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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料新應用管理技巧

發布時間:2016-03-09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

摘 要: 隨著現在科技的新發展,目前農業科技建設中的新應用措施又有了新的發展格式,要通過什么技巧來加強對農業新管理呢?本文是一篇農業論文。鼓勵科技創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省農委應設立專門基金,鼓勵生產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研發更多的優質高效產品投放市

  隨著現在科技的新發展,目前農業科技建設中的新應用措施又有了新的發展格式,要通過什么技巧來加強對農業新管理呢?本文是一篇農業論文。鼓勵科技創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省農委應設立專門基金,鼓勵生產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研發更多的優質高效產品投放市場。對經過長期使用和肥效對比試驗證明是優質高效的產品,省農委應出臺獎勵辦法,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摘要:20世紀80年代末期,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出現土施農作物追肥造成肥料浪費、又因勞動力不足追肥措施不到位等現象。以廣西噴施寶為代表的部分有遠見的肥料生產者,在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指導下,開發出在作物營養臨界期使用的水溶肥料,進行葉面噴施,有效解決了追肥不到位、肥料利用率不高的難題,由此拉開了施肥技術革命的序幕。經過30多年的發展,水溶肥料產業在全國范圍內已遍地開花,廣泛應用于各種農作物的葉面噴施、蘸根、拌種、滴灌、沖施和土壤處理,為我國施肥結構調整、節本增效、保護農田生態環境、保障人畜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關鍵詞:水溶肥,農業科技,農業論文

  1 各類產品的特點與作用

  1.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以氮、磷、鉀大量元素為主,按照適合植物生長所需的比例,添加銅、鐵、錳、鋅、硼、鉬微量元素或鈣、鎂中量元素制成的液體或固體水溶肥料。主要特點與作用:提供作物生長必須的大量和中、微量元素養分。

  1.2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以鈣、鎂中量元素為主,按照適合植物生長所需比例,或添加適量的銅、鐵、錳、鋅、硼、鉬微量元素制成的液體或固體水溶肥料。主要特點與作用:提供作物生長必須的中量元素養分。

  1.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由銅、鐵、錳、鋅、硼、鉬微量元素按照適合植物生長所需比例制成的液體或固體水溶肥料。主要特點與作用:為特定的對微量元素敏感的作物生長提供必須的微量元素養分。

  農業論文:《植物營養與肥料學報》,《植物營養與肥料學報》(雙月刊)創刊于1994年,是中國植物營養與肥料學會主辦的專業性學術期,是中國植物營養與肥料學會主辦的專業性學術期,1994年9月創刊,1999年正式發行,主要刊登本學科具有創造性的學術論文,新技術和新方法的研究報告、簡報、文獻評述和問題討論等。具體包括土壤、肥料和作物間的關系,養分變化和平衡;各種肥料在土壤中的變化規律和配施原理;農作物遺傳種質特性對養分反應;作物根際營養;施肥與環境;施肥與農產品品質;農業生物學和生物化學應用;肥料的新劑型新品種的研制、應用及作用機理;本學科領域中新手段、新方法的研究以及與本學科相關聯的邊緣學科等。

水溶肥料新應用管理技巧

  1.4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以游離氨基酸為主體,按植物生長所需比例,添加銅、鐵、錳、鋅、硼、鉬微量元素或鈣、鎂中量元素制成的液體或固體水溶肥料。主要特點與作用:誘導出愈傷組織;表面活性滲透劑;對微量元素的螯合作用,促進微量元素的吸收;提供有機氮素營養,加速蛋白質的合成(作物可以直接吸收的大分子物質);提高多種酶的活性,特別是能加強植物末端氧化酶的活性,有促進植物根系發達的作用;提高土壤的緩沖性能,促進土壤團粒結構的形成;能提高作物細胞膜和原生質的滲透性能,加速營養物質進入作物體內;減輕植物重金屬離子的毒害作用。

  1.5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以適合植物生長所需的腐植酸為主,添加適量的氮、磷、鉀大量元素或銅、鐵、錳、鋅、硼、鉬微量元素制成的液體或固體水溶肥料。主要特點與作用:改善土壤理化性狀,促進土壤團聚體的形成,為植物根系生長發育創造良好的條件;疏松耕層土壤,破壞鹽份的積累,使表層鹽含量減少,起到隔鹽作用,提高出苗率,減少弱苗、死苗;是天然殺菌劑,可抑制真菌、細菌、病毒病害;修復受損的細胞組織;抗逆性性強;提供植物營養;具有植物呼吸和光合作用代謝功能的中間物質,可促進多種物質相的吸收;提高農藥和植物生長調節劑的生物活性,對農藥的分解速率有明顯的抑制作用;鈍化生物中那些對農藥毒性敏感酶的活性,緩解和降低農藥中的毒性。

  1.6 有機水溶肥料 以殼聚糖、海藻酸等物質為原料制成的肥料。海藻類肥料是從海洋藻類中提取的能夠促進作物生長,增加產量,減少病蟲害,并增強作物抗寒、抗旱能力的一類天然有機肥料。主要特點與作用:是天然土壤調理劑,能促進土壤團粒結構的形成,改善土壤內部孔隙空間,協調土壤中固、液、氣三者的比例,恢復由于土壤負擔過重和化學污染而失去的天然膠質平衡,增加土壤生物活動,具有提高肥力和減輕農藥、化肥的有害物質對土壤的污染,有利于根系生長,提高作物的抗逆性。

