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咨詢服務,正當時......期刊天空網是可靠的職稱工作業績成果學術咨詢服務平臺!!!

中級經濟師論文范文簡析當下金融風險管理改革措施制度 

發布時間:2014-08-12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

摘 要: 論文摘要:金融脆弱性累積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及時化解,最終將演變為金融危機。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防止其累積到過高水平,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這是事關一國金融發展和金融安全的重大問題。 根據形成原因劃分,金融風險可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不同

  論文摘要:金融脆弱性累積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及時化解,最終將演變為金融危機。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防止其累積到過高水平,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這是事關一國金融發展和金融安全的重大問題。

  根據形成原因劃分,金融風險可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具有不同的特性,必須根據不同風險的特殊性尋求相應的防范對策,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風險。

  一、金融脆弱性的涵義。

  金融脆弱性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金融脆弱性是指金融業高負債經營的行業特點決定的更易失敗的本性,有時也稱之為“金融內在脆弱性”。廣義的金融脆弱性簡稱為“金融脆弱”,是指一種趨于高風險的金融狀態,泛指一切融資領域中的風險積聚,包括信貸融資和金融市場融資,F在通用的是廣義金融脆弱性概念。

  金融脆弱性與金融風險意義相近而著眼點不同。從嚴格的意義上說,金融風險是指潛在的損失的可能性。金融脆弱則不僅包括可能的損失,還包括已經發生的損失。此外,狹義的金融脆弱性強調“內在性”,即它是金融部門與生俱來的一種特性,對于銀行來說,其脆弱性根源在于信貸資金使用與償還在時間上的分離。本文擬就金融脆弱性的成因及金融風險的防范,并結合我國實際作一些闡述。

  二、金融脆弱性的成因

  金融脆弱性的概念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隨著金融自由化、國際化進程的不斷深入,金融危機不斷爆發并呈現出與以往不同的特征:金融動蕩只發生在相對封閉的金融領域內,金融風波發生前宏觀經濟狀況良好,金融動蕩與實際經濟的聯系甚微。傳統的經濟理論從外部宏觀經濟角度來解釋金融危機發生的原因越來越缺乏說服力,這使得人們放棄傳統的思維方式,從內因的角度即從金融制度自身來解釋新形勢下金融危機發生的根源。正是在這一背景下金融脆弱性概念應運而生。金融制度學認為:“金融制度是有關金融交易、組織安排、監督管理及其創新的一系列在社會上通行的習慣、道德、法律法規等構成的規則集合,由金融組織、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三個子系統組成。”金融脆弱性即金融制度或金融體系的脆弱性,是指由于外因和內因的作用使三個子系統功能耦合,互相適應的金融體系穩健性狀態受到破壞,金融制度結構出現非均衡導致風險積聚,金融體系喪失部分或全部功能的金融狀態,主要通過金融組織、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三個子系統體現出來。金融發展史表明:金融制度結構即使沒有受到外部沖擊,適應態也只能保持一段時間,各子系統之間的不適應遲早會出現。金融危機實質上是金融制度喪失或部分喪失其基本功能。從金融制度安排角度來分析金融脆弱性之根源,探索金融風險化解之道,不失為一種新的視角,有助于更好地解釋金融危機爆發的原因。

  關于金融脆弱性的原因,存在著不同的解釋。本文擬從金融制度學的角度來分析金融脆弱性的成因。金融脆弱性即金融制度的脆弱性,歸根結底金融制度自身的特點和缺陷是其脆弱性之源,是內因和外因共同綜合作用的結果。具體說來:

  1、金融制度主體缺陷是造成金融脆弱性的根本所在。在金融活動中,金融行為異化的突出表現是,金融機構的過度借貸沖動和過度競爭、金融市場上的過度投機和盲目恐慌、金融監管行為的扭曲和不規范、金融當局貨幣政策的失誤和過量的貨幣供應以及金融活動中大量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滋生,從而使金融制度功能異化,金融脆弱性不可避免。金融脆弱性是不同的經濟金融活動主體非理性行為的結果。

