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4-10所屬分類:文史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 要: 沃爾夫的語言觀既非目前學界所認為的語言相對論假說,也非語言相對論原則,而是語言相對性原則,這一原則是沃爾夫語言觀的集中體現。該原則的提出主要源于三個方面: 一是愛因斯坦的物理相對論; 二是人類語言學的蓬勃發展; 三是沃爾夫的個人學術背景。
摘 要: 沃爾夫的語言觀既非目前學界所認為的“語言相對論假說”,也非“語言相對論原則”,而是“語言相對性原則”,這一原則是沃爾夫語言觀的集中體現。該原則的提出主要源于三個方面: 一是愛因斯坦的物理相對論; 二是人類語言學的蓬勃發展; 三是沃爾夫的個人學術背景。語言相對性原則的觀點主要有四: ( 1) 自然( 世界) 由語言通過規約建構; ( 2) 語言不同,對自然的切分和組織方式也不相同; ( 3) 不同的語言反映不同的世界觀,但語言并無優劣之分; ( 4) 語言影響思維,思維是不同語言的問題。語言相對性原則對于比較語言學、語言政策、外語研究與教學等都有深刻的理論指導價值和意義。本文通過回歸文本,正本清源,還原沃爾夫思想之精髓,并糾正將其二分為語言相對論和語言決定論的曲解。
關鍵詞: 語言相對性; 原則; 語言; 思維; 世界觀
0 引言
學界通常認為,沃爾夫( Benjamin Lee Whorf,1897—1941) 的代表性語言觀是他及其老師薩丕爾 ( Edward Sapir,1884—1939) 名字命名的“薩丕爾-沃爾夫假說”( Sapir-Whorf Hypothesis) ,又稱“沃爾夫假說”( Whorf /Whorfian Hypothesis) 。學界對“假說”的理解主要有三個方面: 其一,語言形式決定語言使用者對世界的看法; 其二,世界上的語言不同,民族對世界的分析也不盡相同( 劉潤清,2013 /2016: 189) ; 其三,該假說包括強式假說( 認為語言決定思維) 和弱式假說( 認為語言影響思維) ( Tohidian,2009: 68) ,或稱語言決定論和語言相對論( 潘文國 等,2005: 73) 。但是,“假說”一詞使沃爾夫的相對論思想狹隘化 ( 龐雙子,2015: 28) ,沃爾夫原著中并無“假說”和“語言決定論”等詞匯或短語,更遑論“強式”與“弱式” 之分。因此,有學者( 如 Alford,1981: 15) 指出,忽視沃夫語言思想的背景,將其“原則”重新命名為“論” 或“假說”,并隨意加上決定論,然后通過實驗對其進行檢驗,是不負責任的,令人質疑。
1 對“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爭論
1. 1 假說和原則之爭
事實上,“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概念既非薩丕爾提出,亦非沃爾夫提出,而是在 20 世紀 50 年代才創造的新詞( Pourcel,2005: 14; Evans 2014: 197) ,彼時二者都已離世多年。20 世紀 50 年代,心理學家萊尼伯格( Eric Lenneberg) 和布朗( Roger Brown) 嘗試用實驗的方法檢驗語言相對論,為此,他們對其重新整合,產生了兩個可檢驗的形式: “強式”和“弱式”( Evans,2014: 197) ,即語言決定論和語言相對論。關于語言決定論,有學者( Pinker 1994: 51,57,59) 對語言決定論進行了諷刺與批判,而越來越多的學者( 如 Alford,1981: 15; 王穎沖,2011: 589; Evans,2014: 195-196) 則認識到,把沃爾夫假說簡單地二分為語言相對論和語言決定論是對原著的曲解或誤讀,沃爾夫本人從未宣稱語言決定思維,反駁語言決定論無異于自己樹立一個稻草人靶子。沃爾夫( 1941 /1956: 239) 曾明確指出: “語言只是深層意識過程的表面裝飾。在任何交流、暗示、使用符號等活動發生之前,深層意識過程都是必需的,必要時在沒有語言或符號的幫助下也可能達成交際”,這說明他也反對“語言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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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沃爾夫未曾提過“假說”,其中備受批評的“語言決定論”沃爾夫本人也明確反對。況且,語言相對性的觀點是作為“原則”提出的( Whorf,1940a /1956; 1940b /1956)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原則” 而非“假說”( Lee,1996: 84-159; Evans,2014: 197) 。
