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21所屬分類:計算機職稱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論文摘要:當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是,不能放任任何形式的金融詐騙和犯罪,促進正常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市場需要互聯網金融發展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在其創新萌發初期,若對其過度監管,可能會抑制參與主體的創新能力。 一、促使我國商業銀行不得不優化
論文摘要:當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是,不能放任任何形式的金融詐騙和犯罪,促進正常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市場需要互聯網金融發展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在其創新萌發初期,若對其過度監管,可能會抑制參與主體的創新能力。
一、促使我國商業銀行不得不優化其傳統運營模式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體系是相互滲透,不是相互排斥,二者應該是市場競爭的平等主體,彼此間既有競爭也有合作。也就是說,目前商業銀行要客觀評價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優勢與不足,并結合自身優勢積極應對互聯網金融可能帶來的挑戰,以便更好地參與整個金融市場的競爭。阿里巴巴小額信貸飛速發展的秘訣在于其擁有海量顧客數據信息與比較便利的網絡交易平臺。在云計算、大數據時代,傳統商業銀行要鞏固其原有份額并拓展新興業務,就應順應市場發展潮流積極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這不僅可以有效推進銀行本身累積客戶數據信息,而且有利于識別互聯網金融風險并及時有效地控制其風險,形成互利共榮的既競爭又合作的良性循環。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創新,只不過其空間多在互聯網平臺。而互聯網是一個開放的、普惠性質的平臺,沒有很高的進入門檻,受眾群體非常廣泛,甚至可以說人人都已經被互聯網化了,尤其是在手機已經被普及的時代。因此,真正的金融創新無論如何都離不開已經被互聯網化的一代人、幾代人。傳統金融機構如果不抓住發展機遇,失去互聯網金融創新契機、固守大客戶、壟斷性地提供服務,在市場份額有限、蛋糕一定的情況下,被淘汰出局將不可避免。在創新和不斷創新基礎上,電子商務企業有了生存的基礎。與此同時,基于互聯網技術的電子支付也跟隨電子商務交易需求不斷創新。①支付寶和淘寶網旗下的阿里金融成為引領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先鋒。從最初的支付創新開始,已經擺脫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約束,創造了與眾不同的金融服務方式,比如設計支付寶錢包,代替傳統商業銀行活期存款賬戶,利用余額寶等工具,將支付寶錢包和貨幣市場基金連接,集大眾之散錢在貨幣市場充分尋找貨幣的時間價值,創造比活期存款賬戶高得多的收益②。淘寶的商家很多都是個體戶等小微企業,在傳統商業銀行無法享受快捷的貸款服務,原因是沒有傳統商業銀行要求的諸多條件———完善的資產負債表、漂亮的現金流量表等等。淘寶則有這些商家的交易記錄,有最真實的交易數據。以此為契機,只要是規范經營的小微企業,都可以獲得小額貸款。但誰為這些風險做擔保?中國平安集團作為傳統保險企業看到了創新機會,和淘寶聯合推出“小額信貸+保險”服務,其本質就是信用保險?梢灶A期,這一創新的市場潛力非?捎^。
二、互聯網金融面臨的特殊風險
第三個問題是,互聯網金融面臨哪些特殊風險?互聯網金融提供的是創新型金融產品,除了面臨傳統商業銀行存在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利率匯率風險外,還面臨技術、業務、法律等方面的特殊風險。〔13〕
1.互聯網信息技術引起的技術風險首先是系統性的安全風險;ヂ摼W金融快速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之一是計算機網絡,相關軟件系統與電腦程序對互聯網金融健康快速發展至關重要。因此計算機軟件系統、互聯網絡技術等的安全性將直接影響互聯網金融的有序運行,顯然,影響互聯網金融最重要的技術風險就是計算機軟件與互聯網的相關核心技術。據賽門鐵克2013年發布的《揭露金融木馬的世界》白皮書透露,2012年網銀木馬攻擊了橫跨亞洲、歐洲與北美洲的600多家金融機構,它一般通過后門程序攜帶入侵,具有超強的精確性與高度的復雜性。其次是技術選擇風險。有效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基礎是其技術解決方案,但互聯網金融企業出于降低成本等利益考慮,選擇的技術解決方案可能存在某些技術欠缺,從而構成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技術選擇風險。最后是技術支持風險。計算機軟件、互聯網技術專業性強,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研發人員與資金開展研發工作,而且研發具有極大的正外部性,加之目前互聯網金融企業規模一般比較小,經濟實力有限,所以,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出于降低運營成本的考慮,基本上采用的是技術外包策略。由于自身不擁有企業運作的核心技術,一旦外部技術支持不能完全滿足需求,將導致其不能及時有效地向顧客提供金融服務,形成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技術支持風險。而且目前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互聯網金融設備欠缺,大量依賴從國外進口相應軟硬件,這對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的快速發展極為不利。
