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1-15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人的自由的實現其實就是對人本質的自我實現,人的本質的實現正是人對人的自我塑造,自由本身成為人文傳統一部分的同時已然成為人之為人的必要境界,換句話說為人正是體現在人之自由。 關鍵詞:科學與自由,人文價值 人是人自身的創造者,人的價值實現即
摘要:人的自由的實現其實就是對人本質的自我實現,人的本質的實現正是人對人的自我塑造,自由本身成為人文傳統一部分的同時已然成為人之為人的必要境界,換句話說為人正是體現在人之自由。本文選自:《石家莊鐵道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周期: 季刊,出版地:河北省石家莊市,語種: 中文;,開本: 大16開,國際刊號:ISSN2095-0365,國內刊號:CN13-1401/C,創刊時間:2007!妒仪f鐵道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是河北省教育廳主管,石家莊鐵道大學主辦的社科類綜合性學術期刊。2007年8月創刊,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主要欄目有“管理工程與科學”、“法學研究”、“哲學研究”、“高等教育研究”、“語言文學藝術研究”、“歷史文化研究”“學者訪談”等。讀者對象主要是高等學校社科教師、研究生和相關的社會科學工作者。本刊力求綜合反映對重大現實和理論問題有深刻見解的學術成果,敏銳追蹤對相關學科研究具有引導作用的前沿課題和熱點問題,積極關注基于科學批判精神并在學術層面展開的爭鳴與評論,精心提煉對學科建設和學術發展有所創新有所突破的論點精華。
關鍵詞:科學與自由,人文價值
人是人自身的創造者,人的價值實現即在于追求與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科學問題的探討離不開對人問題的探討,離不開對自由問題的探討,人作為完整的人,解放自身的條件即在于真正之人與現實之人的結合,人作為自由的存在者本身即是為追求自由實現的載體,因而,人文價值視野下探討科技和自由問題已不再是一個新問題。
筆者將從以下四個部分進行探討:一是探討人與自由關系問題,自由在人本身中的地位問題;二是列舉出以古典自由主義自由觀、黑格爾法哲學自由觀及馬克思主義自由觀為代表的自由觀以對自由進行擴展詮釋;三是從科學與自由關系問題角度認識科學本身;四是從現實問題角度解答科學和自由關系,提供具有現實意義的方法論。
一、人與自由關系:人的完整性體現在人的自由之中
“人以一種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質”,“各個人向完全的個人的發展”,人應當成為完整的人,人只有真正成為完整的人才能夠實現人的“全面本質”,馬克思認為人一方面作為市民社會的成員是自然人,另一方面認為人本身又是政治的抽象的人,因而筆者認為談論人的“完整”與“全面”是離不開這兩部分的結合,這個時候的社會本身即應當成為自然主義與人道主義之結合,筆者認為,科學與自由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建構起了聯系。那么,對于“完整”和“全面”,人本身對它們應該有一個全面的解釋。“完整的人的最高境界是自由,自由本身的實現依靠人的自我認識……人只需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為衡量一切生活關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質去估價這些關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據自己的本性的需要,來安排世界”因而,筆者認為人的完整性即在于追求自由,其手段在于了解認識自身,而這其中必要手段離不開科學,科學和自由在這個意義上又實現了統一。
從希臘—歐洲人的觀點中我們可以最先找到關于自由的問題探討,自由在此處價值得以最大的實現和崇拜,無論是從自然哲學方面還是從文學作品方面,“自由”本身問題的探討必然涉及到理性,唯理性方可保證自由,因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作為自由的人必然是理性的人,“理性”本身也就體現在了“科學”之中。筆者認為人的價值的實現正是對于理性的追求,因而,對自由本身的追求即人對人自身價值的追求。
二、對自由的進一步探討:以各個學派自由觀為例
對于自由的觀點探討,筆者首先從古典主義自由觀著手,以斯密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者在《道德情操論》中對人之本性進行了詮釋:人自愛本身并不排斥人的同情心,這點恰好與中世紀的自然法兩條原則吻合,一為人皆有自我保存的本能,二為人應當不傷害同類。但從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家立場出發,“真正的自由在于市場條件下個體私利的滿足和整體社會利益的實現,在此過程中政府應當采取一種放任主義的態度,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絕非政府有意創設的結果,政府的職能僅僅在于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得個人追求自己利益的行為有可靠的外部環境。筆者認為,從這個角度上,自由在于政府不干涉,為經濟與社會繁榮創造良好環境,這樣的自由僅僅是經濟層面上對自由的片面解釋。因而,這個意義上科學的價值就僅僅被經濟價值給詮釋,而科學本身的內在性被掩埋,筆者對這樣的自由觀并不贊同。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中對自由也有解讀,馬爾庫賽曾經說過,理性是黑格爾哲學的基礎。因此,黑格爾從市民社會基礎上承認了自由主義的幾乎所有的原則,他從倫理角度對自由進行解釋,倫理生命來自于“表現為特殊意志的自由獨立性的那種自由,即是普遍的又是客觀的自由”,筆者認為,這與前面希臘—歐洲人強調的自由有相互映襯的地方,即以理性解答自由,這也為筆者后面談到的科學和理性關系得到啟示。
