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1-16所屬分類:科技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現分5個方面匯報如下: (一)若干觀點 1、我省幅員遼闊,自然、經濟條件差別大,城市、縣鎮、農村用電點多、面廣、分散,要求不同,而水能資源遍布全省各地,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中小水電資源豐富。目前我省中小水電資源開發程度僅為19%。
現分5個方面匯報如下:
(一)若干觀點
1、我省幅員遼闊,自然、經濟條件差別大,城市、縣鎮、農村用電點多、面廣、分散,要求不同,而水能資源遍布全省各地,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中小水電資源豐富。目前我省中小水電資源開發程度僅為19%。過去在發展國家電力的同時,地方、群眾發揮當地水能資源優勢,開發農村水電和建設配套電網,解決了國家電力難以解決和不可能解決的廣大老少山邊窮地區的農村、縣域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用電需要。文章選自:《微納電子技術》原:《半導體情報》,自創刊以來,致力于推動我國微米納米技術的發展,大量報道了我國納米電子學的基礎性研究和MEMS領域的開發與應用,為全國從事微納電子技術研究的人員搭建了一個良好的技術、信息交流平臺,對我國納米技術研究人員所做的早期研究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做出了真實的、歷史性的描述。《微納電子技術》創刊兩年內被國內各大數據庫全文收錄,創刊5年內被國外五家著名檢索機構收錄,2006年進入中國科技核心期刊行列,2008年進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無線電電子學、電信技術類核心期刊,并再次獲工業和信息化部2007-2008年度電子科技期刊學術技術水平優秀獎。客觀實際決定我們在積極發展國家電力的同時,必須大力發展以中小水電為主體的地方電力,以適應和滿足不同地域、不同層面、不同特點的用電需求。
2、電力體制屬于生產關系范疇。改革電力體制就是改革不適應電力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電力生產關系。從現階段我省電力生產力狀況看,雖然近幾年出現了電力供需矛盾緩和,但這是低用電水平下出現的緩和,是用不上電、買不起電、自主選擇用電基本為零情況下出現的緩和,是暫時的、脆弱的,經不起市場需求的上揚和供給的波動,從中長期講遠不能適應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需要。事實是我省電力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特別是發展很不平衡,反映為全社會人均用電水平、農村人均用電水平、特別是老少山邊窮地區農民人均用電水平還很低、極低。當前全省人均年用電量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2/3,縣及縣以下人均年用電量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2/3,盆周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還有50多萬人口沒有用上電。而全國人均用電量只達世界平均水平的1/3。必須長期堅持“多家辦電”、“大中小微并舉”、“多種電網成份并存”的方針,保護和調動全社會辦電的積極性,保護和調動發展可再生清潔能源大中水電和綠色能源小水電的積極性,才能不斷解放和發展電力生產力,并從根本上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
3、在社會生產力還不發達的現階段,發展電力生產力的多層次、多模式,決定電力生產關系的多層次、多模式。中央、地方辦電必然帶來中央、地方管電,電力、水利辦電必然帶來電力、水利管電。我國《電力法》總則第六條明確規定:“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力管理部門,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電力基本大法明確規定了電力管理部門主管電力和有關部門分管電力的關系。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在宏觀上、整體上行使監督管理職能與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在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兩者并行不悖。一個是宏觀管理,一個是行業具體管理,各行其能,各盡其責,相得益彰。不能宏觀部門管微觀,行業部門管宏觀,更不能宏觀部門什么都管,只此一家,形成行政壟斷。
