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1-07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基層檢察機關是整個檢察體系的基礎,處于法律監督的最前沿,是國家法律政策的具體執行者。作為基層檢察機關,只有切實提高執行力,才能使各項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到各個部門、落實到每名檢察人員之中。如何加強基層檢察機關的執行力建設,是我們必須認
摘要:基層檢察機關是整個檢察體系的基礎,處于法律監督的最前沿,是國家法律政策的具體執行者。作為基層檢察機關,只有切實提高執行力,才能使各項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到各個部門、落實到每名檢察人員之中。如何加強基層檢察機關的執行力建設,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和研究的一個重要問題,筆者在這里談一些自己的看法。本文選自:《晉中學院學報》本刊是晉中學院主辦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主要辟有:政史研究、晉商文化研究、漢語言文學研究、理科教學研究、基礎教育研究等欄目,凡上述領域的學術理論文章均可備選,歡迎國內外專家學者惠賜稿件。
一、關于基層檢察機關執行力的內容
什么是基層檢察機關的執行力?基層檢察機關的執行力,具體而言就是基層檢察機關及全體檢察人員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機關及本院自身的工作部署,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把決策轉化為打擊犯罪、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工作能力。包括對檢察事業執著追求的理想信念,與時俱進 、克難攻堅的工作能力,解放思想、趕超跨越的工作作風,顧全大局、齊心協力的團隊合作精神以及管理激勵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等等。
二、加強基層檢察機關執行力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執行力建設,是基層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推動檢察事業科學發展的現實需要
最高人民檢察院《“十二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下簡稱《綱要》),確定了未來五年檢察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對于基層檢察機關而言,貫徹好《綱要》,主要通過依法履行職責,把科學發展的觀念貫徹到實際工作中,落實到具體措施上,促進經濟社會和自身實現科學發展;鶎訖z察機關執行力的強弱,關系到科學發展觀能不能在具體工作中“落地生根”,關系到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機制能不能構建,關系到制約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瓶頸難題能不能破解。因此,提高基層檢察機關執行力是促進檢察機關依法正確履職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各項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加強執行力建設,是基層檢察機關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證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承擔著重要的職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檢察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謀劃和推進。當前,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正在深入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這對檢察機關服務大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基層檢察機關應當立足檢察職能,加強執行力建設,全面推進各項檢察工作,找準法律監督工作與社會和諧穩定的結合點、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結合點,執法想到穩定,辦案考慮發展,監督促進和諧,為實現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加強執行力建設,是基層檢察機關增強隊伍凝聚力和戰斗力,提升執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現階段,不少基層檢察機關在執行力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執行意識不濃、執行速度不快、執行力度不大、執行辦法不多、執行能力不強等方面,這些問題迫切需要解決,否則就會影響到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進而影響到執法公信力。新形勢的發展對基層檢察機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基層檢察機關必須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的檢察隊伍,而加強執行力建設,則是隊伍建設的關鍵環節。同時,基層檢察機關執行力與其執法公信力是相輔相成、呈正比例發展的關系:基層檢察機關對內具有執行力,對外才會有公信力,才能獲得人民群眾的口碑,執行力越強,公信力越高,群眾口碑越好,這也要求基層檢察機關將執行力建設擺在突出位置。
三、新形勢下加強基層檢察機關執行力建設的對策
(一)樹立執行意識,端正執行態度
1.培育執行文化,樹立執行理念。秉承“忠誠、為民、公正、連接”政法干警核心價值,引導基層檢察人員樹立“不找借口,善于執行,創新爭先”的執行理念,培養專注執著、創先爭優和雷厲風行的執行意識。將“要盯緊,不要松懈;要主動,不要等靠;要實干,不要虛浮;要克難,不要推諉;要創新,不要平庸;要結果不要借口。”等執行文化內化到基層檢察人員的思想和工作之中,從而實現支配其日常行為,自覺養成接受任務不找借口、執行任務不講困難、完成任務追求完美的觀念。
