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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島國的海洋治理及其困難

發布時間:2021-04-02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

摘 要: 摘要:海洋是南太島國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海洋治理進程及其效果對南太島國影響深遠。南太島國積極參與海洋治理實踐,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和維護海洋安全為其海洋治理重點方向。首先,南太島國通過簽署條約、開展海洋外交以及利用區域平臺機制,始

  摘要:海洋是南太島國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海洋治理進程及其效果對南太島國影響深遠。南太島國積極參與海洋治理實踐,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和維護海洋安全為其海洋治理重點方向。首先,南太島國通過簽署條約、開展“海洋外交”以及利用區域平臺機制,始終將海洋環境治理視為其參與海洋治理的優先領域;其次,重視對海洋旅游產業和漁業資源的保護,以此為基礎的藍色經濟成為南太島國區域經濟新增長點;第三,南太島國海洋戰略地位突出,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交織,維護海洋安全也是其參與海洋治理的重要議題。盡管這些實踐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囿于南太島國綜合實力不足,南太島國海洋治理存在嚴重的脆弱性和依賴性,海洋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南太島國的海洋治理及其困難

  關鍵詞:南太島國;海洋治理;海洋環境;海洋經濟;海洋安全

  一、問題的提出

  海洋治理就是保護和利用海洋及其資源,目的是維護海洋的健康、安全、穩定。①南太島國地區的陸地面積不足60萬平方公里,而海域面積超過3000萬平方公里,包括200個高島和2500個低島,占該地區總面積的98%,占地球總面積的1/6。①同時,南太島國地區扼守美洲至亞洲的太平洋運輸線,占據北半球通往南半球乃至南極的海上航線,是東西、南北兩大戰略通道的交匯處,為軍事戰略要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經濟條件使得海洋對于南太島國的生存、安全和可持續發展都至關重要,參與海洋治理是南太島國保障自身生存,實現自身安全與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南太島國很早就開始關注海洋治理問題。1995年,南太平洋論壇②公報第31條強調了海洋對其成員的重要性,并表示支持保護海洋免受陸地和其他污染源影響的行動,③海洋環境治理開始成為南太島國海洋治理的優先領域。經過十余年的持續努力,太平洋島國領導人于2010年批準了《太平洋大洋景觀框架》(FrameworkforaPacificOceanscape),有效取代了之前的太平洋島嶼區域海洋論壇綜合性戰略行動框架。近年來,南太島國對海洋治理的重視程度不斷上升,其海洋治理的領域也從單純的關注海洋環境向愈益重視發展海洋經濟、維護海洋安全等相關領域拓展。2017年6月,在聯合國海洋大會上,南太島國首次提出“藍色太平洋”的概念。同年9月,第48屆太平洋島國論壇以“藍色太平洋:我們諸島的海——通過可持續發展、管理和養護太平洋實現我們的安全”為主題,呼吁建立國際社會對海洋主權的永久保護和完整的共識,以解決南太島國因氣候變化和海平面上升帶來的問題。④“藍色太平洋”這一主題既反映了南太島國對地區漁業管理方面的關切以及對深海礦業和污染的擔憂,同時也將發展海洋“藍色經濟”、維護地區海洋安全作為未來海洋治理的關鍵領域和重要目標,將在未來較長時間引領南太區域發展。

  目前學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展開了探究:一是關于南太島國區域海洋治理機制(結構框架)的研究。最早涉及南太島國區域海洋治理機制研究的比利安娜·希森-塞恩(BilianaCicin-Sain)和羅伯特·內徹(RobertW.Knecht)對南太島國區域海洋機制的形成過程進行了分析。①近年來,國內學界也開始此方面的研究。研究者認為,南太島國區域海洋機制主要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②2002年太平洋島國區域海洋政策的發布為南太島國地區的海洋治理工作提供了一個基本框架,并以此為起點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方案。③目前來看,南太地區有著完整的海洋治理主體、客體及規范,是有效踐行全球海洋治理理論的“先行者”。④

  二是關于在南太島國海域開展海洋科學研究的相關探討。21世紀以來,隨著國際地緣政治的發展,南太平洋成為重要的海域,因此該海域的海洋科學研究已成為熱點。目前,包括德國、美國、中國和英國在內的域外國家正在該海域進行海洋科學研究,這主要是因為其深海資源豐富,需要保護海洋環境并為海洋戰略通道服務。于中國而言,海洋科學研究不僅是其在南太地區實施海洋戰略的基礎,也是與域外國家和南太島國合作的重要課題;⑤于南太島國而言,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并從中受益進而獲得適當的技術能力是島國為其可持續發展愿望做出重大貢獻的獨特機會。⑥

