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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農經濟理論視角下的魯南地區鄉村治理研究 ——以山東省店子鎮高崖村為例

發布時間:2021-07-26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

摘 要: 摘要:鄉村治理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社會全面小康的關鍵。新時代背景下我國鄉村建設與發展產生嬗變,但其主體構成仍為小農家庭,長期既存的小農經濟維持了農村社會與經濟的穩定,但也因其經濟行為邏輯性影響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

  摘要:鄉村治理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社會全面小康的關鍵。新時代背景下我國鄉村建設與發展產生嬗變,但其主體構成仍為小農家庭,長期既存的小農經濟維持了農村社會與經濟的穩定,但也因其經濟行為邏輯性影響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導致了治理結構失衡、治理效能未充分發揮等鄉村治理困境的產生。因此基于恰亞諾夫的小農經濟理論,結合山東省店子鎮高崖村的實地調研,發現解決魯南地區鄉村治理困境不僅要依靠治理制度與政策的改革,還要依托產業興旺策略,逐步轉變村民固有的小農經濟思想,發揮農村經濟組織的治理功能,將小農經濟與鄉村治理統籌考慮,探索鄉村治理現代化轉型的新模式。

小農經濟理論視角下的魯南地區鄉村治理研究 ——以山東省店子鎮高崖村為例

  關鍵詞:小農經濟 ;恰亞諾夫 ;鄉村治理 ;鄉村振興 ;魯南

  0 引言

  2019 年 6 月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提出至 2020 年,現代化鄉村治理的制度框架應基本形成,治理結構應基本完善,2019 年 12 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 2020 年“三農”工作成效將決定小康成色。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鄉村治理改革在當下面臨新的挑戰,高度分散的小農經濟社會與政府追求鄉村治理現代化之間的對抗性矛盾愈發凸顯,改革工作存在現實困境。既有的國內研究多從管理模式與治理機制視角解構治理困境的成因,傳統鄉村治理多采用“自上而下” 的管理模式,村級治理行政化現象引致村莊公共性消失 [1],村民關系離散,農業蛻變為弱質產業,農民成為弱勢群體 [2]。鄉村建設推進滯緩,鄉村“內生動力”不足問題日益凸顯 [3],傳統鄉村與現代鄉村之間的需求“斷裂”成為鄉村治理系統性提升的挑戰 [4]。此外鄉村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受制于熟人社會與氏族宗親結構的復雜性 [5],鄉村治理介入存在壁壘,探索中的治理模式如項目驅動治村造成了責權轉移問題,導致農民與基層政權割裂 [6],項目秩序蠶食項目資源,農民訴求無法得到回應 [7],治理失序產生了“鄉村鄰避”等現象 [8],探索多元協同的治理機制仍存在一定難度。

  當前我國鄉村雖然實現了傳統農業向高附加值“現代化”農業的轉型,但農民生產模式仍以勞均約十畝地的小家庭模式為主 [9],小農思想依然影響著鄉村發展。既有研究多從行政學、社會學等角度聚焦鄉村治理改革,如基于行政學理論視角完善鄉村治理制度,基于社會學理論視角改善鄉村治理主體關系等,鮮有學者從小農經濟學視角出發研究鄉村治理困境與改革。山東省魯南地區位于黃淮平原主產區,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范區,長期既存的小農經濟對鄉村治理產生了重要影響,因此研究魯南地區的鄉村治理問題對我國其他區域相關工作開展具有啟示作用。本研究通過對山東省棗莊市店子鎮高崖村的深入調研,基于小農經濟理論,揭示小農經濟行為邏輯與鄉村治理之間的關系,研究魯南地區鄉村治理困境的根本成因,提出該地區鄉村治理改革策略,為全國其他類似區域鄉村治理工作開展提供經驗借鑒。