4、中國發展農村水電,采取分散布點、就地開發、就近成網、成片供電的模式,建設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電氣化,比較好地解決了世界上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能源、環境和消除貧困等共性問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和高度評價,世界許多國家包括發達國家都到中國學習經驗。在世界范圍內,從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講,小水電作為清潔廉價可再生綠色能源,得到了完全肯定。中國是小水電發展最好最多最快的國家,四川是全國農村水電笫一大省,是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的主要發源地,是被全國譽為出經驗、出政策、出成果的小水電之鄉。我們要對農村水電、小水電的發展始終給予支持。打擊農村水電、小水電的發展,將犯歷史性錯誤。
5、電力工業在積極推進全國聯網的同時,分布式供電的農村水電實行地方辦電與管電、管網的結合,建立和完善發供一體的地方獨立配電公司,參與培育多市場競爭主體有序競爭的電力市場,符合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適應解放和發展電力生產力和農村社會生產力的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適合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主體多元化、公有制實現形式多樣性的舉辦經營特點;也符合國際社會電力能源的戰略發展方向。
6、電網設施和市場主體---企業,屬于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屬于生產力范疇,后者屬于生產關系范疇。全國可以是一個電網,但絕不可能是也絕不應該是一個企業;一個省可以是也應該是一個電網,但不可能是也不應該是一個企業;一個縣可以是也應該是一個電網,但不一定是一個企業,一縣一網不等于一縣一公司,兩縣、三縣可以是一個公司,一縣也可以是兩個、三個公司,縣的幅員有大有小,電網結構不同,歷史、現實狀況不一,不應用行政區劃硬性規定。
7、《電力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供電營業區的劃分,應當考慮電網的結構和供電合理性等因素。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一個縣可以有兩個以上供電營業區和供電營業機構,兩個以上縣也可以只有一個供電營業區和一個供電營業機構。當前,在一縣范圍內供電營業區確屬“交叉”,并難以調整消除,影響安全可靠供電,相關供配電企業需要進行股份制改革時,應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搞好國家電網公司劃分出來的獨立配電網企業與自發自供地方獨立配電公司規范的股份制改革。首先,要核定出資主體的法人資格;第二,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程序確認各方的凈資產和出資;第三,誰凈資產多出資多誰控股。此外,農村電力集體、私人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供區無形資產、農村水電資源使用權等應依法保護,作價入股。
8、在一縣范圍內大小電網實行分片供電、相互調劑,符合《電力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完全能夠做到“同網同價”。因為國家電網企業對上劃、代管縣電力企業現在沒有今后不應該也不可能實行統一核算、統負盈虧,吃大鍋飯。國務院國發[2002]5號文件規定,“‘十五’期間,電網企業可暫不進行輸配分開重組,但要逐步對配電業務實行內部獨立核算”,以后電網企業要實行輸配分開。因此農電“兩改一同價”中的“同網同價”,實際上是一項政策規定,并非是實行了“一縣一公司”才能做到。事實上,農村水電企業在實行優惠政策實現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基礎上,通過深化改革、強化管理,發揮固有的發、供電成本低的優勢,完全可以做到農村到戶電價低于大電網的到戶電價。當前,大電網停止資產流動和輸配暫不分開,大小電網股改失去基本條件。正確的作法應是尊重和保持聯網、電能交換與分片供電的格局,通過協商和等價補償,適當調整供電營業區,消除真正的“交叉”,以保障安全可靠供電,并培育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多競爭主體的區域電力市場的發育和完善。
10、農村集體電力資產無償上劃,屬于平調,侵占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這種作法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符合“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符合現階段我國農村供用電管理必須實行“專業化管理和群眾性管理相結合”的實際,一些地方已出現了“量難計、費難收、設施難管、安全難保障”的現象。因此,在深化鄉鎮電管站的改革和完善“三公開”、“四到戶”、“五統一”的管電制度中,對農村電力集體、私人資產,要認真清理、評估,依法保護。可通過界定產權,折價入股,將其與供配電企業的的供電所或組改革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業。對有電源的鄉(鎮)電網,提倡與供配電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革,組建集團公司,建立母子公司體制,發揮母公司的核心、主導作用,保障子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調動多個積極性,搞好農電“兩改一同價”工作和農村供用電管理。
