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21所屬分類:經濟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論文摘要:經銷商通過和金融機構簽訂承兌匯票專門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貨款,第三方物流企業為承兌匯票提供擔保,承保金額的確定主要根據經銷商銷售貨物的實際情況,經銷商以貨物為標的對第三方物流企業實行反擔保。 1倉單質押模式 該模式主要由金融機構根據第三方
論文摘要:經銷商通過和金融機構簽訂承兌匯票專門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貨款,第三方物流企業為承兌匯票提供擔保,承保金額的確定主要根據經銷商銷售貨物的實際情況,經銷商以貨物為標的對第三方物流企業實行反擔保。
1倉單質押模式
該模式主要由金融機構根據第三方物流企業的資信狀況授予其一定的信用額度,有融資需求的企業將其貨物存放在第三方物流企業指定的倉庫中作為質押標的,憑借貨物倉儲憑證向第三方物流企業申請貸款,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資金供應方的同時負責倉儲貨物的監管和管理。倉單質押模式下由對資金需求方有更多了解的第三方物流企業直接提供貸款,能夠很好地提升資金供求雙方達成協議的效率,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倉單質押模式如圖1所示。
2保兌倉模式
該模式是倉單質押模式的一種延伸,其主體有制造商、經銷商、第三方物流企業和金融機構。經銷商通過和金融機構簽訂承兌匯票專門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貨款,第三方物流企業為承兌匯票提供擔保,承保金額的確定主要根據經銷商銷售貨物的實際情況,經銷商以貨物為標的對第三方物流企業實行反擔保。制造商以商業銀行開具的匯票為依據向保兌倉發貨,第三方物流企業負責貨物監管并收取一定的費用。保兌倉模式提高了資金的運轉效率,各參與主體都有利所圖,真正實現了多贏。
3第三方物流金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
3.1第三方物流金融風險類型
3.1.1法律風險第三方物流在我國已經有一定的歷史,但是物流金融的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目前我國沒有針對第三方物流金融而設定的相關法律,企業開展物流金融服務所參照的法律體系主要有《擔保法》《、物權法》《、合同法》等,針對物流金融沒有詳細的法律細則,使得企業沒有可參照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開展物流金融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3.1.2信用風險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務模式中,金融機構參與較少,對資金使用方的信用評價主要依靠物流金融企業對客戶的了解,缺乏明確的信用評級標準。這雖然有利于中小企業融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但是相應地也加大了信用風險。
3.1.3運營風險第三方物流企業開展物流金融服務要同經銷商、制造商、金融機構等合作,服務的多元化和經營范圍的擴大必然面臨著較多的運營風險。如果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員素質不高的話,運營風險就會始終伴隨著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物流金融發展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對物流金融業務的順利開展造成威脅。
3.2風險防范
針對物流金融面臨的主要風險,首先在法律法規的制定方面,應盡快出臺針對物流金融的相關法律法規,保證物流金融業務的開展有法可依,同時第三方物流企業也應該加大內部控制力度,保證各項物流金融業務的開展符合法律法規。其次,第三方物流企業應建立一套科學的信用評估體系,使對融資方的信用評價更加規范化,避免單憑物流企業自身的經驗開展物流金融業務,對于不符合信用評價標準的客戶堅決不合作。再次,要不斷規范運作流程,防范和規避運營風險。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在避免風險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滿足客戶的需要,扮演好第三方物流企業的角色,對于質押物的價格及其權屬等法律問題不負責任,但是要盡到對貨物的監管責任。最后,人才作為開展物流金融業務的支撐至關重要,因此還要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把物流金融業務的風險水平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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