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4-29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隨著旅游產業的發展,游客個性化需求越來越強烈,常規旅游產品已經很難滿足游客的需求,未來西藏旅游產品的開發設計要向著高端、精品的方向邁進。根據旅游資源的區位條件和市場需求等因素
論文摘要:隨著旅游產業的發展,游客個性化需求越來越強烈,常規旅游產品已經很難滿足游客的需求,未來西藏旅游產品的開發設計要向著高端、精品的方向邁進。根據旅游資源的區位條件和市場需求等因素,結合當地的特色,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充分體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彰顯旅游產品的文化內涵。同時,要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規劃,科學布局,提升游產業價值鏈的競爭力。
關鍵詞:西藏旅游產業,旅游產業鏈的約束因素,旅游產業鏈的改革
一、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
關于旅游產業價值鏈,一般認為是旅游產品從供應到最終消費的一系列傳遞過程,主要由旅游產品供應商、旅游中間商及旅游需求者三部分組成,形成基本的旅游產業價值鏈[2]。旅游產品沿著價值鏈傳遞過程中,不同層次的旅游企業通過職能分化和專業優勢為旅游產品注入價值,最終實現價值增值。西藏旅游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近30年來,西藏游客接待量年均增長率達到31%,其中海外游客年均增長29.7%,國內游客年均增長31.7%,而年均旅游收入增長率達到38.9%[3]。隨著進藏交通條件逐漸改善、旅游基礎設施逐漸完善、信息技術發展,再加上政府部門大力支持,旅游產業已成為促進西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動力產業,成為推動西藏經濟結構升級優化的優勢產業,逐漸向著政府主導發展、行業自律管理、企業自主經營、社會力量參與的產業發展模式靠攏。除了傳統的經營模式外,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旅行社更多的希望通過網絡平臺招徠客源;西藏旅游集散中心的成立,統一負責散客市場的操作,旅行社更多的關注團隊業務的操作。根據當前西藏旅游業的特點,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基本模型如圖2所示。通過為游客提供更具價值的旅游產品和服務,游客獲得體驗價值、社會價值、情感價值等價值提升,隨之而來的是游客滿意度和忠誠度提升,最終獲得西藏旅游產業的良性發展。
二、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存在的問題
(一)旅游產品開發能力不足
西藏旅游產品開發深度不夠,沒有充分發揮資源優勢:一是西藏旅游業仍然以觀光旅游為主,休閑與度假類產品不多,游客只是短期停留,難以體現旅游產業的經濟效益;二是西藏有眾多山川、湖泊以及歷史遺跡,但除了游客熟知的景區(點)外,很多旅游資源開發不到位,宣傳不足;三是旅游商品開發能力不足,質量檔次偏低,并且有很大一部分旅游商品是引自印度和尼泊爾。
(二)旅游中間商服務質量缺乏保證
西藏旅游中間商主要有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等。但隨著旅行社借用社、分社及從事旅行社業務的網站逐漸增多,又缺乏有效管理,為爭奪市場,逐漸產生了“零負團費”、“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甚至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三)旅游行業協會的作用和功能未充分體現
西藏雖然成立了旅行社協會、導游協會、車船協會等眾多行業協會,但協會的存在基本上成為政府的附庸,再加上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缺乏自主性和整合區域旅游資源的能力,更缺乏監督行業、企業,形成行業自律環境的能力,難以發揮旅游行業協會作用。
(四)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競爭力弱
緊緊圍繞“六要素”,西藏旅游產業的關聯和輻射帶動作用不斷增強,藏式傳統手工藝品、藏戲、藏藥以及藏式茶園、藏餐等產品或服務的開發,使得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逐漸橫向或縱向延伸。但整條產業鏈條協同度不高、產品品質有待提升、廣告宣傳效果不明顯,制約了產業鏈的發展和競爭力的提升。此外,西藏周邊省份及周邊的尼泊爾、印度等國家和地區旅游業的發展,也給西藏旅游產業帶來巨大沖擊。
三、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制約因素
(一)西藏旅游開發仍處于初級階段,缺乏戰略規劃思想
雖然經過近30年的發展,西藏旅游開發仍處于初級階段。西藏自然、人文景觀資源豐富,景區、景點眾多,但大多參照內地旅游開發模式,旅游產品結構單一,缺乏精品旅游產品和精品路線。同時,西藏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缺乏戰略規劃思想,導致西藏旅游資源開發程度不高,旅游產品特色不明顯,特別是對于文化內涵的挖掘不足,依舊停留在傳統的觀光旅游上,優勢和特色不突出。
(二)旅游監管不到位
西藏自治區成立了西藏旅游產業發展協調委員會,但其協調指導能力不足,很多知名景區由于歷史原因分別隸屬于文化、宗教、林業等部門進行管理,結果無法形成合力,缺乏有效監管。另一方面,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權利有限,行業管理力度不大。由于協調不到位,很多涉旅方面職責劃分不清,導致相關部門互相推諉,以致出現無人監管的死角。更重要的是,旅游行業協會無法完全發揮作用,無法進行有效規劃和監管。
(三)西藏旅游業人才缺乏,職業素質偏低