(二)四川農村水電基本情況
1、農村水電。我省凡屬省及以下結合防洪、灌溉興建的水電站;市(州)及以下主要由地方、群眾舉辦和經營管理的水(火)電站及配套電網;為躉售國家電力由地方、群眾興建的輸變電工程統稱地方電力。
地方電力的主體是中小水電,即農村水電,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內容,是治水辦電、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利工程綜合利用的產物,是水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為貧困山區、老少邊窮地區扶貧開發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服務。是由地方、群眾投資,政府扶持建設,屬于基礎性、公益性、生態性工程。
江澤民主席深刻指出:“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極為重要的保證。”朱镕基總理多次講話指出:“要大力發展小水電,解決農民燃料和農村能源問題,促進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保護生態,改善環境,發展貧困山區、民族地區經濟,加快脫貧致富,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加農民收入,在這方面要給予扶持。”溫家寶副總理致信汪恕誠部長指出:“發展農村水電、加快農村電氣化建設,是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條件。新時期農村水電的發展必須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把農村水電建設同經濟建設、江河治理、生態保護、扶貧開發結合起來,進一步搞好治水辦電,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加快農村電網改造,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資源。四川是千河之省,水能資源十分豐富,可開發量10346萬千瓦,占全國的26%。其中中小水電資源可開發量2146萬千瓦,居全國第一,發展以中小水電為主體的地方電力有得天獨厚的條件。
3、農村水電管理體制。作為地方電力前身和主體的農村水電,建國初期即在省水利廳設置了專管機構和人員;1958年設立農村電站處,編制20人;1965年設立農村電力管理處,編制50人;1978年農村電力管理處改為地方電力管理處,1983年編制增為160人。1991年2月1日,省編委以[1991]37號文批復我廳:“為了加速我省地方電力事業的發展,加強地方電力行業的建設與管理,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撤銷四川省水電廳地方電力管理處,成立四川省地方電力局,為你廳直屬事業單位。”60年代以來,從省到縣均建立了各級政府領導下的水利職能部門和負責地方電力建設與管理的機構,并擁有相應的專業科技、管理力量,形成了完整的水利系統地方電力管理體系。
2000年省政府對水利廳的“三定”規定(川辦發[2000]103號文),明確水利廳對地方電力行使以下職能:①監督省級和指導市、州、縣水利行業地方電力國有資產的管理;②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和大壩的安全監管;③指導全省水利行業的水電工作;④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的地方電力管理工作;⑤指導水利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⑥實施技術監督;⑦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建設。另外,為了水電事業的發展,省計委和水利廳聯合行文進一步明確了水利廳繼續負責地方電力建設方面的具體職能。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行文批準水利部水利行業第4號技能鑒定站由四川省水利廳組建(設在地方電力局),負責38個水利行業水電工種的技能鑒定工作。廳屬地方電力局堅持政企分開,代廳行使行業管電職能,在職能分工范圍內開展工作。
4、改革發展現狀。到2001年底,四川以中小水電為主體的地方電力發電裝機達到454萬千瓦(其中中小水電413萬千瓦),年發電量171億千瓦時。中小水電發電裝機容量占全省水電發電裝機容量的35.8%。全省181個縣(市、區)中由大電網直供直管的有36個縣,由地方自供自管的有87個縣(其中有9個躉售縣);由大電網代管的有36個縣;由大小電網共同管理的有22個交叉(分片)供電縣。目前,四川水利系統農村水電行業共有1戶省級水電產業集團公司,10戶市(州)級電力公司,146戶縣級電力公司和眾多的農村小水電企業;有111戶國有地方電力企業比較規范地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樂山電力”、“明星電力”、“岷江水電”、“西昌電力”4戶企業股票已發行上市。自供自管縣、代管縣、交叉(分片)供電縣的地方電力企業大都是自發自供或兼轉供的地方獨立配電公司,承擔著本市(州)縣的供電任務。
