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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北京商品供應改革措施

發布時間:2021-08-05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

摘 要: 1959年下半年至1962年上半年,北京市場出現了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未遇到過的緊張狀況。由于市場供應缺乏,造成物價上漲,人民生活出現困難。針對商業困局,北京通過憑票供應、特需供應、高價回籠貨幣等措施,使商品供應渡過了難關。同時,北京還采取一系列調整

  1959年下半年至1962年上半年,北京市場出現了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未遇到過的緊張狀況。由于市場供應缺乏,造成物價上漲,人民生活出現困難。針對商業困局,北京通過憑票供應、特需供應、高價回籠貨幣等措施,使商品供應渡過了難關。同時,北京還采取一系列調整舉措,使商品流通市場在探索進程中得以一定程度的恢復。

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北京商品供應改革措施

  北京市場面臨的供應緊張局面

  自1959年下半年開始,北京市場出現商品不足、貨幣過多、物價上漲、人民生活困難等緊張狀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片面強調生產,造成物價上漲“大躍進”運動開始后,各地普遍片面強調工業建設。1959年12月,北京市委制定出臺的《北京市1960—1967年工業建設規劃的初步設想》提出,“以鋼為綱,全面躍進”,在三年內完成變消費城市為生產城市的歷史任務。這就造成重工業、輕工業和農業之間比例關系的嚴重失調。

  同時,日用品生產片面追求數量,增加的庫存商品多是些質次價高、不適銷、不對路的冷、背、殘、次品。而商業部門采取“大購大銷”政策,忽視商業自身的固有規律和職能作用,不論產品數量多少、質量好壞、價格高低、市場是否有需求,只要是生產的貨物就統統包下來。這種盲目的舉措使市場供求失調進一步加重。比如北京的鞋店,1955年時有2100多家,品種、規格齊全,適銷對路。到1962年,全市合并成23個大鞋廠,成批生產十幾個品種,有的全廠只生產一個品種,樣式單調,倉庫里一壓就是幾萬雙。1962年4月,經檢查,庫存中的皮鞋和布鞋有40%變質。

  總而言之,上述情況必然會導致通貨膨脹、商品短缺、物價上漲。

  (二)糧食供應出現危機

  1959年7月起,由于城市生產和各項基本建設規模急劇膨脹,北京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加上郊區遭受嚴重災害,而對農村糧食估產過高,城市糧食供應陷入困境。

  自1960年2月起,糧食調入計劃沒有完成,北京市糧食庫存減少很多。5月23日,市糧食局直屬庫存(不包括糧店的周轉糧)下降到7600萬公斤。6月18日,全市糧食庫存繼續下降到1.38億斤(包括征購的小麥6800萬斤),減少到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最低點。其中市糧食局直屬倉庫只存2245萬斤,不夠三天的銷售量。由于缺糧,甚至出現了人口不實、工程不符、虛報冒領等現象。

  即使在農村,也有很多社隊達不到口糧標準。據1960年1—6月各區縣統計數據顯示,北京農村每人每月平均吃糧26.8斤,全年合320多斤。這使得當年在農村多返銷了糧食,部分公共食堂的伙食水平直線下降。

  (三)副食品等商品供求嚴重失調

  1960年,北京市副食品貨源極為緊張,豬、牛、羊肉到4月15日的全部庫存只有361萬斤,僅能維持1個月的定量供應。1961年,肉、禽、蛋庫存急劇下降,肉食貨源1—4月實際購進783.5萬斤,比上年同期下降58.4%,4月末庫存150萬斤,比年初下降74.5%,比上年同期下降62.9%,只能保持特需供應,對居民所發肉票無貨兌現。

  由于后續貨源無望,從1961年6月至1962年2月,對居民不得不停發平日肉票。其他日用工業品,如卷煙從1960年5月15日起,在城近郊區,每月15日通過機關、團體和街道對吸煙的職工和居民分配一次。特別是城市人民公社成立后,凡是貨源偏緊的,大都有組織地進行分配或由商店送貨上門。北京市場供應與需求嚴重失調。

