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3-11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151次
摘 要: 摘要:整合資源,優化市場 目前全區農資市場銷售網點點多面雜、參差不齊,游商游販不斷涌現,給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建議政府要深入進行農資網點建設的調查研究,針對目前的農資市場狀況,搞好現有農資市場資源的整合,著力培育幾家能夠主導農資市場的龍頭企
摘要:整合資源,優化市場 目前全區農資市場銷售網點點多面雜、參差不齊,游商游販不斷涌現,給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建議政府要深入進行農資網點建設的調查研究,針對目前的農資市場狀況,搞好現有農資市場資源的整合,著力培育幾家能夠主導農資市場的龍頭企業,帶動農資市場健康發展。同時進一步優化全區農資經營網點布局,滿足農戶需求。加快建立農資行業協會,制定和完善協會章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彌補執法管理漏洞,凈化農資市場,促進農資市場逐步走向規范化。
關鍵詞:農資市場,農業管理,論文發表
健全機制,提高執法效率 著力建立農資市場管理機制,是提高執法效率的重要保證。在各執法部門不斷完善自身執法機制的基礎上,建議政府著重建立如下機制:一是市場準入機制。首先規定經營戶開展經營之前必須經農業部門的相關培訓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然后到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方可經營。其次工商部門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應結合我區農資市場狀況規定前置條件,設定經營門坎。再次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堅決取締無證經營戶。二是綜合執法機制。綜合執法是多部門參加共同執法,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農資市場執法管理機構,組織、協調、規范各部門的執法行為和活動,每年應在春播、夏收、秋種之前對農資市場統一開展檢查,以及不定期抽查,減少重復執法,消除執法部門相互推諉現象,不斷提升執法效率。三是有償舉報機制。農資市場管理利牽廣大農民群眾,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要建立相應的有償舉報機制,獎勵舉報,懲罰違法,使假冒偽劣產品無藏身之地,使坑農害農現象成為眾矢之敵。四是價格監控機制,嚴防農資市場價格暴漲暴跌。
加大經費投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我區是一個農業大區,農業不穩則農村不富,農資市場管理事關農業生產發展,是“三農”工作的重頭戲之一,要把農資市場管理視為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來抓。因此建議政府要加強農業執法隊伍的建設,使之適應農業的發展。一是結合農技部門的改革調配人員,充實農業執法隊伍。二是增加執法人員,加大執法力度,增強農業執法權威。三是增加對農業執法部門的投入,改善執法條件。四是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自身素質。
1 淮安區農資市場基本情況
1.1 農資需求旺盛 淮安區是一個擁有近94萬農村人口的農業大區和產糧大區,現有耕地面積7.27萬hm2,復種面積達14.67萬hm2,種植業以稻、麥、蔬菜為主,玉米等雜糧為輔,農資使用量較大,年消費量約為9億~11億元。
1.2 經營主體眾多 隨著農資市場的放開,農資經營戶如雨后春筍,遍地開花,據區工商部門2012年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區擁有營業執照的農資經營戶多達1 100多戶(其中也有持雙照的),26個鄉鎮平均每個鄉鎮就有43個經營戶。農資市場經營主體由原來的農資公司和供銷合作社為主,轉向多元化的市場角逐,但由于大部分經營人員缺乏專業技術,對農業生產不能起到指導性作用。
1.3 種子品種繁雜 由于《種子法》對種子經營沒有設定門檻,經營者只要經營包裝不再分裝的種子就可以直接領取營業執照(《種子法》中的經營許可證是針對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經營許可證是指種子的包裝權),經營者經營的種子只要符合《種子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種子使用者按照自己意愿購買種子(《種子法》第三十九條)。因此,經營者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購銷新品種,經營一些別人沒有的品種,農民購買種子偏聽偏信經營者的宣傳,形成了田間種植的農作物品種多、亂、雜。
2 市場管理及成效
近幾年來,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農業、工商、質監等部門在加強農資市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全區沒有發生大面積的假種子、假農藥等坑農事件。
2.1 各方重視,職責明確 農業、工商、質監等部門對農資市場管理高度重視,目標明確,責任到位。區農委始終把農資市場管理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成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農業執法大隊承擔農資市場監管的具體職責,制訂了《農資市場管理崗位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查、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責任,不斷強化措施,確保了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有序進行。區工商局全面實行三級包保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即分管領導與所長,所長與片區監管責任人,片區監管責任人與農資經營戶,分別簽訂農資市場監管包保責任書,全面推行局、所、經營戶的三級農資市場聯動和包保責任及責任追究制,一級包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提高了農資市場監管的到位率。
2.2 依法行政,按章辦事 農業、工商、質監部門依據《農業法》、《種子法》、《公司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城鄉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化肥、農藥、農膜經營管理的通知》、《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切實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依法規范農資經營行為,堅持先證后照的原則,嚴格審查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嚴肅查處違法經營案件,著力把好農資的質量關,有效凈化了全區農資市場,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利益。農業執法大隊成立至今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700余件,移送司法機關3件,沒收假劣種子約5 000kg,沒收假劣農藥近500箱,處理群眾投訴200余件,協調補償群眾損失200余萬元。工商部門2013年以來共出動巡查執法車輛150臺次,投入巡查人員近700人次,對全區所有農資經營戶進行地毯式清理,取締無照經營21戶,責令限期改正19戶。質監等部門也依法加強了對農資市場的檢查和抽查。
