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咨詢服務,正當時......期刊天空網是可靠的職稱工作業績成果學術咨詢服務平臺!!!

保障性住房方向論文方向刊發寫作指導

發布時間:2013-04-20所屬分類:科技論文瀏覽:1

摘 要: 本文闡述了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意義,分析了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的辦法。

  摘  要:本文闡述了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意義,分析了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的辦法。

  關鍵詞:保障性住房;分析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significance of promoting affordable housing construction , analyzes the affordable hous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to solve it.

  Key words: affordable housing;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D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2011年我國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建筑面積是2010年全部住宅成交面積之和,占整個住宅市場比重的20%左右,許多城市更是規定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占到全部住宅建設用地的5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是中央確定的一項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既有利于拉動經濟增長,又有利于改善低收入群眾的住房條件。近年來為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加大了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保障性住房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

  1 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意義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我國已經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住房是居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住有所居是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的,就是要從根本上改善廣大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條件,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黨中央、國務院作出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大決策,對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有效途徑。擴大內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點和長期戰略方針,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增長質量效益的內在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設一頭連著發展,一頭連著民生,既能增加投資,又能帶動消費,對擴內需、調結構、轉方式具有重要作用。政府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支出,可以發揮乘數效應,發揮房地產業鏈條長的作用,帶動大量社會資金投入住房建設,促進相關產業發展。近年來,我國不少城市通過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推進棚戶區改造,既解決了貧困人口集中成片居住的問題,促進了社會結構優化,又改善了城市環境和形象,吸引各類生產要素集聚,有利于實現產業再造和經濟轉型,起到“建設改造一片、帶動提升一方”的作用。

  2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問題

  2.1 地方政府重視程度不夠。主要表現一是地方政府投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資金投入不足,二是政府投向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放量過少。因此造成保障性住房的市場供應嚴重不足,特別是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建設無法滿足眾多特別困難的家庭需要。根據收入測算,屬于中低收入的家庭一般占社會總家庭的比重為80%。也就是說,市場上住房總量的的80%應納入保障房體系供應。

  2.2保障房類型體系不清。目前,政府向社會家庭提供的保障住房類型主要包括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兩限房和公共租賃房四種類型。有些地方為了回籠資金廉租房也公開向社會出售,成了事實上的“廉售房”。而各類型保障房之間的銜接關系不能很好的覆蓋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造成城鎮住房保障對象欠清晰,過度保障和保障不足并存,出現了“租不到、買不起”或“買不到也買不起”的夾心層家庭。這主要是因為保障房類型體系設計不合理造成。缺乏滿足不同收入層次家庭需要的差別化保障住房體系的詳細設計,對各種房型的保障功能定位不清、保障層次厘定不明。

  2.3 居民收入審查形同虛設。按政策規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給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現實中,這一規定執行不力。不排除保障房還是解決了一批生活非常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但大量保障性住房被高收入家庭或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家庭所租用或購買,這已是不爭的事實,也是眾多學者呼吁取消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原因。出現問題根本的原因就是形同虛設的審查制度以及缺少相應的公開透明的程序所造成。按照目前的就業用工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稅收制度、家庭理財體系(包括家庭儲蓄、投資、繼承等等),就憑單位一紙證明很難核定一個家庭的收入水平或財產價值。而在核定上述收入上,又沒有詳細的規定。因此,在收入核定上,瞞報、少報、不報現象存在,弄虛作假隨處可見。2.4 保障性住房構建無統一標準。由于各個城市經濟和發展水平的差異,除去保障房主要以小戶型為主,其他條件無具體要求。由于資金不足以及市場沖擊等影響,有些保障性住房配套設施不完善,有些為了節約投資會將保障性住房選址遠離市中心,不便于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低收入家庭對保障性住房的滿意度。

  3 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的對策

  3.1 制定出臺住房保障法,做到有法可依,責任明確。保障性住房建設比較成功的國家和地區均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而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建議盡快制定《住宅法》,對我國目前的住宅建設加以規范。在《住宅法》中應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建立起一個長期的、穩定增長保障性住房資金投入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機制,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消費等環節加以規范,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目標,加強考核監督。

  3.2 盡快開征房產稅,用經濟手段調控房價。要解決目前存在的住宅難題,需要從房價收入比以及房價上漲速度與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的關系入手,科學調控房價水平,足額供應土地,合理確定保障房供應量。開征房產稅可以使地方政府能有一個穩定合理又不推高房價的房地產財政收入渠道,緩解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不足問題。開征房產稅還可以使居民擁有多套房屋的成本和風險提高,特別是抑制了一些不通過信貸而用自有資金購買多套房及別墅的需求行為。

  3.3 建立穩定的多元資金籌措機制。穩定的資金來源,是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礎。既然住房保障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具有社會公共產品屬性的保障房,其建設資金應主要由政府財政來承擔。因此,應建立以財政預算為主、多渠道的資金籌措機制。同時,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彌補政府財力不足。也可以充分利用社會閑散住房,租住給居住困難家庭,政府通過補貼、減免稅費等,給房主一定補償。土地收益應該首先用于保障房建設支出。

  3.4 建立和完善保障房建設標準。要區分地段和類別制定保障房建設標準,以適應不同類別保障性住房的居住需求。不能因為保障房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就降低建設標準,或位置偏遠,形成新的貧民聚集區,引起一系列社會問題。首先,我們需要搞清楚的是,政府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是責任而不是施舍。所以,政府應該按照一般住房要求來建保障性住房,這些住房當然要有基本的功能,否則政府就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其次,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是要住人的,因此應按照人們的生活要求來設計。保障性住房的面積可以小一些,但是基本功能必須滿足。一些基本生活要求,窮人和富人是一樣的,所以政府不能因為是為窮人提供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偷工減料”,簡化保障性住房的功能。

  3.5 嚴格把好審核關,準確定位受益對象。由于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申購申租者的資格審查力度不夠,使得部分高收入者混入,造成保障房小區停放著為數不少的高檔轎車的現象比比皆是。而且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收入申報制度,我國居民也沒有將自家收入公之于眾的習慣,只能通過個人所得稅來判定個人收入,但很多居民 有可觀的隱形收入等其他非常規收入的存在,因此,只憑借一紙證明就來判定申請者的資格,必定會違背國家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初衷,讓那些本不在保障范圍內的人鉆了空子,更嚴重的是將真正需要保障性住房來保證正常生活的人拒之門外。所以在保障性住房分配過程中要對申請人進行嚴格的審核,充分把好入口關。

  4 結束語

  政府建沒保障房是民辦實事。因此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把工作做實做透,不能讓一些不因難人也混進來購房。我們要想住房困難戶所想,急他們所急,要學習一些地方的成功經驗,要建立一整套完善制度,規范保障房購房行為。并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認識,定期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真正地把這一項利國利民的工作做好,要體現出政府為民做實事的溫暖。

  參考文獻:

  [1] 吳德娜. 調控房價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J].經濟視角,2005

  [2] 王寧. 建設部多管齊下為房價降溫 訪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城鄉建設, 2005

2023最新分區查詢入口

SCISSCIAHCI

7799精品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