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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生態建設方向制度

發布時間:2016-04-25所屬分類:管理論文瀏覽:1

摘 要: 如何在面臨兩難時做出權衡,在面對風險時保持理性,在全力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的前提下大力利用新技術,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課題,也正是在與這種宿命抗爭的過程中,不因噎廢食,不一勞永逸,人類才不斷創造著新文明,實現著更加全面自由的發展。本文是一篇生態管理

  如何在面臨兩難時做出權衡,在面對風險時保持理性,在全力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的前提下大力利用新技術,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課題,也正是在與這種“宿命”抗爭的過程中,不因噎廢食,不一勞永逸,人類才不斷創造著新文明,實現著更加全面自由的發展。本文是一篇生態管理類論文。

  摘要:對政府的相關決策或行為,媒體也應當有思辨的精神和獨立思考的能力,不認為政府默認或支持的行為就一定是正確和有利的,必須無條件執行。而是一方面為公眾提供盡可能多的信息,通過減少信息不對稱來幫助其理性判斷;另一方面則引導政府在決策之前,充分聽取、尊重群眾的意見,減少環境群體事件的發生。

  關鍵詞:新能源報道,生態價值,管理類論文

  一、研究指標

  本文選取四項指標對相關報道進行研究:1.新能源種類:(1)太陽能;(2)風能;(3)水能;(4)核能;(5)生物質能;(6)其他(包括新能源汽車等新能源下游產業、潮汐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7)新能源全體。2.報道視角:(1)生態視角/環境視角;(2)政治視角;(3)經濟視角;(4)法制視角;(5)科技視角;(6)文化視角;(7)社會視角。3.報道對象:(1)政府;(2)企業;(3)個人/公眾;(4)環保組織/NGO/科研機構;(5)兩者或多者結合。4.報道題材:(1)新能源政策/會議;(2)新能源改善生態環境;(3)新能源影響生態安全;(4)新能源與發展現狀;(5)新能源公司/新能源產業/上下游及關聯產業;(6)新能源項目/工程;(7)新能源科普知識;(8)新能源發展前景;(9)新能源發展遇到的難題。

  二、相關發現

  (一)新能源種類

  《人民日報》中關于新能源種類的報道占比情況依次為:新能源全體(23.8%)、太陽能(23.6%)、核能(16.3%)、其他(15.2%)、風能(11.6%)、水能(6.6%)和生物質能(2.9%)!赌戏街苣分嘘P于新能源種類的報道占比情況依次為:核能(22.1%)、新能源全體(19.1%)、太陽能(16.8%)、其他(16.8%)、風能(10.7%)、水能(12.2%)、生物質能(2.3%)。值得一提的是:在2011年東日本地震引發福島核事故后,兩報關于核能的報道數量明顯增加。其中《人民日報》在福島核事故之前有33篇關于核能的報道,主要是宣傳核電建設的成就,沒有關于核電的科普文章;福島核事故之后的81篇報道中有9篇是關于核能的科普報道!赌戏街苣返29篇報道中,25篇都刊發在福島核事故之后,其報道主題包括福島核事件對核電產業的影響、世界各國核電政策的變化和能源戰略的轉向、核事故對民眾生活和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等?傮w來看,兩份報紙的報道涉及的新能源品種比較全面。除去福島核事故后關于核能的報道數量增長明顯的特殊情況,涉及“新能源全體”的報道所占比例最大,可見新能源產業的總體情況是媒體關注的重點。

  (二)視角分析

  《人民日報》新能源報道主要集中于經濟視角(51.7%)。重點關注新能源重大工程/項目、新能源產業和上下游關聯產業的發展情況以及大型企業、國有企業等傳統能源企業向新能源轉型;其次是政治視角(21.2%),主要關注各國圍繞新能源的政治博弈、各國的能源政策及能源戰略轉向等;再次是社會視角(9.5%),主要報道新能源給人民生活帶來的變化,在“綠色家園”版中,以新能源對人民生活帶來的積極影響為主題的報道非常集中;而采取科技視角(8.7%)和生態/環境視角(6.1%)的報道僅高于文化視角(1.9%)和法治視角(0.9%)!赌戏街苣沸履茉磮蟮劳瑯右彩遣扇〗洕暯(43.5%)的報道最多。但采取生態/環境視角(29%)的報道數量僅次于經濟視角。其他依次為政治視角(11.5%)、社會視角(10.7%)、法治視角(3.8%)和科技視角(1.5%)。在所選樣本中,沒有采用文化視角的報道。兩報在報道視角方面的直觀比較(數字為百分比)見圖1。