  多項緊急措施改進城市商品供應

  經濟困境中,一方面,北京市場有些商品嚴重不足;另一方面,有些商品雖然不足,但還有相當的數量,采取一些措施合理分配,適當滿足群眾需要,緩和過分緊張的心理,穩定人心,幫助首都群眾渡過難關,是完全可能的。

  北京市為解決大多數人的一般需要,同時照顧少數人的特殊需要,簡化手續,合理分配商品,根據商品的數量和不同性質,采取多項措施改進城市商品供應辦法,保障首都市場供應。

  (一)定量供應與憑票供應相結合

  生活基本必需品實行按人定量供應辦法。其中糧、油、菜、魚、鹽、堿、糖、糕點、煤、布、鞋、肥皂、香皂等實行經常性按人定量供應;粉條、海帶、水果、調味品等則采取臨時性或季節性按人定量供應辦法。

  從1960年8月起,北京全市飲食業實行憑票用餐,食油、禽、蛋、肉、豆制品、蔬菜也實行限量供應。只有在逢年過節的時候,人們才能憑票購買一些糕點、糖果、干貨、果品,而且分量都極少。1961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進一步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的決定》,對各部門各單位主要商品實行計劃管理,憑證供應。

  由于商品供應局勢緊張,北京憑票證供應的商品范圍不斷擴大,1959年下半年增加到12種,1960年50種,1961年69種,1962年增加到102種,大部分副食品、日用工業品都實行了憑票證供應。為節約成本、簡化手續,從1962年4月25日起,北京還實行憑工業券和副食品券供應商品的辦法。國家職工按工資每20元發工業券一張,每5元發副食品券一張。對農村實行用購貨券獎勵交售的辦法。1962年,北京市憑券供應的商品有56類。憑購貨券供應商品,對投機商販的套購販運行為有一定限制作用。同時,凡是可以滿足供應的商品,或者不是生活必需的商品(如冰棍等),或者價格比較高、一般購買者不易購買的商品,以及冷、背、殘、次商品,都采取不憑證、不限量、自由購買的方式。

  隨著生產發展和商品供應量的逐步增加,北京市靈活調整商品分配方法,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供應緊張的狀況。

  (二)保障特需供應

  1959年至1962年間,北京商業部門合理地、有計劃地分配商品,并對部分人員實行特需供應。

  列入特需供應的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是根據生產、工作、學習的需要而進行專門供應。例如,對在高溫、高空、井下、有毒、粉塵等環境中生產、工作的職工,按不同需要,采取定工種、定人員、定數量、定供應點的辦法,額外供應一部分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保護食品等;又如,對學生需要的練習本、書包、紅領巾等,通過學校定量供應。第二類是根據某種特殊需要而實行優待供應,主要有四種情況:(1)對婚、喪、生育、小孩、病人、產婦等,在副食品、棉布等方面分別給予照顧;(2)對有僑匯收入的人員增加糧食、副食品和棉布等商品供應;(3)對中央首長、出國人員等,按照明確的制度規定,在服裝、某些日用品和食品方面給予照顧;(4)對外國使館人員、外國專家、外國留學生等進行特殊供應。

  具體而言,以對兒童、老人、病人的特需供應為例,從1961年1月起,針對農村浮腫病人,每人每月增加供應大豆2斤,直至病愈停止供應。接著對城市浮腫病人也供應黃豆、“康復散”等營養品,并根據病人的職業、病情輕重等制定定期、定量供應的辦法和規定。2月,全市還將3—13歲兒童的每月糧食定量標準提高1—3斤。全市共有57萬兒童,共計上調糧食近90萬斤。再比如,市委根據首都高級知識分子和負責干部較多的情況,除按照居民定量供應外,在可能范圍內增加一些副食品供應,以利于他們改善營養、減少疾病、增進健康、保證工作。該項補助按照工資級別分為三等,分別增供不同定量的糖、大豆、雞蛋、肉、卷煙等。