  三是關于中國與南太島國海洋治理合作的研究。梁甲瑞以構建中國-大洋洲-南太平洋藍色經濟通道為切入點,就中國與南太島國海洋治理合作的基礎、困境進行了探討,進一步提出了共筑安全保障之路和共謀合作治理之路的構想。①也有學者從人海和諧視角出發,對中國與南太島國海洋治理合作的戰略思考、現狀與特點、困境與對策進行了闡述。②何慶華據此提出,加強與南太島國海事合作是我國在南太地區落實“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具體實踐,也是構建與南太島國友好外交關系的應有之義。③

  四是關于歐盟與德國介入南太島國海洋治理的研究。研究指出,歐盟和德國在歐盟框架內積極介入南太島國地區海洋治理活動,以服務于歐盟和德國的海洋戰略。具體而言,歐盟是通過合作路徑、援助路徑和實踐路徑參與該地區的海洋治理,德國則是通過海洋科考、國際社會、島國合作等形式參與該地區的海洋治理。而且,隨著南太地區海洋問題的日益復雜化,歐盟和德國將以更積極的方式參與該地區的海洋治理,且中德有望在此方面取得相應合作。④換言之,南太島國地區提供了一個海洋治理區域路徑的典型成功案例。⑤

  顯然,國內學界更關注的是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的宏觀戰略政策及框架研究,缺乏對南太島國海洋治理的行為動因和具體領域的梳理與分析,更缺乏對這種具體領域的歷史演變和現實困境的深入探討。簡言之,缺乏對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的微觀“深描”。本文試圖探討的問題是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的具體實踐及其現實梗阻,現有研究鮮有涉及;谝陨戏治觯P者認為需要對南太島國實踐和困境進行探討,在此基礎上對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進行展望,以期拋磚引玉之效。

  二、南太島國海洋治理實踐

  小島嶼、大海洋是南太平洋地區的突出特征,海洋本身存在及其衍生問題給南太島國帶來生存、安全與可持續發展諸多挑戰,海洋治理逐漸成為南太平洋地區最突出的地區議題。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以及維護海洋安全是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實踐的重要方向。

  (一)保護海洋環境

  南太島國是最容易發生自然災害風險的地區之一,處于遭受氣候變化、氣候多變性和極端天氣事件的生存威脅和影響的前沿。對南太島國來說,“海洋不僅是生命線,也是危險源——這些危險會隨著太平洋島國及其以外地區人類活動的增加而加劇”。①南太島國多處于環太平洋地震活躍帶,地震、海嘯、山洪、火山爆發及海平面上升侵吞國土等自然災害頻發,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正在嚴重地威脅著南太島國賴以生存的環境,同時也影響著人們的生存和安全。另一方面,南太島國存在的人口增長、城市化、廢物流、珊瑚礁退化等不確定因素,對諸如作物種植、魚類捕撈等日;顒赢a生了不利影響,進一步增加了島國的脆弱性。②所以,保護海洋環境就是保護南太島國賴以生存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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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太島國對海洋環境的最初關切是出于對西方國家傾倒有害物質的擔憂,特別是英、美、法等在此地持續進行的核試驗。1946-1983年間,美國、法國和英國總共在該地區進行了213次空中和海底核試驗。有學者曾指出,“法國在波利尼西亞測試核裝置是在毒害南太平洋及其人民,且危及到該地區的軍事化。”③近年來,南太地區的海洋環境狀況更加不容樂觀,主要體現在海洋垃圾和有毒物質、石油泄漏事故、核電站泄漏事故等方面。此前,有科學家在南太平洋的亨德森島(HendersonIsland)無人島上調查發現,該島受到了有史以來最高密度的塑料顆粒的污染,每天有超過3500件高密度塑料顆粒,海灘每平方米有21至671件塑料垃圾。①與此同時,潮灘濕地與其他低地淹沒,海岸侵蝕、海洋酸化、低洼洪澇及鹽水入侵等海洋災害頻發,進而導致生物群落受到影響,嚴重威脅海洋生態環境。

