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9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論文摘要:中國目前對報考律師資格的要求是具有本科學歷即可,不管是否是法律專業,很多并未專門學習過法律的人通過短時間自學,掌握司法考試的技巧也可以通過該考試。而卷面分數并不能全面反映一個人的綜合法律素質,通過短平快的突擊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人由于
論文摘要:中國目前對報考律師資格的要求是具有本科學歷即可,不管是否是法律專業,很多并未專門學習過法律的人通過短時間自學,掌握司法考試的技巧也可以通過該考試。而卷面分數并不能全面反映一個人的綜合法律素質,通過短平快的突擊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人由于欠缺法律思維方面的訓練,在實踐中難當其責。所以我們應從源頭上把關,提高司法考試資格的報名門檻,提高我國的法律執業群體的素質。
一、中美法學教育史比較
(一)中國法學教育的歷史沿革
中國法學教育的源頭可以追溯到春秋時代,鄧析開設了最早法學私塾,這種授徒式法學教育模式一直延續至清末。1895年,海關道臺盛宣懷創辦了北洋學堂。20世紀以來的中國政局持續不穩,頻繁的政治體制變革嚴重阻礙了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建國后,中國的法學教育效仿蘇聯,以講授蘇聯法為主,沒有形成中國獨立的法律制度。文革時期我國的教育理論發生了重大的偏移,“法律無用論”的思維充斥教育界,導致大部分法學院停辦。[1]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法學教育起步于改革開放之后的20世紀80年代,基礎差、人才斷檔使我國的法學教育至今仍處于起步階段。
(二)美國法學教育的發展脈絡
美國的法學教育史與國家的建立和發展是一脈相承的。在殖民地時期,美國學習法律的方式主要是留學英國,本土只是在法律事務所中進行學徒式的職業訓練,所以美國的法學教育是在實踐中發展起來的,這使得美國的法學教育從源頭上打上了職業化的烙印。從美國出現法學院開始,理論教育要與實踐需要互動的教育目的在法學院的教育中明確體現出來。準備成為律師的人,不只是通過在律師事務所打工以賺取從業經驗,同時要輔以法學院的專業學習。19世紀50年代以后,法學院在法律教育中的優勢越來越明顯,在好的法學院,學生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學到更多東西,因此能夠讀得起書的學生都選擇到法學院學習,于是法學院成了孕育優秀法律實踐者的搖籃。[2]
《法學研究》刊載有關中國[法治建設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論文。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辦刊方針,堅持學術性、理論性的辦刊宗旨,堅持高水平的用稿標準,以展現我國法學理論最新和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中美法學教育在實踐上的比較
(一)目標定位不同
美國的法學教育目標可以用美國康奈爾大學前校長懷特的一段話加以概括?祪葼柗▽W院創立時懷特說:“我們創辦法學院的目的,非在造就許多訟棍,乃欲以嚴格之訓練,提高其程度,使其將來出校之后,有高深的學問,有遠大的目光,有高尚的道德,若再輔以相當的經驗,則無論其為法官,為律師,為各種公共事業,鮮有不成為造福國家的法學者”。[3]中國法學教育的目標與美國差異較大。中國法學教育基本沿襲了前蘇聯模式,主要目標是培養熟悉政策、法令的政法干部。這一定位把我國的法學教育捆綁在政治的裙帶上,否認了法學是一門獨立學科的事實,導致很長時間以來國內很多大學不設獨立的法學院,甚至不設獨立的法律教研室,而是把法律教學人員編制在兩課教研室,或統稱為“法政教研室”。
(二)辦學標準不同
中國的法學教育在建國后的很長時間內都是停滯的。1978年改革開放后,出現了一個“野蠻生長”的階段,中國法學專業隊伍30年增長了200多倍。至2008年11月,我國有634所高校設立了法律本科專業,在校法律本科生達30萬。[4]但是在眾多的法學教育層次中,學位體系不明確,目標并不清晰,各層次之間沒有很好的銜接,影響了法學教育的整體形象。比較而言,美國的法學教育起點更高,層次更加規范,并且有自成體系的評估系統。1878年成立的全美律師協會是最具權威的法學教育評估機構,該機構對各法學院的教學質量進行評估,只有通過全美律師協會評估的法學院,才能得到美國律師協會的認可。美國的法律學位主要有三種,JD(DoctorofJurispru-dence、LL.M(MasterofLaws)以及S.J.D.(DoctorofJuridicalScience)。[5]這三種學位都是后本科教育,這樣的生源基礎既提高了美國法律工作者的入行門檻,又保證了培養的人才有一定的社會閱歷。
(三)課程設置各有側重
