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2-13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這篇管理類職稱論文發表了高職院校管理創新的思考,高職院校管理的創新在于促進我國教育體系的發展和完善,在法律以及政策范圍內,高職院校擁有最大的自主決策權,而在校級領導下,院系擁有相對獨立性。
這篇管理類職稱論文發表了高職院校管理創新的思考,高職院校管理的創新在于促進我國教育體系的發展和完善,在法律以及政策范圍內,高職院校擁有最大的自主決策權,而在校級領導下,院系擁有相對獨立性。
[摘要]高職院校有著自己獨特的職能,這種獨特性決定了高職院校必須采取“校本管理”的模式,同時,由于高職院校的成分較為復雜,要解決外部壓力,也需要均衡內部力量。高職院校管理創新,實際上就是平衡行政與學術,創造自身的品牌,突出特色的過程,創新目的在于真正實現高職院校應該發揮的作用,促進我國教育體系的發展和完善。
[關鍵詞]:管理類職稱論文,高職院校,創新
引言
在當今的經濟發展形勢下,高職院校必須打破傳統高校管理模式的桎梏,采取現代化的管理模式是高職院校在當今的形勢下所必需的,因此,不能再以傳統的思維進行高職的院校管理,必須進行創新,找到適合高職院校自身發展要求的管理機制,這就需要明確高職院校的獨特地位和辦學特色,找準高職院校自身的特色。
1實施校本管理,完善決策權歸屬
1.1高職院校獨立于政府管理
決策權的歸屬問題毫無疑問是目前高職院校管理應該思考的一個重要問題,校本管理需要從兩方面理解:首先,要求學校逐步控制決策權與管理權,即學校獨立于政府系統。其次,要求內部管理決策權下放。在我國,高職院校數量龐大,若要真正考慮到每個學校的特殊性,就必須要淡化政府的統一管理,實現高職院校的自主管理,突出不同院校各自的特色。目前,我國教育體系受到過多的政府干預,使得整個教育體系官場氣息過于濃厚,這是我國教育管理的普遍問題,高職院校的管理也無法擺脫這種外部壓力過大,政府制定統一的管理政策和行為模式。院校缺乏自主權,無法擁有自身的辦學特色和獨特的管理機制,最終必然導致體系走向僵化,因此,高職院校管理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決策權獨立,讓高職院校自己思考發展以及辦學的問題,讓我國的高等教育朝著市場化、大眾化以及國際化的方向發展,F階段,政府不敢放權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院校管理水平限制,即畏懼院校自主管理后出現混亂。其實二者并不矛盾,首先,高職院校擁有自主決策權并不意味著政府完全不能插手院校事務,政府對整個教育體系擁有統籌管理的權限,校本管理只是限制這種權限使用的時機,而并非否定其效力。其次,高職院校的運行及管理需要在法律、法規的范圍內進行,其管理受到司法系統的限制,并非毫無約束,這也符合我國的依法治國理念,高職自主權當然無法挑戰法律的權威。
1.2內部管理下放決策權
如今的高職院校管理大多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當然,院校管理需要行政色彩,目前,高職院校的領導決策權絕大多數集中在領導層,而學校教職工、學生等群體缺乏參與,導致學校領導與教育實踐脫節,不僅導致決策的執行存在難度,決策的正確性也受到本校教職工以及學生的質疑。高職教育不同于中職教育,也區別于本科教育,它兼具學術性與職業性,教育理念的不同也必然導致管理理念的不同,因此,領導層若無法考慮學校本身特點,便無法管理好學校,而學校教職工身處學校教育一線,熟悉學校運行情況、人才市場需求,也具備相應的專業素養,對于高職院校的管理、決策以及具體執行情況與領導層相比,均有更為直觀的體驗,學校管理需要一線教育者的參與。而學生占據學校大部分人口,是學校管理的重要客體,讓學生參與管理,不僅能夠更直接了解被管理者的訴求,便于減少決策的執行難度,而且能夠培育學生的管理能力。總之,內部管理權下放,有利于激發學校成員的主人翁意識以及積極性。當然,教職工與學生只是參與決策,且這種參與具備一定的制度和體系保障,并非全體直接決策。筆者認為,應該設置教職工委員會與學生會,雖然目前的高職院校也設置有教職工工會和學生會這兩種機構,但并非是學校的正式行政管理機構,也未必能夠真正參與決策,只是為執行其他事項而設立的機構,具體內容,下文會詳細說明。