馬克思認為人的解放中政治解放僅僅是人的解放的第一步,真正的解放必須回到市民社會本身上面來,筆者認為馬克思對于自由的解釋本身就很好的反對了前面古典自由主義的自由觀,在他看來,我們熟知的法律的規定本身并不是對自由很好的解釋,相反,這種根植于經濟學利己主義上的自由本身是狹隘的,是不符合人之本性的,因而,對自由的解答筆者認為應當從其共產主義的人的全面自由中找尋出答案。共產主義的自由是一種社會總關系集中體現的自由,“人對人來說作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對人來說作為人的存在,已經成為實際的、可以通過感覺直觀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整個所謂世界歷史不外是人通過人的勞動而誕生的過程”,這一觀點分別從人與人之間和社會關系中得到詮釋。
因而,筆者縱觀這三方面自由觀的觀點認為,馬克思的共產主義自由觀揭露出人與自由本身的含義,同時,自由的界定不應性利己主義角度解答,而應該從社會關系角度對它進行深入解答。人之本質追求即實現人的全面自由,而人的勞動誕生以及實現過程離不開科學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科學本身即成為人全面自由實現的必要手段,也是人之完整性之體現。下一部分,筆者將從科學與自由關系角度來進一步表示自身的這一觀點。
三、科學與自由的關系
對科學的認識筆者認為應主要從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方面來考察,科學是人類歷史實踐的一個重要方面,“唯物主義歷史觀把科學理解為在人對世界的實踐掌握上或在這種掌握的結果基礎上,對世界的理論掌握的歷史產物”這主要是從理論意義上解答科學含義,科學本身一方面是探索奧秘的活動,因而它本身應該是超功利的;另一方面,科學是對世界與人與世界關系的觀察、思考、推斷和驗證。從人類實踐這種時空整體角度來看,科學技術本身就是人類存在方式的一方面,人是自由存在體,因而,科學本身即成為人類追求自由的一個方面,一種體現。
從自由來看,自由本身是進行科學活動本身的重要條件,因為有了自由,人們才獲得進行科學活動的條件。馬克思在談論自由的前提的時候,本身承認了一個前提條件即人本身要獲得關于自身的知識,了解自身的本性和發展規律。毫無疑問,科學技術本身在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創造社會財富的時候,解放了人自身,大大節約了勞動時間,從這個意義上,科學本身即使得人獲得了大量的自由空間和時間,“在這個必然王國的彼岸,作為目的的本身的人類能力的發展,真正的自由王國,就開始了。但是,這個自由王國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國的基礎上,才能繁榮起來,工作日的縮短是根本條件。”筆者認為從此可以看出,科學技術的發展是實現自由的必要手段,自由實現的前提必然是以科學發展為主要動力的實現。
另一方面,科學的最終歸宿正是人的全面自由的發展。筆者在第一部分已經談到自由本身是人作為存在物之必不可少的部分,人的全面自由的發展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物質層面,對于基本生活需要的滿足和物質財富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人自身對于教育文化等層面的精神方面的需要。因而,科學技術在滿足人物質方面無疑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筆者認為,我們需要認清,科學是人的科學,科學發展的目的應當是以人為根本,這樣的根本是需要從精神層面進行衡量,人性、道德、倫理層面的衡量的。因而,科學歸宿應當是人的全面自由發展,而所謂全面自由是希臘人和黑格爾強調的理性的自由,而并非單單對于人欲的最大程度的解放。所謂“全面自由”和“完整的人”應當是綜合的集成。
科技自由作為人性自由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需要清楚的認識到,科技自由是有條件的自由,它需要受到人性的制約,這一點尤其體現在生命科技的發展層面上,二戰期間法西斯國家在侵略的時候,謀求科技發展是以犧牲人的自由與尊嚴為代價,這種不受宗教和倫理的自由是違背人性自由的,這樣的自由不應當稱為科技自由,我們當今提倡和平發展正是基于人性角度來考慮的,因而,筆者認為,科技自由具有其內在性,“科技自由是相對人性的條件性和限制性,科技自由僅僅局限于人性自由的限制范圍內”。
四、科學與自由現實問題的思考
在探討科學和自由問題的時候,筆者將介紹唯人主義的觀點,唯人主義的觀點是將世界與人的關系解讀為效用關系,這是將世界也理解為以人為中心的世界,因而,唯人主義下恰恰使得人性極容易喪失,人反而無法實現自身的自由。
當今世界有兩大老問題至今仍在爭議:一是信息技術和網絡倫理問題;二是生物技術和克隆倫理。這兩大問題必然涉及到科技和自由的關系問題探討,從這個意義上,科技和自由需求方法論的解決。筆者認為科技自由一方面需要限制于人性自由范圍內,其次,對待這種問題我們可以從科學社會學家莫頓那里找到答案,他將科學的精神氣質總結為四個方面:第一個是普遍性;第二個是公有性,科學為人類所公有;第三個是無私利性,這就體現在科學的超功利性質上;第四個是有條理的懷疑主義。筆者認為科技和自由關系問題處理可以從其中找到答案。一方面,科技本身應當是適用于普遍的,因而,科技的使用層面應當是普遍性,但是這需要建構在人性自由的范圍內。另一方面,科技本身應當是作用于全世界的,因而,科技的使用的立足點應當是人類生活層面,不是個人私利層面上,科學的最終自由是人類自由,不是個人私性對自由的修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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