  2、金融制度客體缺陷是導致金融脆弱性的重要隱患。金融制度作為金融合約的安排形式,金融制度客體缺陷主要表現為金融合同的復雜性和不完全性。金融產品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是一項復雜的合同,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復雜性和不完全性,使得金融產品的定價十分復雜和困難;另一方面突出表現在金融產品的高度虛擬性,金融資產價格波動頻率高,反應靈敏,“超調現象”明顯。金融產品有自己獨特的決定方式,影響金融資產價格波動的因素眾多,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一是未來收入;二是市場供求關系;三是貨幣流通狀況的變化;四是利率變化;五是投機預期;六是宏觀經濟變化。金融資產市場競爭程度高,參與者眾多,金融資產價格更容易波動,從而使金融交易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增加了金融風險發生和擴散的可能性,進而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

  3、金融制度相對穩定的特點和結構缺陷是脆弱性的總根源。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創新的不斷進行,使原來的金融監管制度滯后甚至失靈,出現“管不住的無奈”,從而使三個子系統功能耦合和互相適應的穩定狀態遭到破壞,使金融制度結構越來越難以適應新的變化了的金融形勢,金融脆弱性相伴而生。這是因為金融制度是相對穩定的,而金融創新是不斷進行的,同時金融活動又是在金融制度結構框架中進行的。金融制度好比是一個木桶,金融活動則好比是水。當新的金融活動不斷發展、原有的制度之桶不能容納它并對之進行有效控制的時候,盲區就出現了。盲區的不斷擴大使原來的金融制度變得越來越脆弱,因此可以說金融創新是滋生金融脆弱性的催化劑?偠灾,舊有的制度安排不適應新的經濟金融環境是金融脆弱性的根源。

  4、金融活動的外部性加劇了金融脆弱性。在金融活動中,一旦某個金融主體陷于困境或違約,引起恐慌往往導致其他主體受到沖擊,進而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如股票市場上的投機成風和信貸市場上傳染性銀行擠兌等。金融活動外部性的負面影響十分明顯,進一步加劇了整個金融體系的脆弱性。

  5、來自外部宏觀經濟因素的沖擊。經濟決定金融,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為金融制度的穩健運行創造了堅實的平臺。反過來宏觀經濟不穩定將對金融制度的穩健性構成巨大的威脅。對金融體系造成沖擊的宏觀經濟因素主要包括:經濟增長率的波動,通貨膨脹水平的變化,國際收支狀況的變化,財政收支狀況的變動,經濟結構變化等。宏觀經濟惡化將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選擇和信心等進而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穩定。

  三、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

  金融風險管理概述。

  金融脆弱性累積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及時化解,最終將演變為金融危機。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防止其累積到過高水平,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這是事關一國金融發展和金融安全的重大問題。

  根據以上所述金融脆弱性的成因劃分,金融風險可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1)信用風險,一方面是銀行對社會公眾存在著信用危機,存款者擠提存款而銀行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給銀行造成風險;另一方面是企業對銀行存在著信用危機,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合同,無力或不愿償還貸款,致使銀行因貸款本息不能按期收回而遭受損失。(2)流動性風險。是指沒有足夠的現金清償債務和保證銀行客戶提取存款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3)資本風險是指銀行資本量過小不能抵補虧損以保證銀行正常經營的風險;(4)資財風險,是指由于主客觀因素(如內部盜用、侵吞、挪用、短款、外部搶劫、盜竊現鈔等)致使銀行資金和財產遭受損失的一種風險。(5)結算風險,是指銀行在辦理銀行結算過程中,因工作失誤或違反結算規定和紀律,造成損失并需承擔責任的一種風險。系統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1)利率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利率變動導致銀行資產和負債利率變動不一致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2)貨幣風險,是指因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引起貨幣貶值而帶來的風險。(3)政策風險,是指銀行在資產負債管理中,由于國家政策變化而造成的損失。(4)國際收支風險,是由于國際收支狀況的惡化、匯率變動而引起的風險。

  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具有不同的特性,必須根據不同風險的特殊性尋求相應的防范對策,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風險。