  北京市對特需供應糧食實行嚴格管理,對不按規定執行的事件給予十分嚴格的處理。其間,針對浮腫病人因治療和照顧不周而死亡等突出事例,市委要求相關部門嚴肅查處,要求有浮腫病的單位,必須有一個主要負責人親自分工負責管理病人的療養工作,不可交給一般干部代勞。

  (三)整頓糧食供應

  為解決糧食危機,北京市委對干部、職工、居民進行了計劃用糧、節約用糧的宣傳教育,同時努力健全糧食管理制度,保證市場供應。

  1961年6月23日,北京市委成立北京市核實城市人口和糧食供應領導小組,制定《關于普查核實全市人口、糧食定量的實施辦法》,以加強市鎮糧食供應管理,堵塞漏洞,穩定人民生活。1962年6月,除近郊的菜區和密云、懷柔、通縣的330個生產隊外,北京市各縣、區根據市委的計劃,采取了包干的辦法,將征購、銷售任務和指標逐級包到了生產隊。同時,不再增加征購任務,以保證實現郊區糧食自給。

  1963年后,情況逐步好轉,絕大部分居民口糧夠吃,有的還有富余。截至1965年底的統計數據表明,全市糧店代存糧票達到1750萬公斤。經過系列整頓措施,北京市糧食部門對城鎮居民的糧食供應逐步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供應高價商品,以回籠貨幣、穩定市場

  1961年1月20日,北京市對非定量供應的糖果和糕點實行高價供應。城近郊區各大商場和主要街道上的大型副食品商店,對高級糖果、糕點均以高于原材料成本4—5.8倍的價格銷售,并采取不限量、不憑證、敞開銷售的方式。隨后,高價商品開始在工礦區和遠郊區縣、城關等較大門市部投放,并逐步擴展到農村和集鎮。1月20日至2月19日一個月內,全市共銷售糖果82萬公斤,糕點137萬公斤。全年銷售高價糖果488萬公斤,高價糕點990.5萬公斤,銷售總額為11400萬元,占副食品零售額的21%。另外,在飲食業中的11家飯館、18家高級飯店敞開供應高價茶點、高級菜肴等。

  1962年,隨著中央確定“當年平衡、略有回籠”的財政政策,北京繼續擴大高價商品供應范圍,擴大到自行車、鐘表、針棉制品、酒、茶葉、砂糖、卷煙、照相機、膠卷、相紙等。1963年起,供銷社還在郊區縣的居民區和機關供應站增設了“高來高去”的議價肉供應點51處,議價油、蛋供應點80處。

  根據北京市試點情況,1962年七千人大會后,陳云作《目前財政經濟的情況和克服困難的若干辦法》重要講話,提出為抵制通貨膨脹,必須將過多的貨幣回籠,其中一個重要舉措就是開展高價商品供應,把在自由市場高價出售商品的貨幣收回來,同時也利用高價商品來平衡商品供應量與購買力之間的差額。供應高價商品以回籠貨幣政策,在全國范圍內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962年下半年市場供應好轉后,北京的高價商品逐漸退出市場。1965年底,除針織品外,全部取消高價商品供應。通過供應高價商品,一方面緩解了市場供應緊張的困難局面,搞活了市場,另一方面,將市場上過多的貨幣回籠,減輕了通貨膨脹壓力,對平衡財政收支起到了積極作用。

  商業供應體制調整及經營管理方式的轉變

  北京商業部門為了更好地貫徹中央提出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在不斷擴大生產的基礎上,突破“大躍進”中形成的單一國營商品流通體制,恢復基本適合北京市場情況的商品流通體制,形成了多種經濟形式的流通渠道。同時,改善經營管理,增強商品流通組織力量,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需求。

