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8-15所屬分類:文史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本文從完善法律制度、拓寬知識產權范圍的立法層面,從引入判例制度、公益訴訟制度的司法層面,從重視對傳承人的保護、加強宣傳教育的實踐層面,構建起了較為完備有效的非遺法律保護體系,供業內人士參考。
摘要: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本文從完善法律制度、拓寬知識產權范圍的立法層面,從引入“判例”制度、公益訴訟制度的司法層面,從重視對傳承人的保護、加強宣傳教育的實踐層面,構建起了較為完備有效的非遺法律保護體系,供業內人士參考。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對策
一、立法層面的非遺法律保護對策構想
1.完善我國法律制度
學習、借鑒國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 “非遺”) 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先進經驗,對完善我國非遺保護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義。目前,我國有關非遺保護的立法還不完善、不系統,除了 2011 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其余的規定則散落在各項規章中。
法學家史尚寬先生認為,權力之主體,第一須有適于享有權利之社會的存在,第二須經法律之承認。法律的重點在于明確主體以及明確各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權利、義務有了一定的衡量標準,利益分配也就明確了。目前,由于我國法律未對非遺的主體進行明確規定,許多非遺項目都是以當地政府名義登記的,政府是名義上的所有人,政府一家獨大,民眾自然失去了積極性。
將稅收優惠與非遺的發展相結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專項財政撥款的壓力。美國在這方面的做法就很成功。美國政府為了激勵社會保護非遺資源,對已經被登記的非遺免除 20% 稅收。我國如果能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把非遺這個項目加進去,勢必能引起企業、個人的關注。
2.拓寬知識產權范圍
拓寬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其主要原因是我國非遺不當使用的現象日益嚴重。如一些外國公司在中國進行傳統知識的搜集,對某些可以利用的知識進行研究分析,特別是在中藥方面,利用流傳于民間的配方進行藥物分析實驗,制造出所謂的新藥,并在中國和其本國進行知識產權注冊,有的將我國非遺進行商標注冊。毫無疑問,這必然是專利權欠缺的表現。正確合理合法的保護我國非遺的專利權可以很好地防止第三方的惡意傳播,第三方使用必須交付一定的費用。
我國非遺主要由法律來保護,以及依靠國家行政手段來進行宏觀調控,結合上文所述,這些明顯不足以滿足我國非遺事業發展。要完善對我國非遺的保護,除了要盡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還要因地制宜地配套制訂相關保護辦法,完善當地的非遺保護政策體系。
3.建立集中管理制度
要利用知識產權對非遺進行保護,就必須有專門的機構對之實行集中管理。集中管理制度同時也是確定訴訟主體的有效途徑。非遺雖然種類繁多,但還是可以將其進行歸類。比如可把昆曲、古琴藝術、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等歸為表演藝術類。這樣做有利于非遺的保護與傳承,也可讓一些冷門的文化遺產走入公眾視野,為大家所熟知。對非遺建立集中管理制度,也有利于減少非遺保護工程的人力、物力成本,為我國非遺未來的保護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司法層面的非遺法律保護對策構想
1.引入判例制度
判例法較成文法而言更加靈活、高效、穩定,還能彌補成文法的不足。盡管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但判例可以作為疑難類似案件的指導。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會發布一批經典案例,這些案例大多是地方法院的“優秀作品”,經篩選后公布用以指導法官判案。
近年來,我國非遺資源的流失愈演愈烈,許多都瀕臨消亡,采取有效的法律保護迫在眉睫。但法律具有滯后性,立法的速度遠遠落后于非遺資源消亡的速度,為彌補法律的不足與缺陷,引入判例制度至關重要。從判例的作用來看,它主要是通過具體的案例,對成文法的疏漏和不健全之處加以解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擁有司法解釋這一權利。
2.引入“公益訴訟”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章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國務院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同時還規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條件!秶鴦赵宏P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了要逐步建立國家和省、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這些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明確了非遺的公共利益性質,這是提起公益訴訟的基礎。非遺資源不僅是傳承人、管理人的“私人財產”,同樣也是民族、國家的財產,因此它不僅需要私益訴訟來維護傳承人、管理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需要公益訴訟來維護國家的權益。
然而,由于非遺相關法律制度仍不完善,訴訟成本過高,訴訟者的權利無法得到有力保護,這就要求加大有關社會團體的建設力度,政府也要起好帶頭作用。此外,對公益訴訟的勝訴原告予以適當獎勵,以此激勵社會。同時,為了防止訴訟權被惡意濫用,惡意原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訴訟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均衡訴訟雙方的法律地位。
三、實踐層面的非遺法律保護對策構想
1.重視對傳承人的保護
在法律制度的構架中,主體是法律關系的根本要素,沒有主體,法律關系、權利、義務便無從談起,更不用說訴諸于某個解決機制維護自己的權益了。所以,必須明確傳承者與政府的身份以及兩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政府只能以一個管理者的身份存在,如果非遺事業的發展缺少了具體傳承者,那就缺少了傳播主體,它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義。傳承人是我國非遺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自 2007 年起,原文化部先后公布了四個批次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共計 1986 人。2018 年 5 月,文化和旅游部確定了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1082 人),并予以公布。截至目前,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共計 3068 人。
傳承人的權利得到肯定,不僅僅是對傳承人的尊重,更是對我國非遺資源的尊重。具體實踐中,我國只是對傳承人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筆者認為,應當提高傳承人的社會地位以體現國家政府的重視,還要加大資金投入,擴大普查規模。
2.加強宣傳教育
一直以來,政府在為了非遺的經濟價值而奮斗,學術界在為了非遺的文化價值而奮斗,而作為主力軍的廣大群眾卻參與不多。非遺資源的發展如果缺乏群眾基礎,再多的人、財、物的投入也將是徒勞。
我們必須認識到,非遺保護不僅僅是國家、政府的事,它需要全民參與。比如通過宣傳教育、專項培訓,讓非遺保護意識深入人心,在社會上形成良好風氣。比如將非遺有關的知識納入中小學課程,從小就讓孩子樹立非遺保護意識。不過,只有學校層面的舉措遠遠不夠,還需全社會共同發力,打造濃厚持久的非遺保護理念和氛圍。
參考文獻:
[1] 李墨絲.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路徑的選擇[J]. 河北法學,2011(2):107- 112.
[2] 李小蘋,柳之茂.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模式研究述評[J].湖南警察學院學報, 2014(1):80- 85.
[3] 張傳磊.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模式的探討[J].學周刊,2012(34):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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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各地經濟基礎不盡相同,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條件也有所不同。而非遺展廳、非遺傳習所、非遺教學基地等硬件設施,對發展和傳承非遺項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所以,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條件建成多層次的,能夠代表各地形象的,能夠促進各地項目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場館。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村級文化俱樂部、村級文化禮堂、村文化活動室等途徑,積極開辟非遺場館建設的新路子。特別是在“美麗鄉村”創建過程中,可以試行村級非遺傳承展演展示館建設,探索村級層面非遺保護的新措施、新方法和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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