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15所屬分類:學術成果常識瀏覽:1次
職稱論文對作者唯一的要求就是職稱論文中的署名位置。職稱論文往往是有多位作者署名的,但是這些作者并不是誰都有資格參與職稱評定,只有在評職單位認可的署名范圍內的作者才有資格參與職稱評定。
一般來說,評職單位往往認可署名職稱論文的前3-5位的作者。不過,具體地還要根據職稱級別、論文質量進一步確定認可哪幾位作者。畢竟,職稱級別不同、論文質量不同,認可的署名作者人數也會有差異。
就比如:中級職稱認可普通論文的前三位作者,核心期刊論文的前3-5的作者;副高級職稱認可普通論文的第1位作者,但如果是核心級期刊論文則往往認可前2位作者;至于正高級職稱基本上只認可論文的第1作者,如果要求比較高,可能只認可獨立作者。
雖說,只要作者署名在職稱論文認可的范圍之內是可以評職的,但是署名前后位置的作者在加分上是不一樣的。署名越靠前的作者說明對論文所做貢獻要比署名靠后的作者所做貢獻在大,具有較強的學術水平,能力與獲得是成正比的,所以說署名靠前的作者要比署名靠后的作者在評職時獲得的加分多。
考慮到評職單位是以所有評職人員每人最終的加分為依據判斷是否能晉升職稱的,所以很多作者就認為職稱論文加分多的作者相對比加分少的作者評職的成功率越大。其實也不盡然,獲得評職加分的學術成果并非只有職稱論文,所以職稱論文加分并不代表最終的結果,而是要看作者的綜合加分。當然,職稱論文加分是評職加分的一大主力,在其它加分相同的情況下:職稱論文加分多的作者要比職稱論文加分少的作者更占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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