  1 小農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研究

  由 于 難 以 直 觀 描 述“ 小 農 家庭”主體部分的精確規模,既有研究對“小農家庭”的概念定義大相徑庭,20 世紀初俄國學者恰亞諾夫(A.V.Chayanov)將其定義為一種獨特的社會類型,以家庭為單位依靠自我勞動滿足消費需求的生產整體。他研究了俄國小農家庭經濟活動方式并總結其生產規律,以“勞動—均衡”理論、生命周期理論、農業合作理論所組成的小農經濟理論揭示了小農經濟行為的邏輯,即迥異于資本主義經濟模式,小農家庭僅以實現家庭生存需求為目標,不具備市場盈利性行為。不可否認恰亞諾夫(A.V.Chayanov)的小農經濟理論忽略了市場的殘酷性,是一種理想化的模型,但今天發展中國家的農業生產模式仍受到該理論的影響,小農經濟理論仍能解釋發展中國家的鄉村問題(圖 1)。

  2016 年全國第三次農業普查顯示,我國農村新型規模農業經營主體實際耕種的耕地面積僅占全國實際耕種耕地面積的 28.6%,多數地區仍以小農家庭為單位從事生產活動。我國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生產長期面臨人多地少的國情決定了小農經濟存在的合理性,小農經濟生產模式靈活,并且具有極強的堅韌性,通過兼業經營、農工結合和精耕細作等多種方式生存 [17],小農家庭也是維持社會與鄉村穩定的重要力量 [18],能夠幫助化解城市就業等危機 [19]。然而小農生產的弱質性決定其生產競爭意識不強、抵抗自然風險能力有限 [20-21],同時固有的小農經濟思想也引發諸多鄉村治理問題,譬如“勞動—均衡”思想影響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小農家庭人口結構的周期性變化引致鄉村治理結構失衡,農業經濟合作組織功能單一,未能作為第三方主體發揮治理效能(圖2)。傳統的小農經濟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鄉村的改革與發展,因此該模式的存在具有時限性。

  十九大提出了“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目標,在國家扶持新型農業生產主體與規模經營的背景下,長期存在的小農經濟勢必逐漸被消化或轉化,與規;r業有機結合,形成小農基礎上的農業現代化模式 [22]。因此當下鄉村治理研究急需結合小農經濟理論,探索治理向現代化轉型的新模式。

  2 魯南地區發展現狀與鄉村治理困境

  魯 南 地 區 廣 義 上 包 含 濟 寧、 菏澤、棗莊、日照、臨沂,共 5 市 43 縣,區域面積占比大,人口密度高,農業人口數量多。該區歷史文化悠久,受孔孟思想影響,推崇儒家文化,農村家庭觀念深厚,民風淳樸,農業生產力強。該地區小農特征明顯,發展思路平穩理性,農業生產有條不紊,保障了城鎮地區的糧油供給,在維持社會穩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五年地區農業總產值呈上升趨勢,農業年總產值約占全省農業年總產值的三成(圖 3),《山東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 年)》中提出打造生產美、產業強的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推動農村產業業態向終端型、體驗型、智慧型、循環型業態轉換,但當前魯南地區部分鄉村仍存在產業初級、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鄉村建設發展與鄉村經濟發展不相匹配。

  長期存在的小農經濟導致農民競爭意識不強,易安于現狀,魯南地區 43 個區縣無一是國家貧困區縣,小農家庭年收入基本滿足生存需求,但其固有的小農經濟思維阻礙了村民參與治理改革的積極性,鄉村出現“個人富,集體窮”的現象。該地區鄉村近年來呈現農村家庭規模縮減的趨勢,農村常駐人口以輔助性勞動力居多,家庭人口結構的周期性變化引致小農家庭難以通過傳統生產模式擴大經濟創收,城鄉收入差距拉動農村主要勞動力向外部流動,又因缺乏本土鄉村精英介入鄉村治理,治理結構的平衡性難以保證。此外現階段魯南地區農業經濟合作組織僅能發揮單一的經濟功能,尚未有成熟的法規與制度保障其作為治理主體發揮治理效能。

