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3-07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互聯網+時代變革了作品的創作與傳播方式,打破了傳統守門人保護機制,使去中心化模式備受青睞,并且凸顯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趨勢。區塊鏈等新技術從著作權確權保護、維權舉證和交易提速三個層面調和了著作權制度與交易的沖突,體現了技術更新對著作
【摘要】“互聯網+”時代變革了作品的創作與傳播方式,打破了傳統“守門人”保護機制,使“去中心化”模式備受青睞,并且凸顯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趨勢。區塊鏈等新技術從著作權確權保護、維權舉證和交易提速三個層面調和了著作權制度與交易的沖突,體現了技術更新對著作權運營商業模式的影響。近年來,國外一些企業基于區塊鏈技術的運用所開發的版權運營項目進展如火如荼,為我國著作權交易和保護提供了實踐經驗和范本。技術和網絡飛速發展時代,版權運營需要從法律、運營和技術三個維度進行設計,找準網絡著作權交易中的技術之道,使技術更好地服務于著作權產業發展。
【關鍵詞】區塊鏈“互聯網+”著作權(版權)知識產權
數字化和網絡技術迅猛發展的背景下,作品在網絡時代的表現形式和傳播速度及廣度與谷登堡時期已不可同日而語,并呈現出以“去中心化”的創作和“去產權化”的分享為基礎的新趨勢川。“互聯網+”改變了傳統信息擁有者、傳播者、使用者的利益格局,激發了著作權規則與技術傳播效率的沖突與矛盾。網絡著作權問題儼然成為網絡產業的“阿喀琉斯之踵”,是當前著作權運營和網絡治理無法回避的內容』。網絡著作權的特殊性使傳統侵權訴訟等法律規制途徑變得十分困難,需要以新形態技術保護手段應對網絡時代著作權保護和運營挑戰。
區塊鏈是一種去中心化的新型基礎架構或計算范式,通過使用已加密保護的鏈條式區塊結構和分布式節點共識算法,來執行數據驗證、存儲、更新及腳本代碼的編程和運行,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集體維護性、可靠數據庫四大特征p】。2016年,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出現與發展給金融、信息技術、知識產權等領域帶來了巨大變革,成為全球創新領域最受關注的話題。2017年8月,歐洲著名知識產權咨詢公司瓦力(ValeaAB)撰文從設計區塊鏈技術的專利、商標申請數量,以及區塊鏈對時間戳、產品認證、智能合約、知識產權審查機構五個方面分析了當前區塊鏈技術對知識產權行業的影響【4】。
“互聯網十”時代網絡著作權發展現狀為區塊鏈的產生提供了怎樣的背景條件?如何通過區塊鏈技術有效解決網絡著作權確權、用權、維權問題?如何使著作權運營模式的調整適應Et新月異的技術變化,從而讓技術更好地服務于創新和發展,是當前網絡著作權交易中不可避免的問題。
相關期刊推薦:《出版科學》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湖北省新聞出版局主管、湖北省編輯學會主辦、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承辦的一份面向全國的出版專業學術期刊。主要讀者對象為出版(包括圖書、期刊、音像、電子、網絡)編輯、印刷、發行、物資供應、財務和行政管理人員,以及有關院校出版編輯教學科研人員和學生。
1區塊鏈的產生:技術發展與知識產權的相克相生
“互聯網+”時代在提高社會交往效率的同時也變革了作品的創作與傳播方式,激發了著作權規則與技術傳播效率的沖突與矛盾,使版權保護問題愈加復雜,繼而對創新和產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在知識產權與創新驅動的協同發展背景下,區塊鏈等新技術成為調和著作權制度與著作權交易的沖突,促進著作權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
1.1“守門人”保護機制失靈
互聯網的飛速發展對著作權產生的巨大沖擊即傳播成本的降低,不僅使傳播無時間差和無地域性特征凸顯J,還打破了圖書出版商、唱片制作者、電影公司、網絡服務平臺等傳統媒介作為“守門人”的保護模式【6】。網絡作為新興知識產權傳播載體可輕松通過信息技術實現數字化作品的復制、下載,使著作權的確認和侵權認定問題更為復雜[。
網絡傳播弱化了“守門人”角色。在傳統出版領域,作者想要傳播作品幾乎必須通過許可的方式將作品的復制、發行等財產權利讓渡給“守門人”。然而網絡的虛擬性和交互性背景下,出現了大量“微作者”和“群體作者”,并逐步脫離“守門人”實現作品的飛速、廣泛傳播,但由此產生了新的問題,比如作品在飛速傳播中難以明確著作權的權利主體,作品創作過程中也無法確認著作權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通常情況下,作品一般通過署名確定作者,網絡環境下產生了、也出現了爆炸式的信息量和傳播主體,使作者真實身份很難通過筆名、昵稱確定,如果作者使用公共網絡IP則會使身份認定難上加難。新形勢下,數字作品的呈現形式復雜多樣,可能包含動漫、動畫等,數字出版物的版權歸屬可能不僅限于作品作者,且“作品完成時間”往往難以證明,作者的創作成果無法得到保護。