  生態論文:《生態科學》本刊主要刊登生態學及其各分支學科、相鄰或交叉學科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的研究論文;同時接受對相關學科前沿和熱點問題有獨到見解和理論建樹的綜述論文(綜述第一作者應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并且在該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深厚的理論功底)。

新能源生態建設方向制度

  (三)報道對象

  在報道對象方面,兩家報紙雖然對政府和企業的關注都相對較高。但由于《人民日報》的相關報道集中于相關的政策、工程、會議、前景等方面,這些信息的權威來源一般為政府或企業。因此,《人民日報》的報道對象半數以上是政府(52.0%),其次是企業(20.9%),再次為復合報道對象(17.2%),以及個人/公眾(7.3%)和環保組織/NGO/科研機構(2.6%)。而由于《南方周末》的相關報道更多關注的是政策出臺和執行過程中的利益關系和相關利益體之間的博弈,因而該報的報道對象半數以上是復合對象(50.4%),然后是政府(25.2%)和企業(14.5%),以個人/公眾(8.4%)和環保組織/NGO/科研機構(1.5%)為報道的比例同樣較低。我們在前面進行類目構建時將復合報道對象分為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個人、企業與個人、政府與組織、組織與個人、政府、企業與個人、政府、企業與組織、企業、個人與組織及全部包括幾個細目,因此如果對兩份報紙涉及的符合報道對象進一步細分,我們可以發現:兩家報紙報道最多的是政府與企業,分別占到全部報道的58.3%和48.5%,涉及個人、組織的報道比例很少,在《人民日報》中甚至沒有出現以組織和個人/公眾為對象的報道。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兩報的報道對象中個人/公眾和環保組織/NGO/科研機構所占的比例都很低,但能源問題與公眾利益切身相關,公眾不應當在這樣的議題中失語和缺位。媒體應當注意民間的聲音和力量,加強議題的開放性,起到交流平臺的作用。

  (四)報道議題

  《人民日報》新能源報道的議題依次為新能源項目/工程(22.9%)、新能源政策/會議(16.9%)、新能源發展前景(16.9%)、新能源公司/產業/上下游及關聯產業(15.8%)、新能源發展現狀(14.2%)、新能源知識/人物(4.6%)、新能源發展遇到的難題(3.8%)、新能源破壞生態安全(3.0%)和新能源改善生態環境(1.9%)。該報對新能源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關注較少,其中反映新能源破壞生態環境的報道21篇,反映新能源改善生態環境的報道13篇,加起來僅占報道總量的4.9%。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日報》在2011年東日本地震引發福島核事故后加強了對核電安全的報道和科普,相繼刊發了《讓安全為核電發展護航》《三問中國核電》《安全的核電是文明進步之果》等報道。多體裁、多側面、多角度地向受眾介紹核電、核電安全以及各國對發展核電的態度和管理舉措等,有助于提高人們對于核電的認識。與《人民日報》相比,《南方周末》對新能源與生態環境的關系給予了較多關注,但該報對新能源對環境的作用持完全否定態度,在該報新能源報道的主題中,反映新能源破壞生態環境的數量最多(21.4%),而關于新能源改善生態環境的報道為0。其中典型的報道有:《先掐頭,再去尾,長江魚兒哪里游》(2009年10月29日),關注小南海水電站的建設對長江流域唯一的國家級魚類自然保護區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政府和環保人士、專家的辯論博弈;《千座水電站遺禍九龍江,一條內陸江河的消失》(2011年4月28日)關注福建省第二大河流九龍江由于小水電過度開發,全流域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情況等。其他的報道題材包括新能源政策/會議(16.0%)、新能源公司/產業/上下游及關聯產業(15.3%)、新能源項目/工程(15.3%)、新能源發展遇到的難題(13.7%)、新能源發展前景(13.0%)、新能源發展現狀(4.6%)和新能源知識/人物(0.7%)。

