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1-23所屬分類:建筑師職稱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運用直接市場法(市場價值法)、替代市場法(機會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價格法、恢 復費用法)和模擬市場法(條件價值評估法)等資源環境經濟價值評價方法,構建了水庫大壩建 設的經濟價值與經濟損失評價模型和生態補償標準評價模型
王 敏,肖建紅*,于慶東,劉 娟
(青島大學 商學院,山東 青島 266071)
摘要:運用直接市場法(市場價值法)、替代市場法(機會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價格法、恢 復費用法)和模擬市場法(條件價值評估法)等資源環境經濟價值評價方法,構建了水庫大壩建 設的經濟價值與經濟損失評價模型和生態補償標準評價模型,并進行了三峽工程案例研究。 結果表明:①防洪、水力發電產品和水力發電環境效益是三峽工程的主要功能,三者分別占總 經濟價值的 23.64%、46.84%和 25.31%;水庫泥沙淤積和水庫淹沒是三峽工程的兩個主要負面 影響,兩者分別占總經濟損失的 62.78%和 13.17%。②三峽工程建設 6 項正面影響的總經濟價 值為 452.00 × 108 元/a,10 項負面影響的總經濟損失為 87.62 × 108 元/a。③通過選擇和明確生態
補償主體和生態補償對象,并考慮生態補償主體的經濟效益,提出 6 種生態補償標準方案;在 6 種方案中,水電開發業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是主要的生態補償主體,河流生態系統和移 民均是主要的生態補償對象。研究提出:目前應采用第 6 種生態補償標準方案,其生態補償標準為 60.99 × 108 元/a。
關 鍵 詞:建筑工程師論文,水庫大壩,生態補償標準,經濟價值
DOI:10.11849/zrzyxb.2015.01.004
生態補償是以經濟手段為主要方式調節利益相關者彼此關系的制度安排,生態補償 標準評估是生態補償研究的核心問題。國外生態補償與中國生態補償涵義接近的主要以 環境服務付費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ES) 為主[1- 2],國外環境服務 (生 態系統服務) 付費核算使用的方法主要有條件價值評估法、機會成本法、成本-費用分析 法等;國外近期的生態系統服務付費 (PES 項目) 相關研究和實踐主要涉及哥斯達黎加 的水電項目[3]、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4]、森林保護項目[5]、自然保護和景觀[6]等,玻利維亞 的鳥類棲息地和流域保護項目[7],墨西哥的生物圈保護區項目[8]和森林水文服務項目[9],印度 尼西亞的流域保護和森林保護項目[10],巴西的熱帶雨林保護項目[11],中美洲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和哥斯達黎加的水相關服務 (流域) 項目[12],莫桑比克的碳匯 (農林混合) 項目[13],馬達加斯加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14],越南的森林保護項目[15],荷蘭的水相關服務 項目[16] 等。國內生態補償包含的范圍比國外要廣泛,多數研究既包括生態系統服務付 費,又包括發展機會成本和生態保護成本等;國內近期生態補償研究主要涉及流域 (條
收稿日期:2013-11-02;修訂日期:2014-04-11。
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41301622);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項目 (20113706110001)。 第一作者簡介:王敏 (1981- ),女,山東鄆城人,講師,博士,主要從事項目管理與工程管理研究。E-mail:
wang_min1981@163.com
*通信作者簡介:肖建紅 (1979- ),男,內蒙古通遼人,教授,博士,主要從事資源與環境經濟、生態補償研 究。E-mail: xiaojian_hong@163.com
致謝:作者感謝評審專家提出的修改建議!
