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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食品在如今社會中存在的倫理爭議

發布時間:2017-12-21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

摘 要: 在食品工業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轉基因食品,他們是利用現代分子生物技術,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上,改變生物的原有遺傳特質,讓其在形狀,營養品質,消費品質等方面更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將轉基因作物作為直接食品或者食品原料供人們食用也就是轉

  在食品工業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轉基因食品,他們是利用現代分子生物技術,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上,改變生物的原有遺傳特質,讓其在形狀,營養品質,消費品質等方面更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將轉基因作物作為直接食品或者食品原料供人們食用也就是轉基因食品,這種食品如今也存在著爭議,下面文章就主要從倫理角度審視轉基因食品給人們帶來的影響。

  關鍵詞:轉基因食品,倫理道德,倫理審視

  一、對轉基因食品存在的倫理爭論

  1、解決糧食危機與食品安全性的爭議

  糧食是人類生存下去的依靠,在人口膨脹的今天,糧食生產已經成為關系人類繁衍的重大課題。轉基因食品在研發的過程中,在糧食產量與質量方面如增加了人類所需求的營養物質,增強了作物的抗病蟲害的能力等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也正是由此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同時也引發了人類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討論。轉基因產品會不會帶來基因紊亂,會不會產生毒性以及過敏反應,轉基因到底是更加營養還是反而破壞了食物天然的營養成分等問題。

  2、轉基因食品會不會引發社會不公

  眾所周知,轉基因食品的研發主要是由一些生物科技公司完成。因此,在轉基因食品走向市場的同時,也給這些生物公司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但是伴隨著消費者們對于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討論的同時,恰恰就是消費者在扮演著風險的承擔者。利益與風險的斷裂會不會引發社會不公。

  3、保護環境與污染環境的爭論

  國內外學者們對轉基因生物的生態安全認識有較大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轉基因作物是否會演變成超級雜草?轉基因技術是否會導致基因污染?轉基因作物是否對非目標生物造成傷害?大面積種植是否會破壞生態平衡?

  二、從荀子天人關系的角度解讀轉基因食品的倫理特性

  1、荀子天人關系論中的“天”

  1.1 《荀子·天論》中解釋說:“列星隨旋,日月地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1]即自然界通過自身的運動產生了萬物,人們從萬物的產生和養成過程中知道了其功能,卻不知其是如何及怎樣在無形中起作用的。轉基因食品的出現確實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人類認識自然的結果。但是正如荀子所言,這里的自然界是可以被認知的但也是有其自身的運行規律的。人類在認識和利用自然的同時又要尊重其客觀的規律性。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說,轉基因食品的出現不能不說是對自然規律的破壞。

  1.2 “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數矣”,“天不為人之惡寒而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常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天論》)可見荀子眼中的自然界的存在與發展不受人的主觀意志影響,并且是不為人的意志所轉移的。轉基因食品到底是福是禍,是人類主觀意志的充分發揮還是對自然的盲目破壞。二者有沒有可能得到統一,如何統一,這都是值得我們加以思考的問題。

  2、荀子在論“天”的同時,又論述了“人”.

  2.1 首先人由天所生。天生萬物以養人,所以叫做“天養”,順應自然的話就有福,反之則會遭遇禍事。即“天政”.其次就是人應該“不與天爭執”,即“知其所不為”,不能做或不應當做的。

  2.2 茍子強調“天人之分”,他把人作為獨立的力量同自然界區分開來,對立起來,“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元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王制》)可見,茍子從哲學的角度對“人”作出了高度的評價。還認為,“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物之總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王制》)。“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宇中萬物、生人之屬,待圣人然后分也”(《禮論》)。茍子的上述言論,無不是充分肯定了人自身的能力,強調人是天的主人,自然的主人,能夠認識和役使自然界這一客觀對象。這里彰顯了人類自身的能力,由此也無需把轉基因食品當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起碼這也是人類在認識自然方面的一次偉大嘗試。

  3、荀子生態理念的哲學命題-“明于天人之分”

  3.1“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襖怪不能使之兇。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襖怪未至而陷。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則至人矣。”(《天論》)這里茍子從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各有自己的職分和規律出發,一方面承認自然界及其變化有其客觀的規律性和必然性。茍子認為天并沒有有意識的作為,沒有有目的的追求,而只是按照其固有的規律自然地運行變化,自然地使萬物生長。

  轉基因食品的出現打破了自然本身固有的規律,使萬物的生長處于“不自然”的狀態。正是為了“明于天人之分”,荀子反對把任何主觀的成分和主觀的性質附加給自然界。自然界是可以被認知卻不可以隨意被改變的。轉基因食品無外乎是摻雜了人類的主觀意志,主觀的改變了作物的性質,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界限。從這一點說,轉基因食品是不符合荀子關于自然界本身固有的規律性的認識的。 但是同樣這又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哲學依據。通過對這些有價值的思想賦予現代意義,無疑對于我們今天研究和發展轉基因食品仍然富有積極的借鑒意義和指導作用,這一點是不能否定的。

  3.2荀子還主張“不與天爭職”(《天論》),區分了人之“所為”,“所不為”,要人“知其所為,知其所不為”.他把天地萬物按其本身固有的規律所發生的自然變化叫作“天職”,“天功”,并要求人類對“天職”不思慮,不考察,對“天功”不去求其所以然。這是人之“所不為”.但是,人亦有“所為”,是天所“不能”的。人之“所為”是人的能動活動。人的職分是根據對天時、地利的認識來利用自然、役使萬物的主觀能動作用。

  從荀子這里的思想可以解讀出轉基因食品是人類主觀能動下不符合自然規律的產物,是“所為”與“所不為”的統一。轉基因食品是對自然規律的打破,但其并不是其飽受爭議的原因。按照荀子的觀點,轉基因食品的發展可能違背“天道”,違背自然規律。但是,轉基因食品是福是禍最終要取決于人類自身。不能因為對于事物的未知性而抹殺了人類認識自然及實踐的意義。

  三、結語

  人類有認識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也有維持人類和自然和諧發展的潛力。只要人類發展轉基因食品遵循與自然界和諧相處,它還是能夠給我們帶來福利的。一方面,人類應正確處理遵循自然規律與發揮主觀能動性之間的關系,不能在盲目發展主觀意志的同時忽視了對自然界的尊重和保護。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一點即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要制定相關的政策來引導和規范轉基因食品的發展。

  參考文獻:

  [1]荀況.荀子新注[M].中華書局, 1979.12-15.

  [2]張玉華. 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及生態環境評價[C]// 2007中國可持續發展論壇暨中國可持續發展學術年會論文集(4). 2007,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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