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7-25所屬分類:教育職稱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投資一般是通過政府公共財政的轉移支付即對納稅人課稅而實現的,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 教育期刊投稿 :探究高等教育成本分擔主體構成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實現了由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跨越式發展。2013
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投資一般是通過政府公共財政的轉移支付即對納稅人課稅而實現的,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教育期刊投稿:探究高等教育成本分擔主體構成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實現了由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跨越式發展。2013年,我國各類高等教育總規模達346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34.5%,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發展到2491所,在校生總人數達2468余萬人,我國高等教育的總規模以及普通高校在校生總人數均居世界第一位。這一成就的取得,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功不可沒。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是美國當代著名教育家唐納德·布魯斯·約翰斯通教授所提出來的,他認為高等教育成本應該由納稅人即政府、學生及家長、高校和社會捐贈者等分擔,實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在公共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學生及家長、社會和高校的機遇經費投入比重,可以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促進高等教育的發展。這一理論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傳入我國后,適逢我國普通高校招生就業并軌之際,對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地影響。
一、公共財政投入
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投資一般是通過政府公共財政的轉移支付即對納稅人課稅而實現的。近十五年來,我國政府公共財政性教育經費所分擔的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成本如下:
1996年,全國教育經費投入總計為22623394萬元。其中,政府投入的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16717046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73.89%,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12119134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53.57%。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投入為3267929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14.44%。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為2625524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80.34%,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為2299718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70.37%。
世紀之交的2000年,是我國普通高校擴招后的第二年,當年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有了較大規模的增長。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為38490806萬元,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25626056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66.58%,與五年前相比下降了7.31個百分點。其中,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為20856792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比重為54.19%,與1996年相比略微增加,增加幅度為0.62%。在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中,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為9133504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23.68%,與五年前相比增加了9.24%。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為5311854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的58.17%,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為5044173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的55.23%,與1996年相比,分別下降了22.17%和15.14%。
2005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為84188390.5萬元。其中,政府投入的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51610759.3萬元,占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總投入的61.3%,與2000年相比下降了5.28個百分點;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為46656939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55.42%,與2000年相比增加了1.23個百分點。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為25502370.8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30.29%,與五年前相比所占比重增加了6.61個百分點。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10908368.7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的42.77%,與2000年相比所占比重下降了15.4個百分點。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為10463734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的41.02%,與五年相比下降了14.21個百分點。
2011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238692936萬元。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總投入為185867009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77.87%,與2005年相比增加了16.57個百分點,與1996年相比增加了3.98個百分點。預算內教育經費總投入為148045617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62.02%,與2005年相比增加了6.6個百分點,比1996年增加了8.45個百分點。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70208740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29.41%,比2005年下降了0.88個百分點,與1996年相比增加了14.97個百分點。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40963277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58.34%,比2005年增加了15.57個百分點,但卻比1996年下降了22個百分點。預算內教育經費為37632641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的53.6%,與2005年相比增加了12.4個百分點,但卻比1996年下降了16.77個百分點。
二、學雜費收入
與義務教育不同的是,高等教育兼有私人產品的性質,其教育成本也是比較高的,在一定意義上而言,完全免費的高等教育是不存在的,只不過承擔高等教育成本的主體不同而已。學生及家長作為接受高等教育的直接獲益者,分擔一定的高等教育成本是合理的。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加里·貝克爾認為:“教育和培訓是人力資本最重要的投資,”“不管是因為學校的緣故、家庭不穩定還是其他因素,沒有受過大學教育畢業的年輕人在現代經濟中顯然未能為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高等教育作為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形式,學生及家長要想獲得人力資本投入與產出的更大的效益比,就必須為此而付出一定的代價,即繳納學雜費。
我國普通高校收費制度改革啟動于1993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普通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普通高校收費也越來越高,學生與家長所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也水漲船高。
1996年,全國各類學校學雜費總收入為2610361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1.54%。其中,普通高校學雜費收入為446237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3.65%。
