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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事》(月刊)創刊于2005年,是交通運輸部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主辦的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綜合性技術刊物,其宗旨是立足中國海事,緊緊圍繞水上安全監管的中心工作,總攬國內外海事工作的熱點、焦點和難點問題,著力打造成海事系統和社會的交流平臺,系統內政策、信息、經驗和技術的平臺,中外海事領域友好交流的平臺;發展成為展示中國海事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舞臺;縱覽中外海事界最新動態的首選窗口,相關系統了解海事的必要渠道。其發行面覆蓋海事、航運、港口、造船、有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國務院有關部委、地方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以及英國等國家,發行戶數和發行量居同類期刊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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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事雜志社簡介
(1)《中國海事》文題、作者姓名(一般不超過6人)、作者單位及所在城市和郵編、摘要、關鍵詞均需中英文對照。論文如果獲得有關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需提供基金名稱及編號(亦需中英文對照)、并提供第一作者的姓名、性別、民族(漢族不寫)、出生年、職稱、學位以及聯系人姓名、職稱、電話、傳真及E-mail地址。
(2)《中國海事》論文題目應簡潔、準確,不宜使用縮略詞;摘要(中文)字數一般在200~300字間,內容應包括論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結果等;英文摘要字數在300~400個單詞左右(對中文摘要內容進行擴展),簡要地介紹研究背景、研究內容、研究成果。關鍵詞的個數為3~8個。
(3)《中國海事》文中量、單位及符號的使用應符合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注意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的文種、大小寫、正斜體及上下角標的正確書寫。文中外國人名、術語統一為英文,不宜采用中文譯法。
(4)圖、表和公式應通篇分別編號,圖題、表題應有中英文對照。表格應采用三線表形式,內容以英文表述。
(5)稿件具體格式、體例請參考近期出版的本刊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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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收錄論文目錄:
中國代表首次當選IMO理事會副主席(58)香港海事處更新升級其船舶交通服務系統劉昭青 (58)
IMO將“2016年海上特別勇敢獎”授予印度籍油船船長孫瀟;韓佳霖 (58)
IM0召開IMO法律委員會第103屆會議李楨 (58)
上海海事局:成功救助8名遇險船員(73)
浙江海事局:發布《寧波舟山港核心港區深水航路船舶報告制管理規定》(73)
《港珠澳大橋及附近》海圖出版發行(73)
連云港海事局:成功舉辦“黃海三號”海上旅游應急綜合演習
這篇教育理論論文發表了南海爭端對我國海洋意識教育的啟示,實現民族的偉大復興要重視海洋的開發和利用,我國海上實力的空前發展,讓我們注意到海洋意識教育方面的缺失,加強我國海洋意識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幫助國家快速實現民族的偉大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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