全省農村水電行業“七五”至“九五”建成農村水電初級電氣化縣104個,超額30個縣完成了國務院下達的建設任務;“十五”國務院批準建設60個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的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到2001年底,四川水利系統累計完成第一期農村電網改造投資48.5億元,超額5.5%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投資計劃,獲得國家第二期農村電網改造投資計劃35億元。國有、股份制地方電力企業大都是當地稅利大戶,近年來,全省地方電力企業年實現稅利均在9-10億元左右,其中稅、利各約占50%。四川水電產業集團不斷發展壯大,到2002年4月,包括關聯企業、協作單位在內,成員企業和單位已發展到113戶,經營性總資產達到120億元,已占全省地方電力經營性總資產220億元的55%。
5、資源、區位、比較優勢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四川可開發的中小水電資源遍布全省各地,主要集中在金沙江、大渡河、岷江、涪江、嘉陵江、渠河上游的盆周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這些地區地域大、人口少、負荷分散,不適宜大電網長距離輸送供電,而農村水電具有分散開發、就地成網、就近供電與投資省、成本低、工期短、見效快的特點,特別是農村水電資源豐富的地區,如甘孜、阿壩、涼山三個自治州和雅安地區、大巴山區、川南大山區等,多屬退耕還林還草區、天然林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和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因而在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開展農業、水利、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中,農村水電有著突出的資源優勢、區位優勢和比較優勢。
我省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結合江河治理興水辦電,以電養電、以電補水、以電促農、以電興工、以電扶貧、以電代柴,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生態優勢,解決了長期困擾農村經濟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缺電問題,為農村經濟、區域經濟發展營造和增強了造血功能,還保護和改善了生態環境,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極大地促進了我省盆周山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縣域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加快貧困地區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推動經濟結構、就業結構和城鄉關系調整,逐步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開辟了一條新途徑。加強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是改善農村生產、促進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推進農村先進文化發展的重要措施,是改善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山區脫貧致富的治本方式,代表著貧困山區、老少邊窮地區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強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
四川是全國農村水電笫一大省,是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的主要發源地,地方電力股份制集團化改革走在全國前列,率先成立省級水電集團公司,率先實行農網改造資金“一省兩貸”,率先著手實施小水電代燃料規劃與建設試點,被全國譽為出經驗、出政策、出成果的小水電之鄉,對全國水利系統農村水電行業的改革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6、下步改革與發展。