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7-01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 要 土地經營權流轉是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建立一套合理、有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使農村土地資源能夠高效發揮作用,從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主要課題。基于此,本文在闡述土地經營權價值的基礎
摘 要 土地經營權流轉是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建立一套合理、有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使農村土地資源能夠高效發揮作用,從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主要課題;诖耍疚脑陉U述土地經營權價值的基礎上,深入分析了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最后提出合理的改善措施,希望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所助益。
關鍵詞 土地經營權 流轉 土地資源
土地問題一直是我們國家關心和重視的問題,推動土地經營權流轉是實現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村土地規;洜I以及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重要手段。為了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政策層面,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優惠政策;在法律層面,在《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等法律中,國家也進行了修改,甚至是增加了土地法律規定。土地經營權是從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分離而來,這種分離順應了我們國家農村土地制度發展的需求。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將會呈現出加速發展模式,特別是在“三權分置”改革背景下,土地經營權流轉將成為現階段農村土地工作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
一、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價值體現
土地經營權流轉將有助于推動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并對農民收入提高以及農村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它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利于提高土地生產效率。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快速發展,讓農民手中的零散土地便于集中起來,為農業規;洜I打下了基礎,F代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也離不開技術的支持,所以,豐富資金和先進技術注入到農村,對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隨著土地經營權流轉速度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土地集中到善于經營的種糧大戶、新型農業主等經營主體的手中,這些新型經營主體具有良好的經營理念,他們帶著資金和技術進入農村,不僅給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了資金上的扶持,更重要的還有農村土地耕種技術上面的支持。資金和技術正好滿足了當下農業發展的需求,這樣就可以更好的利用農村土地,幫助土地實現最大化的經濟價值。因此,土地經營權流轉對提高土地生產效率有著顯著的作用。
其次,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利于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土地不僅僅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農村經濟發展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經營權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成果展現,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可以使土地資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伴隨著我們國家城鎮化進程的發展,大量的農村人口不斷涌入到城市,人地分離現象將會越來越普遍。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們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如何提高農村經濟的發展速度。有序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僅是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優化農村土地資源,保障我們國家糧食安全的途徑,也是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土地經營權流轉將農村零碎土地集中到經營大戶手中,這將有利于農業得到規模化發展,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的長遠發展。
最后,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利于農民提高收入。廣大農民的收入主要來源于土地。但是,隨著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農民只是單純依靠土地產出滿足生活需要的年代已過,從農村土地上被動獲取收入轉化為主動收入的一條主要途徑就是流轉土地。“三權分置”從政策層面到法律規定,實現了將土地經營權單獨分裂出來,土地經營權分裂出來之后,農戶就可以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善于經營和耕種的專業大戶,這些專業大戶獲得土地經營權之后也便于規;、集中化經營,從而就會從土地上獲得更多豐厚的收入。同時,不善于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出去,一方面,他們可以利用土地經營權流轉獲得相應租金,另外一方面,他們就可以從土地的束縛中解脫出來,解脫出來的這些農村勞動力,他們離開土地后進城務工,也會獲得一定的財產性收入。最終,農民收入渠道拓寬了,自然而然平均收入就會有所增加。
二、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土地經營權流轉對推進農村經濟發展,改善農民生活條件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但是現階段,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處于剛起步階段,因為多方面原因,土地經營權流轉水平并不是很高。為此,在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不規范
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應該具有遵循的土地流轉步驟、土地流轉方式、土地流轉程序等相關要求。目前,我們國家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相關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加之土地經營權流轉缺乏完備的手續,這將導致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非;靵y。同時,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具體流轉對象范圍比較狹隘,土地經營權流轉很多情形下是在熟人之間進行的,甚至是親戚和朋友之間的一種隨意性的土地流轉行為。這種特殊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雙方關系,導致他們不知道利用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來規范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在進行土地經營權流轉時,雙方主體憑借著熟人關系,很多地方農民流轉農地時以口頭協議代替紙質合同,尤其是新型主體不是具有相應資質的農業公司時,不履行必要手續、報告登記備案少等現象更為普遍。[1]同時,很多農民接受教育的機會有限,他們整體文化水平不高,在他們的認知里面沒有簽訂合同的觀念,法律保護意識非常弱。這種沒有合同規范的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因為沒有約束,就會產生很多關于土地經營權流轉方面的糾紛,這既不利于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有序推進,更不利于農民土地權益的保障。
