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25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農墾基層單位缺少一線工人,是有多種原因造成的,如何克服農墾企業用工嚴重不足的問題,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解決。農墾企業需要拓展一線工人來源和途徑的同時,應當加強管理和風險防范。最近廣東 . 廣東:退休人員、實習生擬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將推
摘要:農墾基層單位缺少一線工人,是有多種原因造成的,如何克服農墾企業用工嚴重不足的問題,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解決。農墾企業需要拓展一線工人來源和途徑的同時,應當加強管理和風險防范。最近廣東 . 廣東:退休人員、實習生擬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將推動這些人員參與并一定程度上緩解農墾一線企業的用工慌。
關鍵詞:廣東農墾;非勞動關系用工;工傷保險
由于農墾歷史發展路徑決定了農墾企業面對市場化背景下,需要進行相應的他改革。作為農墾企業用工制度必然盤伴隨著產權制度的改革而呈現出突出的位置,本文根據農墾一線企業用工嚴重緊缺的現狀,在使用非勞動關系特定人員進行用工產生風險進行規避問題,勞動用工風險展開問題的討論,希望能夠完善農墾用工制度,降低用工法律風險。
一、農墾基層企業出現了用工荒及其原因分析
建墾初期,在計劃經濟時代,國營農場一直總體實行固定工制度,各個時期也根據生產需要吸收一定數量的臨時工。1971 年后,隨著部分家屬加入職工隊伍以及其他安置任務招收了一些臨時工。因此,在勞動管理體制來看,農墾歷來是自成體系,自我消化,集中管理的體制。隨著市場經濟的展開,隨著農墾企業逐漸走向開放,用工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原先按照父母退休子女頂職自然增長的方式獲得勞動的方式已經逐漸發生變化,由于農業類企業的效益較低國家補貼減少等原因,導致大量的農墾子弟外流,最終達到無人可用的境地。從目前的來看,留存農墾企業的子弟和家屬工人數有限,況且大部分已經年齡偏大,按照目前離退休制度來看,目前一般工人 50 歲退休,但是體力非常好,經驗豐富,早早退休,浪費了有限的人力資源,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在一線操作工人中,年輕人無論是工作態度、長時間工作的忍耐力、關注度、責任心都是比不上這些人員,如果簡單因為無法購買社保而棄用寶貴的人力資源,導致資源的浪費。
改革開放初期,由于當時農村普遍比農墾地區落后,收益相對較小,在廢除勞動用工單位內部職工子弟優先制,并不帶來墾區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隨著改革開發的不斷深入,墾區與農村以及城市的情況在發生變化,農墾的優勢不再明顯,與城市相比,墾區的劣勢不斷呈現出來,墾區成為人才輸出地,特別是在同行業的民營企業的競爭中,由于民營企業運行機制靈活,負擔輕,市場靈敏度高,而導致在市場競爭中有優勢,以劍麻為例,在 20 世紀 90 年代之前,廣墾劍麻產制品廠無論從技術還是資金實力都遠遠超過國內劍麻民營企業,但是之后大量的人才被挖走,許以高額工資。隨著江浙等地劍麻制品民營企業的業務、規模、固定投資都要比國有企業更有優勢。反觀農墾企業,由于長期以來的政企不分、社企不分,加上大量退休工人的工資并不能直接從社保基金支付,只有部分通過企業補貼來解決問題,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負擔。由于缺少人手,會使用大量農民工以及退休工,在用工過程中遇到工傷事故,由于企業無法為他們購買社保,導致無法從社;皤@得賠償,最后只能轉而由用人單位賠償。一旦構成工傷,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將是巨額的,直接影響用人單位的效益。在這種背景下,在以往勞動關系和社保緊密聯系的背景下,不能通過社保來消除風險,只能需要尋求商業保險來解決法律風險。
二、農墾一線企業用工的變化
農場雇傭了大量來自邊遠地區的農民工,尤其是農業生產第一線,絕大多數是外來農民工,農場一般與他們簽訂崗位承包經營或者土地租賃經營合同,還有橡膠管扶合同等形式的承包合同,一般約定了工作任務和提成比例,一般和農場原有職工同一計酬單價,一般情形下,沒有按照勞動關系處理相應的糾紛,但是有判例對于勞動過程中受傷進行了工傷認定,并確定為工傷。一直以來,對于勞動用工和勞務用工,一般只作形式審查,如果是用人單位以需要服從管理為條件,進行有效管理的,則一般會被認定為勞動關系,如果沒有服從管理關系因素在里面的一般會被認定為勞務關系,但是遇到人身案件,即使不存在勞動關系,可能會被認定為工傷或者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處理,以保護勞動者的利益,這是這些年來對工作期間傷亡案件處理的趨勢。除此之外,還存在其他用工方式,比如每年實習生進行實習,以及退休人員返聘問題等等均會涉及按照工傷處理的一般事件。近年來,農墾企業出現了非標準用工的方式,這些方式可能會帶來一些風險,如何進行防范,這是放在我們面前需要克服的困難,在日常勞動關系管理中人事管理中需要防范的風險。一直以來,因為無法購買社保而導致受雇人員受傷導致無法獲賠或者由企業賠償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決。
社會保險的解構和松綁,為農墾非勞動關系用工的展開,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礎。
可以單獨通過購買工傷保險,解決企業非勞動關系用工的后顧之憂,通過購買該保險,化解非勞動關系特定人員工作過程中受傷產生的賠償風險。
