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6-01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這篇社會學論文發表了有關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社會學思考,未成年是是祖國未來的花朵,正好今天是六一兒童節,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社會的責任,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是社會化的必要途徑,論文在更深的層面上探討了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意義。
這篇社會學論文發表了有關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社會學思考,未成年是是祖國未來的花朵,正好今天是六一兒童節,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社會的責任,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是社會化的必要途徑,論文在更深的層面上探討了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意義。
摘要:以社會學視角審視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是從人自身的生存、發展及其與家庭和社會的關系中,認識其發生的機理和必然性,因此可以在更深的層面上了解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作用和意義。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是家庭固有的功能,是人的社會化的必要途徑,是社會和諧發展之必需。
關鍵詞:社會學論文發表,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
我國歷來重視家庭在未成年人養育中的作用,《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學校、社會、司法等四個方面的保護,排在首位的就是家庭保護。在2006年末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這部法律中,進一步強化了家庭保護未成年人的功能,在原法基礎上對家庭環境、監護人家庭教育知識學習和家庭教育指導、未成年人參與、委托監護等方面作了新的規定。對于這部未成年人的專門法律,法學視野中的家庭保護所詮釋的是在立法技術層面對家庭的法定職責的規范,以及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養育行為的導向和約束。而以社會學視角審視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則是從人自身的生存、發展及其與家庭和社會的關系中,認識其發生的機理和必然性,因此可以在更深的層面上了解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作用和意義。
一、未成年人家庭保護是人的社會化的必要途徑
生存和發展是人生在世必然面臨的兩大基本問題。人類與動物的本質區別在于,其生存和發展不是靠遺傳基因、靠本能被動地適應環境,而是在社會生活中通過社會來獲得。因此,從降生時無知無識的生物個體成長為一個社會成員,必須依靠他人、群體和社會為其提供必需的生存條件,培養其適應社會生活并能夠立足社會、投入社會生活的能力。“社會通過各種教育方式,使自然人逐漸學習社會知識、技能與規范,從而形成自覺遵守與維護社會秩序和價值觀念與行為方式,取得社會人的資格,這一教化過程即社會化。”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無論是從自然意義還是從社會意義上,都要經歷一個需要依賴他人的成長期,即未成年期,這是任何人在一生中都不可能省略或跳越的階段。
就自然屬性而言,動物出生后可以憑借遺傳和本能獲得生存能力,適應自然環境。許多低級動物的幼仔在很小的時候就可以脫離父母獨立生活,它們無需長者指導,并非一定依靠群體生活,可以自己覓食、自行尋找棲息的場所,它們有能力遵循自然選擇規律和“叢林法則”在自然界中生存。而人類則不具有這種本能。正如美國學者伊恩·羅伯遜在談到人的社會化時的這樣一段描述:“在其他物種中,幼仔在出生或被孵化出來以后一般很快就能照料自己了。而人類的嬰孩卻完全無能為力,在出生之后的好幾年內都需要不斷有人對他加以照顧和保護。這一依賴期無論從絕對時間來看,還是從相對時間來看,都比其他動物長得多。”就是說,受與生俱來的生理條件限制,人在出生后的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生活不能獨立。人的這種本質特征決定了必須由家庭中的長者為其提供賴以生存的環境,對其進行照料、撫養和保護,否則生命的存活便不可能。
就社會屬性而言,人來到世上便具有了其社會性。“嬰兒長大后可能成為罪犯,可能成為教師或體育明星,但無論如何,他們首先要學會怎樣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知道如何同別人交往,學會掌握判斷哪些行為是社會所要求和允許的?偠灾,他們必須先要學會怎樣做人。”事實上,人一出生就是一定社會關系的承擔者和體現者,但是要作為一個真正的、獨立的、自覺參與社會生活的社會人,即具有人的語言、思想、感情、習慣和行為,成為適應社會生活的社會成員,就必須學習社會生活知識和社會規范,了解社會對他的期待,逐漸掌握參與所在社會與群體生活所應具備的技能,學會遵從普遍的社會秩序,有能力介入社會生活,即發展人的社會性。而這個過程是在與他人的互動中進行的,必須有他人和群體的指導和教育,這是一個新生命能夠長大成人的必要條件,是人類社會的必然規律。
此外,就未成年人的特點而言,他們屬于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一方面,他們的生理、心理發育尚未成熟,很多權利比如生存、健康、受教育等權利是自身無法實現的;另一方面,其世界觀、人生觀還未形成,可塑性很大,辨別是非、區分良莠以及抵御社會上不良風氣侵襲、誘惑的能力弱,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都較差,更易受到各種違紀、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當他們的合法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往往意識不到,即使意識到了,也沒有足夠的能力來保護自己。因此,他們的許多權益往往必須首先通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得以實現,家庭是他們的保護傘。然而從大量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即社會化失敗的教訓中,我們總能夠或多或少看到家庭因素對其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或者來自父母自身的不檢點在孩子初級社會化過程中逐漸內化,形成扭曲的人格特征和不良行為習慣;或者家庭在孩子的保護和教育方面存在缺陷,不能滿足孩子的實際需要,不足以幫助孩子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襲?梢哉f,未成年人犯罪,其家庭難辭其咎。
盡管社會化在人的一生中是一個持續進行、不斷強化的過程,但對于人的生存和發展起關鍵作用的階段是未成年階段。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決定了具有生育繁衍功能的家庭必然要承擔起最基本的、最大量的撫養、保護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職責。家庭能否很好地履行這些職責,直接決定著幼小的生命能否延續,決定著人的社會化效果乃至整個人生的命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就是要求家庭為未成年人提供生存和成長所必需的吃、穿、住、醫療、教育等方面的物質條件和以親情為紐帶的良好人際氛圍,使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獲得知識、觀念、行為習慣、社會生活技能等人的全面發展的基本要素,在人的初始階段打下未來立足社會的基礎。
二、家庭的固有功能決定了其保護未成年人的必然性
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系所組成的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家庭的功能是指家庭對人類生存和發展所起的作用。家庭的功能是多方面的,能滿足人和社會的多種需求。在家庭的諸多功能中,與其他群體的最為顯著的區別是具有人類自身生產的功能,包括生育功能、教育功能、撫養功能等等。
家庭的生育功能即人口的生殖繁衍功能。自家庭產生之日起,無論其存在于哪個社會形態,功能發生怎樣的變化,這一功能始終存在,而且是其他任何群體和社會組織不能替代的。家庭生育功能的先決條件是男女結合,一般來說,只有結婚組成家庭,生育行為才是正當的、合法的、道德的,才被社會認可,否則便是不合法的。這不僅表明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受法律規范制約,也體現了對所生子女的保護,這與動物的繁衍有本質上的不同。我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指出:“種族要在這個世界上綿續下去,不能不繼續不斷的有新的個體產生出來代替舊個體的位置,猶如接力賽跑一般。這樣,所以種族綿續不能不靠生殖機能。可是我們一定得明白,生殖機能所能做到的是從舊個體中產生新個體而已;新個體產生之后,是否能在這世界上生存,能在未死之前再生新個體,都不是生殖機能分內之事了。”因為“墮胎、殺嬰和疏忽致死,使新個體得到生命之后還是不能生長。我們的生理結構中并沒有一個特別的器官能給孩子們一定能得到撫育的保障。
推薦期刊:《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為北華大學主辦的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學術刊物,它以反映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成果、培養人才、推動科學發展為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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