總體上講,西藏旅游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偏低:一方面西藏旅游經營管理、旅游規劃設計以及營銷拓展方面的高層次人才不足,導致旅游企業經營管理不善,旅游產品開發能力弱;另一方面旅游專業人才不足,很多旅游從業人員未經過正規旅游服務培訓,缺乏專業知識和技能,無法達到旅游服務規范的要求,嚴重影響旅游服務質量的提升。(四)西藏旅游對外開放程度較低西藏目前對外開放程度偏低,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西藏目前開放面僅占全區縣、市的16%左右,特別是針對外賓而言,很多地方均為未開放區域,旅游開放面過于狹窄,無法形成網絡布局,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的完善和發展。
四、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優化建議
(一)突出文化特點,強調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
旅游本質上是一種文化互動,旅游是文化的載體,而文化是旅游的魂。當前西藏旅游產品對文化的挖掘還不夠深入,對于大多數游客來說,西藏旅游就是“白天看廟,晚上睡覺”,觀光仍是主要活動。只有將西藏特有的文化特點體現在旅游活動的各個環節中,保持旅游產品旺盛生的命力;只有圍繞文化來打造旅游,將旅游產業賦予文化內涵、優化產品結構,才能提升西藏旅游產業的層次,推動西藏旅游產業可持續發展。
(二)強化旅游產品開發,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隨著旅游產業的發展,游客個性化需求越來越強烈,常規旅游產品已經很難滿足游客的需求,未來西藏旅游產品的開發設計要向著高端、精品的方向邁進。根據旅游資源的區位條件和市場需求等因素,結合當地的特色,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充分體現西藏雪域高原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彰顯旅游產品的文化內涵。同時,要加快西藏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規劃,科學布局,提升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的競爭力。
(三)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和行業協會的作用
政府部門特別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通過宏觀調控的手段,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利用政府部門“有形的手”積極培育成熟的市場機制,發揮市場“無形的手”的資源配置作用。西藏旅游產業發展協調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產業協調能力和指導作用;旅游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監管職能,促進行業自律和企業自主規范經營,結合各項法律法規和西藏旅游實際,制定相應行業規范,最終形成政府主導、行業自律、企業自主規范經營的旅游市場環境。
(四)大力培養西藏旅游專業人才
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國家旅游局、對口援藏省市、內地各大院校的資源優勢,對旅游行政管理人員、旅游協會相關人員以及旅游經營者、優秀導游等進行專業培訓,同時加強同內地各旅游專業院校的交流合作,定向培養旅游專業人才,特別是旅游經營管理、規劃開發人才;另一方面,對于區內絕大多數旅游從業人員,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牽頭,定期進行旅游專業培訓,加強職業道德和綜合素質,提高服務質量,樹立西藏旅游的良好形象。通過不斷完善西藏旅游從業人員結構,為西藏旅游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五)創建區域合作的旅游發展模式
合作是當今世界發展的主流,對于西藏旅游產業來說,加強同周邊省區、周邊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是必然的出路。青藏鐵路的開通、高原機場的建立,使得西藏同外界的聯系更密切;由川滇藏三省區聯合開發的“中國香格里拉生態旅游區”,進一步推動了區域旅游產業聯合發展的新格局。在此基礎上,西藏可進一步加強同新疆、青海、四川、甘肅等省區,以及尼泊爾、印度等國家和地區的旅游交流合作,橫向拓展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形成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良好局面,進而促進整個區域旅游產業的良性發展。
(六)加強旅游產品的宣傳營銷,樹立西藏旅游產業品牌
通過市場調研等多種手段,以樹立西藏旅游品牌為核心,充分利用各種平臺(例如電視、網絡、報刊雜志等媒體以及各種旅游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等)以及各種新技術手段(例如物聯網技術、數據挖掘技術、二維碼、在線支付等),創新方式,全面提高西藏旅游宣傳推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擴大西藏旅游的影響力和知名度。西藏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擁有發展旅游產業得天獨厚的優勢條件,著力發展旅游業,是優化西藏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結合西藏實際,不斷完善西藏旅游產業價值鏈的各個環節,提升旅游產業價值鏈競爭力,是解決西藏旅游產業面臨的諸多問題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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