38 自 然 資 源 學 報
30 卷
件價值評估法)[17]、森林 (生態區位商、生態補償系數和資源環境經濟價值法)[18]、草地
(風險效益成本比較法)[19]、水源地 (生態服務價值法和生態建設成本法)[20]、農業 (條件 價值評估法)[21]、海洋 (生態保護成本法、發展機會成本法和生態損失價值法)[22]、區域
(基于最小數據法)[23]、濕地 (條件價值評估法)[24]等領域的生態補償標準評價。 我國是世界上水庫大壩建設最多的國家,水庫大壩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一直是學
術界廣泛關注的焦點問題,其中有關水庫大壩 (水利工程、水電工程) 建設生態補償標 準定量化評估是研究的前沿方向[25]。三峽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樞紐工程,其對生態
環境的影響一直備受關注[26],其中與三峽工程有關的生態補償問題是關注的重點方向。 目前的主要研究成果涉及三峽庫區生態補償問題探討[27]、三峽庫區及水環境生態補償的 法律基礎[28-29]、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的生態補償機制探討[30]和三峽庫區魚類資源 生態補償[31] 等,尚未發現有涉及三峽工程建設生態補償標準定量化評估方面的研究成 果。目前,國內外生態補償標準核算方法主要以資源環境經濟價值評價的三類方法 (直 接市場法、替代市場法和模擬市場法) 為主,且多數實際應用案例選取其中的某一類或 兩類方法進行生態補償標準評估,三類方法同時應用的研究案例較少。本文運用資源環 境經濟價值評價的三類方法,構建了水庫大壩建設經濟價值與經濟損失評價模型和水庫大壩建設生態補償標準評價模型,并進行了三峽工程建設生態補償標準評價案例研究。
1 評價模型
1.1 經濟價值與經濟損失評價模型①
1.1.1 直接市場法評價模型
i = ΔQi i
(1)
ΔV
tm
P
tm
tm
tm
式中: ΔV i
分別為水庫供水、水庫養殖、航運、水力發電產品、水庫型水利風景區旅游
tm
的經濟價值; ΔQi
分別為水庫供水量、水產品產量、增加貨物周轉量、發電量和游客
tm
量; Pi
分別為水價、水產品價格、水運價格、上網電價和門票價格。
1.1.2 替代市場法評價模型
1) 機會成本法評價模型
第 I 類機會成本法評價模型
tc ∑
tc tc
ΔV 1 =
ΔQi Pi
i
(2)
式中: ΔV 1 為調蓄洪水的經濟價值; ΔQi 分別為水庫大壩建設減少淹沒農田、減少受災
tc tc
tc
人口和保護耕地避免受災的各項物質量; Pi 分別為農田單位平均淹沒綜合損失值、人均
綜合損失指標和單位平均綜合農業受災損失值。第 II 類機會成本法評價模型
tc
tc
ΔV 2 = ΔS
Ptc
(3)
tc
tc
式中: ΔV 2 為水庫泥沙淤積的經濟損失; ΔS
的造地面積; Ptc 為耕地的農業收益。
為水庫泥沙淤積 (考慮累積效應) 而損失
① 機會成本法評價水庫泥沙淤積負面影響的經濟損失時,水庫泥沙淤積的物質量應考慮累積效應,可用 20 a
(考慮一代人) 泥沙淤積累積總量的年平均值;影子工程法、影子價格法、恢復費用法等評價水庫大壩主要建筑材料 生產、施工期能源消耗和污水排放等負面影響的經濟損失時,各項經濟損失分攤到 20 a (考慮一代人)。
1 期 王 敏 等:水庫大壩建設生態補償標準研究 39
第 III 類機會成本法評價模型
ΔV 3i
ij ijt
tc =∑∑ΔStc Ptc (4)
j t
tc
式中: ΔV 3i 分別為水庫大壩建設引起水庫淹沒、大壩對河流生態系統占據、移民安置區
tc
tc
建設的經濟損失; ΔSij 分別為水庫淹沒、大壩對河流生態系統占據、移民安置區建設占 用的各種不同類型土地 (林地、草地、濕地、耕地等) 的面積; Pijt 分別為水庫淹沒、 大壩對河流生態系統占據、移民安置區建設占用的各種不同類型生態系統 (森林生態系 統、草地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農田生態系統等) 的各項生態系統服務的單位價值。
2) 影子工程法評價模型
ΔV i = ΔQi (1 - Q )P
(5)
ts ts
a ts
式中: ΔV i 分別為水力發電減少 CO 排放、生產建筑材料和施工期能源消耗產生 CO 排
ts 2 2
ts
放的經濟價值或經濟損失; ΔQi 分別為用水力發電代替火力發電而減少 C 的排放量、生
