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9-07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下面是兩篇現代農業科技類論文范文,第一篇論文介紹了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建設,論文通過對集成示范基地建設進行調研分析,最后得出相應的對策。第二篇論文介紹了農業科技服務問題與對策,促使農村科技特派員及農業合作社等發揮實質性科技服務中介作用
下面是兩篇現代農業科技類論文范文,第一篇論文介紹了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建設,論文通過對集成示范基地建設進行調研分析,最后得出相應的對策。第二篇論文介紹了農業科技服務問題與對策,促使農村科技特派員及農業合作社等發揮實質性科技服務中介作用。
《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建設》
摘要: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是推動科技與生產緊密結合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對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專題調研的基礎上,指出基地定位不明確、基地管理體制不順、示范功能未得到充分體現、土地問題制約基地建設等問題,并對存在的問題成因進行了分析,從明確基地定位、制定總體規劃和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方面,提出了加強基地建設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業科技創新;集成示范;基地建設
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探索建立科技與生產緊密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推動農業科技創新的重要形式[1]。本研究通過對100個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對策。
1基地性質與建設類型、特點
1.1基地性質
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是農業部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而搭建的長期、穩定、高效的農業科技成果和技術支撐平臺,其目的是積極探索建立科技與生產緊密結合的長效機制,推動農業科技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美麗鄉村創建三大工程的有效實施,促進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和資源利用率的持續提高;氐慕ㄔO,突出了我國農業區劃和產業特色,符合我國農業產業生產和發展的基本特點,有利于各地區集中優勢資源,充分發揮各部門功能、形成合力,加速推動了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
1.2基地類型及分布
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從主建單位分布看,主建單位為農業科研單位有34個,其中,中國農業科學院6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1個,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2個,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1個。省級農業科學院屬綜合性基地13個,省級專業所屬專業性基地6個,地市級農業科學院屬基地5個。主建單位為市縣農業局/農委(含推廣站)的25個(其中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5個),農業企業的22個,涉農高校的10個,職業技術學校的2個,專業合作社的2個。另外,主建單位為某某管委會的2個,村集體的1個,主建單位為市政府的1個(表1)。從地域分布看,100個基地分布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河北省最多,其次是廣東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蘇省、浙江省。
1.3基地建設的特點
1.3.1農業科研單位是基地建設的中堅力量農業科研單位是我國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以農業科研單位為主體建設的基地科技創新能力強,集成示范作用明顯。2年來,這類基地承擔著大量985、973、國家科技支撐、農業行業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等各類國家項目。通過大量科研項目落戶基地,自主創新成果不斷涌現,為科研成果轉化提供了技術支撐和保障。1.3.2省級農業科學院和省級專業所基地建設基礎較好,具有較好的開放性這類基地多為本院原有的科研試驗基地,自己管理,自有土地及房屋設施,且經過較為長期的建設,條件較好。農業科學院科技創新能力強,集成示范工作扎實,但在農民培訓上推動力不足,缺少走到田間地頭的最后一步。