10 月 21 日,記者從省人社廳官網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單位從業的非勞動關系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明確,非勞動關系特定人員主要包括在從業單位工作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已享受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津貼或病殘津貼人員、實習學生(包括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或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實習學生和從業單位使用的勤工助學學生)、單位見習人員和在家政服務機構從業的家政服務人員等非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下統稱“從業人員”)。這種地方制度的突破是中國一直以來,勞動關系與社會關系緊密關系,形成了一種身份法上的象征,而地方立法的突破打破了這種局面,解決了長期了制度不足的問題。以往消除風險,雇主一般購買商業保險來解決用工風險問題,在日常工作中,用人單位往往為員工購買人身傷害意外險,以為一旦購買該險,就能解決所有的用工風險問題。很多企業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是指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身體損害、損傷需門診或住院治療,而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按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可報銷的、必要的、合理的醫療費用給付一定的醫療保險金,一般受益人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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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意外險,由用人單位購買,員工為被保險人,統一以團體方式投保。其保障內容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等。團意險是企業為員工增加的一項保障、一項福利,能最大化地保障員工福利,提高員工的歸屬感,增強企業凝聚力。雇主責任險,是企業規避用工風險的護身符。如果企業購買了雇主責任險,員工在工作中出現職業病、致傷、致殘或死亡等情況,企業需要承擔的醫藥費、訴訟費及其他經濟損失賠償,都有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的保額進行賠償。因此,雇主責任險緩和勞資糾紛,能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利益,規避用工風險,穩定企業經營。
三、加強勞動風險管理,加強購買工傷保險
(一)開展多渠道多途徑的方式吸引人才,以獲得充足的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并且做好健康檢查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工人的退休年齡女性為 50 周歲,男性為 60 周歲,很多人來說,50 歲、60 歲還是非常年輕,精力充沛,吸收他們再次進入生產一線,有利于利用有限的人力資源,再加上這些人員原本掌握熟練操作技能,無需再行培訓,再加上這些員工工作態度普遍認真、責任心強,為此,剛退休的工人就成為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考慮的對象,但是由于退休人員已經享受了退休待遇,無法再繳納社保,一旦出現工傷事件,無法通過工傷基金獲得相應的賠償,一旦該員工提出訴求,用人單位必然會需要進行工傷賠償。
從目前來看,由于農墾基層單位大部分處于邊緣地區,周邊為農村,生活條件并不好,交通不便較為閉塞,人員流動不便,人才流動的渠道有限,有必要通過專業的勞務派遣公司用勞務派遣的方式來解決一線工人不足的問題。對于農民工,沒有太多技術含量的,需要通過市場將比較落后地區的農民吸引到墾區中來。
(二)加強校企合作,將企業作為學校教學的實踐基地
相比較而言,墾區依然是一個相對條件比較艱苦的地帶,人力資源也是匱乏,很多農場以及工廠嚴重缺人,通過校企合作的方式,將大量的教師、學生引進企業,特別是在一些加工企業中,學生可以很快上手,引入新的有生力量,引入技工類人才、管理類人才,有助于暫時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季節性人員缺乏的問題。與此同時,將教學場所搬到企業,現場實習指導,有助提升企業的整體實力。
(三)及時為非勞動關系從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
應當建立臺賬制度,及時簽訂用工合同,并在保險項目上及時登記,遇到人員流動的,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旦出現保險事故,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按照保險的項目進行及時索賠。對實習人員、退休人員返聘的應當及時購買工傷保險,以降低用工風險。——論文作者:吳午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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