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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微信支持下的國際法課程混合式學習模式

發布時間:2019-04-02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

摘 要: 摘要:國際法作為高校法學、思想政治教育等專業的必修或選修課程,課堂教學一般以教師講授、灌輸知識為主,形式較為單一。在普及面廣、操作便捷、功能多元的微信支持下,通過微信群聊、時時對講、公眾號等功能,可以搭建國際法課程的線上學習平臺,實現傳統

  摘要:國際法作為高校法學、思想政治教育等專業的必修或選修課程,課堂教學一般以教師講授、灌輸知識為主,形式較為單一。在普及面廣、操作便捷、功能多元的微信支持下,通過微信群聊、時時對講、公眾號等功能,可以搭建國際法課程的線上學習平臺,實現傳統課堂學習與移動學習、系統化學習與碎片化學習、自主學習與協作學習等的有效結合,形成以學生為中心的國際法混合式學習模式,對課堂教學方法的變革作出有益的嘗試。

  關鍵詞:微信,國際法課程,混合式學習

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混合式學習把傳統教與學方式的優勢和網絡化學習的優勢相結合,既發揮教師引導、啟發、監控的主導作用,又充分體現學生作為學習過程認知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與創造性,[1]以混合式學習的方式開展的教學活動越來越普遍。“今天的學生處于一個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生態之中”,[2]通過搭建適合學生基于微信的國際法課程混合式學習模式,可以改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等法學類專業國際法學課堂上教師講授、學生聽課的傳統教學方式,形成以學生為中心的新型學習模式,為高校法學專業教學方法改革探索一條新路徑。

  一、微信與國際法課程學習的耦合

  (一)微信對教學的技術支持

  微信集文字輸入、語音聊天、視頻聊天、群聊、朋友圈、公眾號、收藏夾等技術手段于一身,其普及面廣、操作便捷、功能多元,具有信息溝通、內容發布、人際交往、媒體平臺等多方面的強大功能,受到了教師與學生的廣泛青睞。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利用微信,對于培養學生“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能力和習慣,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信息技術輔助和促進學習”,即“學會學習”的核心素養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二)國際法課程的基本特征

  國際法課程是高校法學本科專業的必修課、思想政治教育等本科專業的選修課,課程目標是讓學生掌握國際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礎知識及原理,理解有關國際法理論,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與主動性,以提高將所學國際法知識用于分析解決國際社會中現實問題的能力。國際法課程理論性強,采用一般性講授、灌輸式教學方式,學生往往會感覺枯燥生澀乏味,對知識點難以理解和把握;如果開展案例教學或討論式教學,因課時量少,課堂時間非常有限,也難以有效進行。開展混合式學習對于國際法課程十分必要,國際法又是非常適合開展混合式學習的課程。

  (三)微信與國際法課程的結合

  混合式學習與傳統的課堂教學最大的區別就是不再以教師的講授為主,而是以學生的自主學習為主,教師的講授為輔,強調學生學習的主動性。[3]國際法課程可利用微信的各種功能,如通訊、朋友圈、公眾號等,實現“學習資源共享、國際新聞推送、小組協作交流、知識點智能查詢”等多重目標。

  將微信應用到國際法教學過程中,有助于激發學生對國際新聞事件的學習興趣,促進教師與學生以及學生與學生之間對國際時事的深入交流,學生們可以在微信聊天發言過程中打破自己的思維定勢以及對課堂發言的恐懼心理,對國際實踐中的重大事件發表自己的主張;對學習國際法感興趣、基礎好的學生可以利用微信快速掌握學習內容并拓展學習,對重要知識點和難以把握的難點可以反復學習,還可以隨時尋求教師和其他同學的幫助;教師可以通過觀察學生的發言次數、發言觀點的深度等,了解學生的動態學習過程,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學生單獨或集體的輔導,還可以發現和調整教學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微信與國際法課程的結合是信息資源的結合、教學方式的結合、學習環境的結合,是一種“強強結合”。

  二、微信支持下的國際法學習模式的構建

  (一)建立國際法知識資料庫

  國際法授課教師可以通過不斷上網搜集積累主流媒體的國際新聞報道,以及與國際法知識相關的各類資料信息,在微信的收藏功能中建立“國際法資料庫”,并將各類資料按課程教學大綱的章節分門別類整理,例如可在“國際法基本原則”一章中,加入習近平同志關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報道,以便于學生理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斷被賦予的新內涵,在“外交和領事關系法”中加入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湯加王國聯合新聞公報》等內容,在“海洋法”一章中“中國首次在東南太平洋發現大面積富稀土沉積”等新聞,以便于學生理解國際海底區域的“平行開發制度”。平時應注意關注國際新聞時事與評論,隨時存儲并更新與國際法相關的國際新聞報道。長期堅持積累,就能夠構建出特色鮮明、形式豐富、符合自身學習需求的國際法課程學習資源庫,并使這些資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組織國際法學習微信群聊