2.3 強化制度,健全機制 農業部門先后制訂了《農資市場管理方案》和《農資打假工作方案》《農資市場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制定了明查與暗訪、直觀檢查與抽樣檢查、信息體系與設立舉報、拉網式排查與重點檢查、扶優與治劣等“五個結合”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專項整治,不斷加大抽檢力度,認真處理投訴案件,2013年已經抽檢水稻種子33批次,農藥13批次,肥料1批次,經檢驗全部合格。工商部門在全區農資經營戶中全面推進農資市場準入監管,建立健全了農資商品質量監測、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市、工商所巡查監管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了農資市場的監管行為,提高了為農服務的質量,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2.4 加強宣傳,輿論引導 各主管部門根據自身管理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各種宣傳活動,區農委結合“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送科技下鄉活動和日常執法檢查、印發宣傳材料等方式,向廣大農民群眾廣泛宣傳了農業法律法規和農資產品知識,同時充分發揮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輻射面廣的作用,豐富宣傳形式,擴大社會效果,不斷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每年還舉辦一期全區農資生產經營人員培訓班,邀請農業專家授課,培訓農業法律法規、農資產品識假辨假常識、科學使用農資產品知識,教育他們邊銷售邊宣傳農資知識,提高了農資生產經營人員的法律意識,增長了農資生產經營知識,真正做到為農服務。工商部門也開展多種活動,在社會上營造了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的浩大聲勢,促進農資經營戶增強了守法誠信意識,引導廣大農民增強了防假維權能力。
3 農資市場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涉農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各執法部門依法整治力度的不斷加大,廣大經營戶經營行為的不斷規范,廣大農民依法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我區農資市場經營秩序有了明顯改善,正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但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3.1 違法經營現象仍有發生 主要表現在少數不法經營戶以次充好,倒賣次品化肥、農藥、種子坑農害農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次是把濃度低的農藥和濃度高的農藥同價銷售;種子銷售中大小包裝同價銷售,不足量產品以足量價銷售,蒙騙消費者。
3.2 農資價格上漲難以抑制 近幾年來,農資價格的飛速暴漲,沖抵了國家惠農政策給農民的各項補貼,影響了廣大農民種田的積極性。據農業部門4月下旬的調查數據顯示,氮肥上漲了60%,鉀肥上漲了131%,磷肥上漲了93.4%,復合肥上漲了62.9%,農藥、農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漲,近期還在上漲。農民種田成本逐年增加,農業比較效益不斷下降,出現了局部拋荒現象,種糧虧本的現象又重新抬頭,“谷賤傷農”轉變為“本高損農”,同樣導致農業不穩,農村不富。
3.3 行政綜合執法氛圍不濃 農資市場是一個需要多部門管理的市場,由于職責不同,重復執法現象較多,加重了被執法者的負擔,增加了國家的執法成本,同時還影響了執法部門的權威和形象,有時還會造成有利就互爭案源、有責相互推諉的局面,嚴重影響了執法效果,使得不法經營戶有空可鉆。
3.4 執法人員、經費相對不足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農資市場管理應以農業部門為主,全區農資市場經營點多面廣,而農業執法大隊在崗人員只有8名,與經營戶總量比為1∶150,現行的執法體系、機構規格、人員編制均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農藥、肥料、種子、農產品質量等又很難從直觀上判別產品質量優劣,質量抽樣檢測需要較大的化驗費用,加之缺乏相應的交通、取證等工具,執法工作難度大。每年財政安排農業執法大隊執法經費只有3萬元,假劣農資產品需要資質單位檢測才能得出結論,每個產品檢測費用約為1 000元,每年執法大隊在產品檢測上投入均在6~8萬元,全年工作開展需要經費20萬元。近幾年,執法大隊一直依靠向上級部門爭取補助項目經費維持工作,到2012年執法大隊已經爭取了所有的執法補助項目,現在已經沒有任何項目可以爭取,因此,今后執法工作的開展將舉步維艱。
4 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工作的對策建議
4.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農資市場管理是一項民生工程,農資產品質量的優劣關系到社稷民生,直接影響到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的繁榮穩定。農資市場管理更是一項法治工程,僅涉及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就有70多部,并均對農資市場管理提出了規范要求。抓好農資市場管理工作是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內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協調管理,提高農資市場管理水平。
4.2 廣泛宣傳,依靠群眾 要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利用各種方式宣傳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農業、農資等方面的科技知識,增強農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農民自我維權能力。建議農業部門要和電視臺、廣播電臺緊密合作開播農業節目,做到每周定時定期制播節目,不斷擴大宣傳面。各有關部門也應不定期宣傳有關農資方面的知識,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緊緊依靠群眾抓好農資市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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