  我國金融風險的體現。

  我國雖然成功地規避了一九九七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但并非表明我國的金融體系完整安全,不存在金融風險。而恰恰相反,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金融市場將逐漸放開,國際資本將會在我國急劇增加,我國金融體系將受到國際資本的沖擊。同時,市場化進程又使政策部門的調節作用逐步削弱,加上我國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固有弊端,容易產生和感染金融危機。我國金融體系最脆弱的環節是銀行體系。在我國的銀行體系中,工、農、中、建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命脈,在支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中國人民銀行資料顯示:截至二零零二年底,四家銀行資產總額為13萬億元,如加上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部分共為14.3萬億元,占銀行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其它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資產總額的74%,其中各項貸款近8.5萬億元,占銀行業的72%,存款近11萬億元,占銀行業的77%, 這四家國有銀行的安全與穩定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然而,通過多年的風險積累,我國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脆弱性逐步增大,風險點日益顯現,目前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主要為非系統風險,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1、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尚不完善。一是產權單一。我國四大商業銀行惟一的產權主體是國家,這樣導致國有商業銀行沒有真正的自主權,業務活力弱,效率低下,資本金少,不良貸款多。而且產權的單一性和國有性聯系在一起,形成債務軟約束。二是責權不明。四大商業銀行的公有產權形式,決定了他們必須是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承擔國家宏觀經濟調節和促進社會穩定的政策性任務。難以擺脫政府部門干預,不能做到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經營風險銀行也難以承擔。三是政企不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兼有企業和一定程度的國家機關二重性質。《商業銀行法》規定,國有商業銀行是企業是無可爭議的,但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組織機構仍然按照政府行政層次設置,實行行政級別和行政官職稱謂,因而又具有政府機關的性質。作為企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是,在不損害國家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作為政府機關,銀行內部職員的價值取向就會發生偏差,銀行機構的利益最大化的驅動力就會受到影響。國有商業銀行這種“一身二任”的性質,侵蝕了國有商業銀行的效率,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四是缺少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許多銀行對內部控制的認識不確切,不完整,對所屬分支機構控制不力,不注意內部控制和對風險的管理,使金融資產安全性差。

  2、不良貸款多。較多不良資產的存在,嚴重制約銀行的經營和盈利水平的提高。美國銀行業的不良資產比率僅為0.67%,國內銀行業盡管經過一九九九年成立信達、長城、東方、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來收購、管理和處置建、農、中和工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1萬多億元,但長期以來由于弄虛作假、貸款展期、貸新還舊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使原來不良貸款比例不能真實、全面地反映貸款質量。而產生不良資產的制度因素與經營環境還沒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原有貸款存量有可能進一步惡化,新增貸款的質量仍然沒有保障,據估計還存在大量的不良資產沒有剝離出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資料,到二零零二年底,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貸款為7萬億元,不良貸款為17656億元,占25.37%。在不良貸款中,約有6000多億元將成為實際損失,占全部貸款的8%。如此多的不良貸款,使得中國銀行業難以與國外銀行競爭,而且還時常面臨著有支付危機的可能。

  3、資本充足率低。資本充足率被視為銀行資產擴張最重要的限制,這些比率被用來保證銀行對其面臨的風險保持最低數量的自有資金,用于補償意外的損失,使所有者和管理者安全地進行經營。被最廣泛接受的衡量資本充足與否的方法是由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按風險加權的資本充足率。巴塞爾委員會開發出的資本充足率把市場風險(外匯、商品、利率、股票風險)包括進來,對銀行資產進行恰當的估值。按照這個方法,銀行必須針對其具有不同風險權力的資產和表外項目持有不同層次的資本。國內外對我國國有銀行資本充足率比例一致的看法是:國有銀行基本上達不到《巴塞爾協議》規定的8%的要求。統計顯示,到二零零一年九月,中國工商銀行資本充足率為4.57%,農業銀行為1.44%,建設銀行為3.79%,只有中國銀行達到8.5%,數據證實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是較低的。