  以微信群聊功能為例,國際法課程授課教師在每學期的第一周,可要求學習委員設置并邀請學生加入“XX班國際法學習群”,或者向學生提供二維碼,通過掃描二維碼的方式加入微信群。群內學生設置為實名認證,并將群保存到通訊錄。

  群創建后,群內的教師和學生就可以發起群聊進行某一主題的討論,還可以共享視頻、圖片或網址等各種資源。在學習進行到一定階段,再根據學生興趣建立若干群聊,如對海洋法有興趣的同學建立“海洋法學習群”,希望對“國際人權法”有深入學習的同學建立“人權法討論群”等,學生可以參與相關問題的學習和討論,并協作完成學習任務。

  (三)加強微信群內交流學習

  根據國際法課程的授課進度,授課教師在課程上課之前的幾天內創設學習情境和學習任務,發布與課程相關的國際新聞資料等學習信息,可以包括文字、圖片、視頻等先導性學習資料,并且布置思考題,引導學生在課前查看閱讀并上網尋找相關資料,在微信里開展前期討論。

  以學習“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一章為例:教師根據當前國際時事熱點,在課前一周在學習群里發布了新聞《習近平:中國將向非洲提供600億美元支持》、《解讀習近平在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開幕式的主旨講話》,并布置了思考題:“中國為什么要向非洲提供600億美元的支持?”發布后,學生們踴躍在群里發言,授課教師在充分聽取學生群內發言后,繼續發布思考題引導學生,通過不斷鼓勵和啟發,使學生找到“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非命運共同體”等關鍵的知識點,為課堂講授打下良好的基礎。

  (四)及時解答學生提問

  對于學生課后在微信里提出的問題,授課教師通過微信的實時對講功能予以解答,師生間實現自然對話拉進了彼此的距離,簡化了短時溝通的方式,這一功能高效便捷,比使用文字輸入功能更加具有親和力,加強了師生、生生間的協作性學習,起到了鞏固國際法知識的作用。視頻語音、實時對講、發送信息等通訊形式,可應用于一對一學習、協作學習等多種國際法課程的學習情境中,提出問題解決問題非常便利,豐富了教師與學生之間答疑解惑的表達方式。

  三、微信支持下的國際法課程混合式學習的特色

  (一)提供課前課中課后的整體學習體驗

  1.課前知識傳遞

  課前在微信的國際法學習群中發布國際新聞及思考題,引領學生進入學習狀態,實際也是將課堂進行了翻轉,讓學生在微信平臺上自定步調進行微學習,用來掌握國際法基礎知識,學生們可以在課前選擇時間隨時隨地自主學習,并可借助網絡查閱相關資料;還可以對不明白的知識點或者有興趣的知識點在群里提出討論。

  2.課中知識內化

  在正式課堂上,教師根據學生在前期微信中學習的情況進行重點講解和問題解決,并可開展基于問題的探究學習;課堂學習過程中,對于一些包涵文字圖片視頻、較為繁瑣而不便于在講臺大屏幕展示的教學案例,教師也可利用微信群進行發布,學生利用手機進行現場學習,從而加深學生對認知內容的理解;在正式課堂深層次的探討學習,將國際法理論知識內化,使微信學習成為課堂學習的基礎和保障,課堂學習成為微信學習的鞏固與提升。

  3.課后知識拓展

  在正式課堂學習滿足共性需求的基礎上,微信學習可成為課后知識的鞏固與延伸,讓有能力、感興趣的學生進行拓展和提升學習,從而彌補課堂教學的不足;充分利用微信溝通便捷的優勢,把課后學習重點放在學生之間的協作探究上,體現學生的主體性,實現學習過程的相互激勵、相互監控、相互提升,學生可以豐富知識體系,拓展視野,提升自主學習能力。

  (二)實現混合式學習的多個層次

  1.組合的混合式學習

  利用微信,可以將傳統教學與網絡教學的優勢相結合,能夠統籌線上與線下學習,自定步調和實時協作學習、結構化與非結構化學習,不僅實現課堂學習與在線學習的混合,而且向“課堂學習與移動學習相混合”、“正式學習與非正式學習相混合”、“系統性學習和碎片化學習相混合”、“自主性學習和協作式學習相混合”邁進,國際法學習是實現組合的混合式學習的最好例證。

  2.基于學習目標的混合

  對于學生而言,利用微信可以突出共同的學習目標,即“構建基本的系統國際法框架、加深對國際法適用性的認識”,學習者處在一個共同的學習平臺,為完成共同的學習目標而努力,在學習中實現各個要素及要素的有機組成部分的整合,提高用所學的國際法理論分析國際社會現實問題的能力。