  (一)調整和恢復商品流通渠道

  第一,恢復供銷合作社。1961年3月,中央工作會議提出恢復供銷合作社,并在一些地區進行了試點。6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改進商業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即“商業四十條”),明確提出:國營商業、供銷合作社商業和農村集市貿易,是我國現階段商品流通的三條渠道。

  根據中央的方針政策,北京市副食品商業局于1961年3月提出《改進農村商業體制的意見》,5月又以市供銷社的名義作出《關于農村商業工作的幾個問題和解決意見的報告》,提出關于恢復供銷合作社的方法、步驟等具體主張,包括:在組織形式和機構設置方面,農村基層供銷社在公社范圍內設一個攤子(即以社建社),下設分銷店。區縣管理機構則實行供銷社和商業局“兩個牌子、一個機構”,核算上記兩本賬,并增加必要的人員從事供銷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在組織領導上,農村基層供銷社在人民公社黨委領導下成立黨、團支部,行政上則受公社和區縣供銷社領導。在民主組織問題上,恢復建立供銷社的民主組織。有關經濟核算問題,應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只向國家繳納所得稅。

  相關意見得到市委同意后,京郊各區縣積極行動落實,自下而上地恢復了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機構。根據當年11月北京市供銷合作社向全國總社、商業部報送的《關于恢復供銷合作社情況的報告》中的數據,全市基層供銷社計劃恢復237個,到10月底已恢復204個,占計劃恢復數的86%,已恢復的基層社共有社員1011368人,社員股金175.70萬元,恢復的購銷網點有2317個(不包括供銷店1908個)。

  隨著供銷合作社的恢復,京郊還出現了送貨上門的“背簍商店”這一適合本地農村市場的靈活經營方式。在學習“背簍精神”活動帶動下,北京各區縣供銷社加強工業品下鄉的工作,擴大中檔商品、低檔商品的經營。郊區供銷店經營的中西成藥和敷料,一般都有四五十種,多的達到100種左右。購銷方式上實行定時串村,比如房山縣周口店供銷社的15個供銷店和門市部,除了只有一個營業員的圣水峪供銷店以外,其余的都實行了定時串村。一些偏僻山區的供銷店還增添了請醫、代郵等服務項目。當然,要做好農村商業工作,不能只靠背簍、挑擔或推車上山下鄉,因此,有些地區的供銷社開始考慮合理安置營業網點,積極籌劃增設代購代銷店。

  第二,恢復農村集貿市場。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的《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規定了12條政策,其中指出:“應該有領導、有計劃地恢復農村集市貿易,便利公社、生產隊、生產小隊和社員交流和調劑自己生產的產品,活躍農村經濟。”指示信規定,除糧、棉、油等主要農副產品以外,其他農副產品在完成國家規定的交售任務后,都可以拿到集市上交易。與此同時,在公社成立了市場管理委員會,加強對集市貿易和價格的管理,反對轉手倒賣、投機倒把。此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即“農業六十條”)提出:“家庭副業是社會主義經濟必要的補充,社員可以按規定經營家庭副業,包括經營自留地、從事飼養及其他多種經營,自留地面積占當地耕地面積的5%,社員家庭副業收入歸社員個人所有和支配。”對家庭副業的倡導拓展了農貿集市上的農副產品交易。

  1961年初,北京遠郊10個縣(區)先后恢復了集市56處。1961年1—7月,北京市委陸續對集市的管理體制、上市商品范圍等作出規定,要求統購統銷的糧、棉、油等一類物資不準上市,生豬、雞蛋、商品菜等二類物資必須完成合同和派購任務才能上市。同年8月,又進一步規定蔬菜不準上市,自吃有余的,可按牌價賣給國家。參加集市貿易的對象限于國營、合作社商業、生產隊、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社員及城鎮附近的消費者,禁止機關、部隊、工廠、學校、國營農場等參加。參與集市者只許在所在地集市上出售自己的產品或購買自用的商品,不許遠距離運銷、轉手倒賣、投機倒把。集市交易自由議價。據有關數據統計,到1962年,全市農村有40個集貿市場,上市產品有200多個品種,全年有2180個集日,趕集人數達28.8萬人次。到1963年,集日增加到3050個,上市商品總值達763萬元。