  4、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由于我國股市發展時間比較短,法制尚不健全,市場比較混亂,突出表現為:在一級市場上,上市公司為了騙取上市資格,偽造文件,偽造會計記錄,虛增利潤,以求達到上市資格;在二級市場上,上市公司不能及時、準確披露法律規定必須披露的信息,有的甚至隱瞞重大事實,嚴重誤導投資者,引起市場混亂;在市場交易中,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可以在相當的程度上操縱市場,“對敲拉升”、“造勢做局”等違規違法活動不斷出現,導致股票市場投機盛行、消息亂飛,價值投資法則、股票市場的投資功能、轉制功能等得不到很好發揮,股市風險異常加劇。從長遠角度來看,銀行資金有序流入股市對經濟發展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在目前我國股市投機成分太多的情況下,過多的信貸資金離開生產領域流入股市,既有套牢風險,也有虛增經濟總量的風險,而且銀行與股市的關系將越來越密切,銀行業也因此越來越暴露在股市風險之下,股市產生的風險必然會波及到銀行業,銀行業若發生支付性風險,將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產生嚴重后果。盡管中央銀行近來加強了對違規入市信貸資金的管理,但銀行和企業的國有屬性,使銀行和股市的關系趨于復雜化;而且銀行對股市的風險暴露已經把銀行、證券公司、國有企業以及炒股人的利益捆在了一起,所有這些人都想從高的股價中獲利,這樣的利益聯盟便形成一股強大的社會力量,增加了金融體系的脆弱性。

  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措施

  (一)高度重視對金融風險的研究工作,有效識別金融風險水平,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前提。鑒于金融脆弱性問題的重要性,一些國家和國際機構紛紛成立了專門的金融脆弱性工作小組,對金融脆弱性展開了深入研究。目前美國對銀行系統脆弱性的識別和防范處于領先水平,如著名的CAMEL 指標體系和“及時糾正措施”。“及時糾正措施”是以計算銀行自有資本比率來識別銀行脆弱性程度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我們應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先進的經驗,成立專門的金融脆弱性研究小組加強對金融脆弱性的研究,認真分析其根源,建立科學有效的指標體系和方法來度量、分析我國金融脆弱性狀況,及時根據變化的情況和最新研究成果改進對金融脆弱性的識別方法和技術。高度重視對金融脆弱性的研究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脆弱性的前提。

  (二)積極進行金融制度創新,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關鍵。隨著金融活動和金融創新的深入進行,原有的金融制度越來越不適應新的經濟金融形勢,結果是導致金融效率低下和金融風險累積,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程度日益加深。這時金融制度面臨著三種可能的選擇:一種是對原有金融制度進行修補放大,保持原結構框架只是對制度內部進行局部調整,這就是所謂的漸進式改革;另一種是對原來的制度進行徹底改革,用新制度結構取代舊制度或者在舊制度旁邊生成新結構,金融制度演變成新形態,這是徹底的根本性變革;第三種情況是當不主動對原有制度進行大手術式的改革時,舊制度所蘊藏的金融風險越來越大,金融體系變得十分脆弱,最終將通過金融危機的方式進行強迫性的破壞性的調整和變革,這是我們所不希望看到的但卻是現實地發生著,這應引起我們的重視。從長遠來看我們應積極主動地用新金融制度取代舊制度,從原來的修修補補的小圈子中跳出來,從根本上改革舊有的金融體制,消除金融脆弱性的體制根源,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脆弱性的關鍵。當前,為解決國有銀行巨額不良資產,消除銀行系統既有的脆弱性,中國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理國有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和實施“債轉股”,這些措施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都只是治標之策,長期來看必須進行金融組織制度創新這才是治本之策。20多年來以“管理為中心”的銀行制度改革效果甚微,在產權制度改革方面一直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今后我們應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進行銀行制度創新,實現國有銀行的企業化和公司化。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有銀行的公司化在許多國家已經成為一種潮流,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國應以股份制改造等多種形式推進銀行制度改革,搞好銀行內部治理結構。同時應重視金融市場制度創新,大力開發多種衍生金融工具,創造眾多的避險工具和技術,使風險分散化。

  (三)實施金融分化戰略,這是當前化解和防范金融脆弱性的明智選擇。金融分化簡單說來就是指金融制度多樣化,由傳統的只重數量和速度的外延粗放型金融增長方式向重質量和效率的內涵金融增長方式轉變,從而達到金融結構優化、金融功能細化和金融風險分散化等諸多目標的一種金融發展戰略,這是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在金融領域的具體體現和應用。目前我國金融制度結構存在諸多矛盾,金融結構不合理十分突出:金融資產結構畸形;國有銀行居于壟斷地位,中小金融機構數量偏少;貨幣市場發展滯后,資本市場簡直成了股市的代名詞,票據市場和企業債券市場規模嚴重偏小。為解決目前金融制度結構不合理問題,必須實施金融分化戰略。一是要重視培育中小非國有金融機構,使金融活動主體多樣化,通過引入競爭增強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從而提高金融體系的自生能力。二是大力發展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場,在規范發展股市的同時,重視發展票據市場和企業債券市場。三是要處理好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關系,穩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將過分集中于銀行系統的脆弱性分散化。實施金融分化對我國金融結構轉型、金融發展方式的轉變、分散金融風險、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具有特殊的意義。