新時期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朱總理“要大力發展小水電,在這方面要給予扶持”和溫副總理“發展農村水電、加快農村電氣化建設,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條件”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決策和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加快發展,力爭到2010年,全省累計建成113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村通電率達到100%,基本“消滅”無電戶;水利系統電力裝機累計達到1000萬千瓦,其中參與川電外送電力250-300萬千瓦;農村水電供電區人均用電量達到1000千瓦時左右,小水電代燃料戶率達到40%。此外,建立健全水利水電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建立以資產為紐帶的行業管理體系;發展壯大四川水電產業集團,組建流域水電集團、區域水電集團和小企業聯合體,按照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向,主要參加配電端的改革;骨干地方電力企業和各類集團公司全面實現公司制改組、商化經營和法制化管理。為我省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實現追趕型、跨越式發展不斷作出新的貢獻。
經預測,今后10年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在努力做到農村到戶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不超過0.4元(“代燃料”用電不超過0.25元)的情況下,平均每千瓦農村水電裝機將年創收1050元;年創稅利637元,其中年創稅266元、年創利371元。帶動機電、家電、冶金、化工、建材、建筑、運輸、商業、旅游、信息、文化、教育等二、三產業發展,平均每千瓦將提供1個社會勞動就業崗位;年創工業增加值6585元;年拉動GDP增長10975元。平均每千瓦將年提供地方財稅收入198元;年提供1戶農民合作辦電人均分紅收入50-60元。平均解決1戶農村居民生活用能約需發電裝機1千瓦,可保護2.5畝森林免遭砍伐,按4年輪伐期計算,可保護10畝森林;每保護1畝林地,其涵養的水份可減少水土流失面積2畝,可使5畝水土流失面積得到控制或保護。到2010年我省中小水電裝機將超過800萬千瓦,一年發電量相當于減少消耗1000萬噸標準煤,減少排放2000萬噸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按照歐美發達國家減少排放1噸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需要投入80美元的標準,僅此一項我省中小水電一年就可創造16億美元的效益,同時減少大量的大氣污染。
(三)經驗和問題
1、基本經驗:
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表明,四川農村水電力及電氣化建設發揮了重要的扶貧作用、生態作用、多功能作用,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基本經驗:
一是黨和國家領導人親自倡導,國務院政策支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市(州)、縣政府認真組織實施,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
二是堅持大小電網并舉共存、各有側重、協調發展,穩定和完善農村水電管理體制,有一個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的行業管電機構和一支穩定并不斷提高水平的技術與管理隊伍。
三是結合江河治理興水辦電,發揮水資源綜合利用優勢和功能,發電、防洪、灌溉、水保、供水相結合,以水發電,以電養電補水,以電促農興工,以電代柴代燃料和治理水土,統籌協調資源、環境、生態、扶貧和水電電氣化建設。
四是分散布點、就地開發、就近成網、成片供電,建立地方獨立配電公司,符合中小水電資源分布狀況,適應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符合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向。
五是堅持執行“自建、自管、自用”“ 誰建、誰有、誰管、誰受益” 和“小水電要有自己的供電區”的方針原則,調動了各級各方面辦電的積極性。
六是實行了“三三制”辦電與“以電養電”政策,建立投入產出良性循環滾動發展的機制。
2、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地方電力及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發展的總體形勢很好,但也存在著以下不容忽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1)在市(州)、縣機構改革中,一些地方撤銷水利部門水電管理機構、劃走水電管理職能,造成水利系統水電行業思想、工作和隊伍混亂。
目前,我省多數市(州)、縣在機構改革中基本按照國家機構改革要求和國務院對水利部、省政府對水利廳的“三定”規定,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如雅安、樂山、涼山、甘孜等一批市(州),在水電局更名為水利局后,均在局內設立了專管地方電力的科室,保留和充實了相關職能。但是主要由于認識上的不一致,在有關部門的行文要求和工作布置下,導致一部分市、縣撤銷了水利部門水電管理機構、劃走了水電管理職能,影響所及,造成全省水利系統水電行業思想、工作和隊伍混亂。
