揚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黨章規定的根本原則,公眾參與是環境保護法確立的原則之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設應當充分發揚民主,重視公眾參與,堅持開門建章立制。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設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和專業性,從以往類似的經驗來看,往往保密性較強,被征求意見的對象較為狹窄,普通公眾難以接觸到,更無從發表意見。為了避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閉門造車,應當暢通公眾參與機制,除了征求中央有關部門、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干部的意見外,還應當廣泛聽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人員、一線單位和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基層工作者和人民群眾的意見,讓他們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對于各方面所發表的意見,要認真研究,不能走過場,更不能根據職位和身份來區別對待。此外,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設具有很強專業性,有必要引入專家參與機制,以其專業知識發揮參考、咨詢、輔助等作用,推動實現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設民主性和科學性的有機結合。
2.2形成“制度矩陣”,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環保督察主要目的不是查辦具體案件,而是督促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環境保護長效機制,把解決當前問題和解決長遠問題相結合,既要打好運動戰,更要打好持久戰。按照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長效化機制的真正建立,就是衡量督察成效的一個重要指標。要加快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損害擔責的生態環保制度體系,形成“制度矩陣”,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結合地方環保工作的實際情況,當務之急是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深入推進環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環境監察體制機制和統籌聯動、聯防聯控的生態環保工作機制。同時,要抓緊抓好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的構建,實行領導干部定點包保制度,深化環保大數據運用機制,強化人大政協環保監督,構建環保問題群眾舉報處理常態化機制,使環保工作有據可依、有規可循、追責有據。
2.3督察隊伍的權威性和專業性不斷增強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展成為權威性很強的政治巡視。生態環境部系統內的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約談制度主要以生態環境部的名義開展督察或約談,組織方多為生態環境部各督察局(事業單位),與地市級同為一個行政級別,權威性明顯不足;但由于督察人員長期從事生態環境專業領域的工作,督察隊伍的專業性強;而中央層面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均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開展,充分保證了中央督察組的權威性。督察組的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領導擔任,他們大多都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委擔任過黨政主要領導職務,行政級別上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黨政領導相當,擁有豐富的中央或地方從政經驗和較高的政治威望,善于統籌全局;副組長由生態環境部現職部領導擔任,他們長期在生態環境保護戰線擔任要職,影響力較大且擁有較高的專業素養,了解地方生態環境治理狀況,善于識別生態環境相關的問題。督察組的其他成員專業素養都較好,主要以生態環境部各督察局人員為主體,并根據任務需要抽調有關專家及其他人員參加。“央字”打頭的高級別政治巡視和專業性很強的督察隊伍,充分保證了督察的質量和效果。
2.4強化法治觀念
督察人員既要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黨內法規,又要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還要熟練掌握《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全國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為準則與廉政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嚴守這些環境行政執法中的最基本準則和底線,只要懂法守法、嚴格執法,很多風險是可以避免的。
結語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設,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方針原則、主體及其權利義務、對象和范圍、形式、程序等進行系統規定,是鞏固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成果,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往縱深發展的必由之路。要緊緊抓住“督政”“黨政同責”這個“牛鼻子”,對地方黨委、政府及部門、黨政領導干部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等情況進行督察。既要堅決破除“督察妨礙經濟、影響民生”的錯誤認識,也要嚴格禁止為了應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而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要明確督察組的權力,維護督察的權威性,但也不能將專屬于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的權力賦予督察組。建設生態文明,完善環保督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為功。——論文作者:王鵬 苑芳惠
期刊推薦:《環境保護科學》(雙月刊)創刊于1975年,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沈陽環境科學研究院主辦的綜合性學術刊物,反映環?萍碱I域的熱點問題為宗旨,內容涉及環境科學各個領域,主要刊登環境科學領域的新成果、新技術、新方法,環境管理的新理論、環境科學發展的新動向等方面的學術論文。讀者對象為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科研、工程技術人員、大專院校環境科學及相關專業師生及有關專家學者。
SCISSCI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