  (四)轉變金融活動管理方式,加強金融監管,通過金融監管制度創新提高監管水平。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脆弱性的重要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和穩健性是金融監管的核心,健全的金融監管制度是現代金融業賴以生存發展的保障,也是防范金融風險和金融監管的依據。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制度存在一些問題如監管行為扭曲、監管主體獨立性差、監管中的行政干預明顯等等。因此應改革現有的監管制度,實現監管手段和方式由直接干預向間接調控、由人治向法制的轉變,加快金融立法將金融活動納入法制的軌道;同時應該順應世界監管潮流,由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由被動的滯后監管向積極主動的超前監管轉變。通過監管制度創新構筑金融體系安全網,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累積而加劇金融脆弱性。

  (五)防范和化解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是解決我國金融脆弱性的重要途徑。我國當前金融體系的脆弱性,主要體現在銀行業。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點,是解決我國金融脆弱性的重要途徑,也是金融體系穩健運行的重要保證。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不是存在于某一國有商業銀行或某一分支機構,也不是存在于某一地區的國有商業銀行的特殊問題,而是全部國有商業銀行共同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防范和化解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

  (1)進行股份制改造,促使股權多元化、分散化和合理化。要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的活力和約束力,真正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首先必須改革目前單一的國有產權制度,將其改造成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進而創造條件在海內外上市,使國有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中,既有國有資本,又有非國有資本;既有金融資本,又有產業資本;既有國內資本,又有海外資本。在股份制改造的過程中,既要股權分散,又要注意保持股權的相對集中,不能小股東太多,以避免“搭便車”現象。從長遠看,由于銀行并非自然壟斷行業,隨著經濟市場化的不斷發展和經濟法制的不斷完善,國家甚至可以逐步放棄對國有商業銀行的控股。

  (2)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在單一國有產權制度下,國有商業銀行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的。當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后,就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明確規定四者的權利和責任,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改變目前集各種角色于一身,權責不清、政企不分,既無激勵制度、又無約束機制的狀況。此外,還必須實行謹慎的會計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3)建立現代金融企業經營新機制。要建立起現代企業的經營管理新機制,組建完善科學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打破以人治為導向的管理決策體系,為挖掘開發銀行的競爭力奠定基礎。一是完善風險管理機制,切實提高信貸資產質量。進一步完善貸款審批責任制度、審貸分離制度、貸款風險管理和貸款抵押擔保制度,提高信貸資產質量。二是改革人事制度,形成有效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一個成熟的現代金融企業,很重要的一點是獲得員工忠實的保駕護航,而要獲得這一寶貴的資源,客觀上就需要有一個有效的人事、激勵約束機制。三是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經營機制,促進整體效益的全面提高。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最佳效益,是現代金融企業的內在要求,也是商業銀行經營的核心目標。