2.務實效能作風,增強執行責性。工作無小事,工作就意味著責任,要勇于擔當。無論在任何崗位,無論做什么工作,都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責任心,都要有滿懷熱情,堅定完成任務的信心和決心,竭盡全力,盡職盡責地把工作做好。同時,強化工作作風、紀律作風、執法作風三個專項督查,重點圍繞基層檢察人員的“庸、懶、散、軟”等方面開展專項督查,并將督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對執行力低下的基層檢察人員要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以表彰先進、鞭策后進的方式,強化基層檢察機關效能作風建設,提高工作執行力。
(二)提高隊伍素質,夯實執行基礎
1.提高基層檢察人員的整體素能。首先,領導班子的綜合能力是加強執行力建設的核心。領導者的素質和能力決定了一個單位的執行力,要圍繞提高決策指揮、學習創新、溝通協調等方面的能力,切實提高領導班子的執行力,在全院起到帶頭示范作用。其次,中層干部是加強執行力建設的關鍵。各部門負責人處于上傳下達的中間環節,中層干部要始終與黨組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實黨組作出的決定決議,帶領本部門把各項工作貫徹好、落實好。第三,廣大基層檢察人員是執行力的主體和基礎。每一名基層檢察人員都要把自己溶入到檢察工作大環境中,牢記自身的責任和使命,把自己與基層院的榮辱和興衰緊密結合在一起,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
2.著力培養基層檢察人員四種能力。首先是崗位履職的能力。在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的同時,要加強市場經濟、科學技術、歷史文化、行政管理等知識的學習,苦練崗位專業技能,努力成為本崗位、本部門的行家里手。其次是服務群眾的能力。在講究執行方法和藝術,走群眾路線的同時,還需提高基層檢察人員協調群眾利益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凝聚人心的能力,想方設法為群眾謀利益,做群眾的貼心人。再次是攻堅克難的能力;鶎訖z察人員在執行過程中需要擁有敢于碰硬,敢于突破工作中一些不合時宜的條條框框的精神,從實際出發,因時因地制宜,以改革創新的精神來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路子。第四是團隊協作的能力。牢固樹立團隊精神和“一盤棋”思想,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系,相互協調配合,敢于承擔各自責任,不推諉扯皮,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共同推動基層檢察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注重執行方式,改進執行方法
1.工作謀劃上要有預見性。首先應該從工作謀劃入手,時刻關注檢察事業的發展趨勢,及時了解上級的工作部署,對可能安排的工作有較強的預判力和敏感性,做到早調研、早安排、早起步,做好前期準備,形成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工作計劃、實施方案,避免打無準備之仗。
2.正確領會上級精神,尋求執行途徑。充分理解上級決策和部署的基本意圖,認真分析形勢,將各項檢察工作進一步量化、細化、具體化,分階段、分部門、分崗位提出具體目標、工作要求、工作期限、工作措施、承辦部門、責任人、獎懲措施等,形成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和操作方案,為正確執行提供指導,指引方向。
3.抓住工作關鍵,在執行過程中求突破。關鍵點的解決往往代表著主要問題的解決、代表著整體工作的突破。同時也要關注細節,一方面,日常工作往往是細節或小事影響著全局甚至決定一件事的成敗。另一方面,關注細節是工作質量提高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在執行力上的落腳點。工作執行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對細節認真、再認真,對關鍵點跟進、再跟進的結果。
(四)健全運行機制,提升執行效率
1.推行“常態化評查”制度。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執法規范程度和隊伍形象建設的經常性評查,適時監測影響執法公信力的問題,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塑造公正廉潔執法形象,推動基層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2.健全績效考評機制。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量化分解各項檢察工作,充分發揮基層檢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制定相應的目標獎懲機制,實行目標動態管理,建立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對成績突出的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堅決問責,責令整改。
3.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通過在基層檢察院推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一般干警雙向選擇等制度,進一步將競爭機制引入職務的晉升中,從而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獎,過者罰,劣者出”的競爭激勵機制,讓能干事的有想頭,肯干事的有奔頭,干成事的能出頭,創造一種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環境。
4.加強檢務督察力度。要提高檢察執行力還必須大力加強檢務督察力度,根據基層院的實際情況,圍繞檢察人員的執法觀念、執法能力、執法行為、執法規范化程度及人民滿意度等問題,開展經常性的監督問責,把問題和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決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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