(二)土地經營權流轉中政府職能缺位
各級政府在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做出了不少努力,他們進行了多方面探索,并提供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有效經驗。然而,在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下,政府機構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的職能并沒有完全充分發揮出來。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村在經濟發展的政績動機或上級任務的壓力下,往往越俎代庖、反客為主,主動替農民作決策,以行政命令強制推動土地流轉,甚至把土地流轉的數量、進度、規模等都以政策文件的方式作出了安排,有的還列入了地方年終績效考核。[2]首先,對于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引導方面不到位。關于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很多農戶沒有清晰和全面的認知和了解,國家關于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政策更是知之甚少,導致土地經營權流轉難以形成規;l展狀態,這將直接影響到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推廣。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效率低下。期限相對較短、收益相對較少,流轉雙方均沒有相對穩定的預期。[3]其次,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動服務意識方面不強。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當前土地經營權流轉較多的是農戶之間的自發流轉,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雙方信息的不對稱,導致有的農戶愿意將自己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出去卻找不到受讓方,而有的經營主體想走進農村投資卻找不到土地。要解決這些困擾,最主要的就是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相關職能。但是,政府部門偏偏在土地政策的宣傳、土地制度的解讀、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保障等需要輔助和扶持方面的職能是缺失的。
(三)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解決比較困難
土地是農民安身立命的重要保障,土地經營權流轉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也能給農民創造更多的機會。但是,我們不能忽視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所帶來的各種風險和糾紛。隨著農村土地流轉的進程加快,土地流轉糾紛的數量也是逐漸在增多,產生糾紛的原因涉及面也非常廣泛。有因對土地流轉工作管理主體界定不清產生的糾紛,也有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產生的糾紛,其中比較突出的還有因政府的干預行為導致的土地流轉糾紛。在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政府有時候會通過行政命令強迫農戶進行土地流轉,甚至有時會采取統一招標的形式進行土地經營權流轉,通過這些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都會不同程度的侵害到農民的自主選擇權以及自由交易的權利,這不僅不利于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的形成,而且更容易滋生很多土地流轉糾紛的發生。本文經過梳理各種土地糾紛發現這些土地糾紛會涉及到很多法律規定。然而,各種土地相關的法律糾紛解決需要完善的法律作為基本依據。在解決糾紛過程中,不同方式的成本以及解決方式,差異較大,農村地區及農民缺乏相應的社會資源和知識積累,土地流轉糾紛解決的綜合社會成本較高。[4]
(四)土地經營權流轉中農民的社會保障缺失
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順利推進離不開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村現實情況,年輕的農村勞動力都外出打工,不愿意耕種土地,他們如果將土地流轉出去就能實現土地財產權的收益,這應該是一件非常有價值的事情。但真實情況是農民不愿意這樣做,不少農民顧慮他們未來的生活保障問題。因為在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背景下,農村保障并沒有完全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之中,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的保障也沒有納入到城市居民的保障之列。從中國實際情況看,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農村土地依然是農民保障的重要供給來源,農民到城市打工只是暫時滿足生活的需求,并不是長久之計。到城市打工的農民很想融入城市生活,他們在城市購買了房產,具備了成為城市居民的基本條件,這部分農民已經不會在農村生活了,他們迫切希望土地經營權能夠進行市場化交易,通過自由流轉土地經營權而獲得額外收益。為此,購買房產并已經居住在城市的農民十分想獲得城市的戶籍,可以和城市居民一樣享有養老、醫療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完善戶籍制度,讓有條件能夠在城市生活的農民變成城市居民,不受區別對待,這樣他們就會安心的將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出去,無需為以后的各種生活保障問題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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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土地經營權順利流轉的對策分析
通過以上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詳細分析,然后結合我國土地經營權流轉實際情況,本文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和總結,提出了以下幾點關于保障土地經營權順利流轉的對策。
(一)嚴格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
規范的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是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關鍵因素。結合中國農村土地制度的實際情況,設計合理的土地經營權流轉規則是相當重要。首先,土地經營權流轉主體方面。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和培育,應該多鼓勵這些資金、技術、資質都過硬的經營主體參與到土地經營權流轉中,比如一些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這些擁有資金和技術雙重實力的經營主體介入農村,他們不僅推動了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還為農村社會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其次,土地經營權流轉程序方面。要想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順利進行,能夠切實可行的保障愿意流轉土地農民的各項權益,避免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的發生,就需要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建立規范、合理的土地流轉程序。具體而言,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需要制定規范的合同或者協議。在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或者協議中詳細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以及糾紛解決等主要問題,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可以有效避免出現權利、義務不清,這樣就能減少土地流轉方面的糾紛頻繁發生。
