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5-16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旅游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本文主要是
論文摘要: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旅游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本文主要是從重要性、問題、對策三個方面分析了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相關問題,為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進而為促進了我國旅游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奠定重要的基礎。
論文關鍵詞:旅游管理 體制改革 探討
一、我國旅游管理的理論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義。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業的管理者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提供有質量的服務,運用管理的各種職能,對旅游業的人、財、物、部門、地區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調節和監督的活動。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協調旅游部門與其他部門、國內旅游業與國外旅游機構和旅游市場的關系的需要。旅游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獨立的部門,同時,旅游業又是一項綜合性的專業,與國民經濟的許多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協調旅游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之間關系的需要。旅游業內部各部門、各企業是從事旅游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是旅游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旅游業是綜合性服務行業,需要對旅游者的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加以組合設計,制成整體的服務路線,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證供應。再次,旅游管理是發展旅游業的需要。在我國旅游業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效益,它從一個側面帶動了交通、民航、飯店、餐飲、保險、娛樂業的發展,同時也提供相當數量的勞動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旅游業具有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先導、服務、橋梁的功能。
二、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觀管理。隨著加快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蓬勃發展,許多部門和單位都創辦了旅行社、飯店、旅游交通服務等企業,這些企業產權和人事權分別歸屬不同的投資部門。除了國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團以外,其余幾乎每一個旅行社就屬于一個系統。以致旅游業系統林立,多頭建設,各自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場疲軟的情況下,彼此之間跌價競爭,行業內部矛盾導致市場混亂。而旅游管理部門既無建設項目審批權,幾乎也無企業登記管理權,缺乏宏觀調控的權力和手段。很難從宏觀上協調、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規具有暫時性,缺乏后續法規。比如說:《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游投訴管理暫行條例》等這些條例都具有暫時性,但是后續的法律沒有及時跟上,這樣就造成了旅游行業法律規范約束力的減;其次,法律法規的涉及范圍不能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比如說: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條文比較少,大部分還是側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權利保護的法律條文比較少,對旅游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產業結構失衡。首先,旅游商品業開發滯后。旅游商品業是旅游創匯的大頭,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勞動密集度大的優勢,也可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但由于生產、銷售的體制上,旅工貿不協調,使旅游商品長處于自發狀態,產品品種老化、單調,創新不足,運輸、包裝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問題,使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其次,旅游交通問題。旅游交通受短線制約的緊張局面,原來主要集中在國內城市交通上,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由于客源形勢較好,國際航班也出現了來華游客“一票難求”的狀況。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發展滯后。
三、完善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對策
1、加強旅游行業管理體制。行業管理是我國旅游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旅游業的部門管理要求政府主管部門直接管理所屬企業的微觀活動,顯然已不適應改革開放的深化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只有將部門管理體制改變為行業管理體制,才能適應旅游業迅速發展的需要。行業管理是根據產品或勞務的不同特點對企業進行分類,然后由政府相應的部門進行歸口管理。也就是說,無論是歸屬于哪個部門的旅游企業,從行業角度來說,均應統歸旅游局管理。這種行業管理需要改革主管部門的職能,實現三個方面的轉變:由微觀管理轉向宏觀管理;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由部門管理轉向行業管理。
2、完善旅游企業管理體制。旅游部門協同各有關部門,先清理一批不符合開辦條件的旅游企業,進而全面推行政企分開,使企業成為自負盈虧的主體。積極推進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形成國營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主導市場,中小企業納入序列的格局。落實《全民大中型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優化企業經營的外部環境,創造企業平等競爭的基本條件,統一稅賦,搞活用工條件。進一步推 行和完善旅游企業的經營承包責任制 進行旅游企業股份制經營試點。
3、深化旅游計劃與投資管理體制。在國家旅游局的領導下,全面規劃管理全國旅游基本建設工作。確定國家和地方的投資分工和投向重點。國家主要負責非盈利的重點工程的基本配套,地方負責重點項目的資金配套和一般性項目的投資;盈利性的項目將由企業按照經濟規律投資經營,自負盈虧。建立旅游業有償投資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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