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9-26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增強消防救援人員的責任感與榮譽感,強化隊伍指揮管理的有序性,并召開記者會,詳細解讀《條例》的相關內容。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增強消防救援人員的責任感與榮譽感,強化隊伍指揮管理的有序性,并召開記者會,詳細解讀《條例》的相關內容。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8 年 10 月 27 日起施行。10 月 26 日《條例》新聞發布會召開,記者們就大家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了提問。
在新聞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尚勇介紹 :“消防救援責任重大、使命特殊,需要保持職業榮譽,消防救援也應當成為全社會所尊崇的一個職業。中央改革方案專門明確,要采取符合消防救援隊伍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斗力。”
本刊記者獲悉,消防救援銜是繼軍銜、警銜、關銜、外交銜之后,專門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設立的一種銜級,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和相應待遇的依據!稐l例》的出臺,對于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增強消防救援人員的責任感、榮譽感和組織紀律性,強化隊伍指揮、管理,確保依法履行職責,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職級明確 保持隊伍紀律性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主要基于 4 個方面考慮。
一是遂行任務的需要。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需要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有利于明確指揮層級、指揮關系和指揮責任,保證政令暢通、指揮高效。
二是嚴格隊伍管理的需要。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有利于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和身份,有利于按紀律部隊要求嚴格管理,確保隊伍正規有序、紀律嚴明。
三是適應隊伍轉制的需要。消防、森林兩支部隊為成建制劃轉,原來實行武警軍銜制度,轉制后繼續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有利于保持隊伍穩定性和工作連續性,實現改革平穩過渡。
四是增強職業榮譽的需要。消防救援職業風險高,需要黨和國家在政治上給予特殊關懷。實行專門銜級制度,體現的是黨和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崇高榮譽,對于增強消防救援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激勵隊伍忠誠履職具有重要作用。
《條例》共 7 章 28 條,對消防救援銜的稱謂、等級、授予、晉升等作出了專門規定。根據《條例》規定,消防救援銜授予對象為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統一領導管理的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人員。消防救援銜按照管理指揮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消防員分別設置,其中,管理指揮人員設總監、副總監、助理總監,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指揮長,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指揮員,共三等十一級 ;專業技術人員設置專業技術高級指揮長和一級、二級、三級指揮長,專業技術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指揮員,共二等八級 ;消防員設一級、二級、三級消防長,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消防士,預備消防士,共三等八級。
消防救援銜的設置,總體上參照了軍銜、警銜的做法,但與軍銜、警銜有所不同的是,將銜級與職級合并設置,實行一職對一銜。這樣設計更加簡潔明了、便于指揮。
授予消防救援銜,以消防救援人員現任職務、德才表現、學歷學位、任職時間和工作年限為依據 ;消防救援人員勝任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且經培訓合格,方可晉升上一級消防救援銜,在執行消防救援任務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德才表現突出的,可以提前晉升。
根據《條例》規定,國務院會繼續出臺消防救援銜式樣和佩戴辦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銜工作將隨著轉制人員職級套改、換裝等陸續展開,并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授銜、換裝、人員身份的改造、人員落編等工作。
持續深化消防救援體制改革
相關負責人介紹,消防救援隊伍的轉制,是軍隊改革的一部分,也是應急體制改革的一部分。消防救援工作具有特殊性,這支隊伍既要保持戰略性的嚴謹作風,又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 ;既要兼顧職業化,又要兼顧年輕化。對于消防員工作年限,經研究決定,由原來的 2 年延長為 5 年。第一年接受院校培訓,第二年跟班見習,第三年開始正式單獨參與任務執行。消防員工作滿 5 年后,需經過層級考核方可繼續晉升。高級消防員可以在本崗位工作至退休,也可以在工作滿 12 年后由政府另行安置工作。
對于消防救援人員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職業榮譽。根據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干力量,定位為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這個定位,本身就是巨大的榮譽。這次設立消防救援銜,就是黨和人民給予消防救援隊伍的政治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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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消防員在正式接到轉制命令后,討論最多的一點,就是對于軍裝的不舍,對于軍人情結的不舍;鶎酉绬T代表介紹,轉制不是轉向,變革不是變色,在這次隊伍轉制過程中,基層消防人員都依舊能夠做好本職工作,服從上級命令,提高自身業務,將自己的力量貢獻出來,繼續投入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工作中去。消防救援人員是和平年代犧牲最多的隊伍,黨中央對于這支隊伍的心理變化也非常重視。消防隊伍保持總體穩定,廣大消防救援人員堅決擁護改革、積極支持改革。
回應熱點問題
《條例》草案在公開征求意見的 1 個月時間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共征集了 13 800 多條意見。本刊記者注意到,其中主要意見集中在 2 個方面,一是地方專職消防隊伍是否能夠參與授銜,二是消防救援銜授銜后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待問題。
對于這 2 個問題,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明確,消防救援銜授予對象為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統一領導管理的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人員。目前,授銜范圍主要是公安消防、武警森林兩支部隊轉制人員。地方專職消防隊伍也是非常重要的應急救援專業力量,應急管理部對這支隊伍的建設高度重視,正在研究相關政策意見,總的是要規范管理、保障待遇、穩定隊伍、提高戰斗力,更好地發揮這支隊伍的作用。下一步,根據需要對安全生產等其他專業力量擇優整合,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后,也可以進行授銜。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消防救援人員仍繼續享受國家和社會給予的各項優待,并且在各地已開始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在交通、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優待,消防救援局正在和相關部門進行協商落實,制定相應的配套文件,進一步保障消防救援人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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