產建筑材料和施工期能源消耗產生 C 的排放量; Oa 為海洋吸收二氧化碳的比例; Pts 為 我國的造林成本。
3) 影子價格法評價模型
ΔV i = ΔQi (1 - Q )P
(6)
tp tp
a tp
式中: ΔV i 分別為水力發電減少 CO 排放、生產建筑材料和施工期能源消耗產生 CO 排
tp 2 2
tp
放的經濟價值或經濟損失; ΔQi
分別為用水力發電代替火力發電而減少 C 的排放量、生
產建筑材料和施工期能源消耗產生 C 的排放量; Ptp 為碳稅。
4) 恢復費用法評價模型
ΔV i = ΔQi Pi
(7)
tr tr tr
式中: ΔV i 分別為水力發電減少 SO 排放、施工期能源消耗產生 SO 和 NO 排放、施工期
tr 2 2 x
污水排放的經濟價值或經濟損失; ΔQi
分別為減少或產生 SO 排放、NO 排放和污水排
tr 2 x
放的物質量; Pi 分別為治理 SO 、NO 和污水的單位成本。
tr
1.1.3 模擬市場法評價模型
2 x
ΔV
i CVM
= WTPi × Pi
× γ20
(8)
CVM
E(WTPi) =∑Pi Bi (9)
é
γ20 = ê1 -
ë
æ 1 öù è 1 + r øû
é
ê1 -
ë
t
û
æ 1 öù è 1 + r øú
(10)
ú
CVM
式中: ΔV i
為水庫大壩建設對珍稀瀕危生物、重要文物古跡和水質影響的經濟損失;
WTPi 為保護 (或恢復) 水庫大壩影響的珍稀瀕危生物、重要文物古跡和水質的支付意愿
值; P
i CVM
為條件價值法的總體范圍擴展; γ20
為總值折算成每年等額現值 (年金) 的系
數 (以第 1 年年末為現值); Pi 為各投標額投標人數的分布頻率; Bi 為各投標數額; r
為貼現率 (通常取 5%), t 為年限 (通常取 20 a,一代人)。
1.2 生態補償標準評價模型
i
ecsi
object
= Li
∑ecs j (11)
subject
j
(12)
object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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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s j
æ
= V j
/ V j
ö
× ECSk (13)
subject
ç subject ∑ subject ÷
è j ø
object
式中: ECSk 為第 k 種水庫大壩建設生態補償標準方案的生態補償標準; ecsi
為水庫大
subject
壩建設第 i 個生態補償對象獲得的生態補償標準額度; ecs j
為水庫大壩建設第 j 個生態
object
補償主體承擔的生態補償標準額度; Li
為水庫大壩建設對第 i 個生態補償對象產生負面
subject
影響的經濟損失; V j
為水庫大壩建設對第 j 個生態補償主體產生正面影響的經濟價值。
2 三峽工程案例研究
2.1 評價內容與評價方法對照體系
三峽工程的建設運行,對三峽庫區、長江中下游湖區和河口地區的生態環境均會產 生重要影響。在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 [32]、《三峽工程生態環境影響研 究》 [33]和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初步設計報告 (樞紐工程)(1—11)》 [34]等文獻中,關于 三峽工程環境影響的評價范圍包括三峽庫區 (湖北省宜昌三斗坪壩址至重慶市附近受回 水影響的水庫淹沒區和移民安置涉及的縣市幅員范圍)、中下游河段及附近地區 (三斗坪 壩址至江蘇省江陰,包括洞庭湖、鄱陽湖和湖北省四湖地區等) 和河口區 (江蘇省江陰至河口和海濱,為咸淡水交匯區)。因此,三峽工程建設的生態補償標準評價范圍也應包 含這些區域。但是,由于受數據資料收集的限制 (查閱了關于三峽工程生態環境影響的 大量文獻資料,包括近期關于三峽工程對長江中下游及河口地區生態環境影響的文獻, 目前尚未收集到三峽工程建設對長江中下游湖區和河口地區影響的較為成熟的數據),本 研究評價范圍主要以三峽庫區為主,很少涉及長江中下游及河口地區。三峽工程案例應用評價內容與評價方法對照體系如表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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