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9-22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對集體主義道德的內涵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尤其是對于個人的正當和合法的利益有了更多的關注和尊重。鑒于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在對集體主義的內涵上的模糊認識,在對集體主義的宣傳和實踐上的失誤主要是對個人利益的忽
摘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對集體主義道德的內涵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尤其是對于個人的正當和合法的利益有了更多的關注和尊重。鑒于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在對集體主義的內涵上的模糊認識,在對集體主義的宣傳和實踐上的失誤主要是對個人利益的忽視,而過分地強調集體利益的首要性和優先性,有人提出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重構集體主義。
一、集體主義道德建立在對個人與社會關系辯證、科學理解的基礎之上
因為道德作為人類社會生活的一方面,就是適應處理個人與社會共同體利益的關系這一人類社會生活的必然要求而產生的。如何處理這種利益關系就是道德的中心問題,歷史上出現的各種類型的道德,就是對這個中心問題的不同處理和調節的行為方式。唯物史觀在這個問題上做了辯證的科學的回答,認為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是辯證統一的。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有矛盾的一面,如前所述,社會不是個人的簡單相加,而是按照一定的生產方式結合起來的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的總和所構成的有機整體,因此,社會利益同個人利益就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特別是在階級社會里,這種對立也就轉化為對抗,他們之間的關系呈現出十分復雜的狀況。但同時,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又是統一的。關于這一點,馬克思、恩格斯早就作出了明確的論述。他們指出,共產主義理論家突出的地方就在于,“只有他們才發現了‘共同利益’在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是由作為‘私人’的個人造成的。他們知道,這種對立(指共同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對立—引者注)只是表面的,因為這種對立的一面即所謂‘普遍的’一面總是產生了消滅,消滅了又產生。”“關鍵倒是在于:私人利益本身已經是社會所決定的利益。”[1](P33)如上所述,集體主義道德的中心問題是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問題,集體主義道德就是建立在對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的這種唯物辯證的科學的理解的基礎之上。如果不能對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做出科學的理解,就不能對集體主義道德的內涵作全面的闡釋,就必然會給我們對于集體主義道德的宣傳和踐行帶來失誤,這已經為我們集體主義道德建設的經驗和教訓所證明。
二、對個人利益的關注是集體主義道德的題中之義
本人認為,集體主義道德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其內涵也有一個隨著時代的前進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但是,對于個人合法和正當利益的尊重和保護,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是集體主義道德的題中之意。因為集體主義道德是建立在唯物史觀的基礎之上的,唯物史觀從來都不否認個人在歷史上的地位,也從來都不會漠視個人利益。在第一部系統闡述唯物史觀的著作《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一再強調,他們所創立的唯物史觀的前提,“是一些現實的個人”[2](P23),從最一般的意義上說,現實的人必然首先是以個體的形式出現和存在。這種唯物史觀的觀察方法是從現實的,有生命的個人出發的,這不僅是因為,“任何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2](P23)而且還因為,“現實的個人”是唯物史觀所有范疇的原始依憑并滲透于所有的這些范疇中:生產力是“不同個人的共同活動產生的社會力量”;生產方式是“個人的一定的活動方式”;社會關系的含義是指“許多個人的合作”,“以一定的方式進行生產活動的一定的個人,發生一定的社會關系和政治關系”;而“社會結溝和國家經常是從一定個人的生活過程中產生的”[2](P29),如此等等。正因為如此,馬克思才把人類歷史歸結為個人本身力量發展的歷史,并作了如下經典的表述:“人們的社會歷史始終只是他們的個體發展的歷史,而不管他們是否意識到這一點。他們的物質關系形成他們的一切關系的基礎,這些物質關系不過是他們的物質的和個體的活動所借以實現的必然形式罷了”[3](P321)。因此,以“現實的個人”為前提和出發點考察人和社會的發展的唯物史觀,必定會首先把著眼點放在人的個體發展上。不僅如此,在唯物史觀的視野里,每一個人都是同樣重要,而且是完全平等的。這是因為“新唯物主義的立腳點是人類社會”,是建筑在實踐基礎上的“人類社會”里,人與人之間相互依賴,每一個人的存在都是他人存在的前提。