2基地建設存在的共性問題
2.1基地定位不明確,發展出現困惑
現有的100個基地,類型多樣,體量多樣,既有創新為主的綜合性基地,也有專一型科研基地;既有面積67km2的農業高新區,也有小型試驗農場。由于在基地批準建設后,未獲得專項資金支持和明確的后續建設指導,在發展上出現困惑,下一步發展的方向不清,個別出現了變更主建共建單位的情況,更有甚者將基地建設成包括房地產產業在內的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的計劃,背離了基地建設的初衷和規劃。
2.2基地管理體制不順,共建單位和合作企業作用未充分顯現
基地多由主建單位和多家共建單位以及關聯企業共同承擔,具體承建其實還有一個實體。部分基地的共建單位和合作單位在發展建設過程中并沒有實質性的投入和合作,或權責分工不明,各方之間的合力不夠,聯動機制有待加強[6],經營主體各方權益有待保障。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明確完善的合作機制,基地建設也沒有設立專門的建設或運行補助經費,主建單位對合作單位沒有聯系手段,甚至主建單位內部,由于基地由不同的小單位(如院屬的幾個所)組成,牽頭單位也沒法牽頭。另外,基地主建單位、具體承建單位有不同的直接上級主管,統一協調困難。
2.3部分基地的示范功能未得到充分體現
除農業局/農委(含縣推廣站)為建設主體的基地推動示范作用明顯外,高校基地、企業基地和部分農業科研單位的基地推廣示范推動力不足。由于基地建設主要靠單位自籌,高校基地和部分農業科研單位的經費主要用于基地建設和科技創新完成項目科研任務[7],企業的經費主要用于建設和生產投入,在沒有外部資金專項推動的情況下,推廣示范和農民培訓的動力不足,導致示范功能區建設進展相對緩慢,示范功能不能得到充分體現。
2.4土地問題制約基地建設
調研中發現,土地問題是基地建設和發展遇到的主要問題之一。目前,100個創新基地中,除部分省級以上科研單位和縣推廣站外,土地多數以租賃、流轉為主,有很強的臨時性,與基地建設的長期性和穩定性要求產生了矛盾。2.4.1項目落地難很多基地在建設過程中遇到了土地指標瓶頸。由于國土資源部對土地利用的靈活性受限,建設項目無法落實,制約了基地的發展。多數基地的土地性質作為農業用地雖然有相應的配套附屬設施和用房作為臨時用房,經國土資源部門備案使用,但是一方面配套指標嚴重不足,另一方面現有臨時用房建設條件滿足不了國家級基地的功能需求。
2.5建設與運行經費嚴重不足
運行經費問題是各基地書面調研材料中提出最多的問題;亟ㄔO前期進行了大量投入,但是日常維護和運行經費通常沒有落實,雖然基地通過各方籌資解決基地的運行問題,但多以項目經費維持為主,要完成項目的任務,極少以培訓示范推廣為目標。一些項目經費可持續性不強,使部分基地沒有穩定的運行投入,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2.6基地間缺少交流借鑒
調研中不少基地提出,創新基地建設僅于2014年11月在廣東河源召開過培訓班。對于建設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很多基地還存在各種困惑,需要不斷加強指導。同時,基地建設中涉及到的運行機制、管理體制等工作基地之間也需要相互交流,以便取長補短,促進提高和進步。目前,基地間缺乏交流和探討、學習和觀摩的機會。
參考文獻:
[1]唐珂.發揮政策聚合效應著力打造一批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J].農業科技管理,2014,33(2):1-3.
[2]王濟民,張蕙杰,劉春芳,等.我國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研究[J].基層農技推廣,2013(8):4-19.
[3]周榮.“公司+農戶”型農業技術擴散中農戶知識行為研究[D].南昌:南昌大學,2015.
[4]呼群.強化基層“兩站”建設發揮基礎保障作用[J].內蒙古林業,2016(4):4-5.
[5]魯永文.加強基層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N].農民日報,2013-04-03.
[6]李東平,肖揚書,楊普,等.安徽省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建設的實踐與思考[J].安徽農業科學,2014,42(36):13087-13089.
[7]鞏文紅,李國鋒,楊正偉,等.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與集成示范基地建設的幾點體會與思考———以江蘇省農業科學院六合動物科學基地為例[J].農業科技管理,2016,35(4):32-34.
[8]曹陽澤.農戶融資需求及其影響因素分析[D].楊凌: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5.
[9]朱兆斌,李建清.論高?蒲谢卦诋a學研合作中的地位與作用[J].中國高?萍迹2009(8):66-67.
