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1-12所屬分類:科技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自從國家推行了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工作后,我國很多地區做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探索也有了一定的時間,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的發展前提下,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也獲得了一定的機遇與挑戰。在大數據環境下的綜合管理體制,使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構建知識產權
自從國家推行了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工作后,我國很多地區做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探索也有了一定的時間,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的發展前提下,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也獲得了一定的機遇與挑戰。在大數據環境下的綜合管理體制,使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構建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是未來發展趨勢,建設云環境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才能夠實現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
關鍵詞:云計算,綜合管理改革,體制改革
2016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宣告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來開了帷幕。此次改革對于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發揮知識產權制度支撐創新驅動發展作用,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現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在改革過程中,除了需要解決原有的分散管理體制下的詬病,又需要面對云計算、大數據環境下新的技術問題對制度的挑戰。
1 我國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現狀
由于本次改革是在全國試點地區推行“三合一”綜合改革嘗試,而大部分地區依然是分散制管理體制。分散管理模式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職能呈多頭狀態:國家版權局負責著作權事務,隸屬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商標局負責商標事務,隸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專利局負責專利事務,隸屬國家知識產權局;植物新品種則區別草本植物與木本植物,分屬農業和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等。
試點地區如深圳市在2010年機構改革時撤銷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并整合專利、商標、版權管理職責設立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2014年11月,浦東新區政府將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劃入知識產權局,成立了集專利、商標、版權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局。試點地區進行改革,實現職能劃轉后,有效解決了職能分散、效率低下的問題,試點地區確立了專利、商標和版權“三合一”集中管理體制后,做到了“一個部門管理、一個窗口服務、一支隊伍辦案”,試點改革效果明顯。
2 云計算環境下對我國知識產權綜合行政管理改革提出的挑戰
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為高效迅捷的政府服務提供了支持,但現有的分散制管理模式卻成為電子政務實施的阻礙。
(1)行政執法力量分散低效,導致政府公共產品供給“失靈”。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現象使企業不愿投入創新,更愿意去模仿別人的專利產品,反復侵權、群體侵權等惡性行為屢禁不止,導致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失效。為了矯正和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只好用行政手段干預市場。行政執法設置的初衷是低成本和高效率,然而當職能部門多、職能劃分不清晰時,當事人和行政機關企圖高效、低成本地解決糾紛的初衷落空,權利人將選擇私力救濟等其他方式。
(2)機構之間職能交叉或者職能空缺,多頭管理與管理真空并存。我國現行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針對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設置了不同的執法主體。但當一個知識產品上多種權利同時被侵犯時,可能出現各管理者均有權管轄卻均不作為的情形,導致管理和執法中出現無人所管的“灰色地帶”。
(3)不同機構間信息共享渠道不暢,無法有效發揮大數據時代信息共享優勢。在專利、版權、商標分屬不同部門管理的情況下,各部門之間尚未建立統一的信息共享機制,缺乏必要的信息共享渠道。部門之間信息資源無法實現無縫對接,各機構之間形成“信息孤島”,制約了信息資源的優化配置,影響了共享數據的建設。
(4)地方行政管理的協調機制難以形成,國家層面的聯合執法難以突破困境。在分散制管理模式下,地方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分頭管理”,由知識產權局承擔的協調職能,既缺乏法律保障、也缺乏有效協調機制,導致統籌協調職能流于形式。
3 云計算環境下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的思路
3.1 構建大數據環境下的綜合管理體制
云計算和大數據改變了傳統環境下電子政務的方式。構建“三合一”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執法模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必須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是開展國家知識產權強國戰略頂層設計,統籌推進知識產權戰略、規劃與重大政策的實施,統籌協調重大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協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政府與社會的共治,決策知識產權領域重大事項。第二,對跨地區合作執法予以協調,增強地方知識產權行政部門的履職能力,提高行政效率以及降低運行成本。“三合一”改革不僅促進知識產權的產業化,商業化,建立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技術交易體系,還為創新和競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更好的維護市場公平,有利于創新性經濟的發展。
3.2 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構建知識產權綜合執法“云平臺”
以云計算為支撐技術的大數據服務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變和影響著人類社會。“三合一”模式的知識產權管理與執法體系將會克服云計算技術對協調一致的工作流程的高要求與政府條塊分割的組織結構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梢岳密浻布夹g和大數據支持,構建大數據為依托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執法“云平臺”。
專利文獻已經實現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上的定期更新與匯總;商標類的知識產權也已經實現了全圖像電子化記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網站提供公開的商標在線査詢數據;中國版權保護中也提供相關軟件著作權的數據査詢。所以,實現“三合一”管理模式的知識產權行政部門就可以完整而系統的進行知識產權“基礎數據平臺”的建設。在這個基礎上再建設執法部門統一共享的知識產權執法數據庫將在技術上和制度上都容易推進且可行。
3.3 云環境下構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1)在云計算新技術支持下,利用公共服務平臺,通過辦事、行政審批、權利查詢、侵權投訴等子模塊,可實現權利人“一站式”服務的要求。對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將各部門的業務應用系統統一部署在云平臺,實現業務辦理的無縫對接,節省執法資源。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可依托云服務平臺,在線提供一攬子服務。
(2)云計算為發揮政府服務型職能提供全新路徑。在云計算環境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通過大數據對知識產權服務業的支持具有天然的優勢,通過參加或者指導中介機構,搭建知識產權價值平臺,促進智力成果權利化、商用化、產業化,為發揮政府服務職能提供新的路徑。
(3)云計算環境下加強對知識產權服務監督管理。在云計算環境下,知識產權行政部門需在基礎平臺上公開數據,行政執法陽光化,優化知識產權服務的管理環境,引導服務機構與各類創新主體,強化從業人員的合規意識,推動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的集聚發展。
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執法的集中化是世界各國的趨勢,也符合我國當下深化體制改革的方向。因此,采取“三合一”綜合模式,創新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形成司法保護、行政保護、調解仲裁、社會監督“四輪驅動”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為加強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堅實的支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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