中國高校法學教育涉及的十四門核心課程是由教育部和司法部共同規定的。第一學期開“法理學”是各高校法學教育的慣例,而“法理學”是一門理論性較強的課程,多數新生要花費大量精力去熟悉晦澀的專業術語,如本土化、法系、羅馬法等。美國一年級新生的法學課程和我國截然不同。美國的一年級新生開設的課程主要有:“侵權法”“合同法”“刑法”“民訴法”等,都屬于實踐性比較強的學科。除了實踐性、針對性強外,美國法學課程設置的另一大特點是選修課比重大,美國各法學院以專題形式開設范圍廣泛的選修課,如“精神病學與法律”“法律社會學”等。我國法學教育的背景課程匱乏。建國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移植多于創新,例如民法主要移植于德國民法典,公司法、證券法等主要移植于英美法系等。所以要想學好中國法律,首先應充分了解那些被移植的外國法律?墒,我國大部分高校并未開設“羅馬法”、“德國民法”典等經典大陸法系課程,甚至連大陸法系、英美法系的法律文化背景知識的課程都極少見。[6]這導致很多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只了解了現行法律條文,無法掌握真正的法律思維。
三、中國法學教育改革策略
(一)確立合理的法學教育目標
法學教育的目標應定位在培養精英人才和服務社會的實踐功能上,這是由法學教育及法律人才的特性決定的。法學從根本上是一門實踐的學科,法學教育所培養出來的人才必須能夠靈活運用法律知識、用理性的法律思維去界定生活中的各種利益關系。傳統的中國法學教育培養了一批具備一定法律基礎理論知識的人,多層次的準法學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國的政法干部具有了一定的法律素養。在建國后的法律文化的廢墟上,這種短平快的教育方式對我國法學教育的復興起到了立竿見影的作用。然而,正如江平先生所言,法律人才是一個國家法制建設的中流砥柱,是一個精英的群體。這一群體必須是知法的、懂法的,知道法的過去、現在,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預見法的未來,單純的法律常識的培養是不夠的。美國的法學教育為社會培養了大批的政治家和領袖,這與法學目標的合理定位有不可分割的關系。借鑒美國的經驗,筆者認為法學教育的核心目標應定位為培養精英的法律職業者。
(二)規范法學教育辦學
針對中國法學教育辦學層次混亂的客觀現實,當務之急我們要解決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提高辦學層次。筆者認為,現階段可以考慮取消?茖哟。法學教育的起點至少應是本科教育,并逐步提高,直至具有獨立的法學院的本科院校。其次,凈化法律執業的群體。要求進入實踐操作環節的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理論素養,包括法律基礎知識、法律思維、社會責任感等。這就要凈化律師準入門檻,沒有法律學歷的人不得進入法律執業環節,包括律師、法官、檢察官。中國目前對報考律師資格的要求是具有本科學歷即可,不管是否是法律專業,很多并未專門學習過法律的人通過短時間自學,掌握司法考試的技巧也可以通過該考試。而卷面分數并不能全面反映一個人的綜合法律素質,通過短平快的突擊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人由于欠缺法律思維方面的訓練,在實踐中難當其責。所以我們應從源頭上把關,提高司法考試資格的報名門檻,提高我國的法律執業群體的素質。
(三)提高法學教育課程設置的針對性
法律是一門獨立的學科,但絕不是一門自給自足的學科,更何況我國現代法律有著典型的移植特點,在課程設置方面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完善。首先,增設法律素質課。在課程設置上筆者認為應增設有關法律背景、法律文化、法律史方面的課程,如“羅馬法”、“法制史”、“德國民法典”等。這些課程是培養一個成熟的法律職業者必需的。其次,增加選修課的數量。選修課能夠拓寬學生的知識面,由于學生自主參與了課程選擇,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師生之間的良性互動。目前我國針對法律專業學生的選修課數量有限,很多法律方面的選修課是專業必修課的翻版,因而只能向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開放。而法科學生為了湊足選修的學分,無奈地去修了插花、園藝等其他專業的學科,這對培養法律思維的價值可謂微乎其微。所以,提高法律專業學生選修課的質量是當務之急。筆者以為以下科目可以開設為專門針對法科學生的選修課:“羅馬法”“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比較法學”“邏輯學”以及英美國家的信托法律制度等。
本文選自《法學研究》。《法學研究》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法學研究編輯部編輯、法學研究雜志社出版,1979年復刊。前身是中國政法學會1953年創刊、1957年停辦的《政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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