(二)加強政府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的相關職能
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政府應該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土地流轉工作的服務者。但是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政府往往會忽視自己的主要角色,造成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的相關職能缺位。首先,強化政府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監督和引導職責。政府在具體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過程中,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力度去扶持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鼓勵新型經營主體進入農村,一方面要以農戶利益為出發點,根據具體情況引導農戶有序、合理流轉土地經營權,強化政府的服務意識,在開展工作時不能用行政命令去強迫和干預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其次,強化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中介組織的職責。讓農民有序、自覺、規范的流轉土地經營權,這離不開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建立和完善。然而,當下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并未完全建立起來,因此,發揮好土地經營權流轉中介服務組織的功能極其重要。最主要的是要大力發展法律服務方面的中介組織。懂得法律知識的服務組織有利于幫助農民解決土地糾紛,也能規范的引導農民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為農民普及專業知識,讓農民更好的了解維護自己權益的途徑。最后,強化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宣傳力度。要讓農民積極參與到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就必須讓農民及時了解和熟知土地流轉的政策、法律等內容,即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地經營權流轉信息發送宣傳平臺。政府可以利用微信、廣播等多種形式向廣大農民群眾進行宣傳,讓廣大農戶能夠全面、及時了解到各種土地經營權流轉信息,而且,政府部門要在日常工作中及時更新有關土地方面的信息,確保農民能夠第一時間獲取土地信息。通過各種宣傳,幫助廣大農民能夠方便了解到土地知識和信息,以此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改變農民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的保守思想。總之,政府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要扮演好服務者的角色,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以此加強對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監督和服務職責。
(三)完善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解決機制
土地經營權方面的糾紛可能會涉及各種不同爭議,爭議的解決方式上也應該有所區別。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涉及到廣大農民利益,因此,在土地經營權糾紛的解決機制中,首先要考慮到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的特征,從而選擇適合的糾紛解決機制。梳理當前土地流轉糾紛解決方式,主要分為訴訟方式和非訴訟方式。在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中,使用最多、最便捷的便是調解的方式,我們應該用好調解的方式,充分發揮調解在解決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中的靈活性、簡易型、便利性。然而,在實際處理糾紛時,負責的具體工作人員中因缺乏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難以勝任調解的具體工作。為此,為了增強解決土地經營權糾紛的能力,需要組織安排具有豐富調解糾紛經驗的工作人員對其進行系統培訓,使之成為村民和政策之間溝通的“橋梁”。[5]在土地糾紛的解決機制中,訴訟方式卻是土地糾紛解決方式中最具有規范性和權威性的一種。法院根據糾紛的具體事實以及證據,客觀、公正的做出判決,這樣就避免了利益主體之間的沖突,也能更好保護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的各項權益。不同原因的土地糾紛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充分發揮調解與訴訟在解決土地經營權糾紛中的各自優勢,有利于土地經營權糾紛的解決。
(四)完善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
縱觀中國現實情況,土地經營權流轉能夠高效、順利的推進需要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土地對于廣大農村居民來說至關重要,農民在土地上可以獲取基本的生活需求,對于沒有穩定工作的農民而言,他們因為有土地這個保障而不用擔心就業問題。正因為土地對農民如此重要,所以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農民對于土地流轉會有種種顧慮和擔憂,他們不敢輕易將土地流轉出去。要想推動土地經營權流轉,就需要完善農村社會的保障制度,以此解決農民流轉土地的后顧之憂。經過分析和整理,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首先,加大扶持力度,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我國農村因為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造成廣大農民對土地的過度依賴。只有盡早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子女就學等全方位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從根本上消除農民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后顧之憂。同時,還需要積極探索新的方法,比如采用土地來換取社保的方法逐漸弱化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其次,改善戶籍制度。特別是取消對已經在城市購買房子的農民想落戶于城市的限制,讓這部分有固定收入且已經具備城市居民條件的農民可以轉換為城市居民。最后,加強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為了提高農民工的整體素質,并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使他們變成先進的第二產業和服務業的合格勞動者,提高老百姓適應崗位的技能,以此將更多的老百姓帶離土地。[6]
土地經營權流轉是我國農業實現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我們國家一直都非常重視和關注土地問題。綜上所述,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順利推廣對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提高、農業規模化經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三農”問題的解決有助于我們國家經濟水平的提高和發展,并對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也不可小覷。但是我們不能忽視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存在的這些重要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不好就會直接影響到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但相信我們從法律層面、土地制度層面、各級政府職能層面、農村配套制度層面等多方位加以完善和規范土地制度,相信我們會逐漸建立起一套合理、有效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以此保障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會越來越好。——論文作者:李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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