當前,這些地方普遍出現了農村電網改造工作無人管,農村用電“三公開”“四到戶”“五統一”管理工作無人抓,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和“送電到鄉”、“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規劃無人作,地方電力行業管理無人問,嚴重影響朱镕基總理“要大力發展小水電,在這方面要給予扶持”和溫家寶副總理“發展農村水電、加快農村電氣化建設,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條件”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的全面貫徹落實。使得其它一些地方的主要領導也產生認識和思想上的混亂。雖然四川共有21個市(州),出現這類現象的只占百分之三四十,但影響很大,已影響水利系統二期農網改造資金的正常發放,影響國家計委和水利部對我省當前水電農村電氣化和下一步“送電到鄉”、“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資金的順利投入,已對我省地方電力、水電農村電氣化事業的順利發展形成威脅。
(2)在農電體制改革中實施代管、上劃、虛設產權控股股改和超低價收購農村水電資產,營造和擴大電力壟斷,造成了嚴重后果。
在實施農電體制改革中上劃地方小電網,上收供區、市場和地方自主權,實行一家管網,獨家經營,一統到底,獨占市場,營造、擴大電力壟斷,使農村水電事業受到打擊,使地方、群眾資產和權益受到損害,使農民減負增收受到影響,影響地方財稅收入、縣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影響、阻礙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已造成嚴重后果,各地反應十分強烈。
在一些地方,大電網利用手中掌握的農網改造資金和電能交換、電價高低的支配權,強調代管、上劃是農網改造的前提,不讓代管、上劃地方小電網,就不安排農網改造資金和解決供電缺口和優惠電價。逼迫一些貧困縣發供一體的農村水電企業實行“廠、網分離”,電網被收走,留下小水電有水難以發電,發電難以自用,上網難以自主,面臨生存危機。原來自發自供自用,現在限時限量限價上網,“三自”變“三限”;原來直接廉價送電服務用戶,現在低價上網被轉手加價送電賣給用戶,“廉價”變“高價”;原來自發為主外購為輔,企業盈利,社會貢獻率高,現在限自發增外購,發電收入大量減少,購電費用大量增加,企業出現虧損,影響縣域經濟發展,增加地方財政負擔,“貢獻”變“包袱”。
大電網及所屬“三產”、“多經”企業,憑借電力壟斷體制,已在瀘州、廣安、南充、眉山、成都、阿壩等市(州)虛設產權控股股改和低價收購了10多家地方電力企業資產。在虛設產權控股股改方面,大電網在納溪、南江等區(縣)的作法是,不管“控股方”在當地有無自有資產、資金,均要絕對控股,控股比例占60%以上;地方資產、資金再多,只準占有40%以下的股份。“控股方”主要以國家安排給地方的農網改造資金作為出資。地方出資的資產,一是按規定下限定股;二是以“不良資產”名義壓股;三是鄉鎮10千伏及以下線路設備農村集體資產、群眾集資形成的資產不作價,土地使用權不作資產入股,更不計地方多年營造的供區無形資產。這樣一來,一是地方6成以上的供電盈利被平調、轉移,有的流失;二是國家規定對小水電企業實行6%增值稅率的優惠政策得不到執行,造成增值稅的增加和增值稅所得稅遞解的變動,相應減少地方財稅收入,使本來屬于貧困地區貧窮財政的收益被拿走;三是供用電方式的改變和上網下網的高額價差,不僅使地方發電收益大量減少,而且使地方購電支付大量流出,使最需政策扶持的貧窮地區人民群眾蒙受更大的損失。
在超低價收購方面,直到國務院[2002]5號文件下發后,丹棱縣電力公司仍被代管和低價收購。丹棱縣電力公司經營性總資產4109萬元、凈資產2595萬元,另有農網改造資金3625萬元和電氣化資金280萬元未計,被大電網所屬多能公司(職工個人出資組建)以不到凈資產1/4的580萬元全部買斷。武勝縣電力公司經營性總資產1.1億元、凈資產4000萬元,另有農網改造資金4500萬元、電氣化資金160多萬元以及在重慶、綿陽等地的房地產價值4000萬元未計,被大電網所屬啟明星、吉光等“多經”公司以僅占凈資產15%的600萬元全部收購。都江堰電力公司總資產2億元、凈資產5700萬元,被無償轉移。還有不少因代管、上劃了電網而被賭死出路的農村水電站,被大電網所屬“三產”、“多經”企業超低價收購作為“福利電站”。以上等等,侵占了國家、地方、群眾資產和合法權益,并造成水利水電國有資產流失到“三產”、“多經”企業以及名為集體企業實為私人企業甚至個人手中。
基層干部、專業人員和群眾說:“農村水電是貧困縣的造血機器,在造血機器上怎能講‘寧求所在不求所有’?寧肯花錢買也要買回一個不代管、上劃,保留造血功能和機制!”“把造福農民、造福國家的‘民心工程’辦成了主要有利于一家企業的‘空手道’工程。”“介入政府權力的電力壟斷體制,不僅壟斷電能交換市場,而且壟斷電力建設市場,并通過‘三產’、‘多經’企業獲取隱性超額壟斷利潤,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打破壟斷,就是打擊腐敗!”