所以,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不僅沒有抹殺個體存在,給了個體的人以一定的地位,而且在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的展望中期望能夠實現每一個個體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不是少數人,而是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才是馬克思主義的最高價值目標。這個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的過程,也就是個人的需要不斷滿足的過程,是個人的物質利益、政治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得到不斷實現的過程。集體主義道德是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下對于個人與社會關系的科學把握,它必然會關注個人的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乃至成為社會主義集體的最高的價值目標。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的發展水平取決于它怎樣和在多大的程度上服務于個人利益、發展和完善,個人的自由、創造和全面發展是社會進步的最重要的標志。因為“社會聯系并不是由反思產生的,它是由于有了個人的需要和利己主義才出現的,也就是個人在積極實現其存在時的直接產物”[4](P24)。
三、倡導集體利益的首要性和優先性是集體主義道德的本質要求
唯物史觀重視“現實的個人”,但是,這里的個人,決不是處在某種幻想中的與世隔絕、離群索居狀態的個人,而是從事實踐活動的結成一定社會關系的個人。生產力和社會關系,是社會個人發展的不同方面,由此決定了作為經濟關系、政治關系、思想關系表現的利益是一個社會歷史范疇。在階級社會中,利益集中表現為階級的利益,歷史唯物主義堅持的是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利益。在人類社會的早期階段,人的個體發展呈現出一種“原始的豐富”,但是由于受狹隘的生產能力和狹隘的地域性的社會關系的制約,個人的發展不可能是充分自由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們的物質變換的擴大,個人能力和社會關系也日益朝著全面性發展;這時,個人雖然擺脫了物的依賴關系而呈現出獨立性,但卻又受到物化———異化社會關系的統治。談到人的個性發展,不能不涉及到階級和階級關系。在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抗社會中,人們之間的關系必然要表現為階級關系,個人不可能超脫階級而獨立地表現自己作為真正人的個性,他們不是作為個人而是作為階級的一員處于這種社會關系中,也就是說,個人雖然作為個人存在,但卻被他們結成的社會關系抽象化了。因此,唯物史觀在考察個人的利益時,不僅不排斥階級與階級、個體與類之間的沖突和對抗,相反地,卻正要以這種沖突和對抗為前提和背景。這種考察表明,在人類社會發展的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人的個體利益與類的利益不是直接統一的:類的發展既要以個體的犧牲為代價,又為個體的發展創造前提和條件。與人的個體發展受階級地位局限和制約相適應的,是整個人類能力的發展與個體發展之間的劇烈沖突和對抗。但是,只有馬克思主義才揭示了這種對抗和沖突的必然性、進步性,又揭示了它的歷史性、暫時性,從而堅信:人類的發展,雖然在開始時要靠犧牲多數的個人,甚至靠犧牲整個階級,但最終會克服這種對抗,而同每個人的發展相一致,這種同個人發展相一致的,即個體和類之間的斗爭的真正解決的社會,正是馬克思心目中的共產主義社會,即真實的集體的建立。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對“虛幻的集體”與“真實的集體”作了經典的區分。他指出:“在過去的種種冒充的集體中,如在國家等等中,個人自由只是對那些在統治階級范圍內發展的個人來說是存在的,他們之所以有個人自由,只是因為他們是這一階級的個人。從前各個個人所結成的那種虛構的集體,總是作為某種獨立的東西而使自己與各個個人對立起來,由于這種集體是一個階級反對另一個階級的聯合,因此對于被支配的階級來說,它不僅是完全虛構的集體,而且是新的桎梏。”[5](P84)這種集體不是由真實的個人組成的,“個人只是作為普通的個人隸屬于這個集體,只是由于他們還處在本階級的生存條件下才隸屬于這個集體,他們不是作為個人而是作為階級的成員處于這種社會關系中的”。[6](P85)與此相反,真實的集體是“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條件和社會全體成員的生存條件的革命無產者的集體”[6](P85),在這樣的集體中,“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也就是說,真實的集體建立在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的基礎上,從而也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說,只有在集體中才能有個人自由。顯然,這種真正意義上的集體與個人是水乳交融的關系。在對集體涵義的正確理解基礎上,人們對利益取向上的集體主義道德也就不難把握了。集體主義道德實際是建立在群眾史觀的基礎之上的,在真實的集體的基礎上,強調集體利益的優先性和首要性,實際就是強調人民利益的首要性和優先性,個人利益的正當性與否最終要以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標準。只有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這種真實的集體的利益,才符合生產力發展的方向,才會促進個人與社會的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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