  三、研究結論與分析

  通過以上研究,我們發現:

  (一)媒體報道對新能源與生態關系的態度呈兩極化

  通過對樣本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當前新能源問題主要作為經濟議題出現,媒體在報道時多采用經濟視角,兩報采用經濟視角的報道分別達到51.7%和43.9%;由于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國的一項重要戰略舉措。我國除了政府補貼外,還制訂了宏偉的新能源計劃,故而媒體在報道新能源時采用政治視角的報道也較多,兩報采用政治視角的報道分別為21.5%和10.5%。但由于媒體對新能源與生態環境間的關系缺乏一定認識,故而在報道中呈現出兩種不同的態度,一種如《人民日報》一樣,較少采取生態/環境視角(6.1%);另一種則如《南方周末》一樣,雖然采用生態/環境視角的報道較多,但對新能源與生態環境的關系持單一否定態度。

  (二)媒體報道基本能客觀反映新能源發展相關問題

  《人民日報》的新能源報道總體上以正面宣傳為主,但并沒有回避新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出現的生態安全問題。該報對新能源政策/會議和對新能源人物/知識的報道合起來占了報道總量的20%左右,再加上各類報道中出現的科普性內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受眾了解新能源并理性看待新能源。而《南方周末》則對新能源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關注較多,尤其關注新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和由此引發的爭議。該報的報道有助于受眾了解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可能帶來的消極后果,但完全忽視新能源在節能減排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也不能展現新能源的全貌,與一味強調新能源的安全、清潔、高效同樣以偏概全。

  (三)媒體報道對新能源潛在的風險的揭示力度不夠

  《人民日報》雖然能夠直面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的問題,但其新能源報道中多數報道為宣傳味道較重的正面報道(占報道總量的61%)和基于呈現事實的中性報道(占報道總量的25%),而能夠揭示新能源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監督性、建議性報道的數量較少,且監督性報道主要集中在經濟、政策執行等角度,缺乏對生態安全的警示和監督。《南方周末》雖然關注到了新能源與生態安全的關系,但由于該報過于追求報道的深度和表達的專業性,報道的貼近性不足。在風險揭示方面還需要強調的是,盡管現在有少量的相關報道,如《南方周末》的在深圳大亞灣燃料棒輕微損傷事件后發表的《核電恐慌》(2010年7月1日)是兩報在福島核事故之前關于核電安全問題的唯一一篇報道,但仍屬于事后監督,尚未形成主動、預先揭示新能源對生態安全潛在風險方面的意識。

  四、結語

  媒體的新能源報道之所以存在以上問題,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媒體對生態環境與人的關系缺乏足夠認識,未能形成一定的生態價值觀,因而也難以幫助讀者確立科學的能源觀和生態安全觀。

  (一)媒體報道應形成并體現生態價值觀

  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以來,人類開始思考自身的發展問題,將人類的可持續發展與地球的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聯系起來,逐漸形成了新的環境價值觀———生態價值觀。生態價值觀的內涵包括:地球生物、生態和環境的多樣性神圣不可侵犯;人與自然和諧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保護生態和環境的實質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媒體在進行新能源報道時亟需形成并體現其生態價值觀。目前的新能源報道尚未形成這一科學的價值觀。原因之一是媒體因新能源問題的復雜性而在報道議題的選擇方面不夠均衡,新能源問題涉及到全球利益與國家形象、長遠利益與現實需要、政治意愿與多重矛盾等多個方面,媒體為配合政府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會相對偏重新能源政策/會議、新能源公司/產業/上下游及關聯產業、新能源項目/工程以及整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現狀和發展前景等議題,而有意無意地忽視了新能源可能對生態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原因之二則是由于媒體記者知識結構的欠缺和報道興趣的制約,以及受眾的生態意識總體水平較低,包括媒體記者在內的多數社會公眾尚未擺脫人類中心論的生態觀,這些主觀因素同樣影響了媒體在新能源報道中對生態安全的觀照。