2000年,全國各類學校學雜費總收入5948304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收入15.45%,與1996年相比增加了3.91個百分點。其中,全國普通高校學雜費收入為1926109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21.09%,比1996年提高了7.44個百分點。
2005年,全國各類學校學雜費總收入為15530544.6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8.45%,與開始啟動實施大規模擴招的1999年提高了1.41個百分點。其中,普通高校學雜費收入為7919249.3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31.05%,是1996年的2.27倍,比2000年增加了9.96個百分點。
2011年,全國各類學校學雜費總收入為33169742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3.9%,與2005年相比下降了4.55個百分點,比1996年增加了2.36個百分點。其中,普通高校學雜費收入為18121062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25.81%,與1996年相比提高了12.16%,比2005年降低了5.24個百分點。
就全國普通高校生均所繳納的學雜費增長情況來看,1996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校生為302.1萬人,共繳納學雜費446237萬元,年生均學雜費為1477.12元。1999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校生共計413.42萬人,年生均學雜費為1079.37元,與1996年相比生均學雜費下降了397.63元。1999年全國普通高校生均學雜費之所以比1996年有所下降,不是因為普通高校學雜費收費水平下降了,而是因為當年是高校擴招的第一年,招生人數比上年度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而學生所繳納的學雜費則基本不變。
2000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校生556.09萬人比上年增加了142.67萬人,學雜費收入1926109萬元,年生均學雜費為3463.66元,是上年度的3.21倍。到了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數猛增到1561.78萬人,是5年前的2.81倍,是擴招前1998年的4.58倍,當年生均學雜費為5070.66元,比2000年增加了1607元,是擴招前1998年(2144.72元)的2.36倍。至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數增加到2308.51萬人,年生均學雜費也增至7849.68元,比2005年人均增加了2779.02元,是2000年的2.27倍,是1996年的5.31倍。
三、高校投入
約翰斯通教授認為,為彌補教育經費的不足,高校應鼓勵教師參與企業的科學研發活動從而獲取教育經費。隨著高等教育的持續發展,我國普通高校的辦學實力以及科研實力均在不斷地增強,特別是“985工程”和“211工程”大學,這些高校以建設國際和國內高水平大學為目標,不斷地引進和培養高水平的師資力量,以強化自身的辦學與科研實力,并以其雄厚的科研實力向社會組織和企業提供多樣化服務,以其收入來彌補高等教育經費投入的不足,這對于促進高水平大學的良性發展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1996年,全國普通高校投入的教育經費總計為153539萬元,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4.7%。到2000年,全國高校其他教育經費收入提高至1677772萬元,是1996年的10.93倍,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8.37%,所占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比重是1996年的3.91倍。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其他教育經費收入達4662641.1萬元,是10年前的30.37倍,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8.28%,比1999年提高了0.59個百分點,比1996年提高了2.89倍。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投入的教育經費為3795336萬元,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5.41%,與2005年相比減少了12.87個百分點,比1996年增加了0.71個百分點。
四、社會及公民個人投入
普通高校是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人才的,因此,高等教育的受益者除了國家、學生及家長、高校外,還有社會團體、組織以及公民個人,所以根據經濟學“投資收益”的一般規律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社會也應該分擔高等教育成本。
在美國,社會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一般是通過私人捐贈與設立各種教育基金來實現的,由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私人及社會團體與組織對高等教育的捐贈以及高等教育基金的設立尚處于起步階段。目前,我國的社會團體與組織以及公民個人所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主要有兩項:一是全國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民辦學校舉辦者投入的經費);二是社會捐資和集資辦學經費(社會捐贈教育經費)。
1996年,全國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總投入為261999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1.16%。其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投入到普通高校的辦學經費為5667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3267929萬元的0.17%。
社會捐資和集資辦學經費總收入1884190萬元,其中投入到普通高校的辦學經費為36961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3267929萬元的1.13%。
2000年,全國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總投入858537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2.23%。其中,普通高校辦學經費投入為65941萬元,占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經費總投入的7.68%,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9133504萬元的0.72%。同年,全國社會捐資和集資辦學經費總投入1139557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2.96%,其中,普通高校教育辦學經費投入151828萬元,占社會捐資和集資辦學經費總投入的13.32%,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1.66%。
2005年,全國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總投入為4522185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5.37%,其中,普通高校辦學經費投入為1801315.4萬元,占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經費總投入的39.83%,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25502370.8萬元的7.06%。同年,社會捐資和集資辦學經費總收入931612.9萬元,其中普通高校辦學經費投入210796.3萬元,占社會捐資和集資辦學總投入的22.63%,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的0.83%。
2011年,我國社會捐贈教育經費為1118675萬元,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收入238692936萬元的0.47%。其中,普通高校捐贈教育經費為431870萬元,占全國普通高校教育經費總收入68802316萬元的0.63%。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一、政府投入的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在高等教育經費中所占比重持續下降,從1996年的80.34%下降至2011年的58.34%;二、學生及家長所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呈上升趨勢,全國普通高校學雜費收入占普通高校教育經費收入的比重從1996年的13.65%上升至2011年的25.81%。同期,全國普通高校年生均學雜費也從1996年的1477.12元上漲至2011年的7849.68元,十五年間上漲了5.31倍;三、我國普通高校所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呈上升趨勢,在1996年、2000年、2005年、2011年間,所占比重分別為4.7%、18.37%、18.28%、5.41%,雖然2011年所占比重較2000、2005年低,但上升趨勢仍然十分明顯;四、社會捐贈所分擔的普通高等教育經費所占比重較低,從1996年的1.3%上升至2005年的7.89%,至2011年下降到0.63%。由此可見,我國普通高校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體制已經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政府公共財政對普通高校投入不足導致學雜費上漲速度過快,學生及家長所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明顯上升,而高校及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捐贈所分擔的高等教育成本仍然過低。因此,我國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體制還有待于在今后的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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