網絡傳播降低了“守門人”效能;ヂ摼W交互環境全面革新了作品傳播方式,網絡傳播速度快、范圍廣、費用低,使“守門人”失去了信息傳播的壟斷權。且網絡傳播使數字作品被利用的內容及獲取的路徑不易確認,也使網絡著作權侵權主體、侵權行為、侵權責任也更加難以認定,“守門人”難以發揮其著作權保護作用。例如,數字作品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傳播和使用突破了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特征,使知識產權侵權的認定和追究更加復雜【8J;2014年,侵權盜版使得網絡文學正版付費收入損失超過77億元?萍歼M步和本土版權產業的協同發展不斷向版權制度提出新問題,給“舶來品”版權法在解釋上帶來巨大;中擊,傳統版權制度一定程度上已經難以應對新興版權保護問題L9】。
1.2“去中心化”交易備受青睞
1971年喬姆斯基(NoamChomsky)在著名論辯中提出的政治理念“去中心化”,在互聯網催化下已經成為時代發展的重要趨勢。“去中心化”指信息由單一中心向外按層級傳遞的模式在互聯網環境下逐漸向多中心、無層級、同步快速方式轉型[1O1,信息入口的泛化、傳播的自由流動和創新的不斷加快使得互聯網產業的競爭空前加劇,移動互聯網出現了越來越明顯的去中心化趨勢。
以用戶選擇為基礎的信息共享和傳播以及互聯網資源的高度整合與開發,在全民移動化和移動支付的完善下迎來大爆發的共享經濟時代_j,共享經濟的出現打破了勞動者對商業組織的依附,可以直接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或產品,共享經濟的發展使工業化時代的中心化轉變為互聯網時代的去中心化【j。以(Mesh網絡)(無線網格網絡,任何無線設備節點均能同時作為接人點和路由器,網絡中的每個節點都可以收發信號,并與其他一個或多個節點直接通信)、阿果拉(Agora)(一種去中心化的投票機制使用加密貨幣進行匿名、去中心化投票的產品)、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為代表的各類技術、模式、產品的興盛,都表明“去中心化”備受青睞。
另一方面,從實體經濟發展趨勢、集中交易市值、市場參與者認可度等方面來看,世界經濟與金融歷史正在見證“去中心化”互聯網金融時代的興起。傳統的金融、著作權交易要依賴于第三方,互聯網再造了信息的采集、處理方式,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和行為習慣,互聯網去中心化思維和方式也滲透到交易市場,使金融行業服務客戶的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同時也重塑了傳統的音樂、圖書等行業商業經營模式,版權行業也正在經歷革命性的去中心化[131。
1-3“互聯網+”技術勢頭強勁
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戰略融合要求有效利用知識產權資產完成權利運作的市場嫁接從而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J,在版權領域集中表現為版權運營的興起和各種新興技術的運用。
技術發展帶來新一輪版權產業變革和創新,網絡著作權開發成為版權產業創新和發展的主線與核心,“技術+著作權”將成為經濟增長、結構優化的新動力。網絡著作權運營已經成為當今版權產業發展重要趨勢。2014年版權產業對GDP貢獻率達到7.28%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頒布實施已經十年,我國網絡版權保護已經基本形成較為完菩的立法、司法、執法保護體系,為促進版權交易、構建版權產業生態鏈提供了保障。然而“互聯網+”大環境下版權運營和科技金融順勢而上、蓬勃發展,對版權制度、版權保護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認識的局限性使政策與立法往往滯后于網絡時代的發展,互聯網世界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仍不完善,無法及時有效解決版權交易中的種種問題;另一方面,現行的版權交易過程復雜、成本高、效率低,為適應互聯網時代數字版權貿易的要求,版權產業出現了各種新興技術手段,一些全新的、快捷方便的數字時代版權保護方式如“版權印”“時間戳”“區塊鏈”等技術應運而生,提供了從預防入手確保版權歸屬確認和侵權取證的重要方式,更有利于版權保護,為版權交易和產業發展保駕護航。
2區塊鏈的應用:新技術變革傳統著作權保護與交易
2016年12月15日國務院頒布《“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未來網絡架構和關鍵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其中,區塊鏈技術首次被列入規劃中,并指出要加強未來網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基礎研發和前沿布局,構筑新賽場先發主導優勢。“區塊鏈”一詞源于比特幣,其核心是“區塊+鏈”的算法和數據庫存儲技術。區塊鏈的概念最早由中本聰提出,是構建比特幣數據結構與交易信息加密傳輸,實現比特幣交易的基礎技術[17]o過去一年,中國區塊鏈應用研究中心、中關村區塊鏈產業聯盟、區塊鏈知識產權理事會相繼成立,區塊鏈技術因其去中心化、去信任、集體維護性、可靠數據庫四大特征,能有效解決當前互聯網金融中的信用問題和風險控制問題并從“確權一用權一維權”三個層次縱向延伸拓展到知識產權交易與保護等諸多領域。