  (二)媒體報道如何形成和體現生態價值觀

  1.新能源報道題材應盡可能均衡通過分析我們發現:《人民日報》的新能源報道在宣傳新能源的作用方面做得比較充分,但是正面報道過于集中,對新能源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揭示不足;《南方周末》則過分強調新能源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而忽視其對環境可能帶來的環境改善。二者都有一定的偏頗,不利于全面客觀反映新能源的現狀和問題,及其對政治、經濟、社會等的影響。媒體在進行新能源報道時應盡量均衡,既報道好的一面,也反映問題;既反映問題,也不能一味渲染。同時,既要報道政府及企業的聲音和行為,也要報道社會公眾、科學家以及環境非政府組織的呼聲和意見。就新能源問題而言,媒體不論是支持還是反對,都應當把握一定的度,既不盲目樂觀,也不因噎廢食。

  2.媒體應成為生態安全的監督者生態安全是人類的第一安全、終極安全,指的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物圈不存危機,③指的是人類在生產、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態破壞與環境污染等影響的保障程度,指的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物圈沒有受到生態危機的威脅,實現平衡、協調、可持續發展。由于生態安全不會直接威脅人們的生命和安全,似乎與人類的關系沒有那么“密切”,所以當生態安全受到威脅時,人類的直觀感受并不深刻,其后果也不會很快作用到人類的身上,因而往往到了災難性后果已經產生時,才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對這類問題來說,媒體預警非常重要。以垃圾焚燒發電為例,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垃圾正以10%的年增速向人們的生活圈不斷逼近,擺脫“垃圾圍城”的困局成為政府面臨的難題。國內一般認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能夠快速將廢棄物轉變為可以為人類所利用的能源,是對垃圾的一種合理利用。但在國際上,對垃圾焚燒發電的爭議一直不斷。垃圾焚燒發電在20世紀80年刊發展到高峰后,已經成為了一種夕陽產業。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播出的一期節目———《垃圾燒出一級致癌物,國外學者告誡中國人不要推廣垃圾焚燒》(2009年9月1日)就指出了垃圾焚燒發電的兩大弊端:二惡英污染的風險和投資成本過高。我們認為,媒體在進行新能源報道時,一方面需要向公眾普及新能源的知識,糾正“新”的就是好的誤區;另一方面則要著眼于新能源對生態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發揮媒體的監測功能,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預警,對已經發生的后果提出解決措施和建議。

  3.新能源報道應重在提升風險意識福島核事故后,輻射恐慌、“搶”鹽風波在我國上演,反映了公眾對新能源風險意識的缺失。我們知道,風險的本質并不在于它正在發生,而在于它可能發生;風險不僅僅在技術運用的過程中被生產出來,還在潛在危害、危險與威脅的技術敏感中被生產出來。④而提升風險意識可能避免風險發生。風險意識,就是一種對人自身行為的不確定性后果的意識,也可以理解為人們對客觀世界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的一種有效的思想準備以及與之相應的態度和行動。⑤科學的媒體報道有助于提升公眾的風險意識。媒體進行新能源報道時,一方面要向公眾普及新能源的知識,消除其對新能源的神秘感;另一方面則應促進公眾生態意識和風險意識的覺醒。通過媒體的報道,公眾可以逐漸增強對新能源的了解和對生態安全的重視,從而理性看待新能源及其引發的問題;當越來越多的人能夠理性看待新能源問題時,就可能督促政府在制定新能源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在生產、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時候,盡可能更加全面地考慮新能源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使得決策行為更加理性化和科學化,并由此保障生態安全。

  4.報道應引導公眾理性正視新能源多數情況下,人們會將煤炭、石油等常規能源與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氣候變暖等不良后果聯系起來,而普遍認為風能、水能、太陽能等新能源是清潔能源。的確,新能源在節能減排、氣候變暖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事實上,隨著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擴展和深入,新能源在開發生產等環節以及上下游產業都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如大眾普遍認為太陽能是最大的無污染可再生能源,但太陽能發電在設備生產、廢棄物處理等環節面臨多重污染。核能雖然存在安全隱患,但也有其他新能源不可替代的優勢,有人形象地將其比喻為“魔鬼與天使同行”,各國對核能是“又愛又恨”?萍及l展提供了便捷,也帶來了風險;發展中不同訴求的交織、沖突,正是人類社會的“兩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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