1. 2“語言相對論原則”還是“語言相對性原則”
“語言相對論”是目前國內學界公認的術語,和“物理相對論”相仿,其本身并無瑕疵。但是由于誤解,之前大部分學者認為“語言相對論”是假說,所以才有了“語言相對論原則”這個概念,跟“假說”相對。愛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1879—1955) 的物理時空觀主要有兩種表達方式: “The theory of relativity”和“The principle of relativity”( Einstein,1920 /1961) ,前者即世人所熟知的“相對論”,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應的中文是“相對性原理”或“相對性原則”!杜=蚋唠A英漢雙解詞典》( 霍恩比,2010: 2094) 對“theory”的解釋是: “a formal set of ideas that is intended to explain why something happens or exists”,中文注釋為“學說、論、說”。而根據《漢語常用詞典》( 顧士熙,1995: 588) ,“論”的語素義有三: 一是分析和說明事理的言論或文章,如輿論; 二是學說,如進化論; 三是說或看待,如相提并論。很明顯,同英文解釋一致,“相對論”中的“論” 指學說,意為“學術上有系統的主張或者見解”( 顧士熙,1995: 1017) 。既如此,“論”可以是假說,也可以是原則,后面無論加上“假說”還是“原則”都難免有畫蛇添足之嫌。“relativity”意為相對性,那么“linguistic relativity”就是語言相對性。沃爾夫本人稱其語言觀為“the 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 Whorf,1940a /1956: 214,1940b /1956: 221) ,Carroll( 1956b) 在提及沃爾夫的語言思想時,用到“Whorf’s principle of linguistic relativity”一次( Carroll,1956b: 27) ,“the theory of linguistic relativity”兩次( Carroll,1956b: 25) ,“the principle of linguistic relativity”三次( Carroll,1956b: 23,27,29) ,“the 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三次( Carroll,1956b: 27,28,30) 。因此,我們認為,將沃爾夫的基本語言觀表述為“語言相對性原則”更為妥當。
沃爾夫的觀點受到曲解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研究尚未從其原則或論述出發,甚至無視他的文章 ( Lee,1996: 239) 。學界盛行的“語言相對論假說”“語言相對論原則”等術語也說明,對沃爾夫語言觀的研究還有待細致和深入。常言道: “名正則言順。”要想正確深刻地把握沃爾夫的語言觀,就需正本清源,回歸沃爾夫的原作。本文即以“語言相對性”為主線,重新研讀其經典之作《論語言、思維和現實———沃爾夫選集》( Carroll,1956) ,輔以《論狹義和廣義相對論》( Einstein,1920 /1961) 等相關資料,從背景、內涵和意義等方面梳理和闡述沃爾夫的語言相對性原則,以期對其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希望對當代語言學研究提供借鑒。
2 語言相對性原則提出的背景
2. 1 人類語言學背景