作者:饒智宏 孟洪 殷憲超 李仕寶 單位: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 江蘇省農業科學院 中國農業科技管理研究會
《農業科技服務問題與對策》
摘要:文章以農業科技服務這個近年來學術界熱議的話題為主題,從西藏農業發展的現實情況出發,以國內外農業科技服務研究熱點為啟發,分析了西藏現有農業科技服務存在的幾個問題,并針對性地提出針對農業產業化發展進行全方位科技服務,促使農村科技特派員及農業合作社等發揮實質性科技服務中介作用,多舉措促使第三方力量投身農業科技服務等建議。
關鍵詞:西藏農業;農業科技服務;科技特派員
農業科技服務是長期以來國內外學者都高度關注的研究議題,在科技發展越來越迅猛的當今,如何將科技更好地服務于農業生產、農村發展,更是得到越來越多專家學者的探討。
1農業科技服務研究現狀及啟發
農業科技服務是聯結著政府部門、農業科研工作者以及農民之間的一個重要環節,不同于以往單純的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科技服務重在通過“服務”方式幫助農民完成農業生產有關的決策與實踐。進入21世紀以后,學者們對此概念進行了更深化的詮釋。一些國外學者將農業科技服務的范疇擴大到農業生產技術轉移之外的農業發展管理技能轉移以及農作物生產、市場開發、金融投資等方面的知識轉移[1]。2001年全國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出版《國外農業推廣——十二國經驗及啟示》總結了美國、加拿大等國農業科技服務的大致進展情況。大體來講,國外農業科技服務大多采用自下而上的服務模式,即在農村廣建圖書館、綜合信息服務中心、農村信息中心等,生產技術有關的科技發展信息、農產品及其附加品流通有關的市場變化信息等都通過這些服務站點連接到農民。國內學者對于農業科技服務的研究同西方學者的做法有相同之處,但也充分體現了中國農業發展的現實情況,較為重視農業科技服務有關的組織機構、基礎設施、政策支撐環境等要素,以及政府為主導的多方社會力量的運作機制問題。
2西藏農業科技服務存在的問題
2.1農業科技服務對于產業化生產的推動不夠
農業產業化,是就某地區的支柱產業進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等的一種現代產業模式[3]。西藏的農業產業化開展得較晚,在近些年的大力推進中取得不小成就,但仍存在產業布局不夠完善、各地區發展不平衡以及科技含量不高等問題。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的產業化代表——凈土健康產業為例,其市場機制方面也只是實現了初級市場化,產品生產規模較小、商品率不夠高[4]。另外,很多產業項目的設計初衷需要配套現代化農業生產技術手段,但由于現實地理氣候、土壤條件等限制,很多項目在開展過程中科技利用與服務無法同軌,不能達到預期目標。
2.2農業科技服務的中介環節——科技特派員發揮實效欠缺
西藏的科技特派員大多數由各地鄉村中的種養殖能手或學歷稍高的村民構成,他們不同于最初的涉農科研院所技術人員出身的科技特派員具備較為全面農科技術,很多人只能在種植用藥的基礎性技術方面發揮作用。加上目前針對農村科技特派員的技術培訓內容不夠全面、時間不夠充裕、技術不夠深入,結果是很多地方的科技特派員無法有效完成技術傳播的中介作用,更無法達到西藏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針對科技特派員提出的工作職責要求,如圍繞高產種植等區域特色產業引進新品種和新技術;運用多種方式展開先進適用技術培訓,提高當地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利用自身資源和信息優勢,跑市場、促流通、形成銷售網絡等。
2.3農民專業合作社未能發揮科技服務的中介作用
西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道路上缺乏統一政策指導和有效規范管理,很多合作社的成立并未經過全面的規劃設計,成立后在管理體制、發展方向等方面無法適時調整,普遍缺乏通過科技力量助推自身上升進階的意識與能力,表現出的特征是數量眾多但質量不高,社會化、專業化程度較低,市場運作能力不夠,市場競爭力不強。其次,各地鄉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當地農戶利益聯結不夠,合作社僅有的一些科技元素無法輻射帶動到農戶,難以發揮科技推廣服務的中介作用。
2.4農業科技服務的第三方力量培育不夠
科研院所、高校及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力量進入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發揮作用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但從西藏的現有情況看,這些第三方力量與農業生產或銷售的聯系不夠強,在某些產業項目中有少數涉足的第三方力量,但也存在合作規模小、影響力不夠等問題。作為第三方力量重要組成部分的涉農高校,在人才培養上缺乏對實際運用及操作能力的注重,未能從農業科技服務的項目實踐中開展教研,導致相關專業畢業生短期內難以完全進入工作狀態。涉農科研院所開展的一些研究需要特定設施條件,研究成果缺乏實際適用性。
3完善西藏農業科技服務的幾點對策
現代農業不同于精耕細作或廣種薄收的傳統農業,科技對于農業增長的貢獻率越來越大,對于農業資源稟賦并不豐富的西藏來說,科技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國內一些農業大省在農業科技上已經超越以機械和化學品為主要特征的發展階段,進入以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發展模式,形成了更高版本的現代農業。但西藏農業科技的發展不能唯馬首是瞻,應立足本地條件,有的放矢,一步一個臺階完善農業科技服務,為西藏的現代農業發展貢獻力量。