(3)一些地方在實施減持國有股時,采取行政命令手段將優質地方電源電網國有資產,以極低的價格出售給“三產”“多經”企業、集體企業、私人企企或個人,一賣了之。
這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特別是水利水電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政策規定!端麌匈Y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產發[1996]5號)明確規定,要加強對水利水電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切實保障水利水電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不僅在價值形態上要求保值、增值,而且在實物形態上要求保障安全、完整。同時農村水電資產還涉及水資源使用權價值問題。因此,對于關系國計民生、屬于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的地方和農村電網與骨干電源國有資產,不經省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批準,以極低的價格一賣了之,且其回收的資金絲毫不用于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的再投入,是錯誤的。特別是一些地方的群眾還反映其中摻雜著行政腐敗。國有產權對配電網要絕對控股,對骨干電源至少要相對控股。
(四)關于電力體制改革方案
國務院國發[2002]5號文件下發了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和部署。其主要精神是:
加快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進程,改革現行電力體制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弊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十五”期間實施廠網分開,重組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資產,組成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組建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規則和政府監管體系;建立競爭、開放的區域電力市場,劃分與上網電價聯動的發、輸、配、售四類電價,實行新的電價機制;制定發電排放的環保折價標準,形成激勵清潔電源發展的新機制;開展發電企業向較高電壓等級或較大用電量的用戶和配電網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改變電網企業獨家購買電力的格局;以小水電自發自供為主的供電區,要加強電網建設,適時實行廠網分開;國家電力公司以外供電企業的資產關系維持現狀;在完成“十五”期間電力體制改革主要任務以后,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實行輸配分開,在售電環節引入競爭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保護全社會辦電的積極性,保護發展可再生清潔能源、綠色能源的積極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優化資源配置,促進電力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五)我們的認識和建議
第一、農村水電服務于農業、農村和農民,是治水辦電、中小河流綜合開發治理的產物,要同經濟建設、江河治理、生態保護、扶貧開發結合起來建設發展;發展農村水電、加快農村電氣化建設,是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條件。地方電力的主體是農村水電,是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是水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省委省政政府歷來十分關懷、重視地方電力及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長期以來堅持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扶持。我省地域廣闊,地形復雜,中小水電資源十分豐富,以中小水電為主體的地方電力在貧困山區和老少邊窮地區將長期存在和發展,不可替代。從四川實際出發,必須堅決貫徹省委、省政府新時期的大中小微相結合、多種電網成份并存的辦電方針。根據地方電力及水電農村電氣化的以上屬性和特點,在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行使應有的行業管電職能,既是建國和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史實,也是水利事業改革發展的內在要求。因此,不能對水行主管部門行使的應有行業管電職能,實行劃出、移交,已劃出、移交的要劃轉回來。
第二、當前農電體制改革的重點仍是深化鄉鎮電管站的改革和完善“三公開”、“四到戶”、“五統一”的管電制度?h級電力體制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直接組成部分,應按照中央“廠網分開、輸配分開”分步實施的統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在省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協調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下,在省計委的牽頭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1、《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紀要的通知》(計辦基礎[2002]359號文)明確了電力體制改革實施中各相關部門的職能分工,各相關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
2、根據國家電力公司以外的資產關系保持不變的原則,我省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在國家電網中的資產,省電力公司代管縣(包括股份制、聯營縣)的地方電網(包括部分電源)資產,各個發電公司投資的專用送出工程中的公用部分的資產,以及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各個發電公司中的地方資產,均要認真進行清理,明晰產權歸屬。