2.1確權:解決網絡著作權權屬問題
在知識產權領域,相對于專利和商標的取得,法律對著作權的取得限制較少!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作品不論是否發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權利的自動產生給著作權人獲得和行使權益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也使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經常處于不安全狀態,不利于版權的保護和版權交易的進行。
區塊鏈能安全地儲存比特幣、債券甚至版權等數字資產的交易數據。一旦通過身份注冊,區塊鏈能夠完整地記錄作者從最初的靈感到最終作品的所有變化過程,并通過“時間戳”鏈條以及基于密碼技術的連續數字簽名為任意一個特定的時間點提供存在證明和身份證明。無論是圖片、文字或者其他作品,都可以由區塊鏈有效證明其存在性,從而確定著作權歸屬。
此外,區塊鏈的存在證明可以在提供版權存在證明的同時,不泄漏版權本身內容。區塊鏈允許用戶上傳文件和支付交易費用,但只存儲文件的加密數字,而文件并不會存儲在網上,所以用戶的文件內容沒有被惡意公開的風險。同時可以依托區塊鏈技術在文章、音樂、圖片等作品上附加類似于DNA的版權協議,使作品的版權信息在轉載中可以被追溯,起到保護知識產權的作用,繼而直接避免著作權侵權。區塊鏈及時有效進行權利歸屬認定,避免作品內容泄露,從源頭上對著作權進行保護。
2.2維權:簡化網絡著作權舉證程序
著作權客體的無形性和獨創性、侵權行為的分散性和隱蔽性、維權保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J,導致數字時代網絡著作權侵權行為極易發生甚至遍及版權產業鏈的各個環節。著作權侵權由于作品發表途徑和侵權類型多樣,再加上網絡取證制度、網絡司法制度的缺失,侵權防范成本和維權案件專業要求高,需動用很多技術手段和偵查技巧,單靠權利人自身難以有效遏制該侵害,需要依賴第三方維權機構才能夠實現,維權取證難度大、成本高、收益低。區塊鏈既可以為創作者提供著作權權屬證明,還可以突破侵權行為的隱蔽和分散特性。2015年4月,首例使用時間戳證據的案件在北京得以宣判。這種新興電子證據形式,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趨^塊鏈的構成原理,區塊鏈能夠為版權提供包括作品提交的時間、所有權歸屬以及版權交易等獨一無二的證明。區塊鏈技術因具有不可篡改的特點而沒有異議的可能,區塊鏈的信息儲存在網絡系統中,無法被任意篡改保證了證據的真實有效性;此外,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程序的運行不依賴于第三方而是通過算法自動記錄信息,方便及時有效驗證數字身份和數字資產,有利于簡化維權舉證的程序,同時提高維權的效率。
2_3用權:提升網絡著作權交易效率
當著作權確權登記和侵權保護得到保證后,區塊鏈技術便逐漸延伸到著作權交易領域。區塊鏈從智能合約、數據分散、重塑信任三個方面為網絡著作權交易塑造了安全、有序、高效的交易環境。
首先,區塊鏈可以記錄作品從創作到完成的全部數據信息完成版權認證,并由此設計一整套智能合約。區塊鏈通過智能合約的方式實現從著作權創作階段人手急速完成交易,即知識產權服務商和作者可以在作品創作過程的任意時段進行交易,作品權利的行使與追溯都能夠通過智能合約進行規范確定,極大降低確權的時間和經濟成本,為版權市場的交易提速。
其次,區塊鏈通過技術手段解決了傳統交易中數據分散的問題,通常一個作品的版權會被拆分成很多小的版權,每個版權有它自己獨立的權利范圍。以綜合平臺億書公司為例,它通過對創作者發布的文檔、圖片等進行哈希運算,將得出的哈希值和時間戳錄人區塊鏈永久保存。以數字出版為例,即使一本書有多個合作貢獻者,區塊鏈也可以自動記錄每個參與者的貢獻時間和內容比例,通過智能合約進行版權利益的分享。區塊鏈通過構建一個公信的交易平臺把分散的數據全部集中展示,從而助力精準交易,實現作者、著作權人、服務商的多向共贏。
最后,區塊鏈的去中心化重塑了著作權交易的信任體系。隨著互聯網金融興起壯大,區塊鏈帶來了信息自由公證時代,成為人類信用進化史上繼血親信用、貴金屬信用、央行紙幣信用之后第四個里程碑L2。普凱法律公司(PryorCashman)基于區塊鏈技術推出了數字藝術和媒體新平臺“專著”(Monegraph),創作者可以從菜單中選擇出售、授權、轉售以及合成音樂的權利,并可以自行確定價格。買家們也可以不通過經紀人直接在平臺上購買這種權利,且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得到權屬證明,由此簡化了許可、支付處理、媒體處理和分配處理流程。區塊鏈技術解決了“拜占庭將軍問題”(因市場經濟活動中存在眾多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而產生信息不對稱導致交易雙方無法建立有效的信用機制),有效實現交易各方的信任機制建立,實現信息與價值的高效和低成本流動,通過強化供需,弱化中介,重新定義了互聯網時代的產權制度。
SCISSCI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