  3 山東省店子鎮高崖村案例研究

  3.1 鄉村空間缺乏統籌規劃與管理

  高崖村是由兩個自然村組成的行政村,隸屬于棗莊市山亭區店子鎮,戶 籍 人 口 2651 人, 共 512 戶。 鄉 村總體呈現盆地地貌,村域面積 181hm2 ,耕 地 面 積 133hm2 ,永久基本農田 106hm2 。該村為庫區搬遷村,自然與人文資源稟賦一般,屬魯南地區典型傳統村落,村民勤勞質樸,多以小農家庭為單位進行花生、地瓜生產,尚未形成規;募惺睫r業生產模式。

  高崖村符合小農經濟理論所描繪的農村經濟社會現狀,人口數量多,勞均耕地面積少。該村小農家庭基本實現脫貧目標,但村集體年經濟收入僅 3.2 萬元,無充足資金用于鄉村建成環境改善(圖 4)。鄉村住宅密度大,部分村民宅基地前進行非正式改造或堆砌雜物,對鄉村環境景觀造成破壞(圖 5)。村中有 102 戶宅基地空置,處于破敗無人監管狀態,空置宅基地未能進行用地功能置換。村內缺乏公共活動空間,無日常活動場所與慶典文化場所,僅有一處活動健身場所因臨近省道而極少被村民使用。此外由于缺乏分區規劃與管理,高崖村出現生態空間與生產空間疊合的問題,鄉村產業缺乏集中式污水處理場所、垃圾處理場所等配套設施,導致其生產過程中破壞鄉村生態環境。村中林地僅 14hm2 ,水土涵養功能弱,村民鑿井取水困難,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影響(表 1)。

  3.2 鄉村治理向現代化轉型存在現實困境

  鄉村空間問題的產生與鄉村治理成效密切相關,當前高崖村為“自上而下”的傳統治理模式,由村民自治組織和上級政府委派的第一書記兩個主體構成(圖 6)。鄉村治理行政化現象嚴重,鄉村發展目標制定由村集體全權負責,缺乏村民與村集體之間的 “雙向”反饋機制。

  村治主體未嚴格履行自己的責權,村書記受制于各類繁雜的行政事務,村會計與村小組組長成為鄉村治理實際代理人,未能精準把握鄉村治理的癥結與改進方向。村第一書記在治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受制于該村小農經濟思想根深蒂固的現狀,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該村的治理困境。固有的小農經濟思維導致鄉村原子化現象的逐步加強,村民多關注自身利益,而漠視集體利益,譬如土地私下租賃,村民私自進行商業經營而未向村集體繳納費用等現象時有發生,當正式制度與此類非正式制度發生沖突時,村民自治組織采取消極回避態度,村民的訴求無法及時解決。鄉村缺乏合理的治理模式保障鄉村發展,村民傾向離鄉兼業滿足自身需求,鄉村精英的流失導致治理結構缺乏重要主體,治理向現代化轉型存在現實困境。

  3.3 基于小農經濟理論的治理困境成因探索

  3.3.1“勞動—消費”均衡思想導致村民參與治理的積極性較低

  該村當前二兼農戶與非農農戶占比較大①(表 2),村民人均現金年收入 15000 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4100 元,人均收入遠高于 2019 年國家劃定的貧困標準線,全村享脫貧政策的建檔農戶僅有 27 戶 64 人,占全村總戶數的 5.3%,小農家庭基本滿足生存需求。但村民投入資金建設鄉村的意愿普遍較低,受訪村民無一人表達出參與鄉村建設的強烈意愿,9% 的村民比較愿意建設村莊,45.5% 的村民不太愿意建設村莊,45.5% 的村民極不愿意建設村莊。村民對于鄉村治理工作內容的了解程度偏低,受訪村民無一人非常熟悉鄉村治理內容,27.3% 的村民對于鄉村治理內容有一定了解, 45.4% 的村民不太了解鄉村治理內容, 27.3% 的村民極不了解鄉村治理內容。村民了解鄉村治理的渠道主要依靠村民之間的信息傳遞,村內尚無村民會議等形式宣傳鄉村治理工作,少數有意向參與鄉村治理的村民只能通過村委會的公示公告獲取一定信息。調查結果表明村民了解鄉村治理內容渠道單一,獲取信息較少,參與鄉村治理工作的積極性不高②。

