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7-02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隨著信息化的推進,新媒體逐漸成為反映社會輿情的主要載體,社會公眾越來越多的使用網絡媒介行使自己的權利、表達自己的訴求。面對新壞境、新形勢,檢察機關必須與時俱進全面提升全媒體時代網絡輿情的宣傳、引導能力,更加積極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
摘要:隨著信息化的推進,新媒體逐漸成為反映社會輿情的主要載體,社會公眾越來越多的使用網絡媒介行使自己的權利、表達自己的訴求。面對新壞境、新形勢,檢察機關必須與時俱進全面提升全媒體時代網絡輿情的宣傳、引導能力,更加積極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期待和關切,維護社會安定、塑造檢察形象、構建和諧社會。
關鍵詞:網絡;輿情應對;宣傳引導
網絡輿情是指圍繞某一或某類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變化,通過互聯網表達和傳播的,公眾對自己關心或與自身利益緊密相關的社會中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態度、意見和情緒等表現的總和。
一、涉檢網絡輿情的定義及特點
涉檢網絡輿情是指涉及檢察機關以及和檢察機關所履行職能有關的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變化,通過互聯網表達和傳播的,公眾對自己關心或與自身緊密相關的社會中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態度、意見和情緒等表現的總和。
涉檢網絡輿情除了具備一般網絡輿情所具有的的突發性、交互性、難控性等特點之外,還有自己的特點:
1、對象特定性。涉檢網絡輿情的關注點是檢察人員、檢察機關或與檢察機關相關的業務活動,它是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行使檢察權以及與檢察人員自身的有關情況加以關注、評論,借此表達多元化的態度和意見。
2、敏感度更高。從目前的情形來看,凡是涉及權力因素的事件,往往容易形成網絡輿情甚至網絡群體性事件。檢察機關承擔著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職能,影響面大、敏感度高,比其他事件更加容易引起大眾的關注。
3、持續時間長。由于涉檢網絡輿情對象的特殊性,輿情對涉檢案件的關注往往因案件本身的復雜性而持續擴大,網民對相關事件的關注一直要持續到事情處理結束,甚至在處理之后還要持續一段時間。
二、檢察機關應對處置涉檢網絡輿情中存在的問題
1、思想重視不夠。習慣用傳統思維方式看待網絡輿情問題,不了解網絡輿情的特點和規律,對網絡輿情危機的影響力估計不足,沒有以我為主、搶占先機的意識。沒有認識到在輿情形成初期,有效的引導和預防可以防止網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造成在面對網絡輿情時,消極防御應對較多、搶占先機引導偏少。
2、硬件保障不力。很多基層檢察院在應對網絡輿情工作上缺乏人員和物質設備的有力保障。沒有配備專門的網絡輿情人員,缺少網絡輿情監控方面的專業人才和高素質的網絡評論員,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更重要的是,沒有集信息搜集、處理、研判、反饋于一體的輿情監控系統,只能靠人工監測、收集和處理。
3、處置方法不當;鶎訖z察機關及時反映、有效應對重大輿情的能力不強,缺乏危機意識和處置網絡輿情危機技巧,不善于和新聞媒體溝通。在處置網絡輿情時,手段比較弱、水平比較低,出現諸多失誤,引發群眾不滿,導致事態升級。
與全媒體時代如何做好涉檢輿情回應工作方向相同的論文還可有:在突發事件網絡輿情視角下淺析政府與媒體的關系構建
三、網絡輿情應對機制的構想
時下,在新媒體時代,媒體正日益影響著檢察院的形象、聲譽和社會公眾對檢察院的信任。只有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迎接新媒體的挑戰,深入研究輿論引導規律,善待媒體,善用媒體,不斷提升新媒體時代網絡溝通和輿論引導能力,才能為檢察工作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一)善待媒體,強化媒體意識。
一是要更新觀念,善待媒體。要走出過去對媒體敬而遠之的誤區,主動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實現互助雙贏,增強宣傳工作效果。二是了解媒體,提高運用新媒體的能力。要通過有針對性地舉辦情景模擬訓練等活動,熟練掌握新媒體的傳播規律。三是要正確看待媒體,自覺接受輿論監督。要不斷深化媒體意識就是監督意識的觀念,以更加坦誠的姿態面對公眾與媒體,時刻注意維護好檢察院檢察官形象。
(二)善用媒體,打造網絡宣傳新格局。
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要高度重視網絡宣傳和檢務公開工作,建設好、管理好、使用檢察門戶網站弘揚法治精神、宣傳檢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識、豐富檢務公開。二是加強與網民的互動交流。要用群眾容易接受的語言,拉近與群眾的距離,實現面對面的交流,鍵對鍵的溝通,使微博真正成為檢察機關與網民的交流平臺。
(三)強化引導,及時掌控網絡輿論發展方向。
一是建立監控巡查機制,第一時間發現輿情。明確網絡“巡視員”和“評論員”,對各大網站、論壇進行“關鍵詞搜索”,全方位查找涉及本院的新聞報道,確保監測不留死角,適時進行實時監控。
二是建立輿情即時匯報反饋機制,第一時間向黨組匯報。一旦發現網絡輿情,要詳細、準確記錄輿情上網時間、主要內容、瀏覽和跟帖人數、群眾反應、點擊率等各項內容,及時向黨組匯報。
三是建立及時應對機制,積極消除負面影響。要及時與涉檢涉法網絡輿情發生的源頭媒體進行溝通,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力爭在源頭上控制輿情進一步擴散。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事實真相,引導視聽,把握輿論導向主動權。——論文作者:吳凱 樂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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