2研究分院校,管理需統籌
2.1分院系管理
高職院校有其自身特色,既然高職教育既注重專業性又注重職業性,而且偏重職業性,那么分專業教學就是必然的,不同的專業組成不同的院系來組織教學、開展活動。既然如此,高職內部管理也必然無法脫離這種分院系而治的布局,分院系雖然是為了授課和研究的專業化考慮,卻也給學校的行政管理帶來[收稿日期]了便利,實踐中,高職院校內部管理也依據這種分院系模式,這不僅符合管理利益,也更有利于效益的突現。分院系相當于劃分管理區域,學校管理決策權也在一定程度上下放,既然如此,就存在著院系與校級權力分布的問題,筆者認為,高職院校管理,需要堅持分院系管理,同時也需要校級機構的集中管理。分院系管理之下,各個專業的院系之間相對獨立,這類似于本科教育管理,這是教育走向專業化、精細化的必然趨勢,不同專業之間的教育方式、課程、學科特點等均有明顯的差異,這種差異在管理上也有明顯的體現,且由于學術上必須做這樣的劃分,管理上應用分院系模式也就不足為奇,依據上文提到,高職院校管理既要行政管理,也需要學術性管理,這種分院系而治就是一種體現。每個院系可以有自己的管理模式,在校級管理允許的范圍內擁有最大的自主權,能夠決定本院系內部的管理事項,各個院系之間一般而言互不干涉,能夠自由安排活動,有相對獨立的組織和財務運作,這便是分院系而治的內涵,當然,這種獨立性建立在學校統一管理的基礎之上,院系管理不能逾越校級管理的效力。
2.2學校統一管理
雖然需要依靠院系進行管理和執行決策,但是,高職院校的運行絕不能放任各個院系之間獨立運行和管理,必須要有校級管理層的統一管理和領導,否則便無法形成真正獨屬于學校的特色管理,也無法形成一個統一的管理制度。這也就是說,分院系而治的基礎是一個統一的學校,它具備唯一的領導層、權威的制度和管理章程,獨立的監督機制、自下而上的民主機制和參與機制以及自上而下的執行機制。高職院校作為我國的高等教育機構一種類型,也是典型的事業單位,其管理的主要客體是學生與教職工,其管理創新的目的最主要是提高教育水平、提升教職工素質、培育學生能力以及完善學校制度和體系,因此,管理創新絕不能忽略學生與教職工群體,上文已經論述過學校內部管理需要決策權下放,分院系而治是一種體現,統一管理的機構設置則是另一種體現。學校統一管理是高職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但是這種模式也需要民主體現,除了設置統一的領導機構之外,還需要設立民意反映機制與具體的決策下達機構,這種聯系校與院的機構設立便是創新之處,筆者認為,設立教職工委員會與學生會是較好的方式,賦予這兩個組織校級機構的權力,可以由各系院推舉代表組建,這與現行的教職工工會和學生會功能有所不同,其一,權力更大,級別更高,并非是學生或者教師自發組成,而是作為校級機構而存在,其二,組成方式不同,是各個院系推舉代表,體現民意,同時也需要校級領導進行審核,雙重保障。
3總結
高職院校管理不是一個簡單的管理過程,為了使基礎層面的改革有意義,必須從戰略角度出發,找到真正的關鍵環節,結合長遠的考慮研究,作出適合的決策,才能促進高職院校管理的科學發展,實現有意義的創新,促進高職院校的發展。筆者從決策權著手,討論了內外關系以及內部管理上的決策權歸屬問題。
作者:譚想周 單位:清遠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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