  受小農經濟思維影響,村民在達成生存目標后易安于現狀,傾向于不作為、維持當前的策略,認為鄉村治理改革帶來的效益不足以使之承擔相應風險,加之缺乏介入的有效途徑,導致小農家庭參與鄉村治理積極性不高。村民自治組織優先考慮鄉村社會的穩定性,不愿打破現狀治理格局,轉而期望駐村第一書記與上級政府下放政策與資金引導鄉村發展。駐村第一書記上任時間短,攜帶幫扶基金有限,難以全面了解村情,雖然擁有一定的治理經驗與外部資源,但由于其在鄉村治理中的弱勢地位,僅能開展部分工作用以改善鄉村發展③。最終高崖村就形成了小農家庭生活尚可,但鄉村缺乏統籌規劃與治理,鄉村發展停滯的現狀。

  3.3.2 小農家庭人口結構的周期性變化導致治理結構失衡

  在經歷農村計劃生育政策之后,鄉村家庭人口結構呈現“倒三角型” 結構模式,高崖村小農家庭規?s減,其中 3~4 人規模家庭占比 27.3%, 5~6 人規模家庭占比 45.5%,傳統的 7 人以上規模家庭占比不足三成。當下城鄉居民收入差異較大,該村所在的棗莊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約為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表 3),該村青壯年勞動力更加傾向在高崖村周邊的滕州市區或山亭市區進行務工,或到發達地區創業。高崖村年外出務工人數 1458 人,剩余的常駐人口中男性僅 551 人,且大多不具有中等教育以上經歷,小農家庭中的勞動人口轉變為老年男性與婦女為主的輔助性勞動力,家庭生產規模減少,鄉村產業發展受阻,家庭與家庭,家庭與村集體之間缺乏強力的經濟聯系紐帶,小農家庭對村集體組織或“鄉賢”制定的鄉村發展目標與策略響應力低,常駐村民受制于文化水平難以發表有效意見,長期以往村民自治組織與村民之間因各自利益訴求不同而加劇矛盾④。

  3.3.3 農業經濟組織發展現狀導致其難以發揮治理效能

  農業經濟合作組織作為聯系小農家庭與市場的重要橋梁不僅能幫助小農家庭實現產品的集中與售出,同時相較于專業公司更加關注小農家庭的利益,能夠培養出小農家庭的集體歸屬感,進而激發小農家庭參與鄉村治理的內生動力。但目前該村農業經濟合作組織僅有兩處,其中一處為扶貧導向的光伏合作社,產業合作社僅一處,難以有效地整合該村具有特色的花生、地瓜資源。村民對于產業合作社的了解程度較低,參與人數較少,多數小農家庭仍依靠村外的公司直接入村收購農產品。其原因是當地產業合作社缺乏完善的制度與運作模式來保障小農家庭的權益,僅能將整合的農產資源進行初級加工,產業鏈條不成熟,未能打造出具有特色的產業品牌,在與周邊鄉村農產品趨同的情況下,不具備明顯的競爭優勢,小農家庭難以通過現有的農產品銷售途徑致富,因此該村小農家庭對農業經濟合作組織表露出不信任的態度,不認可農業經濟合作組織作為第三主體發揮其鄉村治理功能⑤。——論文作者:邱瑞祥 于濤

  相關期刊推薦:《現代城市研究》1986年創刊,系以城市發展、規劃、建設和管理等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綜合性學術期刊,旨在傳播學術界的新研究成果、新觀點,反映實際部門的新動態,并致力于通過新的信息和分析方法的介紹,為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提供科學依據和可操作的途徑。本刊內容涉及城市與區域規劃、城市經營、城市形象與城市設計、城市建設與管理、城市經濟、城市房地產、城市生態、城市交通等,深受高校、研究機構、設計院所及政府部門的專家、實際工作者的歡迎和好評。本刊一直致力于主題化的辦刊思路,旨在為專家學者和政府部門、實際工作者提供一個對話、交流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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