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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志
《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志》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國解剖學會、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主辦,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志編輯委會編輯出版的中國解剖學會主辦的學術性期刊,創辦于1991年,雙月刊,規格為國際通用的大16開本。
投稿須知
一、醫學倫理問題及知情同意 當論文的主體是以人為研究對象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委員會(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所制訂的倫理學標準,并提供該委員會的標準文件及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
二、基金項目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痦椖棵Q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隔開。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30271269 );“十五”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2003AA205005 )。”作為腳注的第一項,并須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
三、題名 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 20 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 10 個實詞。 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四、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作者單位名稱(寫出所在科室)及郵政編碼腳注于首頁左下方,并最好注明通信作者的 Email 地址。作者應是:( 1 )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解釋者;( 2 )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 3 )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并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 3 條須同時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 1 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外籍作者親筆簽名同意在該刊發表的函件。集體署名的文章于題名下列署名單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須明確該文的主要責任者,在論文首頁腳注通訊作者姓名、單位、郵政編碼及 Email 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 1 位,由投稿者確定。如需注明協作組成員,則于文末參考文獻前列出協作組成員的單位及姓名。
五、摘要 科研論文或論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發現(包括關鍵性或主要的數據)和主要結論,應寫成冠以“目的( Objective )”、“方法( Methods )”、“結果( Results )”和“結論( Conclusions )”小標題的結構式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不列圖、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和解釋。英文摘要應包括題名、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姓每個字母大寫,名首字母大寫,雙字名中間加連字符)、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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