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10-12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逐漸加快,新生代農民工成為了農民工的主力軍,城鎮建設中的重要力量,但是,如今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現狀并不樂觀,比如仍然存在收入不高,就業維權難等問題,從而使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壓力逐漸增大,新生代農民工面臨了巨大的就業瓶頸。本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逐漸加快,新生代農民工成為了農民工的主力軍,城鎮建設中的重要力量,但是,如今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現狀并不樂觀,比如仍然存在收入不高,就業維權難等問題,從而使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壓力逐漸增大,新生代農民工面臨了巨大的就業瓶頸。本文通過介紹農民工遇到的具體難題,提倡農民工新制度改革,這樣才能打破瓶頸,構建就業平等的社會體系,完善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保障體系,使新生代農民工更好的融入到城鎮中去。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瓶頸
隨著我國農民工不斷更新換代,新生代農民工群體已成為一支相對獨立的農民工力量。到2014年,我國新生代農民工數量占全國農民工總數的比重已接近50%。相對于老一代農民工而言,新生代農民工擁有更高的素質,表現在受教育程度更高、文化素養明顯提升、從事職業不斷趨向于二三產業等方面。處理好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問題,對統籌城鄉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新型城鎮化中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特征
長期以來,我國農民以務農為主,有些偶爾外出打工,也主要是在城市里從事低端體力勞動。隨著新型城鎮化不斷推進,我國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趨勢逐步向好,但與城鎮居民就業相比還有一定距離。從城鄉就業對比的角度看,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就業主要有以下特征。
總體收入水平不高。2015年,我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月均工資為4694元,剔除物價因素的影響,同比實際增長7.1個百分點。與城鎮非私營單位相比,我國農民收入較低。除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產生的身份歧視以外,農民工自身的職業技能不高、素質偏低等也是影響其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此外,農民內部的差距也較大。雖然與上一代的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的綜合素質、文化水平等都有所提高,但是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新生代農民工的收入水平卻不及上一代農民工的收入水平。究其主要原因還在于新生代農民工工作的時間較短,社會工作經驗相對缺乏。
就業維權難度較高。我國農民工就業簽合同率較低,社會保險繳納率也低。在新生代農民工中,約有一半以上的人沒有和雇主簽訂勞動合同;在上一代普通農民工中約有三分之二的人沒有和雇主簽訂勞動合同。由于沒有勞動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維權難度就相當大。同時,有些用工單位把利益放在第一位,忽視勞動安全,導致農民工容易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等。農民工屬于典型的弱勢群體,大多不懂法律,導致自身合法權益難以維護。此外,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對社會保險的參保率仍然偏低。就全國范圍來看,用人單位中能夠為新生代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的比例分別只有13%、22%、5%和8%左右。
就業范圍有限,競爭激烈。我國農民普遍綜合素質較低,拋開基本農業技能,從事服務業、工業范圍受到很多限制,大多從事低端體力勞動,強度高,薪資低。其中,從事建筑、餐飲行業的農民工人數占了大部分,人滿為患,競爭激烈,人員流動性大,成為社會不穩定性因素。另外,隨著近幾年中國“世界工廠”地位的變化,很多小型企業倒閉,大量進城務工人員失業,大部分都涌入了低端二三產業,也增加了就業競爭激烈程度。
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面臨的重要瓶頸
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就業之所以表現出以上特征,主要還在于新生代農民的就業存在體制、就業能力、城鎮承載力等方面的瓶頸約束。
體制約束。
第一,在我國特有的城鄉體制下,二元化的城鄉結構很難消除。當前,我國的城鎮和農村之間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政府服務供給等都存在明顯的分割,城鄉分割的體制人為地將我國居民分為市民和農民。二元化的城鄉戶籍制度,直接導致我國農民在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存在不平等的權利待遇。即使當前我國不斷深化改革,不斷提高農民在公共服務方面的福利待遇,但是城鄉二元體制并沒有得到有效根除。在這種體制約束下,我國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就業方面仍然不能得到有效的權益保障。
第二,勞動市場二元化,導致新生代農民工無法享受平等就業機會。我國大部分地區長期以來都存在著兩類截然不同的勞動力市場。一類是所謂“正式工”的勞動力市場,這類市場的職工收入較高、就業環境較優越、福利待遇較好,這是屬于城市工人的勞動市場。另一類則是所謂“臨時工”的勞動力市場,這類市場的職工收入低、就業環境差、福利待遇低,這是屬于農民工的勞動市場。受這種二元勞動市場限制,我國新生代農民工的合法勞動權益就很難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就業和教育培訓制度不到位,不利于提升新生代農民工就業水平。雖然我國在城鎮區域大力推進就業扶持和教育培訓工作,但是在農村就業和教育培訓方面仍不夠到位。目前,很多新生代農民工都只能通過非正規渠道取得就業崗位,較難真正進入有組織的就業環境,這樣他們的就業穩定性就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時,在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實踐過程中,因為系統、全面的機制保障不足,所以很難建立起政府部門、用工企業部門、農民工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教育培訓體系,對提升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水平是極為不利的。
就業能力和心理承受力約束。雖然新生代農民工相對于老一代農民工在文化水平方面明顯提升,但是在知識經濟發展不斷加速的社會中,用人單位對人才職業素質和技能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由國家勞動市場的統計信息可知,2014年我國城市勞動市場對于高中及以上學歷的用人需求占總用人需求的比重達到65%左右。但是,同期我國新生代農民工當中也僅僅只有35%左右擁有高中及以上的學歷。此外,當前我國用人單位對大專以上的職業技工等人才需求不斷增加,這部分就業需求占總就業需求的比重達到60%以上。這部分就業人群一般接受過專業的職業技術教育,擁有專業化的職業技能。但是我國的新生代農民工參加專業職業技能培訓的比重僅僅在38%左右。如果今后我國新生代農民工的繼續教育不跟上,職業技能水平仍舊無法明顯提升,那么將無法適應日益變遷的知識經濟社會。
