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04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個稅免征額沒有考慮到各地收入差異和家庭之間收入情況,但是縱觀以往的經驗來看,個稅以家庭為單位是最合理的,因為綜合收入水平和贍養系數的決定,這就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判斷,把利于實施個稅減免的措施以及相關的政策合理的制定出來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個稅免征額沒有考慮到各地收入差異和家庭之間收入情況,但是縱觀以往的經驗來看,個稅以家庭為單位是最合理的,因為綜合收入水平和贍養系數的決定,這就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判斷,把利于實施個稅減免的措施以及相關的政策合理的制定出來。目前很多專家提議進行結構性減稅,其主要的方式就是減稅,給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隨著經濟發展不斷的發展,這也將成為必然的發展趨勢。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的發展,我國已經邁向經濟大國,但是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貧富化現象越來越明顯,統一的個稅免征額,對于調節稅收的作用效果不是特別好,在個人所得稅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起征點”,然而稅率和級距的調整則更利于發揮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分配調節作用。由此看來,在“起征點”上做適量的調節是非常有效率的,只有這樣,中下層的百姓才能享受到減稅的優越性。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減稅,策略
一、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概念
個人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最完整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改革需要解決好兩個最基本的問題:一是應該減多少最合理;二是怎么減。由于個人所得稅的規模和政府的財政承受力有直接的聯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它實施的好壞直接影響了政府的經濟收入,因為政府的經濟主要來源就是通過稅收來完成的。
我國的個稅正在改革階段,目前收稅的主要稅種包括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相比較之下,個人所得稅的收入還不到總稅收的8%,但是實際的預算相差很遠,由此看來,個稅的體制還不夠完善,應當加強整合力度,然而我國又是一個經濟大國,所以對于個稅的改革是相當漫長的一個階段。根據相關的組織調查統計表明,在發達國家中,個稅占總稅的30%左右,而且一直處增長的階段,我國確實在穩步中,甚至有時會下降。其主要在流轉環節征收,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個稅改革的同時,取消眾多流通環節的重復征稅,這在整個稅收改革中是非常值得關注的一點,否則在改革之后,仍會出現新的問題,由此看來其意義深遠。
二、“起征點”的重要性
所謂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起征點,就要收入全部的費用,而不是只收入一部分的費用。在大多是的人對于個稅的理解是“免征額”,這是絕對的錯誤觀念,正確的應該解釋為“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實際上,個人薪酬中扣除的費用,是對個人在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時間、精力等的一種補償。在勞動的整個過程中,放棄其他的所有價值,和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前需要扣除的成本一個道理。這就是“起征點”最容易理解的一種解釋。
隨著居民的收入和物價水平不斷的上升,我國政府對“起征點”進行了幾次調節,1993年的個稅征收是800員,2006年是1600員,2008年是2000元,2011年將免征額提升至3500元。由此來看不僅可以減少納稅人的總體數量,而且是深入民心的一次調整,會給普通百姓帶來不小得福利。又因為中國的貧富差距大,中低收入階層稅負的政策對于貧富差距來說發揮了“反響調節”的作用,通俗的說就是中低層的百姓對于政府的這種政策享受的福利少。要想達到整體的效果需要與稅率和級別的距離縮短。
三、減稅的理論依據
(一)凱恩斯學派的減稅理論
最早提出減稅主張的是在20世紀30年代,當時的經濟處在一個衰落的時期,經濟蕭條,大批經濟學研究者在當初進行得市場調查中發現,政府通過減稅可以使消費者和企業可支配收入增加,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消費需求水平和投資需求水平。減稅的這要目的是使消費者有更多的支配收入的權利,使企業有更多的投資用來掙錢。也就是說政府減稅的目的是投資達到最大化,利用資金可以建立更多的資產,壯大自己的產業的同時,增加了人民群眾的就業率,這是雙贏的措施。
(二)供給學派的減稅理論
這一種理論的提出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供給學派的經濟理論和財政政策主張對八十年代美國里根政府的減稅法案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導致成為實施的理論依據。大部分人還認為,減稅的最大有點是刺激了供給,促進了產品的消費。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稅率的降低,使群眾的壓力減輕,大大激發了人們創業的新欲望,在發展中不斷的創新。對于中小規模的廠商來說,廠商就會傾向于更多地投資和生產,從而產品供給勢必增加。由此看來,減稅在當時的經濟壓力下,也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以上是減稅的依據,在歷史的實踐驗證下,最終演變成為我國目前減稅的根本依據,乃至整個世界減稅的理論依據。