  集市貿易恢復后,北京市供銷系統積極參與購銷活動,按照“活而不亂,管而不死”的原則,發揮了平抑市場物價、打擊投機倒把活動的作用。農村集貿市場一度比較活躍,比如在平谷縣形成了郊區最大的集貿市場,趕集人數最多時達上萬人。郊區農民因為可以搞貿易,在城郊還一度出現了自由市場,在現金流方面給農民帶來了方便。1960年末,城近郊區也一度出現一些自發的自由市場,但出售商品的多是無照商販,倒買倒賣、套購統購統銷、憑票供應商品的現象開始泛濫,只有小部分農民自產自銷。1961年1月,北京市委作出決定,取締自發的城郊自由市場。

  第三,恢復合作商店、合作小組和小商小販。1962年9月27日,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作出《關于商業工作問題的決定》,指出: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應該加強對于城鄉合作商店、合作小組和商販的領導和管理,適當安排他們的業務和生活,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制止他們的投機行為。

  北京市在恢復供銷社、恢復農村集市貿易的同時,對1958年以后并入國營的小商販進行了調整。城近郊8個區副食行業歸口的小商小販,被組織到合作商店的3478人,到合作小組的373人,退職、還鄉、死亡319人,共調整4170人;謴秃徒⒑献魃痰炅闶埸c618個,其中由國營退還的418個,新增的200個。

  到1965年上半年,北京的合作商店在恢復后進入了相對穩定的時期。當年8月,全市商業系統有合作商店174戶,分散的自然網點569個,占國營零售店的34.8%,平均每月銷貨額261萬元,占國營零售額的7.5%。由此可見,合作商店、小組恢復后,北京市商業網點增加,小商小販靈活經營的特點便利了群眾。

  相關期刊推薦:《北方經濟》雜志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管,內蒙古自治區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內蒙古自治區惟一一份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綜合性經濟類刊物,主要欄目有:本刊特稿、宏觀論壇、封面文章、調查歸來、產經透視、區域經濟、企業縱橫、學術視點、金融與投資、對外開放、異域擷英、經濟工作等。

  然而,合作商店、小商小販等在經營中也出現了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分量不夠、隨意抬高物價、票證使用不規范、投機倒把、擾亂市場等亂象。1965年3月3日,中央提出,要“限制合作商店、合作小組和個體商販的經營活動”。為貫徹中央精神,4月,北京市副食品商業局等六個局、社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商店、合作小組、小商小販管理改造的意見》。8月,市食品公司(原副食品商業局)制定《關于合作商店、合作小組存在問題和加強管理改造的意見》,提出要反對其資本主義經營作風,清理和整頓網點、人員,通過控制經營比重、核定資金等制度,進一步加強限制改造。在強大的國營商業力量作用下,合作商店、合作小組逐漸失去經營活力,經營能力不斷下降。

  (二)改善市場經營管理方式

  在商品奇缺的情況下,如何做好供應和分配,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曾任商業部部長的姚依林曾于1959年撰文指出:“當商品生產還不能充分滿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的時候,商業部門應當十分注意合理地分配商品;當人民的生活需要發生了變化的時候,商業部門應當及時地按照需要組織生產,并且正確地指導消費。當商品的質量不能保持應有水平的時候,商業部門應當積極協助生產部門提高商品質量。”在國民經濟調整中,北京商業在搞好供應和分配的前提下,將掌握的供應和分配情況與工農業生產有效結合起來,經營管理方式相對較為靈活。——論文作者:田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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