  3.正式學習與非正式學習的混合

  利用零散的碎片時間網上學習已經漸漸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短小精悍”的微型教學內容更符合學生的學習習慣。圍繞重點的知識點讓學生進行課堂展示,包括模擬訪談、情景劇、國際新聞播報等,并錄制成微課,利用微信播出,這樣才能適應學生的學習需求,讓非正式學習成為正式學習的有益補充,學生通過閱讀各種電子資源及在線及線下查找學習參考資料,都可作為傳統課堂的補充在適當的時間和情境中嵌入到對課堂的學習之中。

  4.理論與實踐的混合

  教師可以利用微信備課、授課、布置作業、答疑、監控學生學習進程,學生可以自主控制學習的時間、地點、路徑或進度,既可以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又可以滿足學生自主學習的需要,培養學生自主探究與合作學習的能力、創新意識和創造性思維,可成為提升高校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

  四、微信支持下的國際法課程混合式學習效果調查及評價

  (一)利用問卷星進行網上調查

  通過設計《關于高校大學生利用微信進行國際法課學習的現狀問卷調查》,利用問卷星對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學生進行了網上調查。問卷有效填寫人數為345人(其中2014級學生110人,2015級學生110人,2016級學生112人),參與調查的男女生比例分別為2.68%及97.32%;使用微信的人數占填寫問卷人數的100%,晚上使用微信的人數最多,占82.14%;查看國際法學習群中發送的資料的比例分別是:“一更新便會認真閱讀”的占9.82%“,每天都會查看,但是只會認真閱讀標題能引起我興趣的”占51.79%“。

  很少查看,閑余有興致才會看看”的占33.93%“,只是看看標題”的占4.46%;51.79%的學生更傾向于在微信上看圖文,28.57%的學生更愿意看視頻,16.07%的學生更愿意參與論壇討論;近80%的學生認為2-7分鐘的微信課程內容是合適的;90%以上的學生認為利用微信推送信息在零碎的時間學習非常好或很好;影響微信學習的因素主要有形式單一、缺乏多元化,占38.39%,以及網速慢、影響視頻類慕課的流暢性,占33.93%;如果對話題感興趣,對信息有觀點、看法、建議時,近90%的學生會主動用微信互動;“如果有與本專業學習內容有關的微信公眾號,想關注”的比例占到了97.32%。

  (二)效果分析及評價

  微信具有集文字、圖片、表情、語音、視頻、收藏等于一體的多樣化功能,學生課前的預習、課中的學習、課后的復習均可借助微信這一輔助手段,既能節省學習時間又能提高學習效率,學生的學習參與度明顯高于傳統課堂。雖然主要以微信群聊功能作為支持的國際法混合式學習模式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但并不能保證所有的學生都能積極主動參與,因此有必要對微信學習平臺進行更深入的開發,更進一步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例如,微信公眾平臺的訂閱推送功能和自動回復響應功能,可以為學生提供國際法學習內容的發布和檢索,教師上傳到微信公眾平臺的有關國際法的學習資料,以及以往學生們演出的情景劇、模擬現場訪談、討論會等制作的視頻等微課程,可以儲存到國際法素材庫中,在學生需要的時候直接發送即可。

  學生也可以通過回復關鍵詞觀看素材管理中的國際法微課程,并且對不清楚的知識點可以反復觀看,直到學懂為止;通過微信公眾號,學生還可以通過課前課后練習自測學習情況。此外,也可以利用朋友圈,師生或生生之間的評論一旦發布即可在對方的主頁中提示,交互便捷,既可以公開評論,也可以發私信交流,可讓各學習小組把學習研討的國際法學習成果分享到微信朋友圈,通過互相點贊的方式獲取支持,獲得認同感。

  總之,“混合式學習絕不僅僅是把科技置于傳統課堂之上這樣簡單,而是需要對教學模式進行深度設計”。[4]微信支持下的國際法混合式學習模式實現了課堂教學與移動學習、正式學習與非正式學習的結合,在各種教學理論與技術支持下,在遵循學習目標的一致性、學習內容的完整性以及學習方式的多元性的整體性原則的基礎上,將各種方式有機混合和融合,并發揮各自的優點,從而達到良好的學習效果。

  參考文獻:

  [1]何克抗.從BlendingLearning看教育技術理論的新發展[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5(9):27-48.

  [2][美]邁克爾·霍恩.希瑟斯·特克.混合式學習:21世紀學習的革命[M].混合式學習翻譯小組譯.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6:9.

  [3]楊維東,賈楠.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述評[J].理論導刊,2011(5):77-80.

  [4][美]邁克爾·霍恩.希瑟斯·特克.混合式學習:用顛覆式創新推動教育革命[M].聶風華,徐鐵英,譯.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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