另一方面,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在就業中存在心理方面的約束,這也沒有引起政府的足夠重視。新生代農民工是一類特殊的就業群體,他們是處于農民與市民之間的群體。從融入城市的角度來看,我國絕大部分新生代農民工自己并不承認是市民,而是傾向于認為自己是農民。然而,在選擇就業水平、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比較群體時,新生代農民工又往往會傾向于同城市居民或者同城市農民工相比。這也就意味著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在就業上的心理壓力是比較高的。
城鎮承載力約束。雖然我國的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城鎮化水平相比上世紀90年代有明顯提升,但是目前的城鎮化水平仍然不高,與新型城鎮化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重點表現在城鎮公共服務支出不足、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緩慢、城鎮生態環境的承載力不高等方面。這些城鎮承載力的約束,直接導致了流入城鎮的新生代農民工規模明顯被壓縮。此外,在我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盲目追求經濟規模的情況較為明顯,過度的工業擴張導致了城鎮產業結構不合理,使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受到限制。而當前我國許多城鎮服務業的比重也不高,就業吸納力不充分,也影響了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
新型城鎮化中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制度改革對策
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技能與文化素質都比老一代農民工高,其對社會市場也提出了新要求。為了保證新生代農民工能夠順利融入新型城市化發展中,就業與社保方面的政策改革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建議以新型城鎮化中新生代農民工的社保為抓手,堅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原則,健全農村的配套設施,提升新一代農民的適應環境與就業能力,全面推進我國逐步走向城鎮化。
構建就業平等的社會管理體系,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隨著我國戶籍制度的改革,戶籍已取消了農業與非農業戶口之分,建立了城鄉一體化的戶口登記系統。2014年7月,國務院下發了戶籍改革的相關意見,推出“全面放開、有效放開、合理確定和嚴格控制”四個落戶政策,實行城鄉戶口的一體化登記。戶籍制度改革是我國就業、社保改革的前提,是實現城鄉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均等化的條件。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部分新一代農民在城市定居,放棄了農村宅基地及土地承包權。戶籍制度的改革也被列入“十三五”規劃。該規劃明確指出,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人口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政府應幫助新生代農民工解決住房、社保、養老等問題,構建平等的就業體系,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完善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保障系統,縮短城鄉差距。新生代農民工憑借自身的能力到城鎮生活非常不容易,對于新生代農民工來說,社保不僅是權益保障,而且是衡量其能否在城鎮定居的關鍵因素。各地政府應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逐步推進新生代農民工就業保障,完善就業保障體系。一方面,制定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提升計劃,幫助新生代農民工進一步提升技能,增加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率,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收入。另一方面,做好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服務工作,包括社區配套服務、就業信息服務、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法律維權等。
提升新生代農民工的適應能力,使他們更好地融入城鎮生活。新生代農民工不僅要獲取就業技能,也要增強適應能力,逐步融入到城鎮中。一方面,新生代農民工要努力提升自身業務技能,加強專業技術與文化素質的學習,增強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結合自身需求與城市實情,主動提升自我能力,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獲取更多的工作技能。另一方面,新生代農民工要重視身心健康,緩解進城壓力,真正地融入城鎮生活。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問題能否解決,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關系到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因此,要逐步消除戶籍、社保等制度性歧視,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與市民同等的服務,提升新生代農民工的適應能力,促使新生代農民工更好地融入城鎮生活。
改革現有教育、醫療、養老制度,減小地域限制。目前,我國教育、醫療、養老等各種制度仍然有很強的地域限制,這也讓很多新生代農民工喪失了“走出去”的勇氣,偏安一隅,以便維護家庭的穩定。其中,有些影響較大,如教育借讀費、戶籍地高考等,離開戶籍地外出打工,便意味孩子教育將會受到影響,特別是各地區教育水平差異較大,讓回鄉高考的孩子失去競爭優勢;再比如醫療,新農合規定報銷就醫范圍等,也讓常年在外打工者難以獲得安全感。因此,要從國家層面協調制定更加完善的發展制度,統籌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生活等全方位制度,保障其權益不受損害。
綜上所述,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為未來社會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只有不斷完善制度改革,提高城鎮承載力,提高其綜合素質,構建平等就業的社會管理體系,完善社會保證制度,才能讓其更好地融入社會,成為新社會結構下的建設力量。同時,我國應該完善就業培訓體制,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生存技能,挖掘自身優勢,培養一技之長,為其就業和自主創業提供信息、技術保障,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大力發展實體經濟,提高農業化水平,擴展多種經濟合作形式,從而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廣闊的就業發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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