3、由于四川省電力公司解體重組,原實施代管、上劃的主體不復存在,代管、上劃關系自然解除,已被代管、上劃的農村水電資產及產權權益,要在認真清理后劃轉地方。原代管縣(包括“控股股改”、“聯營”縣)電力公司恢復為地方獨立配電公司,并恢復原來的管理關系。在明晰地方產權的基礎上規范地完善或進行股份制改造,保持與國家電網聯網和電能交換交易關系。
在國務院國辦發[2000]69號文下發后,由省電力公司及所屬“三產”、“多經”企業低價收購的農村水電資產,以及低價變賣給企事業法人或私人的農村水電資產,要清理、糾正。
4、躉售縣電力公司本是地方獨立配電公司,產權關系清晰,可率先進行輸、配分開和獨立發電廠通過借網過路向躉售縣配電網直接供電的試點,為下一步輸、配全面分開的順利實施提供經驗。
5、自供自管縣電力公司,已進行股份制改造的應完善和規范現代企業制度;未進行股份制改造的應積極推行股份制。要加強電網建設,待條件成熟后,在配電網內實行廠網分開、競價上配電網。配電網在自身電力電量平衡的基礎上,競價上輸電網消化余電,并通過向輸電網購電,或與發電企業簽訂合同通過借網過路向本配電網供電,保障向最終用戶供電和服務。
6、在一縣范圍內供電營業區確屬“交叉”,并難以調整消除,影響安全可靠供電的,地方電力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應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作好股份制改造的準備工作,待國家電網公司在“交叉”供電縣的配電資產剝離出來并建立獨立法人實體后,進行規范的股份制改造,組建獨立的配電公司。
7、在深化鄉鎮電管站的改革和完善“三公開”、“四到戶”、“五統一”的管電制度中,對農村電力集體、私人資產,應認真清理、評估,依法保護,提倡通過界定產權,折價入股,將其與農村水電企業的供電所改造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業。對有電源的鄉(鎮)電網,提倡與農村水電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革,組建集團公司,建立母子公司體制,發揮母公司的核心、主導作用,保障子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調動多個積極性,搞好農電“兩改一同價”工作和農村供用電管理。
8、裝機5萬千瓦以下主要承擔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小水電,實行優惠政策,確保其以低廉價格直接供應扶貧開發、“送電到鄉”和“代燃料”工程用電;余電全額上網,實行合理上網電價,或通過借網過路,收取少量過網費,供給上述用電。
9、在電力體制改革中,不能上劃、代管、虛設產權控股股改和低價收購、變賣地方電力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干擾電力體制改革的部署。
第三、農村水電企業要進一步實行資產重組、結構調整、制度創新,發展地方獨立配電公司,完善省級水電產業集團公司,為下一步搞好配電端的改革積極作好準備。根據財政部財企[2002]266文件提出的“農網還貸資金屬政府性基金,是國家財政預算收入的組成部分”“企業收到財政部門撥付的農網還貸資金,作增加補貼收入處理”和省委、省政府川委發[2002]2號文件提出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明晰產權主體,建立出資人制度”的規定,報經省政府批準授權四川水利電力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水利系統農網改造形成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代行省級農村水電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職責,并會同市、(州)縣有關部門共同監管市、州及以下農村水電國有資產。
第四、加快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電網改造、“送電到鄉”、“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推進地方小電網與小電網之間聯網,打破省際間市場壁壘,支持邊境地方電網自主選擇聯網、跨省聯網,實施電能交換交易,優化資源配置。
第五、落實國家扶貧資金、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持貧開發貸款等可用于農村水電及其電網建設的政策;落實增加資本金比例的政策。
農村水電及其電網繼續實行”以電養電“政策。股份制農村水電企業國有股份分得的紅利作為“以電養電”資金,繼續用于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
農村水電及其電網增值稅率執行17%、即交即返11%、實交6%的政策。或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稅率,將中小水電工程建設一次性投資分攤到各年作為進項稅抵扣。
對以極低價向貧困地區農村用戶供電燒水、煮飯、取暖等的小水電企業,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以利貧困地區“小水電代燃料”的廣泛普及。
爭取國家盡早出臺清潔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能源證書政策,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在政策出臺前,要優先購銷和鼓勵使用可再生清潔能源與綠色能源,提高中小水電市場份額。
第六、全省水利系統要加強農村水電資源和農村水電資產管理,強化地方電力行業管理,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加快發展,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做好“四篇文章”(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水利系統農村電網建設改造,“送電到鄉”工程建設,“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實行“四個結合”(農村水電建設同經濟建設、江河治理、生態保護、扶貧開發相結合),實施“五項戰略”(水電農村電氣化帶動農業、農村現代化戰略,綠色能源生態工程戰略,集約開發集團化戰略,科技創新戰略,管理現代化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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