四、個人所得稅減免改革建議
據經濟學家的分析,稅負過重與稅收的過快增長有可能脫離經濟發展的基本面,與實際的發展相違背,這會給經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可以通過減稅進而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節這種結構,有利于經濟的快速發展,從而適當增加居民與企業部門在國民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在通貨膨脹方面分析,減稅有助于幫助居民與企業更好地應對通貨膨脹;由此看來減稅可以解決供不應求的問題。根據本文的多年經驗和實際的調查,總結出以下幾點建設性意見,僅供參考。
(一)調整稅率和級距
調整稅率和級距是減免個人所得稅的關鍵,因為其與上調“起征點”相比,調整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和級距更能有效發揮其減稅作用,它不僅可以克服上調“起征點”的“累退性”,還能具有“削高”的作用。目前從中國個人所得稅目前采用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來說,其各級距的稅率從5%漸次上升到45%。在45%的最高稅率已經很難上調的情況下,根據此數據來看,發揮個人調節收入分配是關鍵。
(二)調高低稅率適用的級距上限和降低高稅率適用的級距下限并用
目前對我國的稅收情況來看,對于個稅的減免來說,調高低稅率適用的級距上限和降低高稅率適用的級距下限并用是至關重要的,則可以取長補短,二者相輔相成,有效的發揮了個人所得稅“削高補低”的作用,使減稅落到中低收入階層身上。這對于我國的國情來說是非常符合的一項正確策略,加強其運用的技巧,是減免個稅的先決條件。由此來看,二者在實施時,一定要理論結合實際。 (三)最佳策略是微調起征點、多調稅率和級距
由于單純上調起征點的累退性等問題,個人所得稅的“減稅”要更關注其級距和稅率的調整,二者必須協調好,這是前提條件。通過對目前的國情分析和對未來的發展預測,個人所得稅的修訂實現“削高補低”目標的最佳舉措應該是:將上調“起征點”與減少稅率級次、調整稅率級距有效的結合起來,尋求其最佳結合點。
實際上,無論是調整級距和稅率,還是上調起征點,都能起到減稅的效果。在實際例子中,比如假設國家根據財政的可承受能力,事先確定了減稅規模是500億元,那么用上述三種方法都可以減稅500。根據比較得出最有效果的方法是關鍵,單純上調起征點的缺點是稅負的“累退性”,這樣做無意會種地人群的稅收減少。盡管中低收入者所占比重較大,但高收入人群依然享受到了500億元減稅中的相當一部分,這顯然并不利于縮小貧富差距。我們就要將上調起征點和率、級距的調整結合起來,就可以使中低收入的人群較少個稅負擔。也就是將500億元減稅真正分到中低收入人群的頭上,增加了高收入者稅負的同時,發揮了個人所得稅“削高補低”的作用。
(四)消除“隱性稅收”
另外,國家的稅收制度存在巨大的“隱性稅收”,根據我們對國民生產總值和稅收關系的研究,減稅刺激消費所帶來的乘數效應可能并不會使國家稅收減少,反而有時會增加政府的負擔,他們之間的關系不能一起加以利用,需要適當的做出調節,仔細認真地查找內部出項問題的原因,局部的調查表明,這是因為國家從消費增長中所獲取的稅收將遠遠超過減輕個人所得稅減少的收入?梢杂行У难h利用此資金,不當可以為自己或企業本身謀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且對我國的經濟發展有卓越的貢獻。由此看來,消除“隱性稅收”是我國改革的重要手段。
(五)改革出口退稅政策
由于金融危機的到來,世界的經濟遲緩,美國的已經下滑,還有要素成本上升、人民幣升值等因素影響,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經濟發展,尤其是世界各個地區有貿易關系的進出口企業。對于如何抑制此問題的發生和蔓延,政府相關管理人員應充分考慮企業部門的實際狀況與承受能力,認真分析能夠承當的最大劣勢,在適當的時期給予已訂購的幫助,否則人民幣過快升值將引發大量外貿企業破產倒閉,會影響全球的經濟發雜,出現下降的趨勢,最終摧垮長期經濟增長的基礎。由此看來,政府在中間起著主導的作用,。要想經濟更好、更快的發雜,政府可以通過提高出退稅率來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盡快實行轉型和產業升級,同時調整出口退稅政策時應落實國家產業發展政策。政府加大尋傳,鼓勵出口產業的出口退稅率,如鋼鐵、計算機等信息化技術、高附加值產品。不但解決了積貨的問題,而且還能不斷通過調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取消和降低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等相關的措施,在實踐中把減稅落到實處。
(六)拓寬所得個人所得稅基
有兩種方式可以拓寬稅基,其一,將原先排除的稅基之外的收入歸入到綜合所得之中,在實際實行過程中,比如有個人在社會保障制度中得到的收益、殘疾人補助、家庭保險、醫療補助等等;其二是取消減免項目或者對利息的收入減少,在實際實施過程中的項目比如有消費者信貸支出、基金支出等等。這兩種方式可以有效利用國家政府稅收的政策,而且來至于民,服務于民,對整個社會來說,是雙贏的利益。由此看來,征稅機構拓寬所得稅基是減稅的一種效率極高的方式。
(七)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配套的條件
對于我國目前的情況分析,個人所得稅的調節作用較低、逃、避稅的十分普遍,但是這些問題不只是稅務部門的問題,相關的機構也當有一定的責任,由此有兩種很好的解決辦法,其一,建立個人財產的登記制度,并且法律鑒定其來源的合法性。其二,實施并且完善儲備存款的實名制度。避免了逃稅的狀況,使政府和個人的稅收都很透明,彼此也能互相的監督,使其法律性增強。
五、結束語
本文主要論述了我國個人所得稅減稅的意義,對我國的經濟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府稅收機構的管理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在實踐中,根據減稅的現實條件和原因,應該結合減稅的理論基礎,制定合理的對應政策。實踐與理論相結合,不斷的總結經驗和教訓,并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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