沃爾夫的語言相對性原則濫觴于人類學研究傳統,其背景是美國的人類語言學( 潘文國 等,2006: 60) 。當時,數以千計的美洲土著語言正在迅速消亡,而記錄、描寫這些瀕危語言就成為美國語言學家的迫切任務之一( 劉潤清 等,2009 /2014: 143) ,“人類語言學之父”博厄斯( Franz Boas,1858—1942 年) 及其學生薩丕爾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博厄斯記錄了許多美洲印第安語言,發展出一整套調查程序和方法 ( whorf,1936b /1956: 78) 。博厄斯的科學方式是史無前例的,在博厄斯影響下,美洲語言第一次開始向人們展示其思維范疇所具有的無與倫比的復雜與微妙之處( Whorf,1936b /1956: 78) 。薩丕爾繼承和發展了博厄斯的研究傳統,1921 年其專著《語言論》出版,他從語言學角度入手,對思維加以考察并使其具有科學意義,說明語言學是思維理論的基礎,同時還證明了語言學對人類學和心理學的重要性,強調語言學是人類所有科學的基礎( 同上) 。他( 薩丕爾,1929: 212) 指出,在所有研究人類行為的人當中,語言學家最不容易被自己的語言形式所束縛,在感覺方面應該是最徹底的相對主義者( relativist) 。沃爾夫 1924 年開始對語言學感興趣,師從薩丕爾之前就已在普通語言學和田野調查方面達到很高的造詣,并對希伯來語、瑪雅文字、阿茲特克語等進行了細致入微的研究。但是,直到 1931 年師從薩丕爾之后,語言相對性的思想才逐漸成熟。沃爾夫深受薩丕爾人類語言學思想的影響,并在其鼓勵下研究霍皮語,感覺到“可以用更加鮮明有效的方式來發展語言相對性的概念”( Carroll,1956b: 26) 。
2. 2 自然科學背景
沃爾夫“linguistic relativity ( 語言相對性) ”的最初使用,還受到了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影響( Alford, 1981) 。近代科學的發端,必然涉及空間和時間的概念及其測量方法。1905 年,愛因斯坦提出了狹義相對論( the Special Theory of Relativity,德語為 die spezielle Relativittstheorie) 。假定在不同慣性參考系中單程光速不變,那么不同慣性系的空間坐標和時間坐標之間不再遵守伽利略變換,而是遵守洛倫茲變換。根據洛倫茲變換,尺的長度和時間間隔( 即鐘的快慢) 都是相對變化的,高速運動的尺相對于靜止的尺變短,高速運動的鐘相對于靜止的鐘變慢( Einstein,1920 /1961: 34-42) 。同時性也是相對的,對某一個慣性參照系同時發生的兩個事件,對另一個高速運動的慣性參照系就不是同時發生( Einstein,1920 /1961: 29- 31) 。1915 年,愛因斯坦進而提出描述引力作用的廣義相對論( the General Theory of Relativity,德語為 die allgemeine Relativittstheorie) ,再一次革新了物理學的時空觀。狹義相對論把時空連續體看作一個歐幾里得四維連續體,而廣義相對論的時空連續體就不是歐幾里得連續體( Einstein,1920 /1961: 101-107) ,換言之,狹義相對論的背景時空是平直的,而廣義相對論的背景時空則是彎曲的。在相對論中并沒有唯一的絕對時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間,這取決于其置身何處并如何運動。
沃爾夫本人具備“物理學的專業知識”( Alford,1981: 21) ,對物理相對論具有深刻的理解。在正式提出“語言相對性原則”之前,沃爾夫( 1936a /1956: 58-59,1939 /1956: 152) 論述中就已多次提到相對性、( 物理) 相對論等概念。物理相對論研究的是物質存在和運動的基本形式———時空,揭示的是時空基本規律,沃爾夫嘗試從時空的表達入手,分析不同語言所呈現的宇宙圖景( 姚小平,2018: 472) 。
如上所述,沃爾夫恰逢“現代物理學取得重大進步的時代”( Alford,1981: 14) ,又生活在人類語言學蓬勃發展的美洲,而他本人既有物理學的專業知識,又有語言學方面的天賦和造詣,并師承既是人類學家又是語言學家的薩丕爾,研究了諸多與均質歐洲語( 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 不同的語言。天時地利人和,“語言相對性原則”由他提出也就不足為奇了。