  正是基于此,海洋環境治理成為南太島國參與海洋治理的優先領域。為了防止核污染和海洋垃圾對南太地區的侵害,1985年簽署的《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SouthPacificNuclearFreeZoneTreatyAct)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基礎上重申了對于防止核武器擴散和促進世界安全的重要性。該條約締約國承諾不通過任何方式在南太無核區內外的任何地方生產或以其他辦法獲取、擁有或控制任何核爆炸裝置,不尋求或接受任何援助以生產或獲取核爆炸裝置。②1995年,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在巴布亞新幾內亞共同簽署了《韋蓋尼公約》(WaiganiConvention)并于2001年正式生效。該公約旨在建立一個有效的區域機制,促進該地區危險及放射性物質的清理,并致力于控制南太地區有毒廢棄物的跨境流動。③2017年,太平洋區域環境規劃署制定了《太平洋污染防治計劃:戰略于工作計劃(2017-2026)》,明確指出氣候變化復原力、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廢棄物管理和污染控制、環境治理等是南太平洋島國未來10年的優先事項,并且強調海洋是關鍵性主題。④

  具體來看,南太島國參與海洋環境治理舉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通過與相關國家簽署條約,為海洋環境治理提供必要的法律機制。除上文提及的《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韋蓋尼公約》外,1976年簽署的《阿皮亞公約》(theApiaConvention)、1986年簽署的《努美亞公約》(theNoumeaConvention)等基本條約,對保護和治理南太地區的海洋環境同樣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二,積極利用“海洋外交”手段和渠道,以聯合國為中心接觸國際社會,廣泛呼吁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幫助。2018年9月,在聯合國大會第七十三屆會議上,湯加國王圖普六世與其他南太島國領導人呼吁國際社會采取集體行動降低氣候變化對其海洋環境的破壞性影響。基里巴斯總統塔內希·馬茂(TanetiMaamau)表示本國將堅定致力于實施SDG,繼續維持其鳳凰島保護區(thePhoenixIslandsProtectedAreaPIPA)11%的專屬經濟區,并通過關閉該地區的商業捕撈以保護海洋生物。①第三,充分利用既有的區域平臺機制,②聯合出臺一系列海洋治理戰略框架。南太平洋區域環境規劃署作為區域環境治理領導機構的地位得到確認后,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行動計劃”和“戰略計劃”。太平洋島國論壇的《太平洋大洋景觀框架》(2010)、《太平洋區域主義框架》(TheFrame⁃workforPacificRegionalism,2014)對于培育地方、國家、區域和國際層面管理意識和能力,保證海洋健康、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2014年“太平洋大洋聯盟”(thePacificOceanAlliance)成立,進一步鞏固了海洋可持續性開發的信心和決心!杜羷谛裕“海洋:生命與未來”——規劃可持續發展之路》(thePalauDeclaration“TheOcean:Life&Future”ChartingaCoursetoSustainability,2014)的通過,指明了一個以海洋為標識的區域主義新概念、新動向。

  (二)發展海洋經濟

  南太島國擁有最原始的海域和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對于南平島國民眾來說,廣袤的海洋是他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但也要看到,島嶼的小規模和地理隔離導致了其特定的缺點和脆弱性,在打造“島嶼品牌”的同時南太島國也承載著海洋帶來的巨大反噬作用。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南太島國存在著諸如過度旅游開發、非法捕撈等問題,這些對海洋資源無節制的開采和利用方式,致使該地區的海洋環境嚴重退化。因此,如何借助其海洋特征、海洋地理和海洋資源,充分利用地區的價值和潛力,更好地促進藍色海洋經濟發展和融入全球海洋治理體系就成為南太島國未來需要思考和實踐的重點方向。

  海洋經濟也稱“藍色經濟”。①在眾多沿海國家和地區,藍色經濟已成為區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于南太島國而言,海洋經濟不僅是帶動其經濟增長、發展和轉型的重要引擎,海洋價值鏈更是帶動陸地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一方面,南太島國風光旖旎、氣候宜人的海洋風光使南太地區成為世界級的旅游勝地,旅游業逐漸成為該地區的新興支柱產業,也是其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中國也是南太島國旅游收入的重要貢獻者。隨著2019年“中國—太平洋島國旅游年”的開啟,太平洋眾多小眾目的地的旅游熱度迅速上漲,其中開幕式舉辦地薩摩亞的旅游熱度漲幅達到132%,巴布亞新幾內亞、斐濟、湯加等目的地漲幅也超過70%。由于南太平洋島國的旅游能力受限,旅游業絕對收入相比其他東南亞國家較少,但在這種情況下,該地區收入仍然高于世界人均水平。南太平洋島國對旅游業的依賴程度極高(表1),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論文作者:余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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