2.交易主體的業務風險一是操作風險。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操作風險一方面可能來自計算機的安全系統,另一方面可能是交易主體操作不當。就前者而言,操作風險包括互聯網金融賬戶的授權使用、風險管理系統、互聯網金融企業與顧客的信息溝通等,這些計算機系統本身的設計欠缺都將給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運行帶來比較嚴重的操作風險。從后者看,若交易主體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規范與流程不熟悉,可能導致不必要的資金損失。因此,對交易主體進行必要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規范與流程培訓非常必要。二是市場選擇風險。即由于非對稱信息的存在引發互聯網金融企業面臨不利選擇與道德風險而產生的市場選擇風險。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非常明顯,在電子信息操作平臺開展的相關金融交易活動,更增加了確認交易者身份、信用評價等方面的信息非對稱性。另一方面,在非對稱信息下,互聯網金融市場可能出現格雷欣法則———“劣幣驅逐良幣”的非理性現象。由于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的是典型的虛擬金融服務,加之我國互聯網金融企業質量參差不齊,顧客對各金融企業的服務質量不太了解,極有可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現象,即高質量的互聯網金融企業被擠出市場,價格低但服務質量差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充斥市場,這將不利于我國整個金融業的有序健康發展。三是聲譽風險。由于互聯網金融通過電子信息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交易雙方不像傳統商業銀行那樣在柜臺有形的市場進行面對面交易,更重要的是其交易平臺控制權一般掌握在非金融企業手中,處于有效的市場監管之外,很難驗證交易者身份信息與交易動機。目前我國社會征信體系欠缺,交易雙方時常出現逆向選擇并發生道德風險,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進而給交易雙方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一旦由于某種原因或某些原因導致互聯網金融企業出現交易安全問題,顧客損失慘重,社會影響惡劣,互聯網金融企業的聲譽便大打折扣,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14〕
3.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滯后引起的法律風險在我國互聯網金融提供的是創新型金融產品,而目前我國的金融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都是針對傳統金融活動的,規范約束互聯網金融產品發展的相關金融法律法規滯后。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單獨完整的法律法規規范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尤其在市場準入、交易主體身份認證、維護顧客信息、確認電子交易合同的真實性、市場監管等方面極其欠缺,這為交易雙方的責權利不明確埋下隱患,無形中增加了互聯網金融交易的不確定性,提高了交易費用,對互聯網金融的有序穩定發展極其不利。最近幾年,雖然政府陸續頒布實施了《網上證券委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證券賬戶非現場開戶實施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但同樣是針對傳統金融業務制定的,滿足不了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需要!15〕
三、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
最后一個需要明確的問題是,互聯網金融是否需要監管,需要怎樣的監管?任何金融創新都能帶來效益和風險,互聯網金融亦無例外;ヂ摼W金融領域的部分業務已經頻發風險,主要是因為互聯網金融風起云涌以及行業惡性競爭,而相關針對性監管措施缺位。以個人網絡平臺借貸為例,根據網絡資訊平臺調查結果顯示,在接受調查的網絡平臺投資中,已有27%的投資者遭受損失。事實上,互聯網金融是迅速發展的新興領域,監管部門不能缺位,必須正視其風險,但同時又不能越位,實施過度監管。對互聯網金融出臺監管措施目前還需要一定時間的觀察期,以便充分了解行業生態和動態。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本文初步有以下判斷。
1.互聯網金融仍處于發展初期互聯網金融是否需要監管、如何監管,目前尚不能下結論,需要持續觀察一段時間。這是因為互聯網金融發展時間不長,已累積的互聯網金融法律關系的實踐尚不足以給立法當局提供充要條件。當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是,不能放任任何形式的金融詐騙和犯罪,促進正常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市場需要互聯網金融發展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在其創新萌發初期,若對其過度監管,可能會抑制參與主體的創新能力。
2.互聯網金融不同于傳統金融,傳統金融監管措施不適宜用于互聯網金融傳統金融需要強化監管。因為傳統金融負外部性涉及面廣泛,一旦一國或地區發生金融危機,就會迅速波及其他國家或地區,如2008年9月美國爆發的金融危機。因此對傳統金融的監管既需要國家與國家之間通力合作,更需要一國政府加強宏觀監管。與傳統金融相比,大部分互聯網金融交易是一對一的,即使一方違約,其負外部性涉及面很窄,因此,互聯網金融不需要當成傳統銀行進行監管,適宜的監管即能把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相反,若監管太嚴或按照對傳統商業銀行的監管模式監管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便失去了存在的初衷,因為其存在的價值即在于直接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做了傳統商業銀行不愿意做和做不了的事情,進一步優化了我國金融業格局,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來自監管層的信號也比較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認為,當前發展狀態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重點是防范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行為,比如P2P不能有資金池,大型金融集團不能為自己設立的機構擔保,偽造金融鏈等。目前一些企業借道互聯網金融進行非法集資現象頻頻發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為了避免少數有不良行為的企業妨礙整個行業發展,很有必要綜合運用多種政策措施引導其步入良性循環的發展軌道。當務之急是通過必要監管和清理,清除不合規的企業。
3.目前宜主要倡導自律監管,適時推進立法進程以及政府指導等綜合性監管模式前文論述,由于互聯網自身負外部性有限和發展周期較短,沒有必要借用監管傳統商業銀行路徑,倡導自律監管,適時推進立法進程以及政府指導等綜合性監管模式不失為上策。也即互聯網金融需要綜合性監管模式。進而言之,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到成熟之時,可以頒布實施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等,政府也要適時頒布相關專門法律法規對互聯網金融實施宏觀監管。采取綜合性監管模式有利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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