1940 年 4 月,沃爾夫第一次提出語言相對性原則,他稱之為“一個新的相對性原則”( a new principle of relativity) ①,其主要內容是: 不是所有的觀察者都被相同的物理證據引向相同的宇宙圖像,除非他們的語言背景相似,或者可以用某種方式進行校準( Whorf,1940a /1956: 214) 。同年 10 月,沃爾夫( 1940b / 1956: 221) 用通俗的語言進一步闡釋了“語言相對性原則”( 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 ,即“使用明顯不同的語法的人,會因其使用的語法不同而有不同的觀察行為,對相似的外在觀察行為也會有不同的評價。
因此,作為觀察者他們是不對等的,勢必會產生某種不同的世界觀”。
3 語言相對性原則的主要觀點及其論證
3. 1 自然( 世界) 由語言通過規約建構
我們對自然進行劃分,按照概念將之組織起來,并賦予意義,這樣做主要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協議的各個簽署方,同意以這種方式組織自然———該協議對我們整個言語社區都有效,并且語言編碼方式固定于我們的語言型式( patterns) ( Whorf,1940a /1956: 213) 。這是語言相對性原則的基礎。自然和語言之間是規約關系,也就是說,人類認識的自然是由語言通過規約建構的。比如,對時間最粗略的三分法是過去、現在和將來,奧古斯丁( 約 354—430) 一眼看出,這樣的劃分完全是人為的,并非世界的固有屬性或限界,過去、現在、將來三者及其劃分只存在于我們的心目和語言中( 姚小平,2018: 86) 。沃爾夫( 1940a /1956: 213-214) 認為,社會規約是隱性的,但具有絕對的約束力; 如果不遵守它所規定的語料的編排和分類方式,就根本無法開口講話。這也是沃爾夫招致批判的根源之一,被人認為是“強式假說”或者“語言決定論”的表達。但是,把語言相對論等同于“語言決定論”,就背離了沃爾夫的初衷( 姚小平,2002: 76) 。他要強調的是,自然的劃分是語法的一部分,主要是通過語言規約,而不是自然本身已經分成既定的模樣給人看( Whorf,1941 /1956: 240) 。
3. 2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劃分和組織方式
人們沿著母語所劃的線剖析自然,也就是說,從現象世界中分離出的范疇和種類是由頭腦里的語言體系組織起來的( Whorf,1940a /1956: 213) ,就像有的語言( 如英語和漢語) 把一年分為四季,有的語言 ( 如孟加拉語) 則把一年分為六個季節,而有的語言( 如霍皮語) 中則沒有時間名詞,夏天只是“WHEN conditions are hot,WHEN heat occurs”( Whorf,1939 /1956: 143) 。即使是同一天,說不同語言或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認識也不一樣,比如,公元 2018 年 11 月 14 日這一天,在華人世界是農歷( 或陰歷) 戊戌年十月初七,而根據伊斯蘭歷是 1440 年 3 月 5 日,儒略歷則是 1397 年 8 月 23 日。實際上,各種語言不僅對自然的劃分不完全一致,對社會關系的劃分也不盡相同。以漢英親屬詞為例,漢語中最基本的有“父母兒女,兄弟姐妹”,英語中有“父母兒女”,卻無獨立的“兄”“弟”“姐”“妹”等單詞。如果一個母語為英語的人不知道對應“cousin”的漢語詞匯有多少,就無法用漢語介紹他的一個“cousin”; 即使是懂英語的中國人,看到下面這一句話,若沒有任何語境的支持,恐怕也難以用恰當的漢語表達出來。
( 1) My cousin is a teacher.這說明,語言的差別不在于能夠表達什么,而在于表達什么更容易。用一種語言表達某些事物比別的事物容易時,就會幫助強化那些思想和理念,同時把其他事物推向注意力的邊緣( 劉潤清,2013 /2016: 194) ,因為一個人的思維本身就是用某種語言進行的( Whorf,1942 /1956: 252) 。——論文作者:祝麗麗1,2 王文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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