  2、消化不良貸款

  (1)多種途徑化解不良貸款。對歷史遺留下的不良貸款應采取國家政策支持、銀行內部激勵、多管齊下、多方式化解的方法。一是要充分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對金融機構一定時點的資產與負債特別是不良資產清理后,劃分為好賬戶與壞賬戶,將母體機構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資產劃到或折扣轉移到管理公司賬戶的資產方,凍結并等待重組,一部分經營資本及一些特殊的負債(主要是對應的歷史遺留問題)劃至管理公司賬戶的負債方,準備抵扣不良資產,正常的資產與負債留置母體機構的新賬戶,使母體金融機構輕裝上陣,正常運轉。二是要建立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重組新業務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國家來講,一方面,政府要給予金融機構一些鼓勵性的優惠政策,對降低不良資產比例、削減不良資產額成效顯著的銀行、部門和特殊人員給予獎勵,要區別對待健全的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和破產的金融單位的不良資產,激發處理不良資產的動力。另一方面,要對不良資產問題嚴重的金融機構施加壓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資產,增加呆、壞賬資本金的提取,壓縮財務開支,追究有關貸款責任人的責任,促其加大不良資產回收力度。從金融機構本身來講,一方面,金融機構可通過不良資產項目招標,簽訂超過處理不良資產基數后給予重獎的目標責任制,制定特殊獎勵政策,鼓勵業內部門、分支機構處理金融不良資產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給相關的內部部門、有關分支機構下達一定的限制性指標,對原信貸責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貸款壓力,對新資產下達貸款風險控制指標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資產處理上抓出成效。三是加大核銷力度。各國有商業銀行必須按照審慎會計原則,擴大呆賬準備金的提取范圍并足額提取。同時,適當降低商業銀行稅賦,增強銀行自身積累和消化不良資產損失的能力。

  (2)防止產生大量新的不良貸款。目前,信貸風險已成為金融部門的主要風險,加強貸款風險的管理與控制,可以有效地防范新的不良貸款的產生。一是要健全信貸內控機制。金融部門信貸內控機制的設計,應遵循整體性控制和分級性控制統一、權責統一的原則。使貸款業務操作的各個環節、各崗位、各權力之間既相互約束制衡,又相互照應合力協作。二是要完善決策、審批機制,提高貸款決策水平。要對所有貸款項目一律實行評估論證,認真執行貸款“三查”制度和“審貸分離、集體審批決策”制度,建立分層分類的貸款決策機制,堅持執行誰決策、誰擔風險、誰負責任的貸款決策失誤懲處制度,以杜絕亂拍板、亂決策情況的發生。三是要健全貸款約束機制。嚴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要有效貫徹三崗分設的貸款制約機制。將貸款的調查、管理、檢查、監測等環節職能適當分解,量化責任,以保證貸款投入的準確、安全和效益性。要建立起信貸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強對信貸人員的約束。實行貸款第一責任人制度,實行包放、包收、包效益、負資金損失責任。

  3、擴充資本金。

  (1)盡快充實資本金,增強抗風險能力。這是國有商業銀行的當務之急,是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和今后成功上市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一是中央財政應繼續拿出資金補充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使其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前不久國務院決定為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注資450億美元,就是加快補充國有商業銀行資本的一個良好開端。二是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附屬資本很少,長期資金來源不足,應當允許其發行適量的長期金融債券,這樣既可補充附屬資本,又能增加長期資金來源。

  (2)提高盈利水平,實行謹慎財稅政策,充實資本實力。主要是通過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結合謹慎的財稅政策,提取充實商業銀行的資本金,提高銀行的抗風險能力。

  4、加強外部監管。一是要通過健全金融監管法規,完善銀行監管制度,以非現場監督為主,結合現場檢查,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性、合規性監管和政策評估。二是要借鑒國際上先進的評級方法,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健全和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方法,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狀況進行定期評價,評定等級,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警示,促進其健康發展,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定。三是要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督。按照國際慣例,國有商業銀行應聘請國際知名會計公司作為常年審計人,對其按季呈交監管部門的經營狀況報表、年報以及其他重要事項進行獨立審計。四是隨著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必須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成立存款保險公司,既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又可加強對商業銀行經營活動的監督。

  綜合本文所述,我國當前金融體系的脆弱性,集中體現在銀行業,而銀行業的脆弱性則集中體現在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防范和化解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風險,是解決我國金融脆弱性的重要途徑。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點突出表現為: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尚不完善、不良貸款多、資本充足率低等。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途徑為:必須從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產權結構、治理機制、經營管理等方面入手,對其進行綜合改革,按照股權多元,治理規范,政企分開,經營穩健,管理科學,效益優良的改革目標,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從根本上增強其抵御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姜磊 《金融體系的脆弱性與國際金融體制的創新》,《財政研究》2001年第11期

  2、余龍武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革問題的思考》,《金融時報》2002年9月9日

  3、陳嘉立《加入WTO后中國銀行業發展新動向來源》,《國際金融研究》 ( 國研網2002-11-22)

2023最新分區查詢入口

SCISSCIAHCI

7799精品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