  殼聚糖類肥料是以蟹、蝦等殼為原料進行生產加工,經過鹽酸脫鈣再經過氫氧化鈉脫脂等工序,然后生產出幾丁質(又名甲殼質),分子量達100萬以上。主要特點與作用:可以拉長細胞壁,所以殼聚糖(植物疫苗)具有調控植物生長和發育、調節土壤中養分的作用,使農作物提高繁殖能力和防病、抗病等方面的功能;能夠刺激植物的免疫系統反應,間接起到農藥殺病蟲的作用;調節土壤中有益酶的活性,保證農作物在良好的土壤環境中生長;可誘導植物的抗病性,對多種真菌、細菌和病毒產生免疫和殺滅作用。

  1.7 磷酸二氫鉀 是以磷、鉀礦物質為原料、通過化學合成的化工產品。主要特點與作用:由于含有較高的磷、鉀(含P2O5不得低于48.0%,含K2O不得低于31.8%),在各種水溶肥料未被開發前,被用來在禾本科作物生長的后期進行葉面噴施,有時配合尿素進行噴施。在小麥灌漿期噴施,增強小麥抗御干熱風的能力效果明顯。

  從以上7種肥料的特點與作用的介紹可以看出,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是作物普遍需求、綜合肥效較好的產品;含腐殖酸水溶肥料在抗逆、修復、解毒方面具有獨特的功效;海藻類和殼聚糖類肥料在抗病、解毒方面有一定作用。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水溶肥料是指常溫下在水中的溶解度超過95%,具有補充作物營養、調節作物生長、增強作物抗逆性、改善土壤環境等功能的肥料產品。其共同優點主要是:用量少、見效快、使用方便、大幅度節省勞動力,重金屬含量低,無殘留。

  2.1 準入門檻低,存在投機性生產 由于現行法律對水溶肥料的生產只限定于獨立法人,對技術人員、注冊資金、生產設備及規;瘺]有設定準入門檻,并且對質檢檢驗規定可委托進行,由此導致投入10萬元左右、租用簡易廠房、購置簡易設備就可依法申請登記,很多原來銷售農資產品的銷售員、經營戶只是為了賺錢,在沒有對產品的作用機理和實際效果了解清楚的前提下,就投機性地建廠生產水溶肥料,產品質量和效果難以保證。

  2.2 科技含量低,過量加入調節劑 由于水溶肥料與普通肥料相比,市場銷售量雖然很小,但投入成本小,利潤相對較高,不會出現大幅度虧損現象,部分企業不注重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實際效果,只求滿足國家相關標準,片面追求銷售量,利用農民喜歡追求直觀效果的心理,在水溶肥料里加入大量植物生長調節劑,使之產生在作物上噴施1~2d后就能看到“明顯效果”的假象(違背自然生長規律,拔苗助長)。特別是在經濟作物上,假象見效更快,由此出現了“石頭西瓜”、“催熟西紅柿”、“催熟香蕉”、“頂花帶刺黃瓜”等違背食品安全的不良現象。此類行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關于具有藥肥功能的產品應獲準農藥登記的規定。

  2.3 夸大產品宣傳,誤導農民購買使用 部分企業為了獲利,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對產品進行過分夸大宣傳,誤導農民購買使用。如不論什么產品,都說具有增加光合作用、刺激酶的活性、防治病蟲害、抵抗各種自然災害、增產優質等功能,仿佛就是“靈丹妙藥”,依此來吸引農民的眼球,增加銷售量,而全然不顧實際效果。

  2.4 政府低價招標,企業降低有效成分 科技含量高、肥效好的優質產品,除具有國家標準規定的有效養分外,還加入科技含量高、有利于作物生長的核心成分,以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以實際效果贏得農民信任,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產品競爭力。近年來,國家對小麥“一噴三防”進行補貼,這本是利國利民的惠民工程,但部分企業利用少數地方政府招標只執行“最低價中標”的原則,在產品中不加真正有效的核心成分(成本價很高),用只按相關標準生產的產品進行投標,導致產品沒有實際效果,違背了國家補貼政策的初衷。有的甚至利用政府先向農民提供產品后進行抽檢的程序,先低價中標,然后在供貨時提供部分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等檢驗結果出來后,農民早已將產品使用結束,給基層農業部門的工作帶來被動。

  2.5 產品特點及法律效力局限,決定了監管難 由于水溶肥料的銷售單元較小,銷售門店擺放的產品一般不會太多,農業部門在執法檢查時,即使發現偽劣違法產品,按現有法律規定只能處3倍以下罰款,沒有沒收和吊銷證照的規定,導致偽劣違法產品“打而不死”,凈化水溶肥料市場的道路任重而道遠。

  3 對策建議

  3.1 加快肥料立法進程 應盡快出臺肥料法,從生產規模、注冊資金、技術研發人員設置、質檢手段等方面設定相應的市場準入門檻,從注冊資金、專業技術能力、銷售范圍等方面規范經營行為,加大對違法產品的處罰力度,杜絕違法生產和經營。

  3.2 加大農藥執法力度 依照《農藥管理條例》,對添加具有農藥功能的產品,如無農藥登記證,對生產和經營者將依法懲處。

  3.3 加強產品的肥效對比試驗,篩選出優質高效產品,向社會公開推薦 依據《農業技術推廣法》關于新產品新技術必須按照“先試驗、后推廣“的原則,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鼓勵水溶肥料企業積極提出參試申請,由銷售地農業部門在市場銷售的產品中隨機抽樣,通過質量檢驗合格后,由企業出資,省土肥站統一組織進行多點示范試驗,對效果確實明顯的產品,向社會公開推薦,引導農民使用優質、高效、安全的水溶肥料。同時,也供基層農業部門在招標時參考。

  3.4 加大曝光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 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建立省、市、縣三級“黑名單”制度。在政府招標中有不良記錄的生產企業,依照政府招標相關法律,限制或取消其投標資格,并定期向社會曝光違法生產經營者名單,引導農民自覺抵制違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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