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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投稿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模式

發布時間:2016-08-31所屬分類:法律論文瀏覽:1

摘 要: 綜合運輸體系是指各種運輸方式在社會化的運輸范圍內和統一的運輸過程中,按其技術經濟特點組成分工協作、有機結合、連續貫通,布局合理的交通運輸綜合體。本文是一篇 博士論文投稿 范文,主要論述了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模式研究。 摘要:在交通運輸業大部制

  綜合運輸體系是指各種運輸方式在社會化的運輸范圍內和統一的運輸過程中,按其技術經濟特點組成分工協作、有機結合、連續貫通,布局合理的交通運輸綜合體。本文是一篇博士論文投稿范文,主要論述了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模式研究。

博士論文投稿

  摘要:在交通運輸業大部制改革和法治建設的大背景下,就如何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成為學術界研究的“新寵”,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作為體制機制構建的核心層面,嚴重影響綜合交通運輸業的健康、有序、高效、公平發展。本文對構建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領域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探討,針對目前學術界關于建立何種法律法規體系模式所持不同觀點進行淺析,并作出自己的預測。

  關鍵詞:綜合運輸法律法規,體系,運輸法

  一、研究構建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的現實背景

  綜合運輸體系是指用最恰當的方式去最大限度地滿足有效的國民經濟運輸需求的交通運輸體系。不同于傳統的交通運輸業只是五種運輸方式的簡單總和,綜合運輸體系更突出各種運輸方式的協作配合,有機結合,連接貫通,達到運輸發展的協調和運輸管理的協同。所以說,發展綜合交通運輸不僅能提高交通運輸總體效率和效益;同時增強交通運輸組織管理;促使運輸市場更加協調有序的發展。原交通部撤銷、鐵道部并入,交通運輸部新成立以來,大部門體制改革被提上記事日程,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構建作為體制建設的重要方面,其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在2016年全國交通工作會議中,就如何實現“交通運輸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又一次被推到風口浪尖,在今后五年綜合交通運輸工作部署和規劃中要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加快形成完備的綜合交通運輸法治制度體系。交通運輸法律體系本身作為交通運輸管理活動的重要前提和依據,對運輸活動當事人起到指引、評價、預測、強制和教育作用。梳理和完善綜合交通運輸科學發展的法規體系,構建適應新形勢要求的、符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律的體制機制,是大部門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

  二、目前學術界關于構建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的主要觀點

  目前就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研究展開了如下探討:一、應建立一種什么樣的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二、在現有的交通運輸法規規章中,對需要重新建立,以及修改完善和立即廢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出判斷、整理和說明。三、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的法律、法規應如何銜接以提升綜合運輸效率等等。這些都有待于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達到“及時性”要求。本文就關于“建立什么樣的法律法規體系模式”的問題,梳理出兩種體系結構模式構建觀點:第一種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5+1”模式即道路、水路、鐵路、民航法和管道交通運輸法,分別調整五種運輸方式內部關系,各自完善并在此基礎上增加城市公共交通法規;第二種是制定道路、水路、鐵路、民航和管道交通運輸關系法,統一調整五種運輸方式之間的關系,即綜合運輸促進的法規體系(“促進法”)。

  三、對建立何種法律法規體系模式的兩種觀點的評析

  在這兩種不同觀點下,研究結論或者完全倒向一邊,或者完全贊成兩者,或考慮如何協調兩者,均對這兩種模式的構建展開了理論分析和實際評析,力求找到一種符合我國綜合運輸發展和管理規律的模式。1.支持“5+1”模式。張庭柱認為交通運輸部成立以后,提出了構建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的想法。這并不是不是意味著要把現有的立法模式推倒重來,建立一套新的體系,而是在現行的交通法規體系基礎上,將民航、郵政、城市客運的立法問題統一納入進來,統籌考慮。交通立法還是應該遵循: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自己的行業特征來制定的方式。我國按不同運輸方式立法的做法已取得很大成果,不會也不可能制定一部能解決各種運輸方式問題的法律,用一部綜合運輸法律調整幾種運輸方式幾乎不可能實現。認為應該在保留鐵路運輸法規、道路運輸法規、水路運輸法規、民航運輸法規、郵政法規體系的基礎上,不專門增加綜合運輸促進的法規,而是修訂和完善原有的幾個法規體系,將需要調整的綜合運輸銜接問題在各自的法規體系中予以明確。2.既支持“5+1”模式,又支持“促進法”模式。張迎濤等人認為既要考慮制定道路交通運輸法、水路交通運輸法、鐵路交通運輸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運輸法,分別調整五種運輸方式內部關系,又要考慮制定道路、水路、鐵路、民航和管道交通運輸關系法,統一調整五種運輸方式之間的關系。3.考慮根據不同分類方法下選擇不同模式(協調兩者)。張迎濤等人提出對綜合運輸事項進行分類,認為在制定綜合交通運輸的法律時,可以根據上述分類進行立法,分別制定調整各種類型內部關系的法律和調整各種類型之間關系的法律。a)類型內部關系法是指調整各種類型內部事項的法律,把綜合運輸事項按某一標準分為幾種類型,相應地制定幾部調整類型內部事項的法律。例如,根據運輸路徑、狀態、空間、對象的進行劃分,分別制定不同的運輸法;b)類型之間關系法是指調整各種類型之間關系的法律,將綜合運輸分為道路、水路、鐵路、民航和管道交通運輸等五種運輸方式之后,從邏輯上講,既要考慮制定道路交通運輸法、水路交通運輸法、鐵路交通運輸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運輸法,分別調整五種運輸方式內部關系,又要考慮制定道路、水路、鐵路、民航和管道交通運輸關系法,統一調整五種運輸方式之間的關系。4.對建立何種法律法規體系模式的預測。綜合上述觀點可以預測,按不同運輸方式分別立法基本格局一時不會改變,原因在于,《民用航空法》、《鐵路法》、《公路法》、《海商法》、《港口法》、《郵政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經實施多年,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管理模式,加上各種運輸方式有著自身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其管理依據的變更面臨一些阻力,銜接還需要一段準備期和實驗期。雖然這種按不同運輸方式分別立法的基本格局暫時不會改變,但在一些法律法規層面,對管理方式的改進應予以進一步規定,如果加以改善將會更加符合現代道路運輸管理的特點。如在對承運人責任限制制度方面、賠償額度方面、旅客運輸合同成立憑證方面等存在一些操作上的差異和管理上不能有效銜接,政府部門實際管理工作和人民生活出行帶來不便,應在這些方面予以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1]趙光輝.規制視角下的綜合運輸體制法規體系建設:基本立場與發展展望[J].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03:60-63.

  [2]陳敏飛,張柱庭.大部制對交通法治的影響[J].交通部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8,03:12-14.

  [3]張迎濤,李忠奎,周艾燕,武君婷,程悅.如何完善我國交通運輸法規體系(上)[J].交通建設與管理,2010,11:64-65.

  [4]張迎濤,李忠奎,周艾燕,武君婷,程悅.如何完善我國交通運輸法規體系(下)[J].交通建設與管理,2010,1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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