3.1針對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需求展開多方位科技服務
國家層面出臺了許多利于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提升農業科技服務水平的政策法規,地方政府應順勢因地制宜地推出利于本地農業科技發展的政策和舉措。農業科技服務的政策導向,應堅持科技服務產業發展,堅持科技惠及民生,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堅持資源統籌配置,并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科技對于農業產業化的服務應該是多方位的,農業科技服務的制度化過程也是打造服務型政府、完善公共管理體系的過程,在服務方式上要妥善處理好作物產量與經濟效益、短期利益與生態環境等關系。從農業產業支撐體系看,科技服務應是內在化的一個支撐點,以科技推進農業生產的基地化、產業發展的生態化,以科技構建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保障,以科技培育區域特色的龍頭骨干企業。從農業產業外部環境看,科技服務應從城鄉一體化的視角切入發揮作用,使農業產業化的同時促進當地城鎮化。
3.2完善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發揮特派員的科技推廣服務功能
科技特派員制度是科技人員、科學技術、農民之間的三點一線關系,其核心是通過科技特派員將技術、人才、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根植于農村。由于西藏農村科技特派員大多采取當地培養的方法,導致很多特派員的各種素質或能力無法達到制度預期要求,但是這些當地特派員有著熟悉本地田野實際情況的優勢,只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再培訓,便可以發揮基礎性科技服務的作用。其次,應大力支持涉農科研院所技術人才、大專院校畢業生、企業出身技術人員等加入科技特派員行列,進駐鄉鎮綜合服務中心,通過科技創業、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扶貧等項目支持科技特派員的有償服務,加寬科技特派員以技術要素參與利益分配的渠道,同時通過鄉鎮和村級科技特派員的聯動促進廣大農村地區的科技服務水平。
3.3強化農業合作社的科技服務能力
從每年的中央1號文件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層面對于發展農業合作社的重視。西藏的農業合作社發展經過多年的探索,在數量上得到了大大提高,但整體發展水平并不高。從源頭上看,很多農業合作社的成立出于盲從心理,未在成立階段接受產業選擇、運行模式等綜合指導。這就為我們提出了政府適當引導的重要性問題,在農業合作社的成立、發展、轉型、升級等各個關鍵環節的政策引導、智力協助、資金支持,是實現各類專業合作社具備較好質量的重要策略。優質農業合作社對于地方農業產業化經營有著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因此有關部門可以在合作社組織生產加工銷售的各個方面配以適當的科技要素,促進合作社自身發展的同時潛移默化地提升廣大農民群眾對于農業科技的理解。對于無力購買科技資源的合作社,政府可搭橋金融部門為他們提供信貸支持,引導農業合作社積極參與農業科技投資,以此大力激活農村科技發展的生命力。
3.4多種舉措積極培育農業科技服務的第三方力量
科研院所、涉農高校掌握著豐富的科技信息與資源,他們彼此間以及與政府有關部門間均受到單位制行政管理的影響,需要搭設聯系橋梁才能形成互相聯系與協調的關系。從激發措施上看,可大幅增加對科技運用有關研究的獎勵,促使科研人員和高校專家研究方向轉移,更多地關注農民群眾真切的科技需求以及農業產業化對于科技發展提出的要求。同時大力支持科研院所及涉農高校在農村地區建立試驗基地,以專家團隊帶領地方農業生產規劃及農村發展規劃。政府可通過與科技服務第三方力量的溝通以優惠方式向農民群眾轉移科技服務產品,促進多方共贏。第三方力量與各地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產業園區等關系可通過利益聯動方式達成長期緊密合作,政府對項目進展、效益評估實行動態管理與監督。
參考文獻
[1]FederG,WillettA,Z.W.AninternationalPerspective[D].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2003.
[2]劉志民,歐陽曉光.多模塊復合型:我國現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的組織構架[J].科技與經濟,2005(2).
[3]張耳升.從特色農業到外向型農業產業化——安徽省李興鎮農村經濟發展的個案研究[J].安徽農業大學學報,2005(11).
[4]李德林,許志強.拉薩凈土健康產業化的現狀研究[J].西藏科技,2015(8).[5]楊時民.西藏“三農”政策體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作者:旦增 單位: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科研處
推薦閱讀:《氮肥技術》(雙月刊)創刊于1980年,由全國化工